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王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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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救世主-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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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宅人





第001章 美少年平方



礼天路上一座不起眼的小酒馆前,密密匝匝的挤满了人,把整条大路几乎堵死。人虽然多,却不吵闹,都在注视着一对吟游诗人父女的表演。



唱歌的是一个身穿粗布蓝格长裙的女孩,她的容貌称不上秀丽,鼻尖周围生着些细小的雀斑,倒是调皮可爱。一个中年男子席地坐在少女身边,用六弦琴为她伴奏,似乎是女孩的父亲。他大概不过四十几岁年纪,但他的饱经风霜的脸庞使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



女孩相貌一般,歌声也只是过得去。男人的琴声更没什么听头。但这吟游诗人父女,却有一个极大的卖点,都在女孩身上。这女孩看面孔,只有十六七岁的年纪,小身子却发育得异常成熟。虽穿着厚实的拖地长裙,坚挺的胸部和浑圆的臀部却高高的撑起了衣衫,呼之欲出。而蜂腰之上,一根普普通通的红布绳随意的扎着,却和蓝色格子布映衬得极好,透出了一股藏在纯朴后面的诱惑力来。而那腰带不经意的扎法,也很能引起男人们的遐想。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即使忙碌而麻木的脚夫也不免在此停留片刻,露出神往的表情,这时就有几个端着冒泡的大杯啤酒的女招待,下意识的看了他们两眼。以会做生意出名的麦芽酒馆老板,德摩尔先生,正微笑着看着吟游诗人父女,心里盘算着他们能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



忽然两个艾哈迈宪兵顶着塔盾冲进人群当中,高叫“让路!”几下就把人群冲得散了。唱歌的女孩不满的瞪了两个宪兵几眼,被她父亲拉着,也让到了一边。



这时,一个高举榜文的士官迈着大步走到马路正中,高声念道:“奉我芬顿王御旨,缉拿犯有渎神之大罪的圣神教教士及徒众,凡有知情不报者,以同罪论处!”



士官念完榜文,退到两个维持秩序的宪兵身旁。不多时,两辆黑铁囚车便晃晃荡荡的出现在人们视野中。囚车里坐满了垂着头祈祷的牧师,两侧则紧紧跟随着八个包得像铁罐一样的艾哈迈宪兵,沉重的长矛杵在石板路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令围观者胆战心惊。



“又在抓牧师了吗?”一个佣兵打扮的青年低声问道。



“是。你瞧,今天又抓了十几个,伦伯底的地牢都满了吧。”有人答道。



青年左右一看,答话的竟是麦芽酒馆的老板,德摩尔先生。德摩尔是个大胖子,正笑容可掬的看着青年。麦芽酒馆是艾哈迈城雇佣兵交易的中介场所,主要收益都来自佣兵任务的中介费,因此德摩尔对佣兵们一向照顾有加。



“渎神这罪名可不小啊。艾哈迈的圣神教教士上万,咱们领主大人这下可有的忙的!”



“可不!据说葛朗台侯爵一个星期都没睡好觉。不过,他只要照章抓人就能交差。惨的还是这帮牧师。前一段时间,圣心城才有魔族四处活动的消息,却在这时候把牧师赶尽杀绝,也不知国王陛下怎么想的!”



“老板说的是。不说魔族,没了神圣魔法,咱们佣兵的日子也不好过呀!平时都得加倍小心,一旦受了点伤什么的……”



青年正在抱怨,囚车里一个年轻的牧师,突然站起来用肩膀猛撞囚车顶上的铁栏杆,高声咏道:“主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不晓得!”



囚车旁的一个宪兵举起长矛,用矛杆在那牧师肋部狠狠一戳,牧师惨叫一声,瘫倒在囚车中,一动不动了。



宪兵大骂:“叫什么叫!活得不耐烦了吗?”又在那牧师身上一顿猛抽,打得他叫苦不迭。围观的人中,虽然多是豪勇之辈,看得也不禁皱眉。



德摩尔见了牧师的惨状,只微微一笑,没有言语。一个女招待从店里跑了出来,在德摩尔耳边低语了几句。德摩尔胖脸上的笑容一收,随着女招待快步走进了酒馆中。



这时早餐时间已经过去,午饭却还早,昏暗的酒馆一楼只有七八位客人,稀稀疏疏散在众多的座位之间。最靠外的一张桌子旁坐了两个人,一个是身材高大、皮肤黝黑的壮汉,正傻愣愣的看着德摩尔。另有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低着头喝茶。



德摩尔掏出厚厚的记事本,朝两人走过去。壮汉拍了身边的少年一下,少年抬起头,朝德摩尔望了一眼。



这是个相貌极为清秀的少年,一双黑水晶般夺人心魄的眼眸,高耸的鼻梁,线条坚毅的嘴唇,都是罕见的秀丽,甚至比美丽的少女也不逞多让。然而他身上破破烂烂的白袍掩住了面孔的光彩。那千疮百孔的长袍,已被尘土染为灰色,本来的底色完全看不见了。



德摩尔阅人无数,见到这少年不凡的相貌,也不免吃了一惊,竟一时停住了步伐。



德摩尔的眼光犀利,即使是最富经验的佣兵,也少有敢跟德摩尔对视的,但那少年的视线却盯着德摩尔的眼楮,没有半点畏缩。德摩尔暗叹少年的不凡,心里打起了小算盘来。他在城东区开着一家以皮肉生意闻名艾哈迈的大酒店,名为“天上人间”,是艾哈迈上流社会最红火的交际场,正缺这么一位能当作招牌的美貌少年呢。



“老板,”英俊少年不卑不亢的说,“我和我的朋友鲍利想在你这里登记一下,找个工作。我叫兰斯,是个魔法师,鲍利是个战士。”



“兰斯和鲍利,嗯。”德摩尔点了点头,打开了记事本,“可以告诉我两位的级别吗?嗯,恕我罗嗦两句,本酒馆虽是间小店,但总算经营多年,在艾哈迈有点名头。来我这的客人,多是有身份、有来头的角色,等级在五级以下的魔法师,生意怕会很少。当然,若是专精于某一学派的法师,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三级,不是专精法师。”少年面有难色。



“三级。哎呀小哥,这可有点为难。嗯,这位战士大人,是战士吧,鲍利先生,你的等级是多少?”



“等级?”鲍利的大脸上写着疑问。



“噢,他还没有来得及去参加等级评定呢。”兰斯连忙解释道,“我的这位鲍利兄弟,在圣盾兵团是赫赫有名的大力士,曾一战割下十五颗兽族战士的脑袋,还获得了荣誉勋章……”



一听到圣盾兵团的名字,德摩尔胖脸上立刻浮现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



就在半个月前,噬血的兽族大军曾攻占了艾哈迈平原边缘的几座小镇,直接威胁到艾哈迈城的存亡。好在靠着圣骑士费尔南和大祭司瓦勒的英明领导,再加上矮人族的八万友军鼎力支持,芬顿联军在艾哈迈南方的一座小山丘,白山,打了场艰难的胜仗,将兽人赶回了自己的领地。战况惨烈,负责诱敌的圣盾兵团在战役中几乎全灭,少有生还者。领兵的费尔南公爵怕折损自己的功劳,对这件事瞒而不报,德摩尔是靠着骑士团的关系才了解到此事的。若不出所料,这兰斯与鲍利的身份,十之八九是白山战役的逃兵,到艾哈迈城来讨个生活的。



“勋章没用的。艾哈迈那个青年贵族没有个几枚的?雇佣兵这行不看那个。”德摩尔摇了摇头说。



“你看他这强健的体格!看看这肌肉!怎么也是个七八级的战士吧?”兰斯举起鲍利的一只胳膊给德摩尔看。



“精铁矿的矿工那才叫强壮呢。”德摩尔不客气的道,“嗯,已经记好了,兰斯和鲍利,雇佣兵两名,一个是三级的魔法师,一个是没有等级的战士,体格强壮。两位请留下联系地址,方便与你们联络,有工作时我们自会发出通知。中介费用我们会向雇主收取的,两位不必担心。噢,对了,请付五枚银币给我。注册费,银币五枚。”



“注册费?”兰斯瞪大了眼楮。



“铜币五枚可以吗?我们只有这么多钱了。”鲍利道。“嗯,饭钱可能不够了。”



“是吗?”德摩尔嘻嘻一笑,用眯成一条缝的眼楮看着兰斯,“那也没关系。要不,这位兰斯小哥在我店做几天好了。不是这家店,是城东的分店。那边是贵族社区,光每天的小费也有十个银币了。说实话,以小哥的相貌,何必作佣兵这种舞刀弄枪的差事,要是让哪个男爵夫人、子爵夫人看上了,想要多少银币就有多少……”



就在这时,一个女招待慌慌张张的从楼梯上跑了下来,大叫:“不得了了,老板,二楼有位先生正在到处找您呢,您快点上去看看吧!喔,他下来了!”



女招待话音未落,楼板咚咚咚一阵响动,随即,一个年轻的声音叫道:“老板!”



德摩尔诧异地抬起头来,只见楼梯上走下一个少年。他个头不高,披着一件长长的深色斗篷。那件斗篷质料上乘,做工考究,价值不下数百枚银币。斗篷固然贵得吓人,但更惊人的是少年的相貌。那少年竟然是一位世所罕见的美少年。眼前这个兰斯已堪称秀丽有余、坚毅不足,但与那少年一比,立刻黯然失色。那少年肌肤细腻,白得没有血色,眉目如画,容貌带着小孩子般的中性气质,而又带点无法言喻的魔性魅力。若不是两道剑眉向上挑着,显得英气勃勃,又是一副怒容满面的样子,说起来,倒像个女孩子多一点。这少年脸上唯一的缺憾,是他生着双雾蒙蒙的瞳子,像隔着层玻璃似的没有神采。



那个少年扎着灰色大头巾,头发和耳朵都给头巾掩着看不到。大热的天气里,扎着头巾实在有点怪。但注意到这事的人不多,人们的目光都给那少年精致得吓人的容貌给吸引住了,顾不上看他的衣着。



看到这少年的惊人美貌,一楼的不多的几个女客纷纷低声惊呼。一个女招待手一不稳,把盘子摔在地上,“啪”的碎成了几片。



德摩尔老板瞪大了眼楮:也不怪那些女孩子们如此吃惊,谁想得到,竟一下子看见两个万中无一的美少年呢!



座中的兰斯也对正在下楼的少年的美貌大为吃惊,愣愣的瞧着。恰巧那少年也看到了兰斯。他们一个站在楼梯上,一个欠着身子坐在椅子上对望了一会。店里的人见了这古怪的状况,也纷纷转向兰斯。这一看可不得了,又有两个女孩摔了盘子。一个大胆的女佣兵站了起来,朝兰斯他们这边走了两步,终于回过神来,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了。女佣兵大口喘着粗气,弄得坐在一旁的丈夫直瞪她。



“老板!哪个是雇佣兵行会的老板?”少年大喊道。



德摩尔圆球一样的身体立即滚了过去:“我就是。请问这位先生,您是要找雇佣兵吗?”



“我叫斯克雷,要雇佣十级以上的魔法师,现在就要。怎么大名鼎鼎的艾哈迈麦芽酒馆,连一个中等魔法师都找不到吗?若是没有,就给我找个牧师来!”



“十级的魔法师!”德摩尔吃了一惊,在麦芽注册的十级以上魔法师只有十几个人,都是大佣兵团的成员,在这里不过是挂名而已,“现在可没有。您得等到明天才行。牧师,就更没有了,牧师都在伦伯底祈祷呢。”



“他是谁?”少年径直走到兰斯他们的桌子旁,指着兰斯问德摩尔。“这不是个牧师吗?你看他的袍子!”



兰斯的脸色顿时微微一变,神经质的向后靠了靠。少年说的没错,兰斯这件正是牧师袍。法师白袍与牧师袍本来相像,兰斯的袍子破烂不堪,更难看出来了。兰斯没钱买新衣服,就索性穿着它,终于给人发现。



兰斯落魄贵族出身,因为家境变化的关系,曾先后在魔法学院和神学院中学习,成了一个罕有的魔法师兼牧师。遗憾的是,他的两个职业都不成熟,只能施展三级以下的低阶法术。若不是兰斯在战场上当了逃兵鲍利正是那时遇到的同伴不敢回神学院交差的话,他现在也跟院长洛玛特神甫一样,在艾哈迈城西区的伦伯底监狱地牢里数日子了。



以兰斯的牧师身份,本不该冒险到雇佣兵行会来找工作,可他和鲍利别无所长,不做佣兵也不行。



这时德摩尔给兰斯解了围。



“这位叫兰斯,是个魔法师。”德摩尔点头哈腰的说道。“旁边的是鲍利,战士……”



“我没问那个。”少年摆了摆手。“他是魔法师?”



少年的表情摆明了不相信兰斯的身份。



“兰斯先生是三级的魔法师,斯克雷先生。”



“把你的手伸出来。” 斯克雷高傲的看着兰斯说。



兰斯瞟了一旁的德摩尔一眼,德摩尔向兰斯点头。



兰斯伸出手,那少年忽地伸出手来,抓住了兰斯的手腕。兰斯感到手腕一热,少年的手便迅速缩了回去。兰斯看到他手指纤细,白白嫩嫩的颇为好看,显然从未干过重活,更闻到一阵淡淡的香水味儿。



“就是这个人吧。”少年指了指兰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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