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为卿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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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城□□为卿狂-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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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师父”这个名词,又因为其江湖气息,方思雅独感亲切。

    看着手机里备注的“师父”,方思雅不自觉伸出手去抚摸。

    这个师父,真的如江湖浪子一般呢。总是那么若即若离,似假还真。明明在网上那样表白,却偏偏加一个“如果”。而表白之后,竟是再没有一丁点下文么?

    这样的浪子,竟是让人有种抓不住的独特魅力呢。

    似乎,上辈子也曾爱过那样一个人,若即若离,冷如冰山。那样的潇洒出尘,那样的孤傲独立,那样的,随风来去。

    对了,师父的网名,叫“东方玉”。不知为何,在打开网站看到那个id的一刻,方思雅就有种晕眩感。甚至可以说,她之所以拜他做师父,跟他发生以后的一切,很大一部分就是因为那三个字。

    不知为何,在看到那三个字的一刹,她的心就动了。

    是的,那个时候她不知道师父的长相,甚至不知道师父的性格,可只那三个字,就让她再也挪不开脚步,停了下来,向他靠近……一直到,做了他的徒弟,并且,即将步入暧昧。    退出了文学社后,似乎更没什么可做了呢。

    方思雅百无聊赖间,又跟人恋爱了==

    好吧,其实也不算恋爱,因为压根还没开始,就又不了了之了。

    事情是这样的:退出文学社后,百无聊赖的方思雅开始跟室友学着美容,天天不是跑步就是切黄瓜片儿贴脸,贴着贴着,脸倒真的白嫩了很多。在操场上跑着跑着,有男生从后面追上,拍了一下她的肩膀:“嗨。请问可以认识一下么?”

    “你好,我叫方思雅。”

    这样,就认识了。

    “呃……”男生对如此呆萌的女生无语。于是,说得更具体了点,“那个,请问我以后可以找你么?”

    方思雅想了想,说:“可以呀。”

    男生很开心,于是欢乐地问了方思雅的专业、班级、宿舍公寓,以及上自习的教室。

    于是,一根恋爱的幼苗,开始破土而出。

    经历过了第一个所谓的男朋友,方思雅对男生没那么热乎了,跟这个男生的发展,也仅限于一起跑步的程度。就连吃饭,她都不想应允。可能,是不够喜欢吧?或者,是懒?反正,她更喜欢跟凌玉一起吃饭。两人在学生食堂点一个小小的火锅,吃得又节俭又爽,很舒服啊!

    跟男友跑步,跟闺蜜吃饭,还有比这更惬意的大学生活么?

    没有!

    方思雅对生活的满意程度,用小燕子的话说,就是:快乐得快要死掉了。

    不过,好景从来都不长。

    那个男生,居然又失踪了!

    依然是每一句解释,只是不再来陪跑了。

    因为那个时候方思雅还没买手机,两人也没什么短信联系。至于寝室的电话,在打过去几次都找不到人后,方思雅也就懂了。

    于是,第二段爱情,再次不了了之。

    好吧,方思雅已经确定自己跟男人无缘,继续拍黄瓜。

    凌玉依然是不离不弃的陪伴。

    于是,一个夏天,就这么在凌玉切黄瓜、方思雅贴黄瓜中,度过。

    偶尔,切着切着,凌玉会冷不丁咕哝一句:“还没贴满?脸怎么这么大……”

    “……”方思雅哀怨地回望,“你嫌弃我。”

    大一的日子,就在黄瓜切片中画上了句号。

    其实,对方思雅来说,这未必不算一个完美的句号,只除了每学期挂的科==

    所以,方思雅的大二,是在补考中掀开序幕的。

    方思雅从小就有一到大考就紧张的毛病,尤其是这种原本就带耻辱感的开学补考,更是让她紧张到发挥失常,于是……好嘛,《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补考不过,重修!

    说不受打击,是假的。

    方思雅有点沉默了,她突然发现自己很失败:从进入重点高中起,就一直失败。在高中一直垫底,在大学大家都玩得轻松,唯独自己明明没有翘过课,却依然接二连三地挂科……

    真的是自己太笨么?或是,自己根本就不配生存在这个世上?好像,自己一直都只是别人的累赘呢。父母为了自己花尽时间精力,玉也为了所谓的匹配自愿隐藏自己的光芒……自己,真的一直是拖人后腿呢。

    突然,就不想见任何人。包括凌玉。

    就像一个套中人,把自己与世界隔离开来,只一个人看小说,一个人上网。

    后来,路边摊小说被她看得差不多了,也再满足不了她的口味,她开始看新出的杂志,《花火》、《读者》、《青年文摘》……似乎都不够过瘾呢。最后,她发现了一本武侠杂志,叫《今古传奇·武侠版》。

    那是一本现代新人写的武侠,大都是中短篇。看遍了金庸、古龙、卧龙生后,方思雅发现这种年轻人写的武侠更有吸引力,尤其是里面一些美女写手,更让人向往,甚至有种偶像的感觉了。

    带着粉丝般的心情,她顺着杂志上的网址进了杂志的附属论坛,论坛里,大家都是以江湖的背景相遇,让人有时竟分不出现实与虚拟,仿佛自己真的置身于那一片超尘脱俗的古典江湖。

    而在那个虚拟的世界,她很入乡随俗地拜了位“师父”。

    那“师父”也是个《武侠版》的读者,是个跟方思雅同龄的男孩,刚好也是个现实失意的人,两人刚好又是同一届同一个专业,还偏偏挂的是同样的科目……

    两人瞬间感受了缘分的神奇,并引对方为知己。

    加了qq后,两人开始没日没夜地聊,似乎对方是最知音的人,可以让自己倾吐所有。

    无数个深夜,就在两人的键盘噼啪中度过。

    在交心的过程中,说不动心是假的。

    渐渐,方思雅对那位师父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那感觉,是跟以前的那些男生,完全不同的。

    她知道,这一次,她认了真。

    那个男孩,是个真正的才子,远比高四喜欢的那个男生更有文采。

    他为方思雅写诗,也为她填词。甚至,有时候方思雅一个心情不好,丢条信息给他,他就会一条短信一条短信地编故事给她听。

    哦,方思雅现在有了自己的手机。

    原本,刚上大一的时候,爸爸就问她要不要手机,她很懂事地表示不用浪费钱。可到了大二的时候,她在网上认识了师父,师父问她手机号,她立刻就打电话让爸爸买了。

    而与此同步,凌玉也紧随其后地买了手机。

    但,凌玉买手机也丝毫阻止不了方思雅网恋的脚步。

    是的,网恋!从论坛到qq,再到手机。方思雅没日没夜地跟那男生联系,如痴如醉。

    凌玉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她知道:这一次,方思雅是真的爱了。

    而作为一个拉拉,最大的悲哀,就是情敌满天下。如果是异性恋,只需防异性就可以了。但喜欢方思雅这样的直女,根本就是除了要防男还要防女好么!妹的,全天下不论男女,都是隐性情敌啊!

    “小雅,你知道他是谁么?”凌玉拉着方思雅的袖子,“你连他人都没见过,怎么就能爱啊?”

    “没见过又怎么样。”方思雅有些看不起地回看凌玉,“你根本不懂爱情!真正的爱情,是不以美丑和身份为转移的。我爱他,不管他在现实里是美是丑、是富是贫,我都爱他。真正的爱情,本就应该如此。”

    “呵。”凌玉气得冷笑,“你爱他。那他呢?他是否也能那样对你?”

    “当然。”

    “呵。”凌玉吸入一口冷气,“小雅,你真的就那么相信男人?经历了那么多,你真的觉得男人会不在乎你的美丑?在他们身上,你的教训还不够吗?”

    方思雅脸色也白了。她知道凌玉指的是什么,却如此不甘:“那不一样!他跟我以前遇到的任何一个男人,都不同!他是真正的君子!我们爱的是彼此的灵魂!”

    “是么?”凌玉也有些失去理智,“可是,每一个男人,在我揭开他们伪装之前,你都是这么认为的啊!”

    “你……揭开伪装?”方思雅蹙眉,沉思半晌,脸色更白,喃喃,“你……什么意思?”

    自己一直以来遭遇的渣男,难道跟凌玉有关?

    “是的,就是你想的那样。”话已说出,以东方玉的性子也就不屑于隐瞒,即便她此刻是披着“凌玉”的身份。

    “你的那些男友,就是被我引诱走的!”

    话已出口,一时间,万籁无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思雅才颤抖着开口:“你的意思,是,我的男朋友,都是被你,抢走的?”

    声音,已然哽咽。

    这哽咽,让凌玉心头一疼,不自觉声音也放软了。

    “我根本没想抢走他们。我只是,想让你看清男人的本来面目。”

    “本来面目?”

    “是。他们的面目,本来就是色令智昏!我根本没对他们做太多,只是把自己打扮漂亮站在他们面前,然后再透露一点对他们有兴趣的意思,他们自然就跟着我走了。”凌玉痛声,“小雅,你还不明白吗?男人从来是没有爱的,只有性!在他们眼里,情义千斤,都不敌胸脯四两!一旦有了比你更漂亮、条件更好的女孩,他会走得毫不留情啊!”

    方思雅说不出话。

    凌玉已走了上来,扶住她的肩:“小雅,不要再为了男人们折磨自己,好不好?他们根本不懂真心的!”

    “呵,呵呵。”方思雅怆然,“他们不懂,难道你懂?”

    “是,我懂!”凌玉不知哪里来的勇气,情之所至,一把将方思雅拉入怀中,狠狠搂住,“我爱你!”    大学的生活,是真的逍遥。

    可怜的方思雅,被中国式教育荼毒了十来年,一朝进来大学,简直如鱼儿进了大海,鸟儿飞上天空!

    即便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凌玉,也被感染了情绪,跟着欢快了很多。

    大学里,有形形色色的各种社团。

    笨笨理科生方思雅选择了一个文学社团,做了学校文学社团的小记者。社团比较正规,每学期会固定出刊物,让成员投稿。而过往的期刊,团长也发给了新成员们学习。

    于是,方思雅抱着杂志在寝室看得如痴如醉,大赞化名“丹青”的团长文章写得好。

    再度努力成为她室友的凌玉斜眼过来看了看,然后默默不作声。

    为什么说是努力成为方思雅的室友呢?

    因为分宿舍原本是随机的,方思雅和凌玉本不在一间宿舍,但凌玉不惜专门去找辅导员,陈述了自己与方思雅的同学情深……最终辅导员点头同意了换宿舍。

    看着凌玉离去的背影,辅导员还在心中赞叹:如今这样珍惜闺蜜友情的女孩,还真是不多呢。

    那个时候,“闺蜜”还没有各种内涵。那个时候,老师们还不知道有种生物叫“拉拉”==

    闲话不说,只说凌玉做了方思雅的大学室友后,更能近距离与她接触了。

    看着对方渐渐鼓胀的胸部,以及越来越修长的腰肢,凌玉能感觉到对方越来越像慕容春了。唔,自己与春儿第一次见面时,她差不多也是二十岁左右呢。

    如今,小雅终于长大了。我的春儿,也快回来了。

    春儿回来了,春天还会远么?

    抱着这样的心思,凌玉很偷乐地等待啊等待,仿佛等着一株自己种下的花树慢慢长大啊长大。

    而在长大的过程中,自然不能给别人家将花苞先摘了去。

    所以,当晚方思雅夸赞完丹青团长的文章后,凌玉第二天就立刻也加入了文学社。

    而在入社考试里,她随性写的文章更是得到了社长的大大夸奖,被直接认命为校刊杂志的编辑之一。

    这本校刊,名《春芽》,很普通又很有受众的名字。

    而在刚入学校没什么追求的方思雅心里,这杂志就如春芽一般,需要她百分百的呵护与栽培。所以,她认真地听从团长的安排,在大热天去运动会现场采访,做运动会专题报道。

    看她如此卖命,凌玉也受了感染,决定认真地写一篇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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