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诅咒》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诅咒- 第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服里包裹着的是怎样的肌肉和皮肤,她希望他有强健的胸腹肌和二头肌,因为他经常参加田野考古,经受过锻炼,如果他没有结实的肌肉也没关系,只希望他尽到应尽的义务就可以了。怎么又在瞎想了,她再一次打断了自己的思绪,怔怔地看着江河,自己的嘴里轻轻地说——你只是睡着了,是吗?她有时候会想,如果她的爱人死了,她会伏下身去轻吻他的额头,但是,她对冰凉的玻璃棺材没有兴趣。那些浪漫的故事只存在于骗小女生眼泪的港台电视里,与她无关。白璧对着棺材里的他点了点头,然后,有人来拖走了水晶棺材。江河的父母又大声哭喊了起来,惊天动地,然而,谁都无法阻止江河从一个男人变成为一堆灰烬,而且,在成为一堆灰烬之前,江河的身体已经在公安局法医的解剖台上被开过膛剖过肚了。
  永别了,未婚夫。
  白璧目送着江河进入那个火炉,变成一缕轻烟,变成一堆粉末,清洁的粉末。虽然她是一个非常镇定的人,然而,她还是有些想吐,她径自离开了这里。身后,江河的父母还在哭着,其他的人都忙着打听豆腐饭是在哪个饭店。这回,谁都没有注意到她的离去,除了许安多。
  在白璧走到殡仪馆门口的时候,许安多喊了她的名字。白璧回过头来,看到了一身黑色运动装的许安多,她轻声地说:“你好。”
  “白璧,你现在还好吗?”许安多也压低了声音,但白璧知道,其实他平时不是这样说话,许安多是一个不太安分的人,虽然他也在考古研究所工作,与江河共事,但与江河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人。
  白璧淡淡地说:“算了,别说了。”
  许安多以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就像是在考古工作中看一样出土文物,他轻声地说:“江河出事,我也很难过,我们都没有想到他就这么过去了。没办法吃到你们的喜酒了,挺遗憾的。”他努力要使自己的话说得严肃一些,总之这让白璧感到有些反常。她的眼前又出现了许安多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飞驰的情景,她坐在他的身后,他把自己的头盔戴在了白璧头上,而他自己露着脑袋让疾风把头发吹到身后的白璧的脸上。
  其实,在认识江河之前,她就认识许安多了,那是一次意外,许安多开着摩托把她送到了医院,后来,他就几乎每天都来给她送花。但白璧对他却没什么感觉,有一次她被许安多硬拉着参加了一个生日聚会,在那次聚会里,她认识了江河。从此以后,江河就进入了她的生活。关于这件事,许安多至今仍后悔为什么要把白璧带到那个聚会上,让她和江河认识。
  “那天晚上我接到一个电话,可是拿起听筒对方却始终不说话,我知道那个电话一定是江河打来的,我猜出了什么事,不然不会无缘无故打电话。后来我给他家里打电话,没有人接,我又把电话打到研究所里,依然没有人接。没想到,他就在那晚出了事,而且是在研究所……”
  她忽然停顿了,也许是不愿意在许安多面前说过多的话。
  许安多点点头说:“你别难过了,也许这就是命。”
  白璧觉得他的话与他的性格不一样,也许还隐藏着什么,就问他:“你怎么也说这种话?”在她的印象里,许安多是一个从来不相信命运的人,事实上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敢独自一个人守着古墓值班过夜的人。
  他有些无奈,摇了摇头说:“你不明白的,白璧,你不明白最近所发生的一些事,我们都改变了许多,我也变了,特别是江河出事以后。”白璧注意到他的目光有些飘忽不定。
  “发生了什么事,江河瞒着我,你也瞒着我,告诉我,快告诉我!”白璧追问着。
  “不,你不需要知道。”
  “为什么?”
  许安多低下头,轻声说:“对不起,我还有些急事,先走了。”然后他立刻转身走到了大门外,门外停着他的那辆红色国产摩托,他跨上了摩托,戴上头盔,脚下一蹬,排气口“扑扑扑”地响了起来。
  白璧还想说些什么,她看到许安多又回过头来,给了她一个似乎是表示歉意的眼神,然后大声地说了一句再见,接着就驾着摩托上了马路。现在天色已近昏黑,马路上的塞车已经缓解了,红色的摩托像一道闪电似的消失在了大道上。
  白璧忽然有些乏力,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也许江河的父母还在等着她一起吃豆腐饭,但她是不会去的,她知道江河也不会在乎这些。她抬起头,望着殡仪馆上空的乌云,她想,也许此刻江河躲正在那朵乌云里看着她。
  现在去哪里?白璧轻轻地对自己说。
  夜色将至,一袭黑衣的她穿梭在这个城市中。
  现在去哪里
  现在去哪里?
  关于这句话,许安多也在问着自己。他现在不想回家,他从来没有把那个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屋子当做是自己的家。摩托车开到路边,他在一个小摊上随便地吃了一些东西,就当
  做是晚饭了。吃完了以后,他又买了好几听青岛啤酒,就这么在马路边把啤酒喝了下去,啤酒的泡沫沿着他的下巴流下来,沾湿了他的衣服。然后,他自己哈了一口气,满口的酒气,脸上一定有些红了,他却微微笑了笑,嘲讽似的活动活动了四肢,他的心情这才好像略略舒畅了一些。然后他跨上了车,飞驰在马路上,这辆红色的国产摩托已经跟了他好几年了,陪着他去过许多地方。有一次他甚至自己开着摩托去外地参加一次田野考古,这辆摩托停在一个荒凉山村中的古代遗址旁,显得特别惹眼。总而言之,在他们那个圈子,许安多是个异类,他天生不适合那种工作,尽管他有搞考古工作所需要的所有勇气和探索精神,但是他没有耐心,这是致命的。所以,当江河已经独挡一面的时候,他还依旧在给别人做下手,就连白璧,也都被江河抢去了。说实话,他确实有些嫉妒江河。然而,不论他们的性格有多少差异——也许正是性格差异才使他和江河成为非常要好的朋友。
  现在,他最要好的朋友已经死了。
  加速度。酒劲终于上来了,大脑很兴奋,他的头盔没有护脸,他张大了嘴,风不停地往他的嘴里钻,让他感到很凉快。他一想要发泄的时候,就会这样,有时候经常会弄得着凉感冒。但他不在乎,现在的时速也许已经超过八十公里了,在这里的马路上是非常危险的。几辆汽车几乎迎面而来,在即将撞到他的时候,他才转了转方向避开了来车,身后传来“不要命了”的咒骂声。风从耳边呼啸而过,酒精使他的血液沸腾,他似乎忘记了所有的危险。然而,他的脑子里却突然出现了白璧,那个小寡妇,也许不该用那样的字眼,她还没有和江河结婚呢。可是,她那张脸却一直晃悠在他面前,他喜欢那张脸,真的,第一次见到那张脸,他就感到了一股特别的力量。那不是简单的男人对女人的喜爱,而有着更深一层的内容,以至于他竟然不敢越雷池一步,以他往日的脾性,早就主动出击了。那天白璧倒在马路上,是被一辆助动车撞了,其实伤得也不重,只是擦破了皮而已,许安多驾着摩托路过那里,发现了她。于是,他主动地邀请她上来,带她去了医院,他还记得白璧贴在他背后的感觉,冷冷的,一言不发,有些发抖,就像载着一件白瓷做的佛像雕塑。瓷器是碰不起的,作为考古人员的许安多深谙此理,他始终不敢造次,只是觉得白璧绝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身上总是散发一种让人不可靠近的力量。后来,他才知道,白璧的父亲叫白正秋,也是当年考古研究所的老前辈,与所长文好古是同一届的,在十几年前死于一场意外的车祸。然而,她最终还是被江河夺去了,可是,江河还是没有等到真正得到她的那一天……别再想她了,许安多摇了摇头,拐进了一条幽暗的小马路。
  摩托车的声音吵响了这条幽静的马路,他不知道现在几点了,也许已经很晚了。他忽然又想起了自己对白璧说的那句话:“也许这就是命。”
  命啊命,他从来不相信这个的,他只相信自己。然而,现在他不再相信自己了,他知道,他已经无法再把握自己的命运了。自己只不过是一只小虫子,垂死的虫子,那不可抗拒的力量,随时都有可能取走他的生命。他还清楚地记得江河出事前所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眼神,他能感觉到江河眼中深藏着的恐惧,也许,他早就有了预感。现在,他终于也相信他了,那确实是一个错误,所有的人都犯了这个错误,现在,就是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他明白,江河,不是第一个死者,也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下一个是谁?
  一阵凉风吹过,许安多忽然清醒了,他使劲摇了摇头,看了看四周黑蒙蒙的一切,什么都看不清,他没来过这里,也许迷路了。酒精使他的胃里有些难受,他低下头,干呕了一会儿,却呕不出什么东西,他这才感到了真正的不安,这不安来自他的骨子里。
  一瞬间,他想到了躺在水晶棺材里的江河的那张脸,现在,江河已经成为一堆骨灰了。接着,他又想到了别的什么,这使他的手开始颤抖起来,几乎握不住把手了,这才是害怕,自称自己从来没有害怕过的许安多真的开始害怕了。
  夜色茫茫。
  他把摩托的速度放到了最慢,驶到了小马路的尽头。在尽头,他见到了一道绿色的河堤,原来是苏州河。他来到了苏州河边上,但不知道是哪一段。苏州河边的马路上没什么车,周围几乎只有他一个人,他的车轮慢慢地转动着,载着他走向未知的迷蒙夜色之中。
  许安多听到一个声音在轻轻地叫着——救救我。
  那是他自己的声音。
  请你救救我
  这是一栋苏州河边的普通楼房,由于临着河,这里的房价最近都上涨了,但依然有许多人搬进这些楼盘。其中的一栋刚刚建成不久,所以在晚上,几乎整个大楼里都是一片黑暗,除了顶楼的一个窗户还亮着灯光。
  在这个窗户里,是一间刚刚装修好的房间,房间里没什么家具,只在临窗处有一台电脑。这台电脑几乎整夜开着,罗周就坐在电脑前面写他的剧本。他瞥了一眼时间,快十一点了,从吃好晚饭到现在,他像挤一支已经干瘪了的牙膏一样,只打了不到三百字,那些文字像一点点白色的牙膏沫,沾在电脑屏幕上,一遍遍被抹去,又一遍遍被涂上。
  房间里的空调还没有安装好,罗周敞开着窗户,让河边的风吹乱他长长的头发。他的头发很长,但不是那种及肩的长发男人,再加上他那张有型的脸,使别人很难猜出他是干什么的。事实上,他也不干什么,几年前他在一家传统刊物做过编辑,后来那家刊物因为发行低到只有几百份而停刊,于是他也失业了。但罗周一直都喜欢自由自在的日子,他给各种各样的报纸和杂志写稿子。一开始一篇都没有发表,大概是因为他写的内容还是博尔赫斯、卡尔维诺那一套,尽管最后写成了哭哭啼啼的爱情故事,可是人们依然表示看不懂,或者说只有他自己才看得懂。后来罗周现实了,开始写一些“纪实”的情感故事,虽号称“纪实”,其实编得比琼瑶还小资。令他自己都意外的是居然被采用了,这才使他能养活自己。现在,罗周和几个朋友搞了一个剧团,他负责编剧兼导演,下个月,他们的第一部戏就要公演了,可是直到现在,剧本却依然没有完成。演出的事情已经定了下来,根据已经完成的那部分剧本,演员们已经开始排练了。白天他就在小剧场里指挥排练,晚上窝在家里写本子,他担心万一到了公演那天本子还没写好会怎么样?大概投资剧团的朋友们会把他的手指给剁下来。罗周吹嘘说他的手指能够在一夜之内在键盘上打出一部《等待戈多》。听了他的牛皮,朋友们居然真的投资组建起了这个剧团,还帮他联系好了公演的场地和时间。一阵风吹来,他猛地打了一个冷战,盯着电脑上残缺不全的本子。罗周继续在键盘上敲打着——
  第三幕——坟墓谷
  背景是荒凉的沙漠与山谷,舞台上摆放着几个动物与人类的头骨模型。时间是夜晚,幕布上挂着一轮弯弯的月亮。音响里放出呼啸的大风声。
  (王子上)
  王子(张望着四周,伸出双手道):这是哪里?(抬头看天)夜色已经深了,新月已经升起,我随着送葬的车队,踏上了通往坟墓谷的道路。四周一片荒芜,渺无人烟,大风吹起,漫天飞沙。(用手掩住眼睛,忽然一脚踩在一根骨头上,惊恐中大叫)啊,这是,看啊,(惊慌失措)人和马的白骨堆积在路边,也许,古往今来,已经有无数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