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生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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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生无罪- 第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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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拿着多得的三块中品晶石,去买卖区看看,说不定能够买到其他的灵兽灵禽。不许说不行。”

说到最后,杜玉寰露出了一丝厉色来,显然,李文骏要是敢再说半个不字,他说不定会动手硬抢。

能够多赚三块中品晶石,已经远远地超出了预期,李文骏见好就收,他不可想真的把杜玉寰这位公子哥给撩拨出来火气,那样就得不偿失了。

他一副不舍模样,把三枚追风鸟的卵全都取了出来,一起交给了杜玉寰。李文骏从没想着要自己孵蛋,搞个灵**什么的,他眼下养自己都觉得费劲,弄个灵**,怎么养活?他又没有合适的可以长时间维持追风鸟的卵的活性的宝贝,想留下一枚卵,等以后再孵化,多少也有些不太现实。

算来算去,还是趁着有人出高价,赶快把追风鸟的卵脱手,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李文骏虽然不懂灵禽的行情,却也预测的出来,无论是追风鸟的成鸟,还是追风鸟的卵,都不可能卖这么高的价钱,毕竟追风鸟只是一级妖禽,价钱再高,也会有个理性而又合理的极限。

杜玉寰把三枚卵收下后,没有任何的迟疑,就又给了李文骏十八块中品晶石。

等到李文骏把晶石收好后,杜玉寰看着李文骏,说道:“李文骏,我不是不知道正常情况下,一只追风鸟该卖多少钱的,我之所以愿意出这么高的价钱,买下来,一方面是为了郦姑娘,另外一方面,是要让你认识到一点,我很有钱。你应该听说过一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我愿意,我可以用钱砸死任何人。”

第145章兄弟相见

第145章兄弟相见

李文骏心中一凛,脸上却露出了笑容来,说道:“我想这个任何人一定不包括我在内,我们是朋友嘛,你说,是不是,杜公子?”

杜玉寰冷冷一笑,说道:“我们做不做成朋友,还要看你的表现。不过你放心,我刚才说过的话是算数的,如果我和郦姑娘的好事可成,少不了你的好处。”

说完,杜玉寰再无心久留,很快便扬长而去。

看着杜玉寰远去,李文骏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暗道有钱了不起呀?还不是做了小爷的冤大头。

今天小爷能让你掏二十二块中品晶石买我的追风鸟和卵,将来,小爷照样有本事,让你做更大的冤大头。

李文骏摸了摸怀里揣着的储物囊,心中觉得前所未有的踏实,在半个时辰前,他无论如何都想象不出来——有一天,他竟然能够拥有二十二块中品晶石这么大一笔的财富。如果他肯把这二十余块中品晶石拿出来兑换金银的话,只怕能够换回来一座金山了。

李文骏嘴角露出了一丝笑容来,他把追风鸟一锅端的决定还真是做对了。以后要是再遇到其他的妖禽,无论大鸟,还是小鸟,特别是鸟蛋,一概都不能放过。

在修仙界,很多时候鸟卵比成鸟还要值钱,妖禽都有野性,不但捕捉不易,而且驯服起来,十分的困难,一百只野生的妖禽,未必有一只能够驯服,但是鸟卵就不一样了,只要施展秘术,就可以非常轻松地和蛋中未出生的雏鸟建立起来极其紧密的关系。

所以在修仙者,鸟蛋是比大鸟还值钱的宝贝,这也是杜玉寰肯出更大的价钱,买追风鸟的蛋的原因,也是李文骏决心以后不会放过鸟蛋的动力所在。

李文骏看了看不远处的买卖区,稍微想了想,就决定先去买卖区看看。每次交流大会持续的时间都不断,长达半个月。这么长的时间,不去买卖区看看,就实在可惜了。

守在买卖区门口的修仙者问清楚李文骏的来意后,免费赠送给了李文骏一张地图,上面有买卖区详细的布局图,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有选择地在买卖区购物,不得不说,这一手还是很贴心的。

李文骏看了看地图,决定先到丹药区看看,他想得到一个炼丹炉很久了,或许这次能够如愿。

丹药区是买卖区的一个大区,在买卖区占了将近四分之一的地方,不过因为进来位置的关系,李文骏必须要穿过大半个买卖区,才能够抵达丹药区。

李文骏缓步而行,一边走,一边打量着街道两边的店铺、摊位,偶尔的话,他也会停下来,选一两件东西。

这里的所有交易都是不收金银的,只要晶石或者丹药等对修仙者有用的修炼资源,外人如果携带大量的金银过来的话,可以将之兑换成晶石,不过兑换比例非常的低,一万两金子也换不回来几块下品晶石,很吃亏。

李文骏打探了一下兑换行情后,便打消了把手头的金银兑换成晶石的念头,金银对他没有用,但是等到他找到父母之后,可以给他们,让他们过上不愁吃、不愁穿的富足的生活。况且,用金银,也可以在丰收镇的药材交易大会收购望月崖草之类的药草,从这上面来讲,金银对他来讲,也不是一点用途都没有。

走了有一两里路后,李文骏突然发现路边有个旧书摊,这里是杂货区,书店什么的,也都在这个区。

李文骏心中一动,走到书摊那里,书摊周围有不少人,有很多低级的修仙者在书摊上挑挑拣拣。

李文骏蹲下身子,也翻了起来,很快,他就看到了一本厚书——《修仙杂论》。这本书跟李文骏送给孙佳宁的那本《修仙杂论》一个名字,但是厚度是后者的六七倍。

李文骏翻开一看,上面密密麻麻都是蝇头小楷,整本书都几十万字,还有大量的插图,内容要比送人的那本丰富详实多了。不过这本书有点旧,还有几页有残破,品相不好。

李文骏拿着这本书,向摊主问价,摊主张开大手,说道:“五块下品晶石或者十枚聚气散。”

“太贵了。”李文骏想跟摊主讲价。

摊主摇了摇头,说道:“整个买卖区,就我这里有这么一本,你要是愿意要,就拿走,不要,给我放下。要是卖不出去,回去我撕了,当擦屁股纸。”

见摊主咬的很死,不肯让价。李文骏咬了咬牙,还是取出了十枚聚气散,把这本《修仙杂论》买下了。

摊主喜笑颜开地接过聚气散,让李文骏随意地在他的摊位上再挑两本书,他白送。

李文骏也不跟摊主客气,埋头开始挑书,不过选来选去,也没有发现中意的。今天已经是交流大会的第二天了,这个旧书摊上如果有什么好书的话,早就让人挑走了。

实在没有什么可选了,李文骏便选了两本武术秘籍,他用不上,但是带回去,可以收买人心用,也可以交给亲近之人,用来防身。

把三本书收了起来,李文骏又看了看道路两边的书摊、书店,摇了摇头,这些地方还是回头再来转吧,当务之急,还是先去丹药区。

又往前穿过两条街道,走到了人市区。

所谓人市,就是买卖人口的地方,修仙者也是人,也有让人伺候的心理需求,当然,把人买下来,不一定要做奴仆,也可以用来做修炼的鼎炉,祭器的牺牲等等。

李文骏对人口买卖没有什么兴趣,他虽然觉得被买卖的人很可怜,却没有大发善心,要去解决他们,他不是救世主,也没有兴趣扮演这个角色。

李文骏刚要快步穿过人市,突然听到有人喊了一声:“三弟,救我。”

短短一句话,落在李文骏的耳朵中,却如同一声雷霆一般,震得李文骏浑身一震。李文骏顺着声音望去,就见路边的一个柱子上,绑着一个**着半个身子的年轻人。

“大哥!”

第146章当街杀人

第146章当街杀人

李文骏兄弟姐妹五个,其中李文骏排行不上不下,正好位于中间,行三。五个兄弟姐妹中,李文骏感情最深的有两个,一个是大哥李硝衣,另外一个是五妹李美叶。

自从和父母失散之后,李文骏最挂念的除了父母之外,就是大哥和五妹了。他曾经设想过无数次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和大哥重逢,却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他会在人市卖人用的柱子上,看到他的大哥。

大哥已经二十多岁,为了弟弟妹妹能够有个好的生活,他至今还没有娶亲。在李文骏的印象中,大哥一直是个精力充沛、乐观的小伙子,但是现在印象中的大哥不见了,换成了一副他很难认出来的模样。

只见李硝衣被人五花大绑捆在柱子上,精赤着上身,下半身也只有露出两条腿的半截破烂裤子,骨肉如柴,遍体鳞伤,浑身上下找不到一块好的肉。

李文骏脑袋嗡地一下,眼眸中几欲喷出火来。他大步流星走了过去,抽出龙首雁翎刀,就要把捆在大哥身上的绳子割断。

人市是由无数的牙人开设的店铺、摊贩组成的,李硝衣这里也不例外,同样有人看管。

一个拎着皮鞭的黑衣人见李文骏连价钱都不问,就要动手放人,大怒,抡起皮鞭,就朝着李文骏抽了过去。

“三弟,快躲。”李硝衣不知道挨过多少鞭子,唯恐三弟跟他一样,吃亏,连忙出声警醒李文骏。

李文骏冷哼一声,劈手把辫梢抓在了手中。皮鞭使用牛皮筋制成的,他即便是把法力蓄在了手上,但是徒手抓鞭,还是感觉到了一丝疼痛,可想而知,这样的鞭子抽在大哥的身上,大哥会疼成什么程度。

“小子,警告你,我们这里开门做生意,想要人,拿钱来,只要你给够钱,想要谁,都可以。但是你想硬抢,可就打错算盘了。”

黑衣人即便是被李文骏抓住了皮鞭,态度依旧嚣张,他也是一名修仙者,修为境界没有李文骏高,但是他后面有人,根本就不惧李文骏。何况,在他看来,他还站在了道理的一边,那就更不怕李文骏了。

“敢卖我大哥,你该杀。”李文骏猛地把拽在手中的皮鞭往自己的身后一下,黑衣人立足未稳,踉跄着扑向了他。

李文骏把龙首雁翎刀往前一送,噗的一声,就把黑衣人穿了个透心凉,然后,他又在黑衣人身上蹬了一脚,把黑衣人踹了出去。

“杀人了,有人杀人了。”刚才活蹦乱跳的大活人,一眨眼就死的不能再死了。即便是见惯了生死的修仙者也是眼皮子乱跳。

哗啦啦一声,从牙行里面冲出来了十几个人,将李文骏团团为主,附近几个牙行也有人抄着家伙什过来帮忙,他们都是同行,有人欺负到头上,自然要抱团取暖了,要不然,以后随便一只阿猫阿狗都能骑在他们的脖子上拉屎撒尿,他们还怎么混?

买卖人口从来都是暴利的行当,有钱的话,自然什么好装备都能搞到手。围过来的这些人有修仙者,也有普通人,但是他们无一例外,都是武装到了牙齿,最次的手里面都有一口法器级别的宝剑、宝刀。

李文骏脸色凝重,他知道自己当街杀人,算是捅了马蜂窝,但是即便是事情能够再来一次的话,他还是会毫不犹豫地做同样的选择。任谁看到亲大哥让人当牲口一样买卖,如果还能保持冷静,那不是人,是缩头乌龟。

要说顾虑,李文骏也不是没有,不过他不是顾虑自己的安危,而是他只身一人,既要保护好大哥的安全,也要抗击强敌,难度不小。

人生在世,有所为有所不为,就算是再难,也要走下去。

李文骏先拿出来一张铜头铁臂符,拍在了李硝衣的身上。这样,就算是有人用李硝衣的性命威胁他,有了铜头铁臂符的保护,李硝衣的安危也算是有了一定的保障,不至于让人马上砍了脑袋。当然,铜头铁臂符是有时效的,如果在时效过去后,他还不能解决战斗,等待他们哥俩的后果可就不太妙了。

速战速决才是对他最有利的选择,李文骏很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在人刚刚围过来,还没有合拢的时候,他就抢先一步出手了。

李文骏还没有修炼,就开始杀人杀野兽,第一个死在他手上的是哪条瘸了一条腿的狼,之后,是军堡镇外的老道……杀人也是个技术活,杀人越多,越是熟练,越是知道该如何分辨敌人的强弱,如何能够尽快地确立己方的优势。

李文骏施展开灵眼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分辨出了围拢过来的人贩子中,孰强孰弱了。和强者缠斗,不明智,先剪除羽翼,再收拾强敌,这才是王道。

李文骏就像是冲入羊群中的猛虎一般,专门挑选软柿子捏。他施展开风雷步法,身形如同鬼魅,在人贩子中间窜来窜去,他机械地一次又一次地挥动着龙首雁翎刀,每次一道寒光闪过,必然会有一名人贩子倒在血泊之中。

这场屠杀,李文骏不会去分辨谁对谁错,他只记得一点,他的大哥被人抓起来,不但出了不少苦,受了不少罪,还被人当成牲口一样买卖,他要替大哥出头,报复那些曾经给了大哥苦难的人。

这些人贩子中还有世俗人,他们最先倒在李文骏的龙首雁翎刀下,之后,轮到那些练气期一层和练气期二层的人,他们几乎没有李文骏的一合之敌,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都让李文骏用龙首雁翎刀砍成了两半。

须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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