《红衣男孩悬尸索魂的秘密:给福尔摩斯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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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男孩悬尸索魂的秘密:给福尔摩斯的信-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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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其中的一只口袋里,肯定装满了东南亚产的那种又涩又呛的棕色烟卷。
  下了车,我们发现瑞恩和一个穿着军装的中国人正在亲切地攀谈着,看那人肩膀上的杠杠和星星,官衔一定小不了。
  他们寒暄了一阵之后,那肩章径直朝我们俩走了过来,也没说什么话,上来就和我们握手,意味深长地看了老福一眼,就匆匆转身离去了。
  我们还没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瑞恩凑了过来,他递给我们两个棕褐色的小本,说:〃这是两位的护照,贵国已经特批了签证,我们马上登机。〃说罢,他抬手指了指一艘停在两架民航飞机之间的小型军用飞机,暗绿迷彩色的机身上,〃米〃字标志非常显眼。
  加长路虎和军用专机,这待遇规格够高的。我不由得偷瞄了一眼老福,他依然一脸漠然,拄着雨伞跟着瑞恩准备登机。我赶忙加紧两步跟了上去,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坐上英国的军用专机,也算是没白跟着老福折腾一趟了。
  刚拉开舱门,副驾驶座上一个英国人就转过头,微笑着对我们挤出两句蹩脚的中文:〃欢迎,谢谢。〃便没了下文,接着对驾驶员咕哝了几句。
  螺旋桨雷鸣般响,飞机起飞了。
  与民用飞机相比,这架军用飞机外形很小。其实机舱还是挺宽敞的,而且这里面就只坐了5个人……除了老福和我以及瑞恩外,还有两个全副武装的大兵,手持着重型冲锋枪,一脸严肃地端坐在飞机舱门的两侧,直视前方,一言不发。
  这飞机的窗口很小,直径只有半尺左右的样子,玻璃还是磨砂的,我瞧了瞧,也看不清楚外面的风景,便安分了下来,坐在老福身边,掏出随身携带的斯蒂芬·金的小说看了起来。
   。。

游击侦探先生 1
借着这个机会,我需要补充说明一下我和老福的关系。
  我叫石华,是本市一家报社的首席编辑。至于我和老福之间的关系,如果我把老福比喻成福尔摩斯的话,我就自诩是一个不懂医术但脾气还可以的华生,算是他的一个不定时的助手吧。
  老福原名叫夏福佑,我一直都叫他老福。他是一个顶级的私家侦探,性情古怪。他平时神出鬼没的,也没啥特殊爱好,除了在不忙的时候喜欢听听酷玩和老鹰乐队的歌,以及看叔本华和保罗·让·萨特的著作外,他的业余时间就都奉献给了他手头的报纸……在无聊的时候他就经常翻着一份份的报纸,找到上面的一些刑事案件,坐在沙发上叼着东南亚棕烟,自娱自乐地推理……说来也怪,很多案子就这么被他足不出户地给侦破了。
  听他自己说,他毕业于北方一所挺知名的重点大学,还有过短暂的澳洲留学经历,也算是海归一族了。回国以后却颇不得志,一直没找到满意的工作。早些年委身于南方一所二流大学里面当生物讲师,聊以谋生。后来因为痴迷于侦探学,荒废了正当教务。他还利用职务之便,经常在学校实验室里鼓捣一些乱七八糟的实验,导致了一次爆炸,幸好当时就他一个人在,没有造成伤亡,但是在他俊朗的脸上左眼角处,留下了一道永久的疤痕。
  因为这次事故他被学校辞退了。老福也乐得自在,就闭门在家专心钻研自己的兴趣爱好去了。
  闭关出来之后,老福凭着自己前几年的积蓄,国内跑了一大圈,然后还去了一趟东南亚,听说竟然还混到金三角里去过。回来后他也没安分,马不停蹄的跟着一些小资们赶了趟〃朝圣〃的风潮。去了趟西藏。品尝了一下藏民们特制的酥油茶和青稞酒,还体验了一段单纯、贫苦的放牧生活,也常去拉萨的那些寺庙里听喇嘛们诵经,他甚至还结识了哲蚌寺的僧官。。。。。。
  在西藏的时候,老福帮着拉萨当地的民警破获了一起寺院舍利子失窃案。经历了这件事之后,老福才蓦然发觉自己能够学以致用,就回来进修了刑侦学。两年后,他自己开一家私人侦探社,开业后接到的活儿,都是些出轨调查、二奶跟踪、遗产纠纷、寻人启事之类的事情。
  老福那段时间很是苦闷,对这些琐碎的案子也不怎么上心,敷衍了事,这导致他在业内的名声不算很好。但是很快他就不用苦闷了,因为一些客户的投诉,再加上他的私家侦探社涉嫌营业执照造假,他的侦探社被官方取缔了。
  老福也不争不怒,关了门开始打起了游击,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无牌游击侦探〃。后来因为协助警方破获了几起疑案,官方打算招安他,老福借口自己过不了那种坐在办公室看报纸的体制内的日子,拒绝了官方的好意。但终究是抵不过人家的再三邀请,无奈之下,盛情难却,他最后还是做了一个公安部门的编外人员,不定时待命。
  所以他的具体身份,其实还是一个比较自由的私家侦探,但是平时需要帮助政府做一些事情。
  当然了,要是案子过于白痴的话,老福是不会接的,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种案子简直是在侮辱他的智商。实在技痒的话,他宁愿拿着一份报纸研究上面最新报道的案子。但是一旦接到他感兴趣的案子,他就立刻会变成一只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忘掉所有,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游击侦探先生 2
我和老福的相识也实属偶然。我供职于市里的一家报社,所以很多案子我们都能拿到第一手资料。一次警方在调查一起跨省毒品交易案子的时候,允许我全程随队跟踪报道……我就是在那个时候见到老福的。
  在我的印象里,警察都是穿制服的,领导可以穿便衣,但是也没见过这样的便衣啊……带着一顶西藏毡帽,身穿一件有很多口袋的黑色大风衣,大晴天里手上一直拄着一把黑布蓝骨雨伞,很多时候他的另外一只手上都会夹着一支东南亚进口的棕烟。
  而且他的身型和面容也十分奇特:他很高,目测足有一百八十公分以上,却异常消瘦……不是那种竹竿似的弱不禁风的瘦,而是干练、灵敏,因此显得格外颀长;浓密的头发梳理成了四六偏分……之后我才见识到,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哪怕条件再艰苦,老福都会梳理好自己的头发。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头乃人之元,头发就是元之元,是一个人外在形象最重要的部分。〃……他眉毛很浓、很黑,略显粗犷;不大却炯炯有神的眼睛和高鼻梁,使他的整个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
  还是那次随警队跟踪报道的时候,那晚在指挥车上睡着的我,半夜被尿憋醒,就蹑手蹑脚地起身下车放水,迷迷糊糊间看见一个黑影出了警车。我忙揉了揉眼睛,再仔细一瞧,只见那黑影一下子就闪进了旁边的巷子里。
  我也没喊,也顾不得去扛采访的机器道具了,收起家伙就跟了上去,临行前还不忘随手摸了根警棍。
  刚跟到那个巷子口就不见人影了,我正左右徘徊的时候,突然一个黑影闪到我后面,用低沉的声音问:〃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激灵,转身的同时,操着警棍就劈头盖脸地砸了下去。
  〃咔嚓〃一声,我的武器被一把钩子一样的东西给截住了,然后一搅,棍子就离开了我的手心。
  正当我松开手弯腰准备摸板砖的时候,那影子说话了:〃是我,记者先生。〃
  我这才定睛仔细看了看此人,原来就是那位衣着古怪的便衣。我还没来得及回话,他又接着问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我一愣,行迹败露是件很糗的事情,吱吱吾吾答不上来。他也没追问,接着说:〃有兴趣就跟着来,正好我需要一个帮手。〃
  见台阶就下,我忙点头说好。他顺手就用雨伞把我刚掉在地上的警棍给我勾了起来,我狼狈地接住。他也没说话,就向前走了过去。我双手紧紧地握住警棍,小心地跟了上去。
  只见他像戴着巡航仪似的,在这深夜昏暗的巷子里左转右拐,走路压根就没有声音。虽说我在后面跟着,心里却是忐忑不已,攥着警棍的手早已经沁出了丝丝冷汗。
  很快我们就绕到了一处破旧的两层楼民房前面。他示意我站住,在这里帮他放哨,不要出声,有动静或者明火就用警棍在地上敲三下。我点了点头,然后他便转身走开了,开始绕着房子转了起来,走走停停,时而用雨伞尖轻捅一下土坯围墙,时而蹲下去用手扒拉几下地上的土,甚至还趴下去用鼻子嗅嗅。
  不一会儿他就回来了,走到我前面打了个响指,小声说:〃完事,收队,我回旅馆去睡觉。你记好地方,明天早上带公安局那些干警过来这儿抓人。〃说罢转身就走了,瘦削的身影消失在了黑夜里。
  那晚我在昏暗的巷子里摸了几个小时才回到公安干警设伏的驻地,当时天都快亮了,我也睡意全无,招呼上值夜的同志,摁响了车喇叭,把大伙吆喝起来一起去抓人。
  原来就在那栋破楼房里,竟然就藏匿着几个被全国通缉了很久的大毒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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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击侦探先生 3
这件事情当时在报纸和电视新闻采访里都成了焦点,当然露脸的都是些公安干部,没老福什么事儿。而且以我对他的了解,他也根本不会在乎这些东西,他享受的是侦破案件的过程,前序和后戏都与他无关。
  第二天下午,我在公安局找到了老福的地址就按图索骥寻了过去。等找到他下榻的小旅馆的时候,他却连门都没关,此刻正翘着个二郎腿靠在那个宽大的沙发上,手中夹着棕色的烟卷,脸上露出戏谑的笑容看着我,说:〃记者先生,我就知道你要来。〃
  说罢他指了指对面的座位,示意我坐下,面前一杯给我冲好的咖啡醇香正浓。
  那一刻我怔住了,他那副掌控一切的神情,像极了那个著名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先生。
  就这样,我结识了这个古怪的〃无牌侦探〃,并在几次成功的合作之后,就晋升成了他的不定时助手……之所要说是不定时的,是因为我平时还是有自己的工作要忙的;华生除了陪福尔摩斯探案之外,不是也还有一家自己的小诊所要兼顾么。所以很多时候,老福还是会单枪匹马地去面对一些案件。
  他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怪人,说话狡黠,颇善修辞,嘴下不留情。脸上的表情也非常丰富,但是他永远不会让人通过他的表情和眼神猜到他的心理活动;他平时踪迹飘忽不定,神出鬼没,喜欢像角落生物一样昼伏夜出;嗜好抽那种东南亚产的很呛的棕色烟卷,爱喝不加糖的苦咖啡;宽大的风衣里总能掏出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论晴天还是下雨,一把黑色的雨伞是他的必备道具,他说这个比《夺宝奇兵》里面印第安纳·琼斯的皮鞭还管用。
  这些,就是我对这个堪称中国版的福尔摩斯……老福……的全部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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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街221号 1
我是被瑞恩叫醒的,这个时候飞机已经着陆了,我打了个哈欠,揉了揉迷蒙的睡眼,就跟着他出了机舱。天才蒙蒙亮,时间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飞机停在了一个小型的军用飞机场上,没走几步,一辆豪华路虎横亘在了我们面前。这一路真是够奢侈的,以路虎、飞机代步,看来这英伦三岛一定是出了什么很难以解决的大案子。
  坐了没多久,车子就停了下来。我们下车后,瑞恩给司机交代了几句,车子就开走了。
  这个时候我也完全醒过来了,开始仔细欣赏起这座世界上著名的城市来。这是一个十字路口,四周高楼林立,两座金融中心格外显眼,大厦上宣传2012伦敦奥运会的广告条幅十分醒目。我们的周围车辆川流不息,各种肤色的行人络绎不绝地从我们身边匆匆而过。
  英国是侦探小说的发源地,鼎鼎大名的柯南·道尔爵士、阿加莎、柯林斯都是从这里走出来的。一提到这里,大家总会想到一个个惊险刺激的侦探故事,还有一个个睿智机敏的大侦探。当然了,这些人当中最富盛名、最光彩夺目的,还是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我们这次要去的,就是著名的贝克街221号,福尔摩斯传奇故事的发源地。
  我走到瑞恩的身边,对他说:〃嘿,伙计,这附近哪里有银行?我去兑换一点儿外币。没想到真的到伦敦了,我要去采购,回去的时候给同事们带点洋玩意儿。〃
  瑞恩先是一愣,接着笑了笑说:〃石先生,伦敦欢迎你,你的想法不错,不过不是现在。哈哈。〃说罢他就转向老福,从兜里掏出几张卡递给他,说:〃夏先生,这是两张银行卡和交通卡,你们可以使用这个消费和出行。〃
  我赶忙跑过去抢过来两张,追问瑞恩:〃里面有多少钱?〃
  瑞恩憨厚地一笑,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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