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首甘为老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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俯首甘为老婆狗-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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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本还上算清醒的,但被那鸭头这样一嚷嚷,倒有几分真晕倒的架势,而且只觉妖孽抱着我的那双手僵硬了起来,连同那张脸也全然没了平时优雅的气势,一双带肉的手竟然如同刀锋一般尖利。

    我泪眼汪汪盯着地板,陈姐小的现在绝对不是抛弃你落单而逃啊!

    ——————

    哐啷!

    一声脆裂清响,我倏地睁开双目,从梦中惊醒。

    四周全是熟悉的景物,这不正是施斌的老巢?而且现下外面还是浓厚的黑夜一片,连颗月亮星辰也不曾见。施斌背对着我,背后的影子被拉长叫人想起深潭中的一支莲,带有一种出淤泥而不染的诗意。他把我扔在大床上,自己站在露台上,脚边是一支碎裂的玻璃杯,破碎的玻璃碎片上还带有几分暗红之色,他手臂上的一条裂口正在慢慢愈合。

    我揉了揉眼睛,从床上坐起身来,这才发觉方才自己身上所穿的衣服并不是这一件。低头一看,原本的衣服全都成了布条安静带有幽怨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施斌!”

    他回过头来,慢慢看着我,眼神又回复了之前的神色,对我手一挥。一阵馨香又向我袭来,两眼一黑,我便沉沉睡了过去。

    “浅华,你果真是没有心之人……”

    ——————

    第二日睡到下午才从床上爬起来,睡得十分满足。

    起来穿好衣服,又收拾好昨晚被施斌扯碎的衣服,一阵肉痛。我打算回家洗洗然后去上班,走到了客厅见施斌闭着眼睡在沙发上,竟有丝落寞之意。我见他睡着正香,也不好去打扰他,故小心翼翼的拎着包开门走掉。

    因这么一趟,于是乎,近午时才回到办公室。

    我坐回椅子上,等着陈姐的传唤,因为昨日喝酒有些上头,我此刻捂住头双手揉着太阳穴。突然又想起昨晚因着施斌阴阳怪气的嘴脸忘了问他那尊水月观音的事,他这样出现在哪里断然不该是当小牛哥。于是我找了隔壁桌的小陈要了今天的早报,打开仔仔细细找了一遍没有发现什么离奇事件,悬在一半的心微微放了些下来。

    门口接待处的王姐走进来对我说外有人找,嘴里还一直戏谑道:“没想才过了这么些时日,小庄你就又把到一个美男,看来,你过得很逍遥么。”

    我甚含蓄笑了笑,一想美男,而后又奇道:“美男?现在在外面?”

    王姐愣了一愣,亦奇道:“该不会是你先红杏出墙,然后才跟你老公离了吧。”

    王姐这话音量极大,话刚落下办公室周围的同事全都把目光朝我这儿集聚过来,我一张脸渐渐雪白,喃喃道:“我先去去就来……”

    看见来人,我一怔,一凛。

    若是施斌这样大喇喇找上门来我是一点也不吃惊,甚至觉得习以为常。但当这来人是不过见了几次面,而且次次惊心、秒秒**的那人时,我只觉前路漫漫,而且宿醉导致的头痛更加严重了。

    我闭了闭眼。

    水月观音——青彦。



………【25 前世今生1】………

    “你怎么在这里?”我往后退了一步,神色戒备。

    青彦却是一脸闲适。斜阳灿烂地镀了玻璃窗*,落在他的脸上,我隔着一扇门望向他,白玉一样的面孔上配着修长的眉峰,细长的睫毛,眼睛如同秋水生烟的温柔款款。他的长相竟有几分和妖孽相似,心里一股莫名的暖流划过,紧接着而来的就是阵阵穿骨而痛。第一次见他的时候,周围很暗所以没见的清楚;第二次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不醒;第三次的时候他身边有着神仙姐姐东陵君,关注点不在他身上;第四次的时候只望他不要看见自己,眼神闪躲。到了这第五次,这第五次,我终于完完整整把这尊水月观音完全落入了我的眼,但为什么心里却这般疼痛,而且他右眼角下那颗痣,那颗痣……

    我伸了手想去*那个很是哀伤的痣,他却躲避开,然后紧握我的左手手指,二人交握的手竟被他握着紧到发白丁点血色全无,我正预备放弃时他却突兀地拿出一个珠子塞进了我口中。

    “浅华,对不起……”

    我尚不明白他这番突如其来的举动是为何,但那珠子,那珠子不是妖孽心头肉、掌中宝吗?怎么突然又到了他手里?

    还没等我想个明白,探个清楚,只觉喉管一动,那颗珠子顺利咽入食道,落进肠胃。只有一瞬间时间,我便两眼一黑,晕了过去。在倒下之前,却又看见青彦那颗凄婉哀愁的泪痣发出冥冥幽光,好似有着无限伤愁……他一直在喃喃念道:“浅华,对不起,对不起……”

    ——————

    再次醒来时才发现,无论双眼再怎么睁开眼前也都是无望的一片黑暗。身边没有一个人,寂静的只听得见自己的心跳声,我来这里多久了?这个连我自己也开始有些遗忘了,只知道好似我从一开始以来就是在这里,在等待着谁来把这黑暗给敲碎击垮。只是我是谁,我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会认为有人会来把这混沌劈开,这些答案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是的,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我在等着一个人,一个人来带我逃离出这漫漫混沌。

    就这样,我在黑暗里待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长到自己都有些开始放弃的时候,远处突然传出来了一片剧烈的劈砍之声,哄哄声从四面八方传过来敲打着我的耳膜。我心下一惊,但更多的是欢欣鼓舞,我朝着发出声响的地方快速跑去,一直跑一直跑。也不知又过了多久,突然一下赤炎焚空,混沌的黑暗被人拉扯开了一道口子,越扯越大,最终完全被劈了开来。

    这时,我见到了他,那个手里拿着不知道什么的东西的人。他逆着光,我看不见他的眉目,但却记下了这个人,这个把我从无边无际黑暗中解救出来的的人,这个我见到的第一个人。

    自那天起,我就跟在了他的身后,他往前走一步我就在后面跟着走一步。他停下的时候,我也跟着停下,突然他一个转身,瞪着一双杏目奇怪的看着我,许久之后才尴尬的问出声来:“你为何一直跟着我?”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知道,要怎么告诉他?于是我只好盯着脚下的泥沙,看出了神。等到前面那个人又继续转身往前走时,我才移回了目光继续跟着他留下来的脚印追了上去。

    后来的后来,我知道了他的名字,他叫做子墨。多么好听多么美妙的名字!我在内心欢喜着,为了这天地之间只有我和他相伴左右。

    每日每夜,我在心里慢慢勾勒着同一个名字,“子墨,子墨”。一遍又一遍,直到脑海里再容不下天地间的一个小草。

    从混沌避开,天地分裂以来,他身畔是我,我身畔是他。同吃同睡,连睡觉都在一起,我从以往的黑暗中醒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他,让我的心很安定很沉稳。黑暗的时代告别了,我不在是一个人孤零零在漆黑中度过连自己也会忘记的岁月。

    我不能没有子墨,如同我不能没有阳光一般。不然苍白的岁月与我无疑于是行尸走肉,没有半点乐趣可言。

    我以为我们可以一直这样你走我追下去,直到世界又从回归到混沌。但是世界还没有回到混沌,子墨却不见了。我从不周山之东寻到了沧海以西,路途上看见了我和他以前携手相伴的影子,沿路的一草一树皆是我们给取的名字,可是他却不见了。

    也不记得是哪一天,反正总有一个清晨,我从黑暗中清醒过后再去寻他的时候,他就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就这样把我一个人给扔了下来。

    难道这么快我就又成孤零零一个人了?那这光明与我而言又有何用?不过是更加无望的黑暗罢了。在我自己也不知道找寻他找寻了多少路途的时候,我却看见了另一个人,一个一直从混沌里跟着我突然的人。确切的说,他只是一团黑色的影子,是一团没有形态也没有样子的影子。当我意识到它的存在时,我已用手刺瞎了自己的眼,虽然目不识物,但到底它同我也算在混沌里一起呆了千千万万年,就算不用眼睛我也可以清楚知道它的所在,而且他的形态原本就那么清楚的印在我心里,不差分毫。

    没了子墨的日子,光明对我来说就是酷刑。如此,我不如便把这光明给还了回去,也落得清静。他既存心躲着我,我也不好再去寻他。于是又回了以前那昆吾山下,瞎着眼又住了下来,希望有一天能等到他回来。日子还是这样一天又一天的过去了,我身边除了那团影子再没了其他东西,子墨也再没有回来过。

    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问了这个一直跟在我身后的小东西一句:“你跟了我也算是有这么多年了,可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黑影晃了晃一片没有五官的脑袋。

    我一声叹息,“你没有名字吗?”

    黑影继续晃动着脑袋,但却把伸出了一只类似于手的东西来指着我。

    “你是想问我叫什么吗?”

    它乖巧的点头,把身子往我这边挪了挪,甚是可爱。

    我伸出手把他抱了起来放在我身上,低声回道:“其实我也没有名字,只是……只是……很久很久之前有个人给了我一个名字,叫浅华。”黑影的头往我怀里蹭了蹭,找了个舒适的角度等我继续讲下去,看它这个神态,我又笑了笑,“不如我也给你取个名字,如何?”

    小东西仍旧乖巧的点着头,一团黑色被它这样一晃气息却少了几分,让我看不真切起来。我用手掰停了它晃动的头,眼前又看见那团黑影时才放下了手,“后卿,后卿如何?你喜欢吗?”

    小东西还是点着头,看不清它此刻的音容笑貌,这是我从有意识到现在第一次为当年自残双眼而后悔。

    原来这种不甘便是后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料】

    有关后卿,后卿与其他三名僵尸始祖(嬴勾、旱魃、将臣)一同诞生于人类未现,洪荒妖兽时期,直到中古才消失不见。(老周很爱将臣丫,但他是叮当和女娲的,所以他就不出场了……)

    喜欢《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的小粉们,记得留言跟帖哦,让我来讨论讨论1、2、3到底最喜欢哪一部?哈哈



………【26 前世今生2】………

    我每日每夜在黑暗中度过,时间与我而言并没有任何意义,只是我却渐渐察觉到了那团被我取名为后卿的小东西的变化。这几日我越来越察觉不到他身上所带的混沌气息,而且周遭也不再是安安静静没有人烟的死静。不知在什么时候开始,这个世界开始沸腾了起来,我因看不见东西而心里为这突然的变故而暗暗担心。但旋即,想到子墨也就释然了。

    我同子墨分开,已经有多少年了呢?他可否还记得我这个从混沌中迷迷糊糊跟着他出来被它取名叫“浅华”的小丫头?我抬起手摸着早已没了眼珠的双眼,心里一阵自嘲。

    一日午后,我从小憩中醒了过来,感觉到身边有一个很浅的影子在看着我,我便微笑着坐了起来,对着那团影子招手:“后卿,过来。你离的远了些,我看不大清。”

    后卿还是那个后卿,虽然高大了许多,但仍旧是个懂事乖巧的孩子,听见我这么传唤它,它立马就扑了过来,往我怀里钻。只是现在的它不比以前,它见怎么样我也无法把它完全抱在怀里的时候于是自己从怀里出来,一个转手反握住我的腰,把我揽在了它的怀里。

    我一愣,想想自己带大的孩子也终究是长大了,心里一阵安慰。只是它是除了子墨外,第二个抱着我的人,想到子墨,我本来早已没了眼球的眼眶也不免颤抖了几分。

    后卿许是感到了我的异常,伸出手在我脸上摸摸,然后抱着我的手又用力了几分,轻轻在我耳边喃喃问道:“浅华,你疼不疼?”

    看着它小心翼翼的模样,我转哭为笑,“不疼不疼,有后卿在就不疼了。”

    就在我以为,我能同后卿这个我一手带大的孩子在这昆吾山上住上一个的地老天荒的时候,不想竟又没能如我所愿,子墨回来了,而且带他回来的是一个女子。我看不见两人的面貌,但就后卿对两人的反应来看,我知道了,那个女子一定是位很美很美的女子,不然后卿不会一时间露出那么诧异呆滞的表情来。

    他们回来的那天,我正躺在软榻上听着远处风呼呼刮着竹叶沙沙作响,正当我昏昏欲睡时,鼻息间却突然传来了那股被我刻满了脑子的味道。一个冷颤,要不是后卿在侧扶住我的腰,不然我早就从软榻上摔了下去,准备对还没到来的他们行个大礼。

    “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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