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费伦是否搞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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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费伦是否搞错了什么-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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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触发物品上施展法术。”

    导师怎么不提禁止三个学派的红袍法师呢?之所以不进行讲解和说明,难道是出于阿鲁阿和塞尔同为耐瑟帝国后裔的复杂政治因素?哦,还有超魔咒使这一个职业也要求额外禁制一个学派,想象一下某个既是红袍法师也是超魔咒使的专攻专精法师(专攻专精法师比专精法师额外多一个禁止学派,失去一个通常法术位,换取两个专精法术位,每环只比术士少一个法术位),即便是专精预言系也要一口气丢四个学派,丢学派丢到肉疼啊……

    “一些学者提到了有些学派之间天然对立,但是很少有法师认可这一点。实际上,专精法师可以选择任何两个禁止学派。专精法师选择禁止学派的理由仅仅是专精于一个派系使得他们没有时间或者精力学习所有派系的法术。

    近几年来,不同学派之间法师学徒的竞争逐渐升温。对于某些人而言,一些学派比另一些有吸引力。”

    导师洋洋洒洒地说了一大堆基本知识,台下的我则是听得昏昏欲睡。专精法师的种种知识对我来说并无大用,谁叫我是一名通才法师呢?

    不,说得精确一点,我不仅仅是一名普通的通才法师。几年前,当我第一次藉由平日的法术研究,将思维深入探索魔网表层时,汹涌的、闪烁着多彩光晕的魔法能量骤然包覆我的精神,让我深刻认识到相较于浩瀚无边的奥秘知识,自身是多么卑微渺小……一瞬间,我怀抱着虔诚的感情陷入了深沉的昏迷状态。当我醒来之后,我发现脑海中出现三种一环奥术的资料(默认来自于我平时的法术研究,并且我知道以我的逻辑思维能力,还能抄更多一环法术进法术书),以及一个过去不曾掌握的一环奥术:脚底抹油,由此我明了自己成为了一名拥有奥术领域的“领域法师”。

    身为一名领域法师,我能够拥有以下优势:

    1。选择一项奥术领域加以掌握藉以得到领域法术,一旦足以施展某一环的领域法术,那么该环的领域法术会自动添加到我的脑海中──这就如同牧师从自己信仰的神祇那里选择牧师领域一样。

    2。每环一个领域法术位用以准备和施展同环的领域法术;

    3。施展来自其奥术领域的领域法术时,施法等级可以获得1的奖励。这个奖励仅仅用于以领域法术位施展领域法术,即使是使用正常的法术位施展和领域法术相同的法术都不能得到这个奖励。

    4。有一些奥术领域的领域法术并非来自法师/术士法术列表。这些法术添加到了职业法术列表中,这意味着,我可以通过魔杖来使用这些法术或者通过卷轴来学习并且如同准备奥术一样来使用它们。

    我所连结的是目前已知的十三种奥术领域中的“变化领域”,对于此一结果我个人感到十分满意──不论如何,变化系作为和咒法系并称最强力的魔法派系,多学会一些变化系法术肯定不是一件坏事。

    听起来很无耻吗?或许吧!不过一想到能够全列表制霸的心灵学者桑德拉以及人形坦克的密斯特拉修道牧师爱莎,我心中的一点愧疚很快便消失无踪。

    这样的待遇才稍微有点本书主角的风范嘛!看不惯法师主角的右上角点叉,自个儿找一本显能者刷动作、神术施法者刷buff的书来看吧。

    咳咳,言归正传,或许正是因为不是每个通才法师都是领域法师的缘故,作为一名领域法师,我的潜力得到密斯特拉的认可,得到教会成员的栽培。

    现在回想起来还真是侥幸,假如当初我连结“战斗领域”或是带有明显战斗倾向的奥术领域,恐怕早就因为学费无以为继而沦为中辍生了吧!理由是密斯特拉的教条第一句就这么说:

    “为魔法本身而爱它。不要将它当作按你意愿重塑世界的武器。”

    有时候我会想象,假如一开始我的魔法天赋没有被密斯特拉发(安)掘(利),并得到教会的栽(洗)培(脑),如今我会信奉哪一位神明?

    经过简单的思考后,我想答案不外是克蓝沃或者是莎尔。信仰克蓝沃是希望死后灵魂不要被死神怪叔叔抓去填无信者之墙;信仰莎尔则是因为黑暗女神有“丧失”神职,和我这一个在地球位面饱受因特网毒害的穿越者之间具有良好的向性……

    再说即便不是法爷,只是一个接触阴影魔网的法渣,也比不会施法的吊丝战士、傻瓜蛮子、玻璃大炮(泛指输出强悍,却缺乏自保能力的职业)要好上一万倍。

    为什么要说一万倍?因为视心情而定,高等级的法师只要他愿意,能够做到在战士挥剑的瞬间,施展一万个法术。

    各位读者有用软件制作过影片的经验吗?该名法师所做的事情就像是百无聊赖的你点开桌面的《威力导演》,反复拉动时间轴,并且在每一个格帧上面填上自己设定的台词,并无二致。

    ──此时的我绝对想不到,在不久之后我就亲身接触到一名例子中所举的丧心病狂法师,并且被她收为弟(玩)子(具),开启我新一阶段的学(苦)徒(逼)生活。

    随着我的脑内小教室授课完毕,担任讲师的秘术师也结束了本日的课程。甫一下课,我的座位就被几名形貌猥琐的同学团团包围,看他们饥渴难耐的样子,我知道社团时间到了。

    还记得我之前提到的“幻术研究会会长”身份吗?此一头衔真实存在,绝非我凭空杜撰出来的。不过我与这些同学之间与其说是社长和社员的上下级关系,倒不如说是被雇佣者和雇佣者,权利和义务相对的平级关系。

    还记得我在更早之前论及法(原)师(始)学(资)徒(本)必须通过抄录卷轴或是提供施法服务(金额为施法者等级*法术环数*10金币)来赚钱吗?我赚取学费和生活费的方法正是提供施法服务,而且独此一家,别无分号──因为我施展的是自己发明的粉红法术(抄了我整本法术书的桑德拉除外,再说她是显能者,即使打工也不能说是施法者服务)。

    补充一点,考虑到每抄录一张魔法卷轴都必须花费一丝灵魂的力量,拖累我探索魔法奥秘的进度,我在开启法师学习生涯之初就放弃学习抄录卷轴,而是如同战士一般,转而学习在战斗开始时抢先出手的技巧。

    我伸手比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从长凳上起身,和欲求不满的小伙伴们鱼贯走出布道堂,自动无视分别来自桑德拉和艾莎的鄙视、好奇目光。

    <;a>;手机用户请到mqidian阅读。<;/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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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幻术爱好会
    走出布道堂,我朝同伴们比了一个暂停的手势之后,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用力按住灰色法师袍上的一团不明突起物。读者们别想歪,即使发明了几个粉红法术,我也不可能丧病到要在下课后当众撸管,只是单纯从口袋里掏出我的魔宠──老鼠米奇罢了。

    米奇一接触到洞窟中的魔法光源便开始瑟瑟发抖,经过好一番安抚才让他平静下来,遵照我的指令,走在前头帮忙警戒是否有社团成员以外的人接近。

    其实米奇之所以变得如此胆小,还要归咎于那一堂灾难性的魔宠契约课上。

    在回忆数年前那一出悲剧之前,还是先来介绍一下何谓“魔宠”吧!

    魔宠是一种普通动物,在被术士或法师召唤出来为其服务时获得新力量,同时变为魔法兽。它保留它作为动物时的外形,但是在考虑依赖于分类的魔法时,它视为魔法兽而非动物。只有一个普通的未受训的动物才能成为魔宠。动物伙伴无法成为魔宠。

    除此之外,一旦拥有一只魔宠,就立刻给魔宠的主人(术士或法师)带来以下好处:

    1当魔宠在一臂之距内时,能够辅助主人在聆听和侦查方面表现得更好。

    2根据主人的选择,他可以让他施放给自己的法术(不包括类法术能力)同样影响自己的魔宠。该魔宠必须在施法发生效果时处在主人周围5英尺范围内。

    如果该法术或者法术效果不是瞬间的而是有持续时间,那么在魔宠离开5尺范围后该法术将无法影响此魔宠,并且也不会再次影响它,就算它在法术持续时间到期前回到主人身边也是如此。另外,主人可以对魔宠施展那些法术目标为“自己”(“you”)的法术(按照远程接触法术方式)而不是只能对自己施展。

    即使某些法术通常不会影响魔宠同类生物(魔法兽),主人也可以用这种方式和魔宠共享该法术。

    3主人和他的魔宠之间有着内心上的连接,情感连接的最远距离为1英里。主人无法用他魔宠的双眼去看,但是他们彼此分享心灵。由于这种连接的天生限制,只有一般的心灵感受可以被传递。

    因为这种情感连结,主人对那些他魔宠曾经遇上的事物或去搜索过的地点也会建立起相同的关联。

    常见的魔宠有蝙蝠、猫、猎鹰、蜥蜴、猫头鹰、老鼠、渡鸦、蛇、蟾蜍、鼬等等,每一种魔宠都能额外给予主人某种独特的好处。

    看完上面的动物名单,想必大家应该已经知道课堂上发生了什么事……想象一下哈利波特在二年级时上的第一堂黑魔法防御术课吧,当临时工告诉同学在签订完契约后可以打开魔宠笼子,顿时刮起一阵腥风血雨,彷佛来到了天下第一武道大会的现场,根据某位精研星象学的同学的说法,他在那天晚上看到好多颗死兆星升起……

    总而言之,那堂课教会了选择拥有诸多天敌的动物(老鼠)作为魔宠的我两件事情,一是“魔宠死亡会使法师脑袋发疼,差一点失去与第一层魔网的连接能力”,二是“魔宠死亡之后,除非立刻进行复活,否则必须等待一年才能召唤新的魔宠”。

    为我的第一只老鼠魔宠米妮默哀三秒钟。

    顺便一提,根据那位事后被一些“失宠之痛”学生套布袋痛扁一顿的代课老师所提供的讲义,专精法师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单一的法术学派,因此,某些特定的生物能响应他们的召唤而成为他们的帮手,分别对应八个法术学派;在一般的魔宠种类之外,有需要透过进一步的研究才能召唤的“进阶魔宠”,种类有伪龙、小魔鬼、夸赛魔、守护者魔宠(三种小型构装体:星火、钢拳、尖刃)等等;在上述两种之外,还有“强化魔宠”和“龙类魔宠”这些奇奇怪怪的魔宠,就算是有法师带着活化咒语魔宠、异怪魔宠、虫类或是植物类魔宠出现,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

    事后我前往图书馆查询过魔宠的相关资料,结果偶然发现哈鲁阿有一条成文法律规定:施法者禁止与变形后的小魔鬼或是夸赛魔魔宠发生身体上的关系……

    啧,还以为只有我想到“命令小魔鬼或夸赛魔使用天生能力,变形成未成年(腹黑/病娇/弱气)的提夫林幼女,带领主人走上成年阶梯”这样的邪道用法呢,果然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吗?

    我想哈鲁阿的长老们肯定是出于好意才制定这条法律的,他们期待晚辈能够有点志气,学习自力救济,不要只把目光放在不会反抗主人的魔宠身上──那样做太没有美感和成就感了,有失法爷尊严──真正高端洋气上档次的做法应该是发明粉红法术啦,到森林寻找人化动物啦,施展“亡灵启智术”和殭尸有个约会啦,不然就是到幽暗地域找半蛛人、蛛化卓尔、套上一堆奇怪模板能够施展渎神之语而且豁免难度高到爆表的传奇怪物谈情说爱……

    《勇(法)者(爷)大战魔物娘》神马的,不觉得光是作品名字就很有爱吗?

    胡思乱想间,前方的米奇传来一阵放松的情绪,我知道队伍平安未被发现地到达目的地:社团办公室。我推开门,大马金刀地坐在会长专用座位上,开始准备“接单”。

    几位男同学淡定地打量彼此一眼,默契地按照预约顺序一一就坐。第一顺位的同学刚入座便迫不及待地将一本书递给我,我一看到书名,立刻喷出一口老血……

    “尼玛!不是说好不要起奇怪的书名吗?《黑杖术》是闹哪样!高级法术作为书名未免太过可疑了……”

    “嘿嘿嘿,会长你先别急,剧情保证精采,这可是我花了好多钱,才从塔拉斯镇上的吟游诗人那淘来的珍贵孤本。”

    会员1号猥琐的笑容得到旁边几位会员的共鸣,我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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