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网天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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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网天罗-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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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库伦觉得这位敏克族的祭祀的话给了他当头一棒,把他敲得迷糊了。海族?人类魔法师?他们居然走到了一起?而且枫叶村被人类强盗屠杀可是全国都知道的事,前段时间他还接到命令加强哨岗的戒备。更让他吃惊的是消失了一万多年,早已被认定灭族的斯派德族蜘蛛人又出现了?

    库伦觉得他必须把事情弄明白。

    “我的确是枫叶村的屠杀中的唯一幸存者,那些犯了罪恶的强盗来自沙漠国度!强盗们想把我和几个族人通过海路运送回沙漠国度,但强盗船却在海上遇到了海啸。在战神的保佑下,我为路凯相救。路凯的确是斯派德族的,是战神的孩子!他能够成为伺奉战神的仆从,成为神坛祭祀就是最好的证明。路凯自小就生活在海外的孤岛中,并没有见过他的族人。而且路凯还觉醒了他们一族的‘种族异能’。”

    霍嘉丝说的都是事先商量好的,欧阳并不想把他跟卡多雷有关的事透露出去。

    听到霍嘉丝的话,欧阳很配合地伸手弹出了两股蛛丝黏住库伦腋下的两把斧头,双手一扯,把两把斧头给夺了过来。

    库伦只觉得眼前两股白影闪动,腋下一轻,自己的武器已经落到对方手中了。

    武器是战士的性命,在库伦愤怒之前,欧阳却是已经把斧头递还到了库伦面前。

    库伦吐了一口气,接回自己的武器,开口道:“这的确是法典中记载的斯派德族的种族异能,既然路凯先生同样是神坛祭祀,那我暂时相信你的身份。霍嘉丝大人前往维瑟顿是为了上报枫叶村的事吗?”

    “是的,不过我这次前往维瑟顿主要是为了接受我的导师的擢升,以及接受战争祭祀的试练。在枫叶村的那场厄难中我进阶为战争祭祀了,而且路凯同样是战争祭祀,他可是‘天生灵魂歌者’。”

    天生灵魂歌者?能自主领悟战歌的祭祀?

    霍嘉丝带来的惊讶,已经把原本就脑筋迟钝的比尔熊人轰击得心神俱震。

    库伦瞥了瞥天上的龙鹰,它应该是正常的吧……

    荒原上的住民没有等到戈多,但荒原上的强盗总能等到路过荒原的旅者。

    比尔骑士库伦遣派四个士兵护送这两位比蒙王国的新晋祭祀前往帝都,同行的还有库伦他自己。面对霍嘉丝对他亲自护送的疑问,这大黑个子笑了笑:原来他接到军部的新任命书,便一同随行了。跟他出来的手下是两个比尔族暴熊武士和两个豪斯族人马弓箭手。

    一行十人,除了几个女子骑在马上以外,库伦和他的士兵都是徒步而行。豪斯族人马腿力过人,原本就是擅长长途跋涉的种族,走几天路对他们来说根本不再话下;而比尔族熊人则是因为体格过大,一般的骑兽都难以负担得起他们的体重。对于贫穷的比蒙王国来说,要在军队中普及那些能够驮起这些大块头冲锋陷阵的大型坐骑,国王有心而无力。所以在比蒙王国中,除了那些拥有正式封号的骑士以外,就只有帝国最精锐的部队拥有大型坐骑了,一般的士兵无论是平常走路,还是上战场都是靠他们的双腿。但大多数比蒙却都是以此为傲,因为强壮的比蒙士兵一旦在战场上成团冲锋,任何一个士兵都敢于并且能与人类的骑兵对冲。

    像“落叶松哨岗”这样偏远的哨岗,也是有坐骑配置的,只不过这些飞行坐骑无一不是用于传递信息,并不是为投入战斗而配备的。

    一路上,见多识广的黑熊骑士不断地向众人讲述荒原上的各种。

    戈多荒原上最多的就是强盗,而且除了少部分是强壮的食人魔以外,大部分都是身材矮小,肮脏不堪的地精强盗。

    地精每次洗劫路人时,都是成群结队而来,他们手持各种各样的兵器,隐藏在草丛之中,一旦目标进入他们的包围圈,他们就会嗷嗷直叫,一拥而上,抢光目标后又一哄而去。

    欧阳并不骑马,而是与库伦并肩而走,他一边听这个骑士高谈阔论,一边观察四周,总能看到远处的草丛里不时冒出几个老鼠一样的脑袋远远的观察着他们这一队行人。在他们走过后,这些脑袋的主人就会远远地跟在他们的后面,一天下来,他们身后已经吊着一大群,臭气冲天。

    库伦告诉众人,这些家伙就是闻名大陆的地精,是最低下最肮脏的种族。

    在欧阳看来,这些地精真不愧“肮脏”二字,矮小的身体,一头脏乱不堪的头发如同被泥石流冲刷过的草丛,沾满了泥土,板结成一块一块,他们身上裹着或大或小的破布,这些“衣服”清一色的都是灰黑,长久没有清洗都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只能看到泥浆的颜色。

    看着这些混沌胆小的东西,欧阳觉得地精强盗并没有传言之中的可怕,但是毫不停歇的骚扰却让他烦恼不已。

    这些东西简直就是比苍蝇还烦人,或许这就是他们的“可怕之处”吧,欧阳想着。

    面对欧阳等人苦恼,库伦呵呵一笑,告诉他们,在面对强壮的比蒙战士的时候,这些胆小的地精是不会发起小团队的进攻的,等到了夜里他们才会组织起大量的地精发起进攻。像现在这样熙熙攘攘大群尾随,都是在遇到强大的敌人才使用的“骚扰战术”,目的是让目标感到烦躁与疲惫,等待大军集结,一哄而上。

    说不定在晚上他们会见到食人魔呢。

    ps:

    新篇章,主要讲述欧阳的试练。
第69章 重拳先生
    这个吃人的世界,威望比任何食物更能果腹!

    ——戈多格言

    戈多荒原上,最讲究的,不是食物!

    不是生活在这里的人,显然荒原上的怪异情况已经超出其想象。吃,本来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温饱”二字对任何国家的人民来说,都是首要事情,为何荒原上如此另类?戈多荒原上可没有什么粮食出产。

    一方水土养活一方人,当食物来源困难到一定程度时,当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土著食不果腹后,他们已经能够从任何塞进肚子里的东西摄取生存的能量:一只饱吃草籽的灰鼠既提供肉食,也提供粗粮饭团;一段朽木下营巢的白蚁有着丰富的蛋白质;即使是异类的尸体,经过烈日的灼晒,嚼起来也是嘎嘣脆!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刻,任何地方都能够吃到东西的荒原土著,为何还讲究食物?活下去的关键不是吃,而是不被吃!

    荒原土著便另类地讲究起“威望”来。

    过着强盗式生活的荒原土著间,威望高的人,自然就获得好的食物,自然能够找到好的婆娘产下多多的崽子,才能守住一方土地很自然地耕种!自然成为一方之主,一呼百应!

    威望的获得,自然靠的是拳头,过硬的拳头!

    “重拳先生”自然就是这么一位存在!“重拳先生”的拳头有多硬,或许没有人知道,但光听卓号,自然就能想到,其拳头很重,而且还很聪明,不然也不会冠以“先生”的称呼了。

    “重拳先生”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名地精与一名小戈隆的组合。

    荒原上的人,并会觉得贪婪狡猾聒噪的地精与迟钝好吃暴躁的戈隆组合在一起有什么奇异。任何奇怪的事情在荒原上发生,这里都不会觉得惊奇,除了“春耕秋收”这条响应时节的自然规律。

    “弗莱格”在通用语中是“旗帜”的意思,这是小个子的绿皮地精菲兹给小戈隆起的名字,因为他觉得小戈隆在奔跑时就像风中的旗帜,猎猎作响。人们并不管未长大的戈隆孩童叫小戈隆,因为戈隆们已经把这个称呼赐予族群当中的另类,那种长不大的戈隆!日隐小戈隆,戈隆当中的侏儒,仅仅只有三米高!

    弗莱格就如同他称呼中的“日隐”一样,不喜欢阳光,最喜欢的是拉着降临的夜幕,肆意奔跑在荒野上,就像现在一样,在屁股后滚起一道长长的尘浪。

    一张藤椅绑在弗莱格佝偻的背上,菲兹坐在上面,舞动这一张不知什么制成的弹弓,高傲得如同一位出征的将军,高呼着“欧克”。在他们身后,被“欧克”呼唤而来的强盗们,以三名食人魔为首,拉出一道长长的箭形队伍,裹着滚滚红尘,直奔肥羊而去。

    “肥羊”们紧紧依靠在一棵猴面包树,树上一个胖子,树下三妹子,还有三个黑漆漆。

    菲兹紧紧夹住藤椅,挥动手中的弹弓朝身后大吼一声“肉!!”,策动小戈隆带领着士气高涨的队伍冲向猎物。

    胖子炸油,妹子揩油,黑漆漆油炸!菲兹已经想好今夜的料理。

    两根箭矢呼啸而来,擦着小戈隆的身体,没入其身后的队伍当中,三名地精应箭而倒,瞬间没入奔跑的洪流当中——没有地精会为死去的同伴停下脚步。

    又两根箭矢划过,带走了四条生命。

    高高在上的菲兹看到敌人连续四箭都没有命中自己,“欧克”“欧克”地嘲笑着对手,把士气鼓舞得更为高盛,手中的弹弓挥出一块泥土命中当头的那个黑漆漆,顿时引起身后大片的“欧克”回应声。

    一直没有吭声,埋头奔跑的弗莱格也吼了一声,极富穿透力的声音把面包树仅剩的几张叶子震落,就连树上的胖子都抖了抖。

    “欧克!”

    搏杀的命令发出,弗莱格着地的四肢在地上重重一跺,地面的震动把他高高地弹起,越过面包树的高度,直扑天空。一心炫技的弗莱格,再次发出得意的叫声,用来行走的又长又大的双臂握成一个攻城槌,划出一道大圆弧,挥动地上带起的惊尘,直砸树上装猴子的胖子!

    那胖子却不知从哪里抽出一张巨大的烙饼,举在头上,企图拦阻弗莱格的轰击。

    菲兹发出嗤笑,一张烙饼就能贿掳弗莱格吗?真是异想天开!那只在荒原子民梦中才会出现的烙饼,又怎么能够让迟钝的小戈隆动心呢?

    轰然巨响,震得菲兹心肺俱裂,要不是早有经验,把自己绑在藤椅上,这会都不知道飞到哪去了。

    等他缓过劲来,一颗心几乎被惊出嗓子眼!这到底是什么烙饼?!难道真的是从梦中出现的吗?居然挡住了弗莱格的“泰穆拉尔压顶”!

    未等他骂出口,烙饼下盖着的胖子却先骂了起来,“欧比斯拉奇你个黑库伦!居然想着依树防守!树枝断下去压垮她们怎么办!”

    菲兹隐约看到一道红光亮起,三个黑漆漆以吼声回应胖子的谩骂!

    敌人内讧了!菲兹高兴极了。示意弗莱格放开手攻击,自己则紧握弹动,准备以“眼睛树蛇毒液”子弹给以对方致命一击。

    三名食人魔也在大吼,菲兹觉得他们在嘲笑敌人的愚蠢。唉,真是愚蠢的食人魔,连嘲笑也只会用吼声表达,喊一句“欧克”很难吗?

    小戈隆脚下传来树枝断折的声音,菲兹早以习惯这种情况。戈隆的脚是蹄型的,根本不适合上树。戈多荒原上的面包树全都是分开几个大丫叉没有树尾的特殊形态,弗莱格才会跳到树上攻击敌人。不过,这样粗大的枝桠还是难以承受小戈隆的冲击,菲兹立马从怀里掏出珍贵的“眼睛树蛇毒液”子弹,准备援助弗莱格。

    可那个狡猾的胖子居然躲在大烙饼后面,让菲兹憋了一肚子气。正在他思考着要不要换弹药时,身下再次传来一股巨力,震得他弹弓都脱手飞出,小戈隆弗莱格居然不是掉落地上,而是莫名其妙地飞了出去。

    弗莱格在一地砸伤的地精哀嚎声中站起,通过他愤怒的吼声,菲兹再次打量那个把弗莱格击飞的胖子。坚硬的大烙饼不知道被胖子收到哪去了,抱着一根大树丫,如同舞动着一根天然狼牙棒,击飞沿途的地精勇士,居然独自杀来!

    菲兹目光打量着胖子,仿佛要把那一身肥肉看透。

    此时,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这场搏杀中。

    菲兹不担心丧命的地精勇士,以“重拳先生”的威望,他随时可以召唤来更多的地精勇士作为追随者。

    菲兹不担心弗莱格的战斗,成年戈隆也曾击飞弗莱格,但“重拳先生”的威望正是击败那样的对手才暴涨的。

    身边发生的一切都不在菲兹的心造成任何负担,现在他只想着从梦中出现的大烙饼,来自大话的烙饼。

    自从“等待戈多”的大话出现后,戈多荒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浮现一段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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