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小闲御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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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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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码事了。土合谷的蛮族和妖族矛盾颇深,换句话说,对相互的了解也都很深,许多蛮人吹牛时都喜欢说:“离得再远,我都能闻到妖怪身上的味道。”

    偏偏这几个人身上却没半点妖气!若不是白鹤化出真身,利舍姬只会将他当作了凡人,天知道这一群凡人当中,又混进了多少妖族的细作?只消这么一想,她就觉得通体生寒啊,更别说方才被壮汉折颈而死那人手里的铁指套,根本就是她从未见过的武器!(未完待续)

    ps:今天《宁小闲》同时登上了女频首页大封推和手机客户端大封推,真是从未有过的纪录呢。

    因此今天加更,本章4000字,下一章也是两更合一4000字,下午4点左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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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天脸上浮起了奇异的神色:“严格来说,这场战斗没有赢家。”

    她眨了眨眼,表示不理解。

    “天下居然有这样的巧事。”他缓缓道,“这场战斗才进行到一半,竟然就遇到天降殒石,几乎将整个土合谷都夷为平地。战中双方,无论是蛮族还是妖族,都受了极大损伤。”

    “什么?”她的确觉得难以置信,“所谓天降殒石,该不会是哪个大妖施展出来的神通罢?”

    “你以为无人考据过?这场战斗根本没有能够施展这一级别神通的大妖参加,否则也不会打上好几个时辰了。”长天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

    “至于蛮族——此时的蛮族才刚刚通彻了煞气的用处,只会利用它施放些小型的咒术,比如诱发植物生长,你看到的树墙就是这样催生出来的。他们根本还没创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咒法来,像皇甫奇施放的‘天地洪炉’那般大手笔,都是到了后期才出现的。”

    她好不容易救出自己鼻子,眼中都泛起红雾:“好吧,就算你说得有理,是绝对的巧合。但这场战役对玄武来说又有什么意义了?”

    长天伸了个懒腰,双手枕在脑后,靠到了竹架上:“也合该它运气好。玄武是这场战役最大的获益者:殒石当中包含了一块特殊的金属,称为地巽金,这东西在南赡部洲上从未见过。玄武取走了它。日后掺入了自己的本命法器之中熔炼,这才炼成了后来大名鼎鼎的‘山河阵’。”

    原来乾清圣殿想取的宝物,竟有这样的来历,她听得一阵神往。

    “在这样遥远的年代,妖怪们使用的本命法器都是纯用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炼成的,而多数蛮人还是炼器之道的门外汉,只能凭着自己强悍的肉身和巫者的咒术取胜。玄武此举。堪称首创。”长天目中透出了精光。“此举对后世影响深远,亦是敢为天下之先,所以得了天道的酬勤。这才很快渡过了雷劫,又成就了神兽之身。”

    她立刻想起了此刻移种到隐流仙植园里的春华秋实。原来,玄武当年也得了天道的奖励,莫怪乎它将这段往事放到了第二幕天地。原来对它来说,意义亦是深远。

    想到这里。她伸手入怀,摸了摸一方白绢,突然拧起细眉。

    长天见了道:“怎么了?”

    “还记得我从第一幕天地掰走的蛋壳么?”她抿了抿嘴,“平空不见了。只有包蛋壳的绢布还在。”

    “谢环琅不是说过。每一幕天地当中的物事,除了前人遗落的法器之外,都不能带走?”

    “我知道。我就是做个试验。”她沉思道,“若是这方天地每十二个时辰就转换一次。一切又重来,那么死在这里的修仙者物什为什么会留下,不会被清出去呢?”

    他轻敲她的脑门儿:“才走了两幕天地,有用的线索太少了,待多走几幕你再费这神儿不迟。”

    她正思忖间,前方突然走过来三男一女,她看了一眼就瞳孔骤缩,一下子绷紧了神经:这几人肤色虽然也和他们一样,是淡褐中露出点紫红,像是久在烈日下劳作的凡人,可是目光闪烁,四下瞟个不停,显然正在寻物。

    最重要的是,这几人显然不若久居此地的人类那么干瘦,尤其居中那名女子身材还透出了一点点丰润。

    乾清圣殿门下追来得好快!

    宁小闲右手微动想去扶住獠牙,长天却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心以示放松:“莫急,未必就是追兵。”

    他二人说话一直压低音量,哪怕隔壁棚子的人听着也就是一阵低沉的嘤嗡声,现在更是低下了头,不理会眼前这几人。

    果然这几个人的目光从他们身上扫过,也未存疑,就继续往前走去了。长天亲传的敛息术可以换貌改形,连人的精气神看起来也自不同,宁小闲现在的外表瞧着枯瘦黝黑,面貌憔悴,只可惜一双眸子太过灵动,不过她只要努力双目直视,装出呆滞的模样,倒和这里的其他居民有几分相似。

    见过了自己这尊容,也难怪她担心长天嫌丑。

    不过宁小闲见着这几人,终于想起了一直被自己忽略的事实——这大阵之中,可不止自己这一行和乾清圣殿的追兵啊。固隐山河阵易进难出,只要是个人就能蹦哒进来,但要出去么,可就得看本事了。眼前这三男一女,必然是闯入了第二幕天地的修仙者无疑,却未必就是乾清圣殿的人。

    这样说来,无论是己方追捕喀赤哈,还是对方寻找自己这一行人,难度都要大上许多。因为但凡是做好了准备进入云梦泽的修仙者,都会有些保命手段,改换容貌是最基本的办法。她既能给自己这几人换了面容,怎知被谢环琅称为老狐狸的喀赤哈没有这种本事?

    这时,身边传来了轻微的响动。

    隔壁那一对凡人母子的红薯焖好了,作母亲的将红薯从树叶堆的灰烬当中扒拉出来。这块红薯的体型令宁小闲都为之侧目。

    不是太大,而是太小,居然还不到她常用的妆盒大。并且这位母亲将红薯取出来的时候,动作快得不像话,同时十分警觉地望了望四周,似乎她怀里揣着的不是半块红薯,而是金银财宝。

    他们转过身,背朝外,母子分食。可惜红薯份量太少,孩子虽然呼呼喊烫,却居然在四、五息功夫里就吞掉了自己那一份儿,然后紧盯着母亲手里的食物。而作母亲的嚼得慢条斯理,似乎要将食物里每一分营养都榨出来,那是长期经受饥饿考验的人才懂得的道理。

    一个骨瘦如柴的母亲,一个饥肠辘辘的孩子,居然就靠这么点儿东西维生。宁小闲只看了一眼,心里就酸楚难当,只得低下头不敢再望。可是她耳中却清晰分明地听到一个女子的声音道:“小家伙,这个拿去吃吧。”

    这声音很清脆、很甜,声音的主人年龄一定不大,最重要的是,带着南赡部洲中部的口音,用的也是流传最广的语言。然而这里可是蛮族部落之外,即使是这个时候的凡人,天南地北之间的语言也绝不互通。话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都要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语言和文字,可见六国语言之繁复,而在面积更要辽阔千百倍的南赡部洲、在整整六万年前,鬼知道土合谷里的凡人用的什么语言!

    所以这种语音,只有外来的修仙者才可能持有!

    宁小闲猛地抬头,果然看到一名女子从怀里掏出一块炒米饼,递给了吃光了红薯犹在啃手指的大头娃娃。在天下繁华之都中京,炒米饼的做法已经演化得十分讲究,要将大米翻炒至金黄色后碾成粉,还要把白糖煮成糖胶,加入油、鸡蛋搅绊,再用香葱、花生碎、椰丝、芝麻等做馅,块头更是缩到了只比铜钱大上一圈;因为惟有小,才会显得精致。

    这女子拿出来的炒米饼是正儿八经的干粮,当然没有那般细致,口味也很不好,宁小闲尝过的,干堵得慌,吃一块就要喝上小半瓶水。但特么的这块饼子也是货真价实的大米制成的,可怜这些凡人生平只食粟和野菜,却从未见过饱满的米粒!

    此刻恰好是午时,炽热的阳光将这饼子照得白花花的,耀眼得发光!

    “这女人真是单纯。”宁小闲难以置信地低喃道,现在她确认这一行人必不是喀赤哈派来的了。乾清圣殿若是派这种人来狙击长天,她都要出离愤怒:简直太看不起人!

    那女子的同伴未料到她会有这一下神来之笔,也是当场惊住了,随后一个中年男子才厉声叱道:“你疯了,快收起来!”旋即合身去挡,想要拦住其他人的视线。

    可是来不及了。那男孩伸出鸡爪般尖瘦的手,以与他年龄绝不相符的敏捷一把抢过炒米饼,塞进嘴里咬得嘎吱作响,连腮帮子都高高鼓起!

    他像是突然变成了一只小狼,吃得那么快、那么用力,像是害怕下一秒就有人行抢。

    周围的人看着他飞快地进食,看着雪白的米饼迅速消失在他口中,他们嘴里也跟着嚼了两下,咽了下口水,仿佛尝到了味道,随后眼中的麻木也在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渴望和急切。然后,他们将这种目光投向了拿出炒米饼的女子。

    她手里,有食物。

    这种眼神,终于令女子警觉地缩起身体,不敢吱声。这时三名男子已经将她护在中间,快步前行打算离开。不过已有两个凡人站起来,挡在他们面前,一边伸手,一边快速说了几个字。

    声音含糊不清,又带有浓厚的口音,连宁小闲都听不明白。她回头看了长天一眼,他也摇了摇头:这大概是某个小地方的言语,他怎么会通晓?(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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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和大家说个事:由于起点新规则的实施,如今的章节都是2000字一章,每天2章共计4000字,只是水云一直很懒,尽管是三更但都还是按原来的习惯划作3000字一更,实际上应该是4000字+2000字滴。

    说了这么多,其实真正想说的是,咳,明天加更,一共四更8000字。    他好笑道:“傻丫头。你当谁都是一出生就天下无敌么?比这更脏、更臭、更污秽的地方,我都呆过。只消记得心外无物,身外自然无秽。”

    他揉了揉她顶上柔细的秀发,一如既往地温柔,“你不是跟我说过,你那世界流行过一句话,大丈夫,能屈能伸。莫非我还不如一个人类有见识?”

    看他面上微愠,显然对人类是不服气的,这才是长天原本的模样。

    她嘴角微弯,心里浮现更多的却是酸甜微涩,像啃了个三月才打下来的青苹果,喜的是他肯为了自己忍受这么大的委屈,涩的却是她对他悠远的过往仍然是一无所知。在他漫长的生命中,她只占了七年时光。在没有她的时间长河之中,他经历过什么,他喜欢过什么?

    她一抬头见他目光灼灼地望着自己,忍不住面红过耳,低声道:“我现在这模样丑死啦,别看。”

    没料到长天居然认同道:“嗯,确实丑不可言。”

    他居然当真说她丑不可言!宁小闲大恼,猛地一抬头,却不防他俯首,精准无比地覆住了她的唇。

    对着这么个丑八怪,他居然亲得下去?

    宁小闲挣了两挣,身子却被他锢在怀里,动弹不得,只觉双唇被反复吮吸,似乎这是天底下最美味之物,随即就有一条滚烫软滑之物顶开樱唇钻了进来,她的口中立刻充满了他的味道。

    在这肮脏嘈杂之地,身边还有腐臭气味挥之不去,他却热情地邀请她纠缠、共舞,这唇齿间香甜的游戏,很快就令她陶醉地闭上眼。那些烦恼似乎都飘飘荡荡地离得远了。

    这一记吻仍是长天式的风格,缠|绵、悠长、充满欲|望,直到两人都气喘吁吁,这才偃旗息鼓。

    他轻笑两声,声音中带着醉人的低哑,轻轻抵着她的额头道:“小丑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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