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之铁血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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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铁血枭雄-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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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施展之机。”

“妹子你也听你三哥说了吧,你最是尊崇的四叔现下也在北疆张弃帐下听用,虽现在官职不大,但声名已显,很得张弃信重。到时你嫁给张弃,又有四叔照看,做哥哥的也是放心不是。大哥知道你是因为那张弃杀戮过重才不愿嫁他,但你要知道,以张弃一个毫无根基可言之人,却要掌管北疆三州这地,要是心慈手软,哪里能有今天的地步。”

张隆见妹子这时没有反驳自己,而是低头若有所思,知道自己一番话起到了效果,又接着趁热打铁道:“大哥不是妄自菲薄,虽自负有些才能,但要是到了张弃的位置上,还真狠不下那个心。你要知道,大英雄,大豪杰都是心狠手辣之辈,行事果决,当断则断,处在张弃那样一个手握重权的位置之上,行常人所不敢想,行常人所不能为,这才方显英雄本色。妹子要想嫁非常之人,那些世俗之见不要也罢。”

张隆见妹妹也不搭话,知道物极必反的道理,只是轻声说道:“这次的事算是大哥不对,但此事虽是为我张家所想,却也是大哥对你的一片疼爱之心。这事你回去好好想想,若真是不愿,我劝父亲打消此念就是,难不成为了个外人,还能让父亲不认你这个女儿不成?”

张隆这番话当真是入情入理,他知道这个妹妹最是钢烈,其间没有一句责备之言,连劝说之语也是如此婉转,最后又是以退为进。张勋和张功都是听得感动非常,心说这要是自己,还不得马上答应了此事,以免大哥为难不是。但张燕却是抬头看了一眼大哥,转头什么也没说就径直走了出去。

张隆见状,赶紧对张勋使了个眼色,张勋自然明白,追着自己的妹妹也跑了出去。

张修这时脸色也已恢复了正常,挥手叫两个儿子坐下,沉吟半晌,脸色不停变换,最后眼中终是寒光一闪,说道:“当前之势想必你们已经清楚,今日就你我父子一人,有些话不好以外人说,今日也跟你们先说说。现今我张家在这歧州也算是一方诸候,州的诸事皆出你我父子之手,这些年我对州内那些世家大族也是笼络有加,我张家在歧州根基已固。”

说到这里,张修脸上露出惋惜之色,“要是现下有你四叔在,什么事都好说,但……我将你四叔从北疆骗回,让他帮我训练士卒,唉,你四叔什么都好,但对你祖父怨恨太深,牵罪于我,到底还是回了北疆。不过,这些年倒也将我歧州大军训练得精锐敢战,这些就是我张家的根底。”

“那陆群说的虽有些夸大其词,但有一句却深得我心,我歧州尽是平原之地,无险可守,现在下局势你们心中自是清楚。野心之辈对着永安之地都是垂涎三尺,不管是谁得了此地,还会任自己身后有我歧州这样一个敌人不成,那周方所说难道我自不如?但今日之局乃不进则退之势,别人且好说,不在我张家麾下,可以另投别处。但我张家到得今时今日的位置,哪里还有什么退路不成?”

这时张修脸色一正,语气中带出了斩钉截铁之势,“所以,今日之事,有进无退,但其他众人想要坐收余利却是不行。隆儿,功儿,暗中开始联络南方诸州节度使,约期起事,想他们也不会拒绝此事。到时,我等只管取永安之地,一旦朝政在手,立上一个小皇帝,其他还不是我张家说的算?”

这时张修心里已是下了决心,成则张家势必权倾朝野,号令诸候,败则身死族灭,再无退路。

到了这时,大宋皇家实已不在诸州节度使眼中,但大宋立国四百余年,根深蒂固之下,众人都是拿李烨得位不正来作借口,其中有多少是真心,多少又怀有别的什么目的,却也无人再去管他。不过打着挟天子以令诸侯主意的又岂止张修一人。大宋江山到了这时,实是已经危如累卵,只是无人现在想那为帝之事罢了。

天下自是不只张修一人聪明,这年在四月间,北疆就已经迎来了几拨各色人等,这里不只有各州节度使派来试探拉拢的使者,现下大宋一地方豪强也是割据自守,广幕丁壮,招兵买马,这时也都派了人来北疆看看这大宋第一诸候的风采。但让众人有些失望却又都松了一口气的是,北疆之主燕国公张弃这时仍是逗留草原,看样子短期之内是回不了北疆的了。

不过,北疆这时有燕国公帐下吴去在,这吴去众人也是久闻其名,以一书生之身,跟随燕国公起于草莽之中,曾于烟云山中大败革兰大汗脱脱,声名早就传遍大宋南北,更是张弃第一信重的心腹,其在北疆位尊权重,在北疆军中和官场之上都是当之无愧地张弃麾下第一人。

吴去这时已经年近四十,这些年政务繁忙,身上重担压身,张弃对他又是信任有加,每次远征,总是将后方之事托付于他。吴去虽每感张弃知遇之恩,但众望所系,着实是劳累非常,这次接见大宋各个势力派来的使者,更是忙得焦头烂额。

但吴去还是对这些人一一接见,张弃临走之时就已经吩咐于他,中原之事北疆一概不予理会,等他回来再说。这时对着众人,备言北疆无意于中原之事,还暗示众人,燕国公已将目光放于大宋之外,想的就是能建不世之功,名标青史,对中原战乱并不甚关心,只要中原不加兵于北疆,则北疆必也不会有南征之举。

众人听了这话,虽然心中并不如何相信,但还是大大松了口气,只要北疆张弃这个张牙舞爪的猛虎不出北疆之地,待得中原平定,以全国之力,量他那时也不敢如何。

众人怀关着各样的心思和算计,结好北疆各位官员和军中将领,足足在北疆又折腾了一个多月这才都心满意足地打道回府而去。

这之间,最让吴去感到头疼的就是歧州派来的使者陆群陆博言,竟是为了与张弃联姻而来。这种事,吴去可是经历过了的,当年烟云山万劫寨寨主林玲,现在的燕国公三夫人要嫁给燕国公张弃,当时,张弃并不在场,吴去为大局着想也就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后来张弃听说这事以后倒也没有什么责备之言,但当时看向吴去的眼神,至今吴去还是记忆犹新。

这时吴去也再不是当年那个一腔热血,行事果决的青年了,这些年虽手握重权,但只要一想到张弃的手段,每每午夜碾转之际,都是思前想后,如履薄冰。这样的蠢事他会做第一次,自然不会作上第二次。

于是,吴去以燕国公张弃现在正在草原,燕国公家事却不是他这个下属能够管得了的,虽是陆群鼓动如簧之土舌,奈何吴去是一拖再拖,此时张霸又已经随张弃北上草原,无人镶助之下,只好先派自己的从人回歧州报信,自己则就在北疆跟吴去耗上。

最值得一提地就是朝廷也派了使者前来,竟然还带来了平帝李烨的私信一封,信吴去是没敢擅自拆看。但这位使者的身份可是非同一般,这位使者正是当今朝廷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郑仪郑观容。要是朝廷的礼部尚书也就罢了,在大宋朝廷威仪不存的今天,一个礼部尚书不放在吴去的眼里。在他眼里,这些朝廷官员除了贪赃受贿之外,别的本事就算有,也是有限得很。

但这位大人却是不同,此人六岁能文,十岁中举,在十五岁上就已经中了朝廷的一榜解元,当真是本朝中的文曲星在世。此人更是大宋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现时已年过六旬,门生故吏遍布天下,他来到这北疆才不长时间,就已经有许多北疆官员前去拜见,都是以弟子之礼拜之。

这样的人到了北疆,吴去可是不敢轻忽。这位老大人倒也没有什么酸腐文人的臭架子,说起话来也是温和淡定,端得是一派名家风范。

在他身上也没有现时的官场习气,寒暄过后就是直入主题,备言平帝李烨对燕国公亲近之意。并大赞燕国公忠心王事,在现时大宋风雨飘摇之际,还能北征草原,为大宋实是立下了汗马功勋,朝廷自是对忠臣不吝奖赏。随后宣布意旨,封燕国公张弃为燕王,总领北疆事务,并拜张弃为征北大将军,赏赐银钱布匹无数,随后又私下对吴去言道,若张弃能保证北疆大军不起大流河边界,则朝廷默许其北疆之主的地位,到得合适时机,准其在北疆建国称王。

别的倒还罢了,虽是张弃为大宋头一个被封的异姓王爷,但大宋此时风光不再,一个王爷地虚衔真还不算什么,但没想到的是,平帝下了如此本钱,竟然默许张弃建国。

此事可是非同小可,此先例一开,诸候闻之,必定纷纷仿效,但这样的提议诱惑力不小。虽然北疆现下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独立王国,但要是得朝廷承认则又不同,虽是朝廷已经日薄西山,但大宋立国四百余年,一些观念已经深植于人们的骨子了。虽然这些年,北疆任用官吏,开办新学,致力于消除大宋在民间的影响,但也不是一时之功可以办成得了的事情,饶是北疆迭经战乱,朝廷在北疆的影响力已经降到了最低,但军中一些将领,还有一些北疆官吏虽是嘴上不说,私底下还是将自己当作大宋之人。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一时半会或是以杀戮相震慑能够起作用的,但要是朝廷亲口承认北疆建国,这就像如果你绑架了一个贵族家的仆人,贵族家的其他仆人必定将你视作绑匪,被绑架的仆人也不愿跟随于你。但如果贵族亲口在其他仆人和被绑架的仆人面前说,我已经将你送给了绑匪,则情形又自不同,其他仆人必定将你视作贵宾,而被绑架的仆人则会感到自己已经被主人抛弃,除了跟随于你之外,再无他法。

这样的比方虽然有些不妥,但世上的事情就是如此,吴去想定之后,又与郑仪谈了些细节之事,但此事事关重大,也不是他所能独断的事情,只好将此事派人急报张弃,连带着将李烨的亲笔书信也送了出去,只等张弃回音再作决定。

平帝二年,就以这种纷纷扰扰之势开了头。随后,各方诸候都是摩拳擦掌,整军备战,大宋举国局势立时紧张了起来。

平帝二年四月间,歧州节度使张修率先发难,并发檄文昭告天下,其中言道:“平王李烨,本先帝亲弟,先帝在时,倚为腹心,而狼爪蛇齿终难掩盖,先帝终为其所害,余尝闻逆贼起而贤人生,忠臣不发,则社稷难安。

平王李烨狼子野心,窍盗鼎司,倾覆重器,辄承资跋扈,肆行凶忒,诛良臣,结诸候,百寮钳口,道路以目……

历观载籍,暴逆不臣,贪残酷烈,于平王为甚,幕府奋长戟百万,以中黄育获之士,良弓劲弩之势,陈兵京师城下,以挽将倾。

州郡各整戎马,罗落境界,举师扬威,并匡社稷,以立贤名,于是乎着,其得平王首者,裂土封侯,不吝之赏。部曲偏裨将校诸吏降者,勿有所问,广宣恩信,班扬符赏,布告天下,感使知圣朝有拘逼之难。如律令。”

檄文一出,天下震动,此文出于歧州谁人之手,后世已不可考,但其间言辞犀利,文采斐然,被后世立为经典传颂不绝,此中所言后世却不甚重视,倒也是有些本末倒置之趣。

第四卷血色残阳第一百一十四章西向

张弃骑在一匹黑马上,这马是革兰大汗达利送给张弃的礼物,纯正的草原骏马,这马身材也不甚高,但膘肥体壮,通体乌黑,跃踢扬鬃只见,威势尽显。

现下,这匹在张弃身下摇头摆尾,甚是不耐,只因张弃一行只是缓慢而行,悠然自得,这可将这匹见到开阔之处就想着疾驰竞走,领袖群马的草原良驹给憋的够呛。

张弃身后跟着大队的骑兵,蹄声阵阵间,队伍缓而不乱,一杆大旗在队伍中随风飘荡,血红色的旗面上面,好像用世界上最浓稠的鲜血凝聚在两个大字“赤血”旗下面容坚定,神色冷漠的战士,每当他们抬头看见这杆大旗的时候,都能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到一闪而过的骄傲,狂热之意,曾几何时,宋人大军的战旗也能如此张扬的飘荡在草原深处,一路之上遇到的不管是草原牧民还是草原铁骑,看到这杆大旗之时,都是神情敬畏,远远就已下马礼拜,这是大宋燕国公张弃在草原上用鲜血筑就的成名,没有人敢于冒犯他的尊严,这面旗帜之上聚集的冤魂将告诉他的敌人,什么才是真正的恐惧。

满意的看了一眼身后的队伍,这就是自己到了这个世界最大的成就,一支有着严明的纪律,钢铁般的战斗意志,战而不馁,胜而不骄,侵若风火,守若山峦,一声令下,旌旗所指,尽为齑粉,这就是自己的军队。他们也许不知道吧,自己等待地已经够久了,就是等的这一天,将有更加广阔的天地去给他们施展。

张弃想到这里。脸上露出了一丝嘲讽的笑容,中原那些不自量力,目光短浅之辈,不过这到叶怨不得他们,在这样一个时代。有谁能知道地球其实是圆地。有谁知道,在大宋之外。除了革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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