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神仙有个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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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神仙有个约会-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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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驾照出来……等等,我不会开车,得你来开。你有驾照吗?身丅份证有没?唉,对了,你全会变出来嘛,你是天神啊……”我扳着指头,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堆,没想到他居然耐心的听着。



直到我问他是否真的懂得交通规则,别回头让警丅察扣了车,他瞪了我一眼说,“车的事你不用管。”



我心里甜蜜,感觉这样跟他说话,就像小夫妻在商量去度蜜月一样,于是我飞快地在他下巴上偷吻一枚,之后一溜烟儿就跑走,路过晕倒的付而旦时,看他满脸是血,但我根本不屿他,还恶意的踩了他两脚。



回到家后我并没有告诉孙悟空遇到忘川的事,我希望陪他过个无忧无虑的新年,但快乐的情绪怎么是掩饰得住的,最后我还是招了,并邀请他一起去。



“跟你说哦,那可是人间仙境,九天之上也未必有这样的美景,你来吧。”我很真诚,“以前我去过,那里的客栈都漂亮的没话说,包管你住了就不想走。”



孙悟空想了想,却拒绝了,并有点忧虑地对我说,“六六姐你要明白,你选择站在忘川这边,就是整个天庭的敌人。”



“我并没有选,我只是……随着心意走。”我沉吟半晌,才低下头说,并握住孙悟空的双手,“代天者利用了我,这一点我无法原谅。只是,我不想与你为敌,你是我到洪荒界后的第一个朋友,对我来说是格外珍贵的。”



“放心,我们永远不会是敌人的。”孙悟空灿烂一笑,亮晶晶的眼睛中闪烁着令天地也为之臣服的傲然,“杨戬当年是听宣不听招,在下界过那逍遥日子,我老孙是宣招都不听,只问心中对错。为天庭效力,我觉得我做得对,但伤害朋友的事,错得那么离谱,我怎么能做?所以代天者在攻取十四山时,把我和哪吒支走了,这一点我对他也很不满。”



“谢谢你。”我感动得一塌糊涂。



但孙悟空的神色却变得凝重,正色道,“不过你不要小看代天者和李天王,他们的实力远不仅如此。我总觉得他们在谋划着什么,可却半点也查不到,这才是最危险的,因为你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



这番话令我一惊,没来由的害怕起来。



孙悟空见我紧张,又是一笑,“怕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就是,天之一道,福与祸谁说得清呢?不过说好,我只保护你,别人一概不管。而且忘川和我之间终有一战,我到底要看看谁是这天地间的第一!”



我看他好胜的样子,心就轻松了下来。不管他多么了不起,骨子里还是个嚣张可爱的少年和浑金璞玉般纯洁的小石猴子啊。



他决定初五后就回天庭去,帮我打听那边的情况。我们还约定了如果有事要如何联络的方法,然后就什么也不管,开开心心过新年。我陪他看春晚、逛庙会、跑到三百里外的城市去看冰雕,在电影院看通宵,拉了朵朵一起来打拱猪扑克,输的人满大街的喊:我是猪!最好玩的是,我教他用电影里的桥段和酸了巴几的台词去泡妞,居然被他成功了好几回,反被各个彪悍少女追得没地儿藏、没地儿躲的。



只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初六那天早上,孙悟空没打招呼就离开了,只留下一封信。信里说的话没头没脑的,却又让我感动了一把。不禁自问,我何德何能,能遇到这样好的朋友?



“本来想给你留下三根救命毫毛,当年观世音菩萨给过我,我也想效仿。不过细一想,女孩子脖子后长三根硬毛,一定很不好看,六六姐你这么爱臭美,肯定不愿意。所以我把它们接成一串,像个手镯的样子,遮掩了神气,只要不运用,就不会被天庭的人发现。本来有忘川那家伙保护你,用不着我来插手,不过他那伤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好。但是,只要你身在洪荒界,只要你用了这手镯,自然是到了特别危急的时刻,那么我一定会来救你。顺便说一句,活了几万年,除了我遇到师傅的那一次,就数这几天过得最开心,比在花果山为王时还要开心。注:我所说的师傅是我的授业恩师,不是那个姓唐名僧的滥好人。保重。”



信旁边,放送一条黑色小皮绳,刚好可以套在我手上。这“手镯”的样子一点不漂亮,甚至是有些丑的,但我却郑重珍重地戴上,感受着那份关怀与真诚。送礼物的人是谁?孙悟空诶,天下间最嚣张强大的家伙,还不够我臭屁的吗?



外面天气很好,我一骨碌爬起来收拾行李,好不容易熬到快中午,立即出发。可能是我太心急了,到达约定地点时,忘川还没到,而我却再一次看到了付而旦。



令我惊奇的是,他再不是花花大少的模样,身上穿着油腻腻的工作服,在后巷倒垃圾,一脸颓败的可怜相,五官呈冏字形,眉梢唇角全耷拉着,头发乱成鸡窝式,那模样要多倒霉就有多倒霉,好像十辈子也翻不了身一样。



他走路时低垂着头,所以没看到我。我好奇之下,跟他进了后厨,在洗碗区看到他卖力的刷洗盘碟,腰都要累断了的样子。这时候是饭店最忙碌的时刻之一,他当大少爷之么久,当然做不惯粗活,旁边又有人不断催促,一不小心就摔了个盘子,招来旁边一个女人的掌掴。



“你死人哪,这么容易的事也做不好。本来就赚那么一点点,只是赔偿摔坏的东西就不够了,以后喝西北风吗?”那女人一脸红斑和痤疮,头发也似秃了几块,哪有半点人样子。但是她的声音……天哪,杨脂玉!



付而旦抬腰踹向杨脂玉的胯骨,踢得杨脂玉一趔趄,骂道,“你有本事,怎么不见你手脚麻利?以前不是最看不起在这儿工作的人吗?你倒做好点让我瞧瞧!哼,都是你这贱货克的,不然我怎么会走这霉运!”



杨脂玉一听就急了,扑过去抓付而旦的脸。付而旦反扭她的胳膊,眼看就要打作一团,幸好三厨给喝止住了,“快干活吧,不然吃的住的都没了!”



看到这绝想不到的一幕,我目瞪口呆,也顾不得这时候后厨有多忙乱,立即潜行到我师傅身边,小心地打听。



付而旦和杨脂玉欺侮我,我师傅早就看着不爽,这时候替我感觉痛快,也就没怪我来后厨捣乱,还细细地对我解释道,“这叫现世报,来得快。付先生人还不错,可是他的儿子是个败家子儿,我老早瞧着他不顺眼,更别提那个姓杨的贱货。人尽可夫的东西,一天到晚还那么张狂,真以为自己是活公主哪!这不,他们俩听说已经分手了,初一那天也不知怎么搞到一块儿去了,还跟一帮子有钱没地儿花的杂种小子们组成什么新年俱乐部,跑到香港去玩。”



说到这儿,我师傅左右看了看,压低声音道,“听说他们是坐游轮到公海上去赌博,付而旦这小子平时还算有分寸,这回不知中了什么邪,和杨脂玉一块儿,一晚上就把全部身家都输个净光,包括付先生公司的一部分股份。杨脂玉还不知做了什么好事,得了脏病,看吧,那漂亮脸蛋全毁了,这下就算想转傍别人,就连街口卖花生的小老板也不要了。付先生一气之下断绝了父子关系,一分钱也不肯接济儿子和那个姓杨的贱货,只把他打发到后厨来做苦力,让他自食其力,赚钱养活自己,每天有口吃的,有个地方睡,姓杨的女人也跟着来了。哈哈,说来也是奇怪,这下两人倒真是共患难了。可惜每天不断吵架,满带动手的,日子过成这样,怎么不死了算了。哎呀,大年下的,不该说这种话,过往神灵,恕罪恕罪。”说着,双手合十,对空遥拜。



我愣了。这是忘川做的手脚吗?二十九那天我戏言希望这对贱丅人在一起受罪,没想到才不过几天就实现了愿望。



看着曾经无比光鲜的两人,我有点不忍心,但那只是一瞬,随即我就感觉特别痛快,心里甜得像要滴出蜜来。



他纵容我,宠溺我,不管多可笑的愿望也帮我实现了。所以,他心里有我!



第十二章 潮流父子



心里高兴得迷迷登登的,我脚下像踩了云彩一样,慢慢溜达到后巷,见忘川已经在那里等我了。天气还冷,他却仍是简单的休闲西装,衬衫的领口还敞着,身躯挺得笔直,整个人好似上古的美玉,在凛冽的寒风中也微微散出温润的光彩来,颇有遗世独立的感觉。



这个男人,不管是外在、内在还是混合在,同样超一流!



再想起他为我做的事,我不知说些什么好,只盯着他笑,居然……哈哈……笑得他有点毛了!他是谁啊?一个与孙悟空齐名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男人,居然被我笑毛了!



“谢谢你。”好半天,我才吐出这三个普通的字,抓住他的手轻轻摇晃。我想,很多事不用说得太明,他会明白我的意思和感觉。



“肉麻!”他哼了一声,转身朝巷子口走。



我追过去问,“霍炎和魔童呢?”私心里,还真想过二人世界。不过,也知道不能扔下那对同逃到人界的难兄难弟。



“在别处等着,免得集体行动惹人耳目。”



他既然有安排,我自然也不问了。我们乘出租到了快郊区的地方,才看到霍炎和魔童一大一小站在路边,不远处停着一辆车,很普通的SUV,朴素得想让人注目都难。难得的是,不仅忘川打扮成现代人的样子,霍炎和魔童也是。



霍炎身姿挺拔,帅气的红色小羊皮外套配牛仔裤,气质凌厉迫人,带着点很有些魅力的不耐烦劲儿。魔童也是,不过是衣服小了几号,再加上他长得可爱机灵,从远处看,还以为手牵手的两人是一对潮流父子。



“关系已经很好了嘛。”我笑道。



霍炎没说话,满脸寒霜地举起手,我这才发现他们哪里是牵手,明明是霍炎扣住魔童的脉门,防止魔童在公路上做出什么顽劣的事来。



我见霍炎不说话,用手肘拐一拐他的肋骨,狗腿地道,“呀?怎么不理我?你不想我吗?”



“哼,背夫勾人的死丫头!”他甩我一对白眼,瞳孔中的暗红一闪而过,“知道找忘川,怎么不来找我呢?不要忘记,不管你喜欢谁,名义上你还是我的老婆,和离书我还没签呢!”



“他明明是我的老婆!有族书为证!”魔童大叫大跳,在这个时候总是不甘落后。



“别惹老子生气,不然我一把掐死你!”霍炎威胁,但魔童不屈服,于是新一轮争吵开始。



直到,忘川凉凉地说了一句,“再不上车,就在路上喝西北风吧。”



我连忙跳上副驾驶的位子,把潮流父子放到后座上继续吵。到后来我头都大了,这两个人也不累,天下地下、世间万物,没有他们吵不起来的,就连出了市区后,公路两侧的山庄农田,一个说好,另一个必定说讨厌,亏得忘川仿佛听不见似的气定神闲。



那个人间仙境般的旅行圣地距我们的出发点以公路计算有两千七百多公里,足足走了四天三夜晚才到,这还亏了那辆汽车貌似普通,便质量上乘,加上忘川精神力强大,一个司机就能坚持。一路上我们都住公路边普通的小旅店,倒没遇到过传说中的黑店,就是卫生条件差,食物又贵又难吃,不过出门在外,连两位上神和一位魔主都能将就,我也就忍耐了。



只是霍炎总是对我恶声恶气的,不过我知道他就是表面凶,也就不怎么在意。魔童则装可爱,讨好我,腻着我,然后被霍炎看到又是一阵吵,后来我冷眼旁观,发觉忘川挺享受这些繁杂与琐碎的事,还有那喋喋不休的争吵。可能是他几千年来太孤清寂寞了,但以后有了我,绝不会让他再寂寞。



好不容易到达了目的地,我觉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在这方灵气的天地中,人心都似乎净化了,平静而祥和,对忘川伤势的恢复实在非常有帮助。生平头一遭,我觉得自己做了个正确的决定。



我们包一间总共只有六间客房的小客栈,两层的风景小楼,临着一个小小的湖泊,湖中花树缤纷的小岛上还有一个白色的凉亭,恍然间好像《天下无双》中订下桃花盟的地方,真是美得不带人间烟火气。



不过接下来的日子却是要这两位上神和一个魔主享受人间烟火的,就连忘川,一千来年经常往来于人界,也只是弄懂了现代人的生活,却不曾真正的生活其中。



每天早上,我兴冲冲和客栈的女老板卓玛去街市上买菜和新鲜花朵水果,在厨房为几个男人准备早餐。当然,我自己不动手,而是把我所知的各种食物的做法教给卓玛,由她动手。这样一来,尽管火候水准差此地,总比我做出的“毒品”强。



卓玛是个豪爽的非本乡少数民族女子,对霍炎一见钟情,可惜霍炎是个一根筋的暴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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