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振有词(VIP出版书+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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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振有词(VIP出版书+番外)-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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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振振和暴暴下午打算去逛街的,难得一个周末,正巧邵尉迟出差,而古易学长今天也有个会议,这才促使俩孤寡女人凑到了一起。结果出门前,暴暴接到古易学长的电话,说会议提起结束了,约她下午去看电影。
  暴暴灿笑着回答道:“好啊,那我在家等你。”
  挂了电话,回头瞪着振振:“畜生,我男人二十分钟后过来,你自觉点,该哪哪去啊!”
  瞧瞧,这是什么人呐!
  振振听到那话,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没背过去。等回过气了,准备操家伙砍人时,手机及时地响了。
  “谁!有话快说,有屁快放,老娘还要清理门户呢!”振振咬牙切齿地说完,一双眼睛冲着沙发上的暴暴喷火。
  “吴振振,你行啊,敢这么和你老娘说话?!皮痒了是不是?!”电话里的大分贝不禁让振振手一抖,一个不小心,手机开始自由落体,还好是掉沙发上,没有四分五裂。
  赶紧捡起来,一脸赔笑:“妈……”
  但是显然已经迟了,电话那头某人的火焰已经被点燃,于是振振只好竖着耳朵乖乖地挨批。这阵张仗绝对可以媲美从前在学校时的所谓思想教育大会。振振一边听着老妈的唾沫横飞,一边看表计算着时间。最后,算算老太太差不多也该累了,才弱弱地说了句:“妈啊,那个我在鲍晨家呢。”
  吴母一听,兴许终于想起有“家丑不可外扬”这么一句话,于是放低了音贝,低语道:“吴振振,你别以为你现在有男人了,我就治不了你了。哼,我告诉你,你就是当奶奶了,我还是你老娘!”
  振振听到这话,差点又把手机给扔了,这一什么老太太啊,居然对自己的亲生女儿说“别以为你有男人了,我就管不了你”!
  “是是是,我也就您一个妈!”多来几个,我死也不投胎!振振白白眼,认命地点点头。
  “知道就好!”顿了顿,吴母又在电话里问道:“晚上想吃什么,一会我让庆嫂去买。”
  听吴母这么一问,振振才想起来,自从和邵尉迟恋爱后,好像周末回家吃饭成了雷打不动的节目,可是这周邵尉迟出差了,所以振振想了想,说:“妈,邵尉迟出差了。”
  “哦?去了很久了?”
  “没,昨天刚走的。”
  “那你要和他说多注意身体,最近外边流感很严重呢!”
  “嗯。”振振一边应着,一边开着小差,看着一旁暴暴和她挤眉弄眼的,不知怎么就想到了红烧狮子头,好像很久没吃了,怪想的。刚要开口,就听吴母在电话中说道:“恩,既然阿迟不在,那你就自己看着办吧。要回来吃就6点前死回来,晚了就不等饭了。”例行公事似地说完,吴母直接就把电话给挂了。
  振振看着手机,那个心寒!瞧瞧这老太太,对别人家的儿子倒是嘘寒问暖的,对着自家亲闺女就这待遇,连吃都不让吃了?!
  振振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严重创伤,刚要把手机收好,吴母的电话又来了。这回振振也不急着接了,朝暴暴嘿嘿两声笑:“瞧吧,肯定是琢磨着自己刚才那话对不住我了。”
  在暴暴无比鄙视的目光下,振振按下了接听键,还没来得及说话,就听电话那头又是一声巨吼:“吴振振,你给我听着,你要死回来记得把你堂姐也给弄回来!我都快被你二伯母烦死了!你说我造了什么孽,生了你这么个不省心的!”
  然后又是“啪——“的一声,电话挂了。振振继续保持无语状态。
  直到听到暴暴在一旁的奸笑,她才愤愤地嚷着:“NND,我是招谁惹谁了?!”明明就是堂姐惹得祸,咋又算到她头上?!再说了,孩子也不是她生的,问她?她哪知道老太太造的是啥孽啊!
  
  “畜生,还有10分钟,够你坐电梯下楼的。”暴暴毫无同情心地在旁提醒着。
  “白眼狼,一群的白眼狼,一个个都见色忘义!”振振拿起包包,怨念地往门口走去。
  “嘿嘿,小女子肤浅,就是见色忘义的那种人,有本事你就去给我变个色出来啊!”暴暴不等振振反应过了,直接把她往门外一推,然后快速地关上了门。
  靠,畜生!振振愤然离开。
  
  从暴暴家出来,振振一直在琢磨着如何劝说堂姐回家这件事,可是想来想去,也不知如何开口。以振振对堂姐的了解,除非她自己想回去了,不然谁也说不动。
  哎!她烦躁地缕了缕头发,站在马路边,一时不知道该往哪去好。你说,好不容易一个假日,如果就这样回家,绝对是浪费啊,可是去逛街吧,又没劲。想来想去,振振还是决定找朋友,于是掏出了手机,拨了另一个同性友人——Emma的电话。
  很快,电话就接通了,传来了Emma轻快的声音:“哟,吴大小姐,你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了?”
  “呵呵,不是想你了吗?”振振先是干笑了两声,听着电话里嘈杂的声音,问:“你在哪呢?这么吵?”
  “呵呵,和朋友在一块呢。”正说着,电话里隐约传来了一个男子的声音,好像是在叫Emma。
  “小样,约会呢?”
  “哪啊,就一朋友,刚从国外回来,大家聚聚而已。”Emma笑着解释,末了又说句:“我不是裸奔一族嘛,哪像你这么幸福,穿上名牌了!”
  听到这话,振振一时没忍住,“噗嗤——”地笑出了声。
  
  说来,这裸奔一族还是有来历的。
  某日,Emma在看杂志,突然狂笑不止,振振好奇,于是凑过去,问:“丫的抽风啊?”
  “哈哈,笑死我了,振振,你快看这段话。”
  振振往她手指处一瞧,原来是杂志上摘录的一段MSN签名。
  签名如是说道:“人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敢情我居然七手八脚地裸奔了这么多年!”
  看完,振振一拍腿,道:“经典啊!”
  接着Emma地来了句更经典的:“靠,老娘当了这么些年乖乖女,总算是潮流了一回,成裸奔一族了!”
  于是乎,那段时间Emma的口头禅就是:嗨,丫的还在裸奔不?
  
  “小样,天快转冷了,你赶紧找件衣服披披吧。”振振这人就这样,心情一好,就喜欢和人贫。
  “嘿嘿,要找,也要和你一样,找件名牌啊!对了,太子爷不是出差了吗,那你周末干嘛啊?”Emma好像换了个地方,电话那头安静了许多。
  “这不无聊嘛,本来还打算找你逛街的呢!”振振叹了口气,心想,怎么邵尉迟一出差,她连想找个人逛街都找不到啊!
  “我说丫的吴大小姐今天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了呢。”Emma戏谑道,立马又说:“赶着巧了,反正人多热闹,你一块过来玩吧!”
  “这样不好吧,我和他们又不熟?”
  听振振有些犹豫,Emma笑说:“放心,我这几朋友都是不怕生的主,再说了,来一美女,他们指不定心里美着呢,嘿嘿!”
  振振想了想,反正无聊也是无聊着,还不如去玩玩,再说了,她本来也不是个害羞的人,于是应道:“好,你们在哪呢?”
  “午饭刚散场,正准备去万达K歌。你在哪?我们顺道来接你?”
  “不用了,我这离得挺近的,直接打的过去就好,那到了联系。”振振一边说着,一边招手拦车。
  
  到了万达,Emma他们还没到,振振给她发了条短信,然后就自己一个人到银泰里随便逛了逛。大概逛了一层楼的时候,振振接到了Emma的电话:“我们到了,过来吧,在大歌星门口等你。”
  “好。”
  
  振振刚走到大歌星门口,就听某处传来的一声叫唤:“吴振振!”
  她转头张望,看着Emma花枝招展地飘摇至跟前。
  
  说实话,振振最烦人家在公共场所大叫她的名字,特别是连名带姓地叫。主要是以前一家人出去,别人看见他们吴家的四孩子,都是这样叫的,先是连着三个:“振兴,振中,振华!”瞧瞧,这多有气势啊,可一到自己,就变成了:“吴振振!”
  这让振振特别伤心,小孩子嘛,对这种事总是敏感,感觉就好像是被排挤了似的。所以振振一般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都喜欢说:“以后大家叫我振振就好。”
  
  “丫的干啥叫这么大声,我又不是聋子。”振振作势就要一拳挥过去,可是在看到Emma身后随即而至的人时,动作止住。
  
  哇靠!帅哥啊!
  
  振振直接越过Emma,上前,对着帅哥微微一笑:“你好,你就是Emma说的那个海龟吧?”
  “你这女人……”一旁的Emma露出鄙夷的表情,因为她知道,振振又开始犯花痴了。
  振振嘿嘿一笑,耸耸肩,似乎在说:没办法啊,这不习惯了嘛,看见帅哥就忍不住想搭讪。
  还好帅哥不介意,表现得极其大方。只见他优雅地伸出右手,笑:“呵呵,海龟就算了,你还是叫我苏佐吧。”
  “苏佐。”振振跟着念了一边,“很特别的名字,不过倒是很好记呢!”
  “吴振振这个名字不是更特别。”苏佐调侃地笑说,振振看着他露出的一口白牙,心想,真够白的,丫的都可以去拍牙膏广告了!
  
  如果说,在苏佐说出自己的名字的时候,振振还可以不感到惊讶,毕竟因为刚才Emma的那一吼,在场的,只要没有聋,都知道她叫吴振振。可是苏佐接下来的那句话,却让她有点不知所措了。
  
  他说:“吴振振,这么多年,你好像都没有什么变化啊!”
  
  
                  原来我们是熟人!
作者有话要说:就酱紫……
哎~
昨天反思中,所以没更,今天补上,发现反思的结果就是在做无用功……囧~
有人问我:你的主题是啥?
我回答说:爱情……粉小说的爱情……那种现实中估计已经灭绝了的爱情……
没办法,我就是俗人一个,有深度的写不出,所以……大家开心就好~
PS:预告,下章邵童鞋终于又要出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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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改人名……非更新,54~
  
  虾米?!帅哥认识自己?!
  
  不止是振振,连Emma都愣住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来回地看着他俩,惊奇道:“怎么,你们认识?!”
  振振确定地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他。”
  Emma当然相信振振不会撒谎,于是戏谑地看着苏佐:“我说苏佐,这样的搭讪方式很老土哦!”
  
  苏佐仍只是笑笑,看着振振说:“我记得在YL那会,你经常翘掉自己的专业课,跑我们系来上课。”
  在听到苏佐说出YL的时候,振振好像有点印象了,于是问:“你也是YL毕业的?”
  苏佐点点头,鼓励地看着振振。
  于是振振又问:“你是经济管理的?”
  “嗯。”
  “哦。”振振了然地点了点头,然后在Emma一副有戏可看的目光中,坦然道:“我还是不认识你。”
  Emma脸一黑,“你丫的不认识就不认识,装得还挺像!”
  振振嘿嘿傻笑着,“我是不认识他,而他认识我也是正常的。”
  Emma越听越迷糊,苏佐倒是笑着点了点头,“嗯,你那时可以算是经管系的小名人呢。”
  
  为什么苏佐认识振振,而振振不认识苏佐,这就要从振振出国的原因说起。
  
  振振会去美国留学,其实是因为穆白——因为他想去YL进修MPPM。而振振只是舍不得学生生涯这么快就结束,于是也和穆白一起申请了YL的课程,只是她选择的不是MPPM,而是人文科学。
  开始她也只是抱着碰碰运气的心态,毕竟她的成绩没有穆白的好。想着如果YL不录取她,她就换所其他差点的也没关系,只要和穆白在同个城市就好,这样方便穆白照顾自己。很幸运的是,她居然真的拿到了YL的offer。
  拿到offer的时候,振振开心了好几天,见着人就说:“人品啊,做好人,果真是有好报的!”
  当然,穆白对此是非常地不屑,他认定振振是踩了狗屎。
  所以换句话说,穆白才是真正去留学进修的那个,而她吴振振只是找个借口去旅游而已,所以也可以称之为游学。
  
  在YL游学期间,振振倍感自己的课程枯燥,后来听说企业管理专业帅哥比较多,于是她便开始经常性跟着穆白上课。所以如果苏左也是学企业管理的,那见过振振也就不足为奇了,更何况穆白在当时可以算是管理学院的名人,而作为他的小跟班,吴振振同学也终于当了一回名人,就连穆白的导师也都知道有振振这么一号人存在。
  
  但是振振又纳闷了,你说如果苏佐长得不咋的,那振振不认识他也就算了。可人家明明就是一帅哥啊,那作为一个专门蹭去挖掘帅哥的人,振振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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