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童成神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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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童成神记-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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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峰这会儿不在她身边,不知是不是因为她拒绝了他的亲热,这会儿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要是在,她也不会大张旗鼓的移植紫君花了。至于他会跑到哪里去,沐童懒得管。反正,以他的本事,这暮色森林里也没有哪个地方能困得住他。



  想起当初那个影子对她说的:只要融合了神魄,她就能在巨人国与赤水部落来去自如。可现在,她早就融合了天冲神魄,也能在自己与依沙之间随意变换,但说好的来去自如呢?



  别说在两个星球之间来去自如,她连这个慧熊大陆,都不能自由来去。不说别的,就这些天然幻阵与隐匿阵法,就不是她能够破解的。要不是云峰带她进来,她还在一直在阵法外边瞎转悠。



  算了,不要要求太高。



  琢磨了半天还是没有头绪的沐童叹了一口气:比起以前只有一个孤零零的神魂来说,她多了一个神魄,修为也进了一步,还有什么好苛求的?(未完待续。)
第135章 温泉
  神识收回来,沐童招出了自己的几只契约兽:玉蜘蛛小玉及一至四号玉蜘蛛,还有银雪狮寒霜。银雪狮被命名为寒霜,一是因为它是雌性,二是因为它是冰系神兽。



  自从寒霜被融入了金猊的血脉之后,就变成冰火双系。



  金丝蝠风速还在昏睡进化之中,所以沐童没有招出来。



  几只契约兽一出来,便围在沐童的身边叽叽喳喳个没完。



  五只玉蜘蛛中,只有小玉是雌性,其余一至四号,全是雄性。沐童懒得给它们起名字,就用一至四号来代替了。



  这五只玉蜘蛛,如今身上也有了神兽的血脉,也算是准神兽预备兽。



  五只玉蜘蛛,其实现在应该是神雪蛛的变种。自打被融入了神雪蛛的血脉后,身形气质都越来越不凡了。除了继承了神雪蛛的冰系外,自身的风毒双系似乎也有了不小的进步。而还在进化之中的金丝蝠,如果和前世一样,应该是暗黑系的。



  沐童与几只契约兽玩得欢,云峰不知从哪冒出来了。一把抱起沐童,一闪身,又换了个地方。



  “你!”沐童正准备痛斥一下这冒失鬼,自己的契约兽还没收呢,跑这么快做什么?



  痛斥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眼前的美景给迷花了眼:眼前一溜摆开足有十二口温泉,一口连着一口,如同是梯田一般。



  温泉四周山峰重叠,峰上堆满积雪,银光闪烁。而靠近温泉的山脚,却是绿色如茵,树木苍翠花草盛开。



  白雪、绿树、红花,加上温泉上空的云遮雾绕,好一副自然天成的美妙图卷。



  “你……”沐童从如画的风景中回过神来,又欲指责云峰做事不牢靠,哪知云峰一闪间,又是一个来回。她的几只契约兽全被云峰给提拉着弄了进来。



  “我怎么了?”云峰笑嘻嘻的,他还不相信,沐童现在还骂得出来?



  “没什么,我泡温泉!”沐童挥挥手。身上的衣服换成了游泳衣,‘扑通’一声,跳进了一口温泉。



  “老婆,我也要!”云峰赶紧换上游泳裤,跟着沐童也跳了进去。



  “你们。去那边泡!”云峰一指旁边的几口温泉,阻止了也要跳进来的几只兽兽:没看到你家主人和我在这里,去去去,别当电灯泡。



  几只兽兽‘嘎嘎’笑着,还是跑到其它温泉里玩耍去了。



  “这到底是哪里?”沐童环顾四周,这一片山谷,和这附近的几座山峰,一样是隐在幻阵里的。



  “这里就是暮色森林的最高峰雾渺峰。别看这里是山谷,海拔可比赤水部落高了上千米都不止。”云峰得意洋洋,他无意中发现了这里。觉得这里是他和小媳妇儿最好的泡澡的地方。他决定了,等回去以后,就在自家的屋子下挖个地下室,弄个传送阵。



  以后想泡澡了,随时能到这里来泡。



  其实他不用传送阵也能随时来,可沐童不行呀。这里天然的阵法,沐童根本进不来。为了自家媳妇方便,他还是动动手,弄个传送阵好了。



  这些日子以来,无事可做感情又得不到发泄的云峰。把赤水部落里那个家,给弄了好些阵法。防御的、隐形的、幻阵、杀阵什么的都不少,可惜毫无用武之地。



  对此,他也不气馁。在他想来。总有一天,他和沐童是要离开赤水部落的。或许很久才会回来,或许从此就不回来了。而离山、阿秀与多吉,怎么说也是阿禹的亲人,他得为他们的以后打算。



  等他俩离开的那一天,他会把这些秘密告诉离山他们三人的。至于部落中的其它人。云峰没放在眼里。他们过得好也罢,过得坏也罢,跟他都没关系。



  云峰不知道,他今天这一决定,在以后可是救了离山他们的命,也保留下了赤水部落的根本。最后在离山一家的带领下,重振旗鼓,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打败了野狼部落与黑水部落的联盟,统一了整个慧熊大陆。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沐童两人泡了好久的澡,才在夜色来临之前,瞬移到了赤水部落附近的树林里。



  一人提上一头早就打好的麋鹿,两人回了部落。



  这种麋鹿与地球上的麋鹿相似,不同的是数量众多。此鹿体形也大,肉质鲜美,两人手上的麋鹿都在六百斤以上。



  沐童是神使,所以即使她是女人,手提着六百斤以上的猎物,族人们也没有觉得奇怪。反而个个拿着敬佩的眼神看着沐童:神使大人就是不一样,即能干又漂亮!



  在族人们友好、羡慕、敬佩的眼光中,沐童两人进了自家的院子。



  晚饭已经做好了。自从收了七个徒弟之后,这七个徒弟早中晚三餐都在沐童家吃。当然,他们是带了自己的米肉菜等东西来的,只是在这里煮而已。砍柴、做饭这些事,也被七个徒弟给分了工。



  院子里摆了一张大桌子。七个徒弟加上沐童家五口人,十二个人围了一桌,热热闹闹的开始吃饭。



  饭后,七个徒弟还会冥想修炼,直到睡觉时分,才会回到自己家去。



  这样的日子过得很快,云峰的地下传送阵早就做好了。部落里也没有什么大事,大家都在积极的准备过冬事宜。唯一的一件大事,就是派出去的换盐队伍,成功的在黑水部落那边,换回了好多的盐,足够整个部落过完一个冬天。



  部落里是有了酱油果,但有些事情酱油代替不了,还必须得用盐。所以,酋长派出了换盐队伍。白玛原没有在换盐队伍的成员中,奈何她每年都跑惯了的,这会儿在部落里呆在又无趣,便死乞白赖的跟着换盐队伍走了。



  要不是她三番五次的,耍了无数手段,都没挽回阿布的心,她又怎么会跟着换盐队伍走?这一走,果然她又生出事来。



  换盐队伍仍然是阿卜带队,白玛的男人贡布也是队员之一。就是在贡布也在的情况下,白玛居然和一个新换来的族人勾搭上了,更是要与之搭伙。哪怕贡布威胁要与她散伙的情况下,她仍然坚持要与这个新族人搭伙。



  每年在黑水部落的交换大会中,都会有大部落拿俘虏的其它部落族人来交换。阿卜以前其实也想交换些强壮的男人与年轻的女人回来,部落要发展,是离不开人的。人越多,部落自然会越强大。(未完待续。)
第136章 白玛的心愿
  但以前的赤水部落,连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哪有多余的食物来交换人?



  今年因为有了神使的存在,大家衣食无忧。出发之前,巴桑还特地嘱咐阿卜,看到有合适的人,一定要交换一些回来,以求部落的发展。



  阿卜作为酋长的接班人,对部落之事也特别上心。这次出发之前带上了充足的食物兽皮衣物还有各种编织品,就是冲着能换些强壮的男女回来。



  这次换盐很顺利,也买回来了十几个强壮的男人,还有近十个年轻的女人和小孩。只有白玛坚持要换下的这个阿朋,不仅让阿卜头痛不已,还让贡布与白玛彻底翻了脸。



  在阿卜看来,换男人就要换强壮的,不能做事的,一看就是身娇体弱的阿朋,并不在阿卜的交换行列。可白玛不知哪根筋没对,硬是吵着闹着非要换下这阿朋。阿卜被缠得没法,又心痛自己的妹妹,最后还是换下了阿朋。



  贡布原没有将这事放在心里,在他看来,这不过就是一向骄纵的白玛的一次任性。然而,在回程的十几天中,白玛竟然公然的和这阿朋眉来眼去,还天天在草地上翻滚,这让贡布如何能忍?



  以前的白玛说句难听点的话,就是一公共厕所。后来因为神使的原因,这公共厕所也就没人上了。贡布念在夫妻的份上,加上阿布也与白玛散了伙,想着白玛如果能从此收心,也算好事一桩;两人就将就着这么过一辈子吧。



  对于白玛后来对部落中男人的勾搭,贡布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没有勾搭上不是?时间久了,白玛浪荡的性子或许就改了?



  没想到,这次当着自己的面,白玛就与阿朋滚在了一起。被自己当场抓住后,还笑嘻嘻的让三P。是可忍,孰不可忍!贡布当场就翻脸了,并要求白玛:要么与自己散伙,要么打发了这个阿朋。



  在贡布看来。自己与白玛这么多年的夫妻,在家中又是绝对的主要劳动力,白玛无论如何都会给他面子的。没想到,白玛连犹豫都没有。一口答应了与贡布散伙,也不愿意打发了阿朋。



  贡布心情之糟可想而知。但既然白玛答应了回了部落就与他散伙,贡布也只有强忍一口气,回到了部落: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何况。这朵花还是朵烂得不能再烂,臭得不能再臭的残花!



  一回到部落,贡布就迫不及待的找到了厚翼,与白玛举行了散伙仪式。白玛在散伙仪式之后,紧接着又与阿朋举行了搭伙仪式。这让部落中人很是稀奇:这个阿朋,究竟有什么样的魅力,能让白玛舍得不要贡布?



  要知道,贡布可是部落中数得上数的勇士,愿意与贡布搭伙的姑娘可不少。即使贡布曾经与白玛搭过伙,可这刚一散了伙。就被好多未婚的姑娘给围住了。



  白玛半点眼色都没有给贡布,仿佛那是个与她没有关系的人。她的整个眼珠,都落在了她的新任男人身上。



  这让族人们很不解:这个阿朋,一看身板,瘦得一点肌肉都没有,哪里是个能打猎的?再看长相,白白净净斯斯文文,也没有贡布的浓眉大眼看着顺眼呀。这白玛是吃错了什么药?不对,这阿朋看上去也有几分眼熟呀,在哪里看见过?



  眼尖的族人。突然发现,这个阿朋与阿禹,面容竟有五六分相似。难道是因为白玛对于阿禹求而不得,所以才对这个阿朋如此这般好?



  白玛才不管族人们的眼神如何。双眼温柔的看着阿朋:“阿朋,走,我带你去见我阿父阿母。”



  要说白玛为什么这么喜欢阿朋,全是因为阿朋长得和她前世暗恋的白袍小将军一模一样。要说她以前追逐阿禹是因为他与白袍小将军有五六分相似,那么眼前这个阿朋,则是彻底让她迷恋上了。



  不说阿朋与小将军百分之百相似的外貌。单说阿朋的性子与滚床单的功夫,就让白玛着迷不已。谁能看出来;这个身板单一的文弱阿朋;在床上可是能把白玛这个阅尽千人的人给折腾得够呛?三者一相加,白玛能不迷了魂吗?



  白玛前世临死的愿望,就是想与白袍小将军在一起。哪怕她是被小将军给打死的,这世的白玛也没有怨过他,她怨恨的只是那什么狗屁公主。



  在交换大会上,白玛一见到阿朋,心里就再也放不下他了。更何况后来的相处中,阿朋性子温柔体贴,床上功夫又好,白玛这会儿简直是把他当成小将军的再世。或许,是老天见她前世感情无所依,这世才让他投胎为阿朋,来此回报她?



  白玛带着阿朋去见了酋长夫妇三人。酋长夫妇对于阿朋并不欢喜,但却拗不过白玛的固执,勉强接受了阿朋成为自己的女婿。



  阿朋从此便在赤水部落落了脚。贡布以前是家中的主要劳动力;酋长家所吃的肉食;几乎全是贡布打猎打回来的。阿朋为了不被贡布给比下去;在学了几天弓箭技术后;就带着弓箭上山打猎了。



  还别说;阿朋每天带回来的猎物;虽说没有以前贡布打的多;但也能够酋长一家吃的。加上酋长的两位夫人;在家里也喂养了野鸡野兔什么的;肉食还是不缺的。



  阿朋每天除了打猎外;还会顺带帮着采集一些能吃的果蔬什么的回来;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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