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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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年- 第3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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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闵公公听得心悦诚服,“既然世子已经做好了打算,那老奴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了,一切就按您吩咐的办吧。”
    邓恒望着这位几乎从自己一出生就追随着他的忠仆温厚一笑,“吉祥有个远房的表弟,原跟着父母在邓氏大楚的铺子里当差,可家逢不幸,父母这几年间皆因病双双亡故,他孤身一人寄居篱下,日子极不好过。吉祥原本求了我,把他表弟带回来。不过你也知道,大楚那边的铺子不是我在负责,我若贸然把人领回来,只怕又是一场风波。不过听说那孩子还算忠厚,于是我便想着,这次我们过去,让闵叔你去见见那孩子,若是你还瞧得上眼,便收作你的义子,将来顶你的姓,也好替你承继香火。虽说只要有我在,替你养老送终是不怕没人的,但毕竟还是多一房儿孙在跟前服侍不是更好么?日后给他置份家业,把你接出去,不一样的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
    闵公公听得眼泪都要下来了,身为太监,最为痛苦的莫过于断子绝孙了。就算他们在邓氏这样有权有势的人家当差,但若是没有主子发话,根本不会有百姓肯把儿女过继给他们。更别提,邓恒这话里的意思是不让他的这个义子做奴婢,而是放出去做个良民,那到时闵公公将来出去养老,也不再是低人一等,而是能实实在在做个普通人家的老太爷了。
    “老奴实在惭愧,劳世子这般费心。不过世子既有意成全,老奴就不能不替世子长脸,那孩子既然身世可怜,就先接出来,慢慢查看些时候,再做定论。毕竟他与吉祥也分开那么多年了,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心性,谁也不知。若是连累老奴一人倒是没什么,若是往后祸害到主子,却是断断容不得他的。”
    邓恒颔首,“还是闵叔仔细,那这孩子的事就一应全交给你了,吉祥那儿我也不许他插手,该怎么着都由你来决定。”
    闵公公自去安排,邓恒悄悄走到树林后面唯一的那顶帐篷外,静静的看了一时,在外面警戒服侍的吉祥悄悄现身,“世子可要过去?”
    邓恒摇了摇头,带了几分骄傲,低语,“从来我想要的,必要人心甘情愿。若非如此,也没什么意思了。”
    吉祥猜不透这主子的心思,只觉得他的一双眼,说此话时竟是异样的清澈明亮,堪比天上星辰。
    忧伤低落了一夜的钱灵犀,在天明时分终于想起要给家里报个平安了。
    幸好眼下的丑丑可比从前法术更为高明,不需要等到天黑,他悄悄回去跑一趟便是。钱彩凤从前是见过他的,跟她打个招呼,全家人也不必那么担惊受怕了。
    不放心的给钱灵犀留了一堆的护身符,丑丑走了。
    等钱灵犀出了帐篷,就听说要折道往南了。虽然吉祥解释得不清不楚,但钱灵犀想想却也能明白邓恒的用意。已经有赵庚生在北地牵制孔离的兵力,他们再往南方的大楚而去,确实是个明智的选择。
    钱灵犀昨晚已经想得很明白了,赵庚生一定是立功心切,所以才自告奋勇的愿意去引开追兵。他是将士,说来这也确实是他职责所在。甚至认真追究起来,邓恒也是为了解除赵庚生之前的危险才暴露了火器的存在,所以,赵庚生的这趟差,也可以说是将功补过,谁也劝不动他。
    只是钱灵犀怎么想,都对邓恒指责她的那些话无法接受,便想趁着早饭的机会跟邓恒打个招呼,算是和解。可她万万没想到,那个该死的邓恒,小气的邓恒,居然完全不理她了!
    还不仅仅是不理不睬,甚至退避三舍,如畏蛇蝎,一看到钱灵犀有靠近的意思,立即躲得远远的,好象她是什么洪水猛兽一般。
    钱灵犀心里又生气,又憋屈,有心不理,可总觉得自己理亏,欠人家一个解释。可要是想靠上前,他却完全不给机会。
    这让她怎么办?
    要是邓恒彻底放手,那她还能好过一些,偏偏邓恒又对她极好。行军途中唯一一套碗筷,给她用了,唯一一顶帐篷,给她用了,但凡一应能稍稍跟享受二字沾边的东西。全部都优先照顾她了。而邓恒却纡尊降贵的跟个普通仆人一般风餐露宿,几天下来,再高贵的公子也成个泥猴了,哪里有半分从前的风流潇洒?
    钱灵犀越看越内疚,越看越过意不去,几次三番要闵公公和吉祥回去服侍他这个正主,可人家不肯。
    “世子让我们来服侍您,您若是有什么不满就直说,可千万别把我们退回去,否则,这多少年才攒下的一张老脸,要是不要?”
    好吧,钱灵犀不能拂人家的面子,就只好继续憋屈着了。
    其实要说憋屈也实在是冤枉了她,整个队伍里应该说最享受的就是她了,可这样的享受就象是甜蜜的毒药,吃了只会让人更难受。
    平平安安行了五日,也不知邓恒是怎么安排的路线,居然渐渐离开了那人烟稀少的北燕草原,进入了大楚的边境。
    只是大楚的边关似是得到了消息,已经加强了戒备,想要进关的百姓,在门前排起了长队。
    邓恒吩咐队伍在离城不远的一处山坳里休息,他自带着人出去了一趟。回来的时候带回了不少的东西,有绳索,有农具,还有不少的旧衣裳。
    钱灵犀不知这是要干什么,心下正疑惑着,吉祥捧了一套女人衣裳给她送来了。
    “钱姑娘,咱们这么多人可没办法一起进城,所以世子命大家乔装成百姓,分头进城,您把这套衣服换上,委屈您装一回病人了。”
    这是为了大局,钱灵犀没意见,就算那身衣裳旧了些,又过分肥大了些,也还是能穿的,可吉祥又塞个枕头给她干嘛?
    吉祥很不好意思的抓了抓头,“这一包里藏的火药,若是搁在别处只怕都藏不住,只好搁您衣裳里,装个肚子了。”
    钱灵犀囧了,原来这是要她装孕妇!
    可能不穿么?连小黑马都被牵到一旁,拿不知从哪里捣腾出来的染料染了一身的红毛,她不过是加个枕头,又有什么好抱怨的?
    装吧。把那包藏着弹药的枕头塞肚子上,钱灵犀顿时觉得腰上重了不止十斤,本能的一迈步就扶着腰,迈起了八字步,倒让兼任形象顾问的闵公公称赞不已,“真象!烦请姑娘过来,再让老奴给您打扮打扮就更象了。”
    得,反正形象也糟蹋了,钱灵犀努力忍着不去在意旁人的表情,让闵公公在她脸上任意涂抹。
    闵公公从前是伺候过公主的,于妇人化妆梳头一事上极是精通,不仅会扮美,还会扮丑,很快给钱灵犀梳了个乡下妇人的常见发髻,又在她脸上涂抹一番,等到钱灵犀用邓恒给的小镜子一照,差点都没认出自己来。
    镜子中的小妇人形容枯黄憔悴,蓬头垢面,腹部高高隆起,分明是怀胎十月,即将分娩的模样。
    正为自己的形象毁损得完全不象样子而郁闷,转而看见乔装改扮的邓恒,钱灵犀顿时心里平衡了。
    要说她扮得丑,那邓恒就更惨。好好一个翩翩佳公子扮成了痨病鬼的模样,吊梢眉,三角眼,面色惨白,有气无力,比她这个孕妇看起来还不象样。
    连大黑马瞧着自己的主人都目瞪口呆,比看着自己弟弟那身怪异的红毛还要让它不屑之极。当然,大黑马也没躲过荼毒,因为它的体型雄壮,太惹人注目,所以人为的在它身上做了些似是脓包样的皮肤病,再给它套上一辆乡下常见的平板车,顿时就让它垂头丧气低下头去。
    这倒是跟它的主人相得益彰了。钱灵犀心中偷笑,躺在了的平板车上。不时哼唧几声,就很象那么回事了。
    邓恒难得的靠近了她一回,忽地对闵公公说了几句什么,闵公公乐呵呵上前道,“钱姑娘,一会儿进城盘查,您可得记好了。老奴托大,做一回您爹,您就做回我儿媳妇。”
    他一指邓恒,“这是我儿子,叫杨三泰,您就是我儿媳妇,杨三泰家的,咱们这趟进城就是给你找大夫生孩子,行不?”
    钱灵犀暗自翻个白眼,这肚子都给人弄大了,想不当人媳妇行么?
    
    第455章 同房异梦
    
    乔装改扮之后,一行人进城进得很顺利。
    三三两两的,基本都混进来了。只除了两拨四五个人给打发了出去,也无关紧要,他们等着太阳落山,士兵换岗之后又试了次,这回就很顺利的混了进来。
    所有人胜利会师后,邓恒为避人耳目,并没有让大家集体行事。而是分散住进几间相邻的小旅店中。
    至于钱灵犀的肚子问题,也在进城之后就寻个没人的地方解决掉了,否则让人看着个大肚子,又不请大夫,这样伪装下去的难度也太高了。
    少了肚子上那一块累赘,钱灵犀轻松不少。可晚上住店,麻烦事又来了。因为扮的都是穷人,不可能一人要个单间,所以他们小两口别无选择的住到了一起。
    钱灵犀其实是很想改口跟他兄妹相称的,但肚子撤了,头发却一时半会儿的撤不了,顶着个妇人发髻,难道还能跟娘家哥哥混一块儿?
    算了,住就住吧,反正邓恒避她如瘟疫,把床让给她,就在长凳上将就了一夜。
    到了次日,采购些粮食及必需品后一行人重新上路,离了边城,就自己寻地方把装束陆陆续续改了过来。
    再往前行,就一路畅通无阻了,只是人烟繁盛,要是给人看着他们这样成群结队的未免太过招摇,是以依旧让大家保持三五人一伙的队形,沿途贩些货物,倒也似模似样。
    便是钱灵犀夜夜要与邓恒同房,渐也习以为常了。对着一个别说跟她说话,就连看都不会看自己的人一眼,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原本钱灵犀心里还有些愧疚,渐渐看他这样别扭,那愧疚也成了白眼。本来还想说他既然这样避嫌,不如干脆换个人来跟她装夫妻算了,可又怕这小子到时又一通唧歪,钱灵犀便懒得再理。
    如此走了十来日,一路上只觉天气越来越潮湿闷热,钱灵犀未免心中生疑,她就是辨不出基本的方向,却也知道,这样的炎热,绝不是北地气候,邓恒这到底是要带她去哪儿?
    似是猜出她心中的疑惑,午饭时吉祥就特意来告诉了她一声,“我们眼下去的,是大楚的都城,世子到那里有正事要办。况且姑娘不必担心,从大楚都城往南明,有最快捷也最安全的路,可比咱们翻山越岭强得多。”
    好吧,钱灵犀姑且信了。反正邓恒也不能把她卖了,就跟着他看个究竟也好。只是钱灵犀也提出个要求,“既然路上安全了,那我想改回男装,应该也没事了吧?”
    吉祥没意见,只管去回话。可不一时闵公公来了,“钱姑娘,这不是老奴不肯尽力,而是您这长相模样扮作男人实在不象,您若是不喜欢,不如就改作闺女打扮,依旧做我女儿,咱们扮作世子亲戚,可好?”
    这个可以。钱灵犀想着晚上不用再对着邓恒那张棺材脸,她连饭也多吃下去一碗。
    棺材脸瞟了瞟她,什么话也没说。
    又走上七八日,到了大楚的都城。
    大楚贵为天下最富庶之地,他的都城自然也是气派无比,比南明的京城可繁华并盛大多了,钱灵犀一进城,两只眼睛简直都看不过来。尤其是女孩子最喜欢的脂粉水粉绸缎衣裳,更是令她流连忘返。只恨出门时没带几张银票,否则她可要狠狠血拼一把。
    “姑娘要不要到街上逛逛?”正这么想着,闵公公就捧着银票来问她了,“公子要去办事,这会子也不得空。想请姑娘帮一个忙,带老奴去买些杂货,回头可以整支商队,再往回走就不必分开了。”
    这是给她机会花钱啊,钱灵犀很愿意,不过她也有疑问,“我对大楚的情况又不熟,让我去买,岂不摆明要吃亏上当。”
    闵公公笑道,“公子说这回就是要扮一个初次出门,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少爷,若是买的东西太对反而让人生疑,故此才一定要请姑娘帮忙。要说起老奴,也是头一回来,于生意经又是一窍不通的,让咱俩来办这差事,岂不正好?”
    那就没问题了,钱灵犀跟他先找了地方住下,然后高高兴兴去逛街了。这一逛就逛了三天,因邓恒有过风格定位,钱灵犀就专挑些新奇有趣,在南明没见过的东西来买。那些绸缎花粉也是拣最好看最打眼的,总之一个金碧辉煌,完全是大少爷的行径。
    只是钱灵犀私下也向闵公公借了点钱,给自己添了两箱子东西。
    她挑的就实用得多,主要是时新的花卉衣裳,首饰样子,以及特色香料,有些是打算自己带回去送人,有些是打算做生意的参考。难得有机会出来一趟,要是不带点私货回去,那恐怕是个女人都睡不着了。
    只是邓恒到底上哪儿去了呢?
    三天之后,邓恒回来了,身边还多了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那男孩生得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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