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都市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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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都市枭雄- 第3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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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甄宓双眼含泪地看着张世平。张世平立刻就说不出话来,只能向甄夫人猛使眼色。可甄夫人更是不济,被甄宓看了一眼后,反而劝起张世平来:“算了,大哥!再好的宝贝也比不上我们娘儿俩的两条命啊!”

    刘煜看了看甄宓,发现了她眼中的坚持,只好在张世平的瞪视中收下了宝剑。再此告别了张家兄妹。并给凝视着自己的甄宓一个亲切的微笑,然后驭马离开了。

    临出城时,刘煜被一个衣着华丽的消瘦中年人拦了下来。此人急行到刘煜面前细细观察甄宓送刘煜的宝剑,口中还喃喃自语:“天啊,真的是古剑倚天……”

    古剑倚天?倚天剑?这怎么可能是峨眉派的镇派之宝……哦,不对。刚才张世平还说这是准备送给“曹议郎”的礼物。难不成那“曹议郎”就是曹操曹孟德?!而这把剑就是曹操两大随身宝剑中的“倚天剑”?

    消瘦中年人盯着倚天剑问刘煜:“留下倚天剑,我给你一百两黄金!”

    挑挑眉,刘煜淡淡的说道:“它是别人送我的礼物,我不会卖!”

    消瘦中年人冷笑一声,不屑地说:“送你的?得了吧,这样的至宝怎么可能被轻易的送出,我看是你偷的吧?如果你不把它卖给我,我就押你去见官。你好好考虑一下吧!”

    眯了眯眼睛,刘煜懒得废话。直接对着消瘦中年人施出了魅惑之术。虽然刘煜现在只有先天级别的实力,但那只是相对于需要肉…体为基的技能,而类似“魅惑之术”这种精神上的技能,在威力上却较之散功前并没有减弱多少。即便精神类技能在这个世界会受到一些压制,但用来对付一个普通人却是手到擒来!

    消瘦中年人的眼神从贪婪变得茫然再到狂热,借着恭敬地对刘煜说:“主子,您有什么吩咐?”

    “你叫什么?”

    “奴才苏双。”

    苏双?不就是那个给刘备送武器金银的冤大头?刘煜想了一想,问:“你家里还有些什么人哪?”

    “奴才父母早亡又无儿无女,家中仅有发妻及两个侍妾。”

    “你生意做的怎么样?”

    “奴才白手起家,经过二十余年的经营,如今在幽南、并北一带已有两个铁矿、五个煤矿、十七家铸造坊、二十八家兵器铺,总资产估计为白银三百三十二万两!”苏双略带得意的回答。

    虽然刘煜的碧血丹心镯中有很多金银财宝,但他可是需要在这个世界重修到永生境界的,那需要的时间恐怕不会短,故而刘煜觉得自己还是需要一个固定的“钱袋子”。所以,刘煜在赐给苏双一颗强身健体的“九花玉露丸”和一部《资本论》后,就命他继续经营被重组为“兴昌隆商社”的商业集团,只不过他已经从东家降级成了掌柜,而刘煜则摇身一变成为幕后大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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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愧是大马商,张世平送的这匹黄膘马脚力极快、耐力极好。经过近三个时辰的急驰,在天还没黑时,刘煜就到了常山郡真定县。等进了县城,才发现这里有好多人家都在办丧事,随处可见披麻带孝的人。

    这时,刘煜忽听旁边一行商打扮的中年人对身边的几人说:“这场瘟疫可真厉害,我从邯…郸过来,一路上所见之丧事何止百起。”

    另一个行商感慨地点点头,说:“我长这么大还没听说过如此奇怪的疫症,竟然只传染老龄及体弱多病者。而各地名医均对此束手无策,还好巨鹿郡有一‘大贤良师’能以符水治此疫症;听说只要加入其所创的‘太平教’,配戴他画过符的黄巾可从此百病不生……”

    大贤良师?那不是张角的自号吗?好象他就是凭借书符念咒、治病祛邪招揽了大批教众,从而成立了后来的三十六方黄巾军。嗯。这次的疫气不会是他为了扩大势力而故意施放的吧?

    “截天夜叉来了,快跑呀!”一声惊恐的呼喊中止了刘煜的臆想,从那些面带惊惶四散而逃的人群的议论中。刘煜知道这个叫何曼的截天夜叉是真定附近的山贼,此人身长八尺,容貌丑陋,武功高强,擅使一根铁棍。他手下约有**百之众,常劫掠于常山郡内。官兵也想将他剿灭,可人多了他就跑。人少了又打不过,最后也只能听之任之了!

    稍稍回忆了一下,刘煜发觉这何曼也是《三国演义》中的出场人物。曾经和曹洪厮杀过几十回合而不分胜负,最后还是曹洪用了卑鄙的拖刀计才将他斩杀。如此人物,值得一见!刘煜逆着人流而行,赶在城门紧闭之前离开了真定城。可出乎意料的是。城门外竟空无一人!

    极目张望。凭借着超强的眼力,刘煜隐隐约约的看到在离城六七里处聚集了几百个人。没有犹豫的策马疾驰,不多会儿刘煜就到了地头。只见数百人围成了一个圈在那儿大叫大嚷,而圈中的空地上正有两人在激斗。

    一个是使枪的年纪不过十三、四的白衣美少年,一个是舞棍的年约三旬的绿袍魁梧汉。两人棍来枪往,激起劲风阵阵;身形腾移之间,掀起雪花纷纷。不多时,少年的攻势渐弱。银枪缩在身前四尺处幻成了一团银芒;而壮汉的棍势虽威猛绝伦,但一时半刻也攻不破对方的守势。

    这个世界的人很喜欢发表议论。在那些围观者的言谈中,刘煜又收集到了有用的情报,了解了一下事情经过:在何曼带领众贼去劫真定的途经,这个少年突然出现邀斗于何曼。双方约定,若何曼胜,则少年死;若少年胜,则何曼永不犯真定。而那少年的姓名是——赵云。

    果然只是近似《三国演义》的世界啊!要知道,在真实的历史中,此时的赵云已经二十五、六岁了才对,可现在竟然年轻了一轮!

    刘煜仔细观察:这年幼版赵云的气息悠长、内力充沛,完全没有必要采取守式;反观何曼,一连串的猛攻使他耗力甚巨,已经快到强弩之末的地步了。不愧是智勇双全的赵子龙啊,小小年纪就会用计了,了不起!

    就在何曼因内力不继而攻势一顿之时,赵云反击了。银枪暴起,化作一条银龙,毫无阻碍地停在了何曼的眉心处。对着面色苍白地何曼,赵云淡淡的说:“请遵守约定!”

    围观的众贼哗然,纷纷叫嚣着要一拥而上的杀死赵云。正当脸色微变的赵云准备冲杀出去的时候,何曼大吼了一声“让他走”,然后扫了众贼一眼,沉声说:“男子汉大丈夫岂能言而无信?难道没了真定我们就会饿死了不成?”

    嗯,这个人还不错,可以给他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当满面钦佩的赵云离去后,刘煜才现身于沮丧的何曼诸人面前。

    看着突然出现的面带不轨之色的刘煜,何曼略带戒备的问:“阁下何人?有何贵干?”

    刘煜看着他和蔼的一笑,说:“我叫刘煜,是来收你当仆从的!”

    何曼抬手止住了闻言后叫骂着刘煜的众贼,怒笑着问:“要我当你的奴仆?凭什么?”

    刘煜淡淡的一笑,说:“就凭你挡不住我三招!”

    何曼仔仔细细的打量了刘煜一阵后,不屑地说:“虽然你是一个罕见的高手,但是也没厉害到只花三招就能击败我的地步!”

    “不信?那我们就来好好的打一场吧!”说完,刘煜拔出了倚天剑。虽然刘煜之前惯用的武器是刀,但既然都已经重修了,又得甄宓赠予了倚天剑,那刘煜也就顺势而为,改刀换剑。这也算不上什么勉为其难,毕竟刘煜也曾经修习过剑法,在剑道上的天赋也不容小觑。

    不知是倚天剑真的锐利无比,还是那根铁棍太次,才一接触,何曼的铁棍就被削断了。看着呆住了的何曼,刘煜一拳打晕了他。面对以不可思议的目光盯着刘煜发楞的山贼们,刘煜暗运内力,声震全场:“你们还不投降吗?”

    被惊醒的山贼们茫然四顾、不知所措,正当刘煜要加把劲招降他们的时候。一个身穿黄色道袍的青年道士用极其悦耳的声音说:“他只有一个人,而你们却有八百多,如果真的投降了。那岂不是要贻笑天下?难道他一个人能打败你们八百人吗?况且还有我的法术助阵,你们怕什么?现在应该冲上去救回何寨主,杀死此人!”

    大部分山贼们都跟着大吼:“救回寨主,杀死此人!”

    看着那个因耗尽精神力而面色惨白的青年道士,刘煜感到很好笑:居然敢在我的面前运用魅惑之术!这还真是班门弄斧啊……

    不知道是小道士的魅惑之术厉害,还是这群贼人早有杀刘煜之心,竟有六百多人挥舞着武器大叫着向刘煜扑来。

    面对这群要杀刘煜的贼人。最简单最得利的办法就是用魅惑之术反制他们,可是刘煜却完全没有这个打算。虽然这方世界认可精神类神通的存在,但刘煜的魅惑之术实在高端了一点。受到了不少压制。若是偶尔施为一下,那自然没关系,但若是大规模或是频繁使用,怕是会引来天道的惩戒!

    故而。此刻面对一群暴徒的刘煜。也就只有一个应对方法:杀光所有想伤害他的人!当刘煜身周再无一人时,他环目四顾,所及之处全是惨白的面孔和畏惧的眼神,更有甚者已趴在地上吐了起来。

    有没有搞错,不就是几百个死人和一地的血吗?用得着这么夸张吗?

    刘煜暗自摇摇头,将未染丝毫血迹的倚天剑归鞘后向青年道士走去。刘煜所过之处的山贼,不是连滚带爬的逃离,就是双眼一翻的昏倒。刘煜站在这个面无血色、目光涣散的青年道士身前。和气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嘻嘻……”这个道士竟盯着刘煜傻笑。

    吓疯了?唉,没办法。又要用魅惑之术了!

    渐渐地,青年道士的眼神恢复了清明。他看了刘煜一会儿,眼露狂热、语带恭敬地问:“主子,你有什么吩咐?”

    “你叫什么?”这两句词怎么这么熟?

    “奴才唐周。”

    “你在太平教中是什么身份?在这里是要干什么?”

    “回主子的话,奴才是太平教‘大贤良师’张角座前四方教使中的北方教使,这次是奉了张角的命令到北方各地联络反抗朝廷的势力,好为太平教起事时增加助力。”

    黄巾起义不是在四月份吗?难道会因我的到来而提前了?刘煜忍不住问道:“张角决定什么时候起事?”

    “奴才不知道。”

    刘煜想了一想,对唐周说:“你先回张角那儿,照常听他的话,但要留心收集情报,随时传给兴昌隆商社的苏双大掌柜。另外,如果有机会的话,就把《太平要术》偷来给我!”

    在唐周领命离去后,刘煜就拖着何曼离开了现场。来到一无人之地,刘煜对何曼也用了魅惑之术,然后命变成刘煜的狂热追随者的何曼带刘煜到他的贼窝去。

    不知道是何曼这小子真能抢,还是张角为了笼络何曼而提供了一部分物资,经过刘煜的仔细清点,山寨中光是储藏的粮食足够一千人吃一年了,再加上绢绸珠宝、金银古玩……嘿嘿,刘煜算是又小发了一笔横财!

    足足八天,刘煜才在兴昌隆商社的帮助下转移走了这批物资,而刘煜只留下了四百两黄金和一千两白银。当然,在转移物资的同时,刘煜赐给了何曼一颗能够增加十来年功力的九花玉露丸,又用心灵魔法把一套“虎啸棍法”教给了何曼,相信他现在的实力,决不在刘煜见到的那个赵云之下。

    通过兴昌隆商社的情报网,刘煜带着何曼来到了赵云居住的那座农舍。还没敲门就听见了院中传来的兵器破空声,刘煜对有些按捺不住的何曼点点头,他立刻兴奋地冲入门,口中大吼:“赵云,我何曼来了!”

    赵云持枪而立,淡淡的问:“何寨主,不知来此有何贵干?”

    何曼大笑着说:“我主子教了我一套‘虎啸棍法’,今天我就要凭此再次讨教你的高招。快,我们开打吧!”

    赵云神色惊异的盯了在他眼中深不可测的刘煜一眼,开始和何曼较量了起来。

    只有九招的虎啸棍法很适合何曼这种天生神力的人。每一招每一式都是那么的刚猛绝伦。反观赵云,他的软银枪走的是轻灵迅捷的路子,施展起来犹如疾风骤雨。这两人一刚一柔。正是棋逢对手、将遇良才。

    刘煜看他们再打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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