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魂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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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魂引-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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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月走到床边停下,困倦地握拳打了个哈欠,转而对我说:“容大小姐没有睡魄不需要睡眠,这床就留给月吧!”



  我确有十多天没有合过眼,他的请求也不算过分,我便答应了。



  我在凳子上坐了一夜,夜生活是最无聊的,当万物都入眠沉寂时我却睁着眼睛数着蜡油滴落的次数,烛火还引来了打更的仆人,他一敲门,我就吹灭了蜡烛,待他走了,我又重新将蜡烛点燃。之后屋外一有动静,我便吹灭烛火,然后再点上,周而复始,反反复复。我不知道宫月怎么就能在如此晃眼的光点之下睡得安稳。



  天稍稍有了光亮,我便坐不住地往外跑。一打开房门,就看见对面的房门也正巧打开。



  一袭白衣比雪花还要干净,神情温润,眉目如玉。宫沿拉门的手同我一样,顿了一顿,然而他只是一顿,而我却在一直停顿。



  他不是应该在赫府同赫彩探讨婚姻大事,如何会小住在王府之中?



  眼看他就要越走越远,我连门都顾不得关上踱步跟了上去。宫沿,宫沿!上次在荒郊丢下我这件事我原谅你了,你没记住生前的我这件事我也原谅你了,你要娶赫彩这件事再没成亲之前我也暂且原谅你,你可是能够听见我心中所想?



  他终于感觉到有我跟着他,便慢了脚步,我三步并一步地上前,忍不住问他:“宫上怎么到王府里来娶媳妇?”



  他偏头看了看我,声音似轻风在耳畔拂过:“成亲事小,此番来洛阳,主要是为探访故人。”



  “所以你是为了探望长宣王来洛阳,而不是为了娶赫彩?”我私心非常高兴,他要是为了娶一个面都没见过的姑娘千里迢迢来洛阳,我会非常伤心。



  “赫员外临死前将赫彩托付于我,娶她也是众事之一。”宫沿淡然吐露着他的众事之一,却叫我十分难过。



  我想我跟他在一起的时候应该尽量避免探讨有关其他女人的话题,宫沿的记性一向不好,没准几个月没在他耳边念叨赫彩这个名字,他就会把这个人彻底忘记。



  “宫上是什么时候认识了长宣王?”我只是对长宣王、凌逍、古钰这三者之间的联系颇为好奇。



  他不加隐瞒地告诉我:“在他幼时。”



  “长宣王是叫凌逍,对吗?”我接着问。



  “嗯。”他点点头。



  我本想看他摇头的,他的点头会让我怀疑他在说谎,但宫沿从来不会说谎。骨女记忆里的古钰是凌逍,那骨女记忆里的凌逍又是谁?



  我想问他去世的长宣王妃与现任的长宣王妃之间的事情,还没等我开口,宫沿就说:“容姑娘可知道洛阳城中的赫府?可记得它的路?”



  我知道他是要去见赫彩,心下挣扎,还是告诉他:“好像记得。”



  走在街上,他不像宫月那样会东张西望,对于摊铺里五花八门的物品,他漠不关心地走过,仿若未闻未见。只是信任得走着我带的路,也不见得想跟我说话。



  “姑娘!镶了羊脂白玉的簪子,您给看看。”首饰铺的老板突兀地叫住我,“像你这么漂亮的姑娘,也只有这正宗的白玉簪子配得上你。”



  那声漂亮真是深得我心,我不自主地问他:“多少钱?”



  “不贵,只要五两,”他估计看到了我听完价钱后的不乐意,又将商机投向了宫沿,“这位爷,您就给您夫人买一个,这簪子她带上一定好看。”



  宫沿也不讨价还价,将五两银子放在铺上,拿了白玉簪子递给我,我受宠若惊地接过,也不舍得带,小心翼翼地藏在了袖中。



  进赫府的时候,婢女家丁见了我们就拦,等宫沿报出自己的大名时,他们立马将“不许进”改成了“姑爷请”,但我尽量忍住了恼羞成怒。



  拿着剪子修剪盆景的赫彩顿了手,碧绿色袖纹泛起好看的波浪。她倾身弹却嫩叶上的晨露,缓缓道:“你就是父亲口中的,宫沿?”



  “我叫容馝华。”我这是有意破坏她与宫沿的初见,按容泽所说的经验来讲:一个好的初见,决定了一段好的姻缘,若第一次见面双方就留下了不好的印象,这段姻缘成功的几率便会大大减小。



  “馝华我记得你,”她放下剪子向我走来,“我方才说的,是你身旁这位公子。”



  没了花草树木的遮掩,自她的头发到脚下的绣鞋都清清楚楚走进我的眸里,而最显眼的,是穿在她身上的碧绿色广袖长裙,那是件同我身上一模一样的长裙。我又记起,昨日的赫彩,也是这样的穿戴倒向马车。



  难怪我觉得身上的衣裳眼熟,难怪古钰会将我错认。



  “在下宫沿。”淡然之声不大,清冷如昔。
第十章 厢里相谈
  面对面全然相同的装束,我的惊讶自不必说了,赫彩也是讶异了一下下,如此我便担心起宫沿的视力问题,虽说天涯咫尺,咫尺天涯,但一动眼珠就能发现的奇妙绿景,还是不能震撼出宫沿一丝丝惊异情绪。



  赫彩知道我们没有填过肚子,就邀请我们一起吃早饭。



  桌上菜肴道道津津诱人,可我却在该不该波动筷子上发起愁来。赫彩吃得多却长得小巧,是因为新陈代谢的缘故,而如今我失去新陈代谢的功能,一斤斤的食物进到肚子里却没有办法出来,这重量就该加在体重上,没准还会因为胃的容量不够,成为第一个胃胀破裂而死的死人。思此,果断的搁下筷子,咽了咽口水。



  “馝华,菜不合你胃口?”赫彩也放下筷子,好心的问我。



  “没……错!”好在我立马改了口,一旦“没有不合胃口”说出口,我怕自己找不到下文自圆其说。



  赫彩温婉一笑,又拿起筷子:“那你就看着我们吃吧!不会很久的。”



  这是赤裸裸地诱惑,必须要回绝:“你们吃你们的,我可以等你们吃完了再回来……”不对!怎么可以让他们两个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呢?我当即便反悔了:“等等!我突然觉得看别人吃饭也是别有一番滋味,我还是看你们吃吧!”



  赫彩别有意会地笑笑,夹过红艳艳的糖醋鱼,小嚼起来。



  宫沿扶着衣袖,伸筷夹起偌大只叉烧包放到我面前,他说:“容姑娘,挑食是不好的习惯,三餐温饱尤为重要,不可旦凭喜好而食,误了身体康健。”



  这么大的包子,该长多少重量?但又是宫沿亲手所夹,盛情难却呀!一咬牙,我容馝华就跟包子你拼了!



  饭后赫彩同宫沿还是单独谈了很久,支开我的法子,就是让丫鬟拉我去赫家的布庄挑选衣裳,但即便那料子再好,我也是没心情一一挑选了。



  我随意捎了两件白衣就赶回了赫府,本想在他们谈话的屋子外偷听的,奈何有多只眼睛盯着,只好趴在屋外的石桌上,焦急地等待。



  其实相较白色,我更喜欢黄色,但我也不是一开始就喜欢这种颜色。记得我过去是比较喜欢蓝色的,原因是老爹说我娘亲穿着水蓝色的裙子怎样怎样好看。之后有个飞贼身着黑色夜行衣以黑夜为掩护到我容家偷东西,那身手叫一个了得,容泽废了九牛二虎之力都没能将他抓住,于是我又开始喜欢黑色。又到后来,隔壁的沈小姐穿着黄衫裙子到处收到赞扬,我就改喜了黄色。到如今,我看见宫沿尽显仙姿的白衣,便投其所好,挑了两件白色裙子。



  吱嘎一声,屋门终于打开,就见宫沿与赫彩一道出来,我即刻上前拉住赫彩,说我有要事与她单独聊聊。接着就拉她回到那间屋子,呯地关上了门。



  “馝华居然有要事跟我说?还要支开我未来的夫君?”赫彩调侃似的说着,我却对“夫君”二字极为敏感。



  我觉得应该把宫月喜欢她的事情如实相告,好让她正确做出选择。虽然其中加了几分私心,但若赫彩最终选的是宫月,那便是求仁得仁的结局。宫月救过她的命,她与宫沿却是第一次见面,不论如何计算,她看上宫月的可能,还是有的。



  由于那几分私心,我顿时有些紧张,两手空空不知如何摆放,只说道:“你可知道,宫月他喜欢你?”



  她不仅不惊讶,而且不羞涩。她玩弄着几缕秀发,笑说:“他喜不喜欢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你喜欢宫沿。”



  赫彩这种神通的推断能力我早就见过,便也不觉得惊奇了。



  “你说得对,我是喜欢他,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喜欢他……”我又问她,“你呢?你喜不喜欢他?如果喜欢,是不是也和我一样,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他?”



  “你还真是直率坦诚。”她颦颦一笑,“如果我告诉你,我也喜欢他呢?”



  “……我不知道。”我一下没有了士气,其实一开始就没有过士气,“可能……我想我会退出的,在你们洞房花烛之后。”



  “你的意思,是现在还不放弃死心,对吗?”她问。



  “对。”我斩钉截铁道,“所以你最好看紧他,中途也不要变心。无论是我勾引走了宫沿,还是你被宫月勾引走了,你同宫沿都会走不到一起的。”



  “除此之外,可还有什么事与我说?”看她的表情,像是对我的话完全不上心。



  我重重点了点头:“刚才你跟宫沿都谈了些什么?”



  她用友好的笑容将我一军:“终身大事!”



  此事以我灰头土面走出房门告终,我果然不适合与人叫板,容泽说得没错,能用拳头解决的事情,最好不要用嘴巴解决。



  跟宫沿回到王府已是午时,宫月仍旧卧躺在床,被我开门关门的响动吵醒,一副没睡醒的样子。我自然也没有叫醒他的意思,坐了下来,取出宫沿送我的白玉簪子,感慨万千地研究起来,耳边仿佛还留着小铺老板的声音:“这位爷,您就给您夫人买一个,这簪子她带上一定好看。”……



  我心想,蒜苗果然没有那铺老板有眼光。



  突然腾空出现一只手将我的簪子抽离,我错愣了一会儿,才知道宫月神不知鬼不觉的在我身后,抢走了簪子。



  “还回来!”我焦急地朝他扑去,他快我一步跑到桌子另一头。我往左边动步,他也往左,我往右,他也往右,就此僵持,难以将他拿下。



  “采花贼就该致力于采花的事业,要是投身于偷盗事业一心二用,你就失业了!”我如今不人不鬼的还是为着猎妖事业而奋斗,这就是榜样。



  宫月明显对我的金玉良言有意见:“我还没采过花,方才叫抢夺,也不算是偷,我本就没有什么工作,现下也就是帮容大小姐找魂魄而已。”



  这么一说他还真不会失业,但我好歹是雇主,却没有权利解雇他。好在还有威胁的本钱,我喊道:“我是雇主,你得听我的!把簪子还给我。”



  他的耳朵不好使,或是智商不够听不懂我的话。他的唇角勾画起弧度,把玩起脆弱的簪子:“十个铜子儿的簪子,有什么稀奇的?叫容大小姐如此爱不释手。”



  那没轻没重的把玩,叫我好一阵担心,要是碎了坏了,我会将你大卸八块!



  五两银子的白玉簪子,到宫月嘴里只剩十个铜钱的价值。但这些都不重要,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是经过宫沿之手的,那就是价值连城的好东西。



  “采花贼听好!这是我的心上人送我的东西,它要是有闪失,你也会有闪失的!”话罢,我又不死心地朝右突袭了两步,却还是没能与他缩小间距。



  “姑娘家怎么总是心上人心上人的挂在嘴边?”宫月依旧冥顽不灵,“你倒是说说,你的心上人是谁?”



  我想待我报了宫沿的名讳,他一定会闻风丧胆,跪地求饶的。于是我便告诉他:“宫家掌门,商丘宫沿。”



  这话果然有效,宫月的表情屯然一僵,但很快又恢复了唇边的弧度。谁知这样一吓,他就手滑,玉簪下雨似的滴落下去,我以最快的速度去接,却还是晚了一步。



  屋内想起清脆的滴答声,我眼睁睁瞧着心爱的白玉簪子敲打了大地母亲,一阵心碎。
第十一章 莲池美人
  好在簪子并非纯玉,不是真正的白玉簪子,只缺了一个小口。我快速将它捡起,免得又落入宫月之手。这下该拿宫月怎么办?抽十鞭。还是二十鞭?



  咚咚咚的敲门声打破沉寂,我起身瞪了宫月一眼,过去开了门。



  原来是蒜苗提着坛酒在外面,他说:“我家画儿酿的酒,绝对赛过女儿红!”



  蒜苗一进来,宫月又开始伤患起来,一般人真看不出他前一刻还有力气猫捉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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