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绿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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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绿之都-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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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林志郎盯着绿色的液体:“你们吊死了我父亲。”

  “是的,真是可惜,其实他是个不错的人,却死了。权力的游戏一向残酷,动不动就会丢命。你其实也不错,就是生错了地点,王族嘛,总是一屁股的麻烦。”

  父亲死了,母亲为暴君侵入,自己却孱弱如此,如果老天有眼,就不会让他碌碌无为死去。赌就赌吧,要么赌上命,要么赌出一个未来。对他来说,生活是灾难,要想改变灾难,首先要承认灾难。塔林志郎揭开瓶盖,仰头倒入嘴中。涩涩的滋味,跟痛苦一样寒心。这是别无选择之后的唯一选择。

  “很好!”面具人夸奖说,“希望明天还能看到你活着。”

  铁门当啷一声关上了,空气似乎在说话,灯光也在摇晃,昏昏沉沉的脑袋只想睡觉。血液燃烧,双掌变白,发出夺目的光,他暴躁地站起,然后又一屁股坐下,将铁椅子坐弯了。掌心冒烟,铁桌子赤红,当塔林志郎二度站起时,桌子上一个掌印,铁块被化开了。血液开始变异?塔林志郎跪在地上,仰起头,盯着摇荡的灯火,“啊啊啊”,惨叫连连。外头的守兵听到叫声,见怪不见,这几个月来,每夜都能听到叫声,继而是死亡。十根手指发出灿烂的光,一握,光便蔓延至拳头。三岁的时候,他写出一个“光”字,从此,他就爱光,光是生命,也是能量,更是希望。每天睡觉,灯火不能灭,灭了就睡不踏实。现在,光从身体里流出,像白色血液,有温度,有粘度,照耀着整个审讯室。

  轰,铁门被融穿,响声大作,守兵惊恐,纷纷赶来。

  一个人影站在道上,右拳放光,垂头散发,露出*的眼神,盯着刀枪鲜亮的士兵队卫。“滚回去!”“再过来,我们就不客气了!”“这家伙疯了!”……一道光柱跨过几十米距离,正中卫兵脑门,惨叫之后,冒出一阵呛人的浓烟,士兵的头被烧光了,身子砰然倒地。如此死法,惨不忍睹。塔林志郎一言不发,大踏步往门口走去。铁栅栏吭吭作响,光团越来越近,卫兵吓得浑身发抖,静待死神来临。

  “不要,不要杀我!”三个士兵跪在地上求饶。

  白色的拳头随时能吞掉性命:“我是谁,告诉我。”他难道忘了自己是谁,竟然要人家告诉。

  “塔林……塔林志郎,雅兰……雅兰族的王子!”

  “很好,记住,我是王子,雅兰族的王子,现在,我要离开,以后,我会回来。”

  阿志郎握住铁门,门开始变红,融化,一滴一滴血水掉落地面。他钻过门,消失于雨中。

04 洗银拳下满幽灵
洗银拳下满幽灵

  东宗王朝圣军部的253号作战大厅里,所有的高级军官们戎装笔直,等待国主的最高决定。铁炉子烧得尖叫,没有星星,雨在天地间驰骋。宫殿的壁灯发出褪色的光,照在神不守舍的卫兵身上,打下一串黑暗的影子。大红门缓缓打开,一辆贴着金盾标志的马车嘎嘎跑来,黑铁映着昏光,两匹马喘着粗气,当,门打开,圣军部部长丁遥走了出来。他面色微黑,双眼深不可测,鼻梁挺得老高,嘴巴紧锁,一言不发,腰间一柄银剑,象征至高的军事指挥权;皮靴每踏一步,便要溅起一阵水花,打伞的卫兵一路小跑,勉强跟上步伐。

  丁遥走进大厅,所有人都站起,他懒洋洋地抓起军帽,甩在桌上,骂着:“当兵的跟提鞋的一样,总要伺候一帮白痴。瞧瞧这帮疯子,吐吐口水也就算了,为什么要拼刀拼枪,要死要活。我们是军队,不是混混,我要的敌人叫敌人,不叫自己人。兄弟们,我告诉你们一个真理:死在政变中的军人一文不值,要死就死在战场上。今天,该睡觉的睡觉,该吃饭的吃饭,咱们团绝不跟白痴跑龙套。”

  “将军,听说塔林志郎那小子跑掉了,国主下了令,哪个团捉了人,可以每人升一级。”

  “没错!不过,我们不搅和这事。若是打仗打回个官阶,还有点夸耀的价值。现在捉一个小毛孩子,那不是军队该干的事,都回去吧,好好睡觉,不要理会这种臭事情。”

  军官们面面相觑,齐声道“是”,零零散散出去。

  ……

  凌晨5天,万和药铺,木牌子哇哇大哭,雨巷黑通通一片,雨没完没了,你瘟疫一样,污染了整个城市。大道中,无人,无车,连鬼魂也没有,只有一个弯曲的身影。身影属于一个孩子,十岁上下,头发乱糟糟的,湿透透了,脸上满是血痕,手中握着把长刀,刀太重,拖不动。忽的,街道的两头冒出几十个圣卫兵,盔甲满身,胸前别着亮闪闪的星字符号,火把顽强燃烧,魔鬼在士兵的脸上微笑。举起的长刀上,抖出一串串寒光,升官,发财,就得靠这小孩了。

  领军的上官使劲一笑,喊道:“塔林志郎,你还是投降吧,你的腿断了,走不远的!”

  塔林志郎镇定如恒,似乎主动权在自己手里:“雅兰人绝不投降,死也要把投降两个字带到坟墓里,决不便宜你们这帮混帐!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们放过我,日后我成了族长,一定赏你们无尽的财富。”言语不狂,不傲,却充满自信。

  领军的上官互相打了个眼神,然后一顿哈哈:“这天都没亮,你就做起白日梦了。你想当族长?十万八千年后再说吧。小子,你死了也别记恨我们,谁叫你老爸胡说八道,谁叫你你娘长得太漂亮,新国主已经下令了,凡是塔林系的人旧部,全都诛杀,一个不留。”

  塔林志郎挺直身子,望着天空,挥动长刀,喊道:“来吧,让我告诉你,什么才是雅兰战士的勇气!”拳头上白光道道,照亮小巷。

  领军官瞧了大惊:“洗银拳,你小子居然懂得洗银拳。大伙快上,一口气解决,不要让他用上血境界。”

  血化素,一种超乎理解的血液,自从大爆炸之后,周边动物全都变异,虽极力捕杀,还是难以除尽。法师们收集绿血,称之为“血化素”,人吸食之后,精力充沛,神轻步健,甚至可以获得各种奇特能力。而洗银拳,则是血化境界的一种。境界无穷,风水雷电,声气热冷,皆可成境界,血液变异后,人可以操纵元素与能量,化用于武学,成为超级战士。发光,聚焦能量,弹指可以将人烧成灰,这是洗银拳的本质。拳如雨,脚似电,轮番上前,狂打猛踢。孩子的刀太重,挥不起来,没几下就战败倒地,任打任踢,半点还手之力也没有。口中只是大叫着:“给我光!”三分钟,五分钟,雨,突然小了,乌云大发慈悲,拉开一条细缝,月光,从天而降,赐福于天地之子。轰,一个光圈炸开,将十几名围攻的卫兵扫倒在地。光柱照在阿志郎身上。领军官也吓了一跳,纷纷散开,不敢再冒然靠近。大家抽出刺刀,严阵以待,万不敢大失丢命。

  领军的上官摇摇头,嘲笑说:“还真是来光了,大伙上,别讲什么情面了,宰了这小子回去交差。”

  十几条人影,拖着刀,叫喊着,一齐冲来。雨巷之内,没有人烟,风声之中,只有厮杀。塔林志郎举起拳头,拳头上顶着一团银光,像捧着一盆白色熔浆,光,一滴一滴洒落,飞流直下,好像瀑布,极壮观,掉在地上,还发出低低的咆哮。洗银拳,洗遍银河血,只留一点光,那白花花的光,如此璀璨夺目,以致所有人都被吸引,都惊叹不已,为其美,为其艳,为其灿烂。众人不知死神正藏身于白光之中,完全没有半点惧意。一刹那,风闪,地闪,雨闪,世界是空白一片。轻飘的手指,歪倒的步履,在沉醉中摇摆。塔林志郎双指一触刀,刀便炸成粉。跟着,士兵像得了怪症,头上,鼻子上,全都喷出血来,红色,夹着点点白斑。每个人,都在狂喊,惊惧的脸上,似乎见到了鬼怪。拳,很*,拳眼之间刺眼的光,在黑幕下亮来亮去。光境拳法洗银式,武学的真谛,境界的大成,此一刻,士兵们已经开始感觉到恐怖。

  “赶尽杀绝,天若留,我不留。”那种声调,狂放而悲壮。

  几分钟不到,百米长的小道,无论墙上,或者地上,全都是洞,发着光,像挂了一盏盏壁灯。几十个人全都着了火,抱着头,狂呼惨号。倒下的人被光球笼罩,飘起一阵阵白斑,那是灵魂的余烬冉冉升起,像蒲公英,纷纷飞走,各自寻找归宿。这不是梦,这是妖术,或者魔法……五分钟后,十几个人全被解决掉……只有一个领官,身子在发抖,似乎冷得厉害。可怕的血境界,让人与神更近一步。

  “你……你……放了我,放了我。”

  “半小时前,你砍伤我的腿,逼我下跪。阿志郎不会给任何人下跪。现在,你跪在这里,向我求饶。放了我,这三个字,并不是永远行得通的。你说,我向国主求饶,他会放了我么?不会,所以我从不求饶,我的自由,我自己争取。我给你一个争取的机会,你快跑吧,我数五下出手。”

  领官开始奔跑,边跑边回头,足够远了,应该安全了。

  刀,穿着银光,划过黑暗,插在领官背上。人被光吞掉,燃烧,化成一点点星星,飞上银河。

  

05 十流医生
店铺撕开一条缝,连小天拿着药瓶,竹板,纱布,猫着腰,冒着雨,跑了出来。

  塔林志郎已经倒地,腿上汩汩流着血。连小天居高临下,踢了踢伤者,幸灾乐祸地说:“你八成又是犯了王法的吧,我爹说过,如果你不想活了,就去犯法,犯了,就要掉脑袋,死了还有国家收尸,不费一分钱,划算。”血流得乐呵呵,头发遮着双眼,身子瘦弱,衣服破烂,可胸口的玉倒值钱。连小天低头一瞧,双眼大皱,只见血肉模糊,白骨*,竟被活活剥去一块肉。他摇摇头,大大叹息,似乎那腿是自己的:“小子,痛吧,如果救了你,你准备给我多少钱?”开门做生意,赚钱放第一。

  “我没钱!”塔林志郎一脸怒意,眼光*,绝不低头:“我不要你救我?”

  娘的,这小子真是嘴硬,都快上西天了,还想当英雄。大人想当英雄情有可原,一个小孩,想当英雄就是心理不健康。连小天伸出五根手指,主动叫价说:“50块,怎么样?我家的药可是上好的,百年家传,十年酿造,50块救你一命,可是大亏血本的事情,只要我这种好心人才做。”

  “我说了,我没钱。你要是救我,等我成为国主之后,我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你如果不愿意,少罗嗦,滚,否则我杀了你。”

  真是人小口气大,而且极没家教,动口就滚滚滚,动手就杀杀杀,显然素质不高。再说了,都被人杀得缺腿少脚,还想当国主,做梦也得讲讲时机,信口开河注定讨人厌。算了,想赚钱,就得有耐心。五根手指变成了四根:“40块,如何?这可是最低价了,我不是观世音菩萨,因为我不是女的,从不免费救人。你考虑考虑,我再给你三分钟。”连小天语气老炼,一心想促成交易,见他没反应,进一步说:“别说你没钱,被圣卫兵追杀的人,不是大富,就是大贵,怎么会没钱?就算没有现钱,玉佩项链什么的也会有,都行,我都收。”地上一堆焦土,全是死尸烧干的味道,连小天寻了半天,斩获两枚金戒指,开怀大乐。塔林志郎懒得理他,他用刀支起身体,无奈,那腿似乎被活生生剁断了,骨头像刀,杀得下半身狂痛。终于,他支持不住,栽倒在雨中。

  “算了,算了,小气鬼,今天小爷我发了财,心情不错,就网开一面,救你一次。不过,我虽然是医生,可是技术九流,如果治死你,你可不能怪我。”捉住阿志郎下巴,左瞧两眼,右瞧两下,摇头晃脑直说“没救了”;装模作样检查一番之后,下了个结论:“真是没救了,给你一个建议,马上自杀,免得受痛。”

  “滚开些,我是王,我不能死。”

  真是脸皮厚,老是“王王王”挂在嘴边,也不嫌丢人。连小天挥了挥手,门里又钻出一个更小的小孩来,*嫩的脸,张大着眼睛,只是说:“回去吧,哥,太可怕了,官兵会捉我们的。”连小天可不怕,命令道:“捉什么捉,我是正宗的国家公民,凭什么捉我。你过来,救人要紧,你不是想做个伟大的医生么,要伟大,就要从小事做起,救。”那小孩弯下腰,撕开塔林志郎的裤子,上了药,然后将竹板夹住,打上纱带。塔林志郎眉清目秀,双眼清澈,定力极好,咬着牙,硬没吭声。绑定之后,果然舒服了很多。

  塔林志郎抬起头,道:“我欠你们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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