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小闲御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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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闲御神录- 第6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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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这东西,别人看我就如同凡人了?”这东西这么好用?可是这些妖怪留下来的器官怎么都是怪异的部位,不是眼睛就是牙齿?

    “凡事都有限度,它也不例外。这枚雾隐鼠的牙齿被人祭炼过了,但手法不是太好,所以只能瞒弊炼神期以下妖怪的五感。”相比之下,他更好奇这人是怎么寻到雾隐鼠的,一只妖气不外露的妖鼠。这样的东西虽然算不上昂贵的法器,却也是颇具实用价值的小道具。它既然能流到市面上,那么持有者多半已经不在人世了。

    “炼神期?我记得妖怪修行是按照聚气期、化形期、大成期、炼神期、返虚期、渡劫期、合道期来计算的吧?能骗过炼神期以下的妖怪,已经很了不起了。”她还从来没见过炼神期的妖怪呢。

    “井底之蛙。”他已经懒得表现出自己的不屑了,“明早你记得在商队出发之前,将那具熊妖的尸体收进神魔狱。它的妖力,比关在四层那只蝙蝠还要丰沛些。每让它在外面多呆上一个时辰,妖力就会减弱一分。”言下深表惋惜。

    “呃,被剧毒污染过的,没关系么?”前车之鉴正躺在外头的某个车厢里。

    “无妨。神魔狱和息壤都不挑食。”他闭起了眼,“夜深了,你快些休息去吧。”

    神马,你问宁小闲为何不趁着夜色去掘尸?真拿守夜的哨兵不当人看啊,尤其今晚何小九已经出事在先,现在无论谁接近那具妖熊尸体,都会受到严密监视。

    =========

    第二日清晨,商队照常出发。当然,宁小闲赶在哨兵结束守夜任务后,找机会溜了出去。一个女孩子大清早要走远一点,没有人会说什么的,毕竟女孩儿也需要一点儿*时间不是?幸好熊妖并不埋在商队前进的方向,不然大家会愕然看到埋尸之地突然现出一个大坑。

    这一路走去,就发现昨夜的雷电和暴雨果然威势十足,许多大树从此倒伏下去,再也无法屹立。并且这一片深林中并不只有他们倒大霉遇上泥石流。当然,商队管这种天灾叫做“岩崩”,每走上两三个时辰,就会看到新一处岩崩造成的破坏,轻者树倒路堵,重者山形易变。

    最麻烦的是,原本走惯了的商道也被岩崩破坏了。邓浩不得不下令绕远道而行,这就要比原定计划再多走三天的山路,才能赶到下一个驿站。

    惟一的好消息,是葬身于崩岩中的野兽着实不少,商队这一天内经常从岩崩现场找到各式野兔、野鸡、山猪……他们发现的最大野物,是一头至少有八百来斤重的野牛,当时它全身都被埋在泥里,只露出一只尖角来。商队从它身侧走过,还以为地上露出一截木头,多亏白景白洪的嗅觉敏锐,这才没有错过。

    这些猎物一被发现,何小九立刻成为众人调侃的对象。他昨晚冒着生命危险去偷吃熊肉,结果搅得整个营地鸡飞狗跳。今日倒好,满地的天赐野味享用不完,那他昨天又是何苦来着?

    何小九今天已经清醒过来了,也知是宁小闲的药救了自己一命,感激得不知如何言语才好。他也是穷光蛋一枚,嗫嚅了半天也只好像常陵一般说道:“但凡今后有用得着我的地方,赴汤蹈火。”宁小闲听后一笑置之,这世上真的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又有几个?关键时刻不要插朋友两刀就好了,此话只能姑妄听之。

    她自己也未意识到,和长天相处的时间越长,她对人类的防范之心也就越重。

    野牛一从地上被挖出来,邓浩即下令原地休息。此时已到未时末(下午3点),眼看着还要多走三天的山路,邓浩也没那么迫切想赶到驿站去。去了驿站所为何事?还不就是补给么,现在老天送来这么大一头野牛,正是所谓的“天与不取,反受其咎”,老天想给你,结果你还矫情不收,那老天爷反而会怪罪你嘛。

    这一日,营地最欢快的一件事就是“人人有肉吃”,这生活水准瞬间就超越了华夏的某个小邻国。刘一面吩咐商队的伙计一起动手,将野牛洗剥了一番,削下前后腿肉,又做起了拿手的汤菜。

    野牛肉十分筋道,他将肉剁成小拇指大小的块粒,丢进深锅中炖了一个半时辰才勉强煮烂了,于是又削了些山上找来的山药、萝卜和大枣与牛肉同炖。因此这一日吃上晚饭的时间,倒比平时更迟了一些。

    不过大家没有怨言,因为他这回倒是超水平发挥了。其实牛肉这种东西,无论怎么做都很香,好久不曾大快朵颐的众人吃得眉开眼笑。宁小闲却不一样了,她打了一碗汤才喝了半口,就发现这汤水有些腥臊味儿。她略思忖就明白了,必然是刘一面洗净了牛肉就直接下锅炖煮了,没有事先淖水。这样一来,血沫子和腥味儿就都留在锅里了。并且漫山遍野的芫荽其实都可以入汤,这东西和牛肉的味道简直是绝配。

    不过野牛肉对她来说也是大补之物,这一碗无论如何不可浪费了。

    说来有趣,自从昨日与大家一同遇险之后,几位男客都喜欢坐在营地上吃饭了,大概对男人来说,一同出生入死的交情最牢靠。

    她本想回车上去,结果昨天所救的那个胖行商拉住她,一边道谢一边东拉西扯地聊家常,最后才道出了自己的目的:原来渠黄散和金疮药,他也打算买一点,并预订她接下来将要炼制的小培元丹。这种丹药虽然在修仙门派中用处较大,但因其特效,民间富贵人家也趋之若鹜。据说他最后将回到北部的刑州去,那里草原部族兴旺,民风剽悍,但炼丹师稀缺,药物极是好卖。

    宁小闲心中一动,这个圆头圆脑、其貌不扬的小商人居然也拥有储物袋或储物戒,真是令她略感惊讶。他这回却是贪心了一点,订下的药物数量光凭双手无论如何也是拿不走的。此去刑州么,又是路途遥远,他若无这种宝贝,哪敢再负重物?

    她再次提醒自己,日后绝不可以貌取人。随后两人议定了价格和数量。

    这碗汤,她一边吃,一边还得防止自己皱起眉头,忍得好不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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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1章 第一笔进账
    两人走到僻静处,他才问起:“这两味药不都是最基础的丹药么,怎么会有如此效果?”旋即想起她身后曾经有位神秘的修士,“可是那一位先生闲暇时的意趣之作?”他可不认为堂堂修士会吃饱了撑的,特地去炼什么凡人药。

    看来邓大哥对修士们的德性还是很了解的嘛,不过“那一位先生”虽然不是人,却也不屑去练这种小药。宁小闲在心里偷笑,面上却要正色道:“不是。这是我跟随他学习炼丹术时的练手作品。老师说药效可以解多数常见之毒,我这才敢拿出来饴笑大方。这两味药丸看着平常,但都掺入了几味新药材,方才有此奇效。”

    邓浩闻言楞住了,第一个反应是不信。修士为何要收一个凡人姑娘为炼丹弟子呢?她这辈子都焙不出本命真火,也炼不出仙家丹药,培养这个姑娘完全是浪费时间啊。可是他看宁小闲的脸色,也不像说谎的模样。

    唉,或许那修士也还存有些许怜悯之心,看她一介弱女子竟然要西行数千里去寻亲,就传她一技以傍身吧?

    他撇开心中思绪,问出了重点:“这药物你可还有?我想收购一些。”她既说是自己炼制的,那么必定可以源源不绝地造出来。这两味药都是基础药物,普通的药行就有材料出售的。

    她等这一句等了好久啊:“自然是有的。您想要多少?我这儿还有极上好的金疮药喔,邓大哥要不要也来一点?”

    邓浩不由得苦笑。宁小闲这一路上太老实了,他都差点忘了这丫头讨价还价的本事很高杆,极具奸商潜力!

    此时天下凡人还是重农轻商,但宁小闲观念开放,她怎会避讳做生意赚钱?她作势从怀中掏取,其实是从储物袋里拿出一盒金疮药递给了邓浩。

    他甫一见着装药的匣子就轻“噫”了一声,显得有些惊讶,待这姑娘演示一遍取药方式时,不禁暗自点头。这种外伤药是大路货,销路虽广但价格不贵,炼丹师炼出之后一般随手拿个容器盛了,何曾如此讲究?甚至还有丹师用瓶子来装,可是受了伤的人,要从瓶子里取出膏状药物是何等不便?

    他还未试过这药效,只先见到这匣子,就晓得宁小闲做事认真,用心良苦。炼丹师只要有天赋和勤奋,艺业必能日日精深,但“心意”这种东西,却是怎么炼也炼不会的。

    他接过匣子打开来看了看、闻了闻,随后招手唤来了哨子,说道:“去捕只动物来,要活的。”

    哨子点了点头,隐入了林中很快不见。邓浩转向宁小闲告罪道:“莫见怪,药物的效果还是试了最好。”宁小闲还巴不得他在大庭广众下多给她做点宣传,当下笑着摇了摇头,表示不介意。

    哨子的动作很快,不到两刻钟就返回了。他捕回来的乃是一只四个多大月的小野猪,这是纯正的野兽,却不是妖怪,并且活蹦乱跳,全身无伤,哨子只用绳子捆了它的嘴巴和四蹄。

    这时营地的人群多半已经各干各的去了,现在见哨子又提了一只活物回来,显然有热闹可看,于是又聚拢了过来。就连言先生也悄无声息地占了一个好位置,准备看看下一场好戏是什么。

    邓浩取出长剑,在野猪前腿上划了长长一道口子,这伤口入肉四分,鲜血顿时涌了上来。野猪疼得哼哼直叫唤,可惜嘴巴被捆住,嚎不出声来。他取出宁小闲的金疮药,均匀涂抹在伤口上,以观后效。

    在场有许多人鼻子很灵,顿时闻出这药的香气与自己身上揣着的金疮药味道不同,不觉都微微好奇。

    邓浩也是个实实在在想看药效的人,他若在野猪咽喉划上一剑,那鲜血可就喷涌而出了,神马金疮药都白使。宁小闲这药敷上伤口几息之后,人们就开始看出不同,首先是这药没有被鲜血冲开。

    在场的汉子多半都曾指着身上的伤,对qing楼里的花姑娘说过类似于“伤疤是男子汉的勋章”之类的豪言壮语,对金疮药的药性是很熟悉了,眼看这药牢牢裹住了伤口,就知道它止血的功能很不错。

    其次,野猪自从被抹上药物之后,哼声小了许多,显然是觉得伤口没那么疼了。清凉止痛,原本就是这类药物的功效之一。

    接下来的工作就要交给时间去检验。大家接着各忙各的去了,倒是常陵一脸愧色地找上门来,向宁小闲道歉:“宁姑娘,我居然指责你的药不好,当真对不住。”

    宁大小姐此时心情极好,哪里会跟他计较这个:“无妨,你也是心忧朋友伤势而已。”关于赌注,只字不提。

    常陵倒是个明白人,知道这世上什么债都好拖,惟有赌债欠不得,自己当时太过莽撞了,现在却得来还债。他低声道:“我欠你一整年的薪饷,一共是三百六十两纹银,我这就去找邓大哥先支来给你。”走商是高风险行业,赚的钱自然也比一般平民多些。邓浩对手下很不错,又知他俩打了赌,这钱肯定会先替他垫上的。

    什么,你问常陵如果在走商途中扑街了怎办?那邓浩也要向他的家属赔付恤亡金,这笔钱无论如何总是跑不了的。

    宁小闲摇头道:“不忙。常大哥,你胸前这个饰物可否借我一观?”这却是长天突然提出的要求,不然她一个黄花大姑娘,怎好意思盯着男人的胸口猛瞧?话说自家这个妖孽越发变态了,她匆匆一瞥都没看出人家佩了首饰。

    “这个?”常陵从胸口拉出一条红线,上面系着一支小小的白色饰物,看起来像是某种动物的犬齿,只是打磨得很光滑。他解下来放在宁小闲手中,“这是前年在中州的一个货摊上买来的,我看中它小巧可爱。宁姑娘如果喜欢,送给你就是。”

    又不是情侣,为何摘走男人的项链?她很想说“不用了”,但终于没说出口,因为长天斩钉截铁地说了两个字:“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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