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杆子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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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杆子1949-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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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庞庆振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孤城困军,天天听的都是国民党宣传的那一套,只知道小环境不妙,哪晓得这世界已变成这等模样了呀!

  就想起前些日子收到父亲的那封信,讲自己这辈子的遭遇是咎由自取,要他不要再卖无谓之命,务要摆脱国民党,选择真正为国为民的光明之路。

  就和共产党交往起来,而且愈来愈密切、深入。

  12月11日,庞庆振向师里请求去“匪区”征粮。新乡粮食奇缺,外出征粮非常危险,没人愿去,师里哪有不准之理?殊不知拉出队伍是为了便于起义,出行路线,起义时间、地点,华北14纵队如何在两侧跟进、策应,都与共产党商量好了。

  刘国玺,黑龙江省舒兰县人,离休前为广州军区政治部宣传部副部长,南下时是49军147师441团宣传股长。

  老人说:

  宜沙战役后,进军湖南,到达沅江,江对面是津市。津市的国民党正规军都跑了,留下地方部队一个团,当替死鬼。我们刚住下,过来个商会会长,60来岁,挺胖,见了团长、政委,张口“贵军”,闭口“长官”。他说受一位马团长之托,特意过江和贵军接洽,商谈投诚事宜。

  政委沈仲文说:投诚不行,只能投降。

  那会长连连点头:只要不打仗,怎么的都成。

  约定第二天上午9点,在沅江一只船上谈判。商会会长带几个人,都是津市地方上有影响的人物,早早就上船等上了。我们这边是政委沈仲文,参谋长蒋顺学,1营长孙海泉,我算秘书,负责记录。他们那边也4个人,那个马团长,一个团副,另两人不知什么身份,其中也有个记录的。两边各划条小船,到江心上了大船。马团长敬礼,沈政委还礼,也没握手、寒暄,船舱一张长方桌,两边各一长条凳,坐下就谈。每人桌前一杯茶,一个多小时,谁也没喝一口。

  会长几句开场白后,沈政委道:马团长,你们有什么想法,请讲吧。

  马团长冲沈政委点点头:我和我的弟兄们,愿意向贵军投诚,从此为贵军效力,希望贵军能够容纳我们,并保留我们的番号。

  沈政委瞥那位会长一眼,说:我们的态度,我想马团长及诸位都知道了,只能投降。我们会保证所有投降官兵的生命和个人财产安全,愿参加革命我们欢迎,想回家的我们发给路费。

  解放沈阳时,敌人都要求“起义”、“投诚”,那时没经验,一些部队就答应了,上级想纠正时来不及了。现在,天津方式、北平方式、绥远方式,如何掌握起义、投诚、投降,不说轻车熟路,也都心里有数了。这次谈判,我们4人小组连个会也没开,用不着。就那几句话,去个连长、指导员,也一样说得轻松、遛道。

  那个马团长一开口就挺吃力,而且越来越吃力:能不能请贵军再、再考虑一下我们的愿、愿望呀?

  沈政委一挥手:这次谈判是无条件的。

  那个会长早就坐不住了,赶紧对马团长说:走留自愿,保证生命和财产安全,解放军长官已经够宽宏大量的了,就这样了,就这样了。

  会长身边那几个人,也赶紧过去劝说马团长,帮着打圆场:这是民意呀,民意呀。

  马团长坐在那儿,面色铁青,再未吭一声。

  记不得他的名字了,津市解放后,老百姓都叫他“马老五”。40来岁,瘦瘦的,别看是地方部队,军人姿态,军事素质,给人感觉都不错,也挺强悍。

  兵法云:“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两个表弟,两封书信,新乡“不战而屈人之兵”。

  至于津市的那个“马老五”,还有其他地区的那些“李老四”、“王老六”们,也同样简单。你不是想谈判吗?那就照我的谈,别的一概免谈。

  比之傅作义,还有陈明仁等人,庞庆振显然是不同的。庞庆振年轻,在国民党这盆浑水中搅和得不深,心灵中多少还有片纯净之地,也就更具一种国家意识和归附真理、正义的色彩。

  而在本质的宏观上,则都是城门不保,才有心门洞开。

  国民党这个瓜不光是熟了,而是烂了——腐败不就是腐烂了吗?

 第十二章 (二)“我是共产党”

    1949年8月31日,12兵团司令部、政治部,湖南军区司令部、政治部,联合发出一份《整理地方武装初步计划》:

  在我人民解放军渡过长江,继续南下,全国即将全部胜利的局势下,湖南各地杂乱武装,纷纷而起,到处找我党接头。其中一部为我地方党所控制,一部为投机分子所掌握,加以程陈(即程潜、陈明仁——笔者)接受我党八条二十四款,使湖南得以和平解放的情况下,为了慎重妥当处理这批武装,特根据华中局七月二十五日及八月廿日指示与各地情况,作如下初步处理计划:

  第一,现有地方武装情况:

  一、各系统武装情况:(参考八月廿九日通报表)

  二、由于过去环境,不能统一,因此各部分武装,差别很大,从发展时间看,早的在去年11月以前,迟的到长沙解放以后,有的经过战斗有的根本未打过仗,从其成分看,更为复杂,较好的以省工委领导之姜亚勋部(湖南人民解放总队第一支队)农民群众仅占百分之二十,其他多为兵痞流氓、圈子(即帮会)无业游民,各部队首要人物,则多为退役、失业、被解放军官,帮会大哥土匪头子及一部分脱党叛变分子,与军统特务。纪律不好,不为群众所真心拥护,但大多数(除少数敌特外)首要分子,见大势所趋,都愿在我党领导下,找出路,但由于动机不纯,多于一方面接受我党领导,取得合法地位,一面暗地扩大武装,以便于整编时,争取功绩换得地位,在不能满足其私人欲望时,有的会不接受改编,拉走继续为匪。

  第二,三种情况十种类型:

  湖南各地武装,以性质分,基本上可分三类:

  第一类,基本上党可以领导掌握的,如姜亚勋部,但并不是党可以全部掌握的,内部官兵成分复杂,上下级各部之间问题尚多,我们不能估计过高,这部分数目不大。

  第二类,为投机武装,到处拉力量,要地位,不管其以何面目出现均□(一字不清——笔者)人民武装,这类武装数目最大。

  第三类,匪特武装及一部地方武装。

  以目前情况具体区分可分为十种:

  一、是我党(地方党)所领导的武装,内部有党的组织,经过战斗纪律较好,如省工委领导之湖南人民解放军总队一支队姜亚勋部。

  二、有党的领导,但党的组织不纯,力量薄弱(不能起决定作用)其领导人与部队成分复杂,纪律不好,不为群众所欢迎,并未经过大的战斗锻炼的,如省工委之四支队彭汉云部。

  三、地方党的外围组织,(湖南革命军人民主促进社)所控制与组织的部队,如常德的陈采夫。

  四、华中局社会部城工部派出之被解放军官,利用其旧关系,收罗失意的在乡军人,利用解放军名义,拉拢敌人地方武装(自卫队等)封官加委,组织起来的武装,成分复杂,纪律很坏,如“3130”之江南地下第四军唐拔部队。

  五、在全国即将胜利的局势下,一部分投机分子,乘机利用我解放军名义,招兵买马,任意加委,所组织的部队,成分极端复杂,纪律很坏,曾与我兵团联系过的,如湘潭王作民,湘南李铁山部。

  六、敌人武装,经我长期工作,可以控制掌握的,但今天仍在陈明仁兵团的,如232D宪兵十团保警大队等。

  七、工厂企业部门,带有自卫性质的武装,事先起义,或为我控制,或被迫留下的,如黄金洞矿警。

  八、敌人地方武装,看到我大军南下,哗变过来的,如李高峰部。

  九、敌伪县区武装,如保安团、自卫队,留在当地未走的。

  十、敌特土匪有计划侵入我们内部,或潜伏伪装过来进行破坏活动的,如湖南人民反共救国自卫军毛肇勋部。

  第三,处理原则:

  第一类,基本上应是培植帮助,但应严格审查,清洗其坏分子(尤其是军官)彻底改造、整顿与建立党的组织,保证成分纯洁与党的绝对领导,方能成为地方武装。

  第二类,迅速坚决融化、改编、遣散达到消灭的目的,但应灵活政策,有步骤,其军官应适当处理安排,但不再带兵。

  第三类,展开政治攻势,分化瓦解孤立。配合以军事清剿扑灭,与发动群众展开反匪斗争,达到坚决迅速消灭的目的。对地主武装暂不动,但持枪抵抗的应坚决消灭。

  按各种情况,具体处理应是:

  第一种,为党较有基础的部队,经过战斗的,应是帮助培植的方针,但在整编前只保持原样不再扩大,应严格审查彻底改造,加强领导充实骨干,整编为分区或县的地方武装。

  第二种,虽为我党领导的武装,但党不起决定作用,并不为群众所欢迎的,应加以整训,改造清洗抽调不可靠干部,适当分散,编入分、主力。

  第三种,对民主促进社控制的自卫队、保安团,应通过与利用外围关系,解除武装,编散部队,而不得原封不动,对所新组织的部队,应集中整训,了解情况进行改造,然后适当分散编地方主力或野战军。

  第四种,对3130的地下第四军及类似的外围武装原则上以编散为主,但在步骤上应先以集中整训为名适当的(不是全部的)集中进行争取教育了解情况,最后分散补充野战军或地方主力部队。

  第五种,基本上可按照第四种类型处理。

  第六种,在陈明仁部队所有的关系部队,不论其成熟与否,均不拉出,仍应在其内部继续保持。需明确肯定,今天陈部队能巩固即是我革命的胜利,但应布置有关系的部队,在整训过程中,能以起积极带头作用,成为进步的骨干。

  第七种,工厂企业部门,带自卫性质的武装,不论有无关系,基本上采取保留改造的方针,对坏分子加以洗刷,领导加以改造,再由工人中吸收一部分好的成分,参加进去,但对于清洗的亦应适当处理。

  第八种,伪县长保安团长,自卫队长,率部投诚的,可按华中局指示。(缴械编散不得原封不动)

  第九种,伪县区保安团、自卫队按第八类处理。

  第十种,惯匪特务分子,不论其投诚,或伪装过来的,均交地方军或野战军,解除其武装,然后再分别真正投诚或伪装潜伏,分清轻重主胁,按照党这方面原则处理。(但惯匪一律暂不释放)

  所有地方武装不论在敌人统治区与我们解放区,亦不论为党所直接领导的武装,或外围武装,均应立即停止发展,并严禁今后自树与冒充名义,同时各部应即加以整编,取消空番号,(如一师仅三四百人)以上各类武装凡属强征收买来的士兵,在整编过程中,在不妨碍收缴武器的条件下,愿回家者,应准予回家,多数不愿干者,(不是特务鼓动)亦可整队解散,其军官(不是特务分子),家又在已解放地区内,愿回家者,在估计不会为匪者的情况下,亦可准予其回家,(其家仍在未解放地区者暂不放)并给必要的路费。对有功者,给予鼓励,好的可以留用或介绍其工作,愿回家者,优待遣散,对不愿回家与不能留用者,以分区为单位暂集中训练。(营以上军官,送兵团集中训练)

  第四,根据林邓指示,这些武装,不论怎样,既来与我们接头联系,总比跑散为匪或跟着白匪跑了将来再去清剿要好些,所以只要来就表示欢迎……

  这个文件叙述的只是湖南的情况,其实在中南6省,乃至全国各地,基本都是这样子。

  杨应彬,广东大埔县人,离休前为广东省政协副主席。老人儿时喜欢文学,上世纪30年代写的《小先生的游记》,再版12次,曾被反动当局列为禁书。解放战争中,老人在粤桂边打游击,任边区党委军事特派员、纵队参谋长。

  老人说:

  广州解放前夕,华南分局组织个教导团,1千多人,都是干部,准备接收广州。2营是先头营,我是营长。10月1日从大亚湾出发,先去龙川,就是现在京九铁路和广梅汕铁路交会处,到那儿迎接南下大军。二野4兵团和四野15兵团,当时已经进入广东,他们把广州解放了,我们才能去接收呀。

  紧赶慢赶,赶到龙川,还是晚了,四野部队已经过去到从化了。先头变后卫,掉头就追,到了惠阳,就听说广州已经解放了。

  抗战胜利后,我们这些人,先是搞地下斗争,后来打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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