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κ路椒ㄇ吠祝罄戳礁鋈松踔劣写蚣艿某宥�
后来这件事情被我们学校的校长知道了,并且将我们的班主任和英语老师叫到办公室关于他们的行为批评了一顿,让他们自己的一言一行,为人师表,怎么能够在学生面前做出这样与自己身份不符的事情,太不理智了,他们也意识到自己确实做的不对,也对深刻的做了反省,校长也对他们讲了,让他们下去好好的关于我们的早读合理的安排一下,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了。
后来他们也坐在一起心平气和的关于此事相互道过谦了,并且针对我们的早读做出了合理的安排,经过他们的商量,最后决定,我们每周星期一、三、五读语文其余几个早晨读英语,至于其他学科也没有不要安排具体的时间来读,每天早晨7:00的时间老师都会到教室督促同学们上早读。
我们的班主任他与以往我所见过的老师有所不同,他要求我们每天到校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在他跟前背一首诗,来当做点名,所以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去早早的背一首古诗,来应付老师明天的检查,否则连觉也睡不安稳,当然这对于我来说,并不是问题。
因为我从小就很喜欢学古诗词,也背了不少名家的佳作,比如李白的《行路难》,还有北宋有名的文豪苏轼,苏东坡的《水调歌头》那可是流传千古的佳作,古代的词都是可以唱的,只是原有的曲调现已失传而已。
因此我们现代人也无法体会诗人的情怀,当然也并非完全无法揣测,许多古人的诗词歌赋被现代的人重新谱曲,就如苏轼的《水调歌头》就被我国娱乐圈一度人气很高,而且具有影响力的女歌手邓丽君演唱过,而且唱的很好听,也很深人们的喜爱。
而后有被我国一代乐坛天后王菲翻唱过一次,在到这两三里,又再一次经过完善,被大名星杨幂演唱过,而且作为清宫电视剧《宫锁帘珠》的插曲,只不过歌曲的名字改为了《明月》而已,这首歌是我在有一天在网吧上网时无意中发现的,后来我以为这首歌的原唱是王菲,可是后来我的同学也挺喜欢听这首歌他告诉我这首歌是邓丽君的代表作。
当是我还不肯相信,总是认为那就是王菲唱的,可是当我后来特意上网查证时,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真的错了,别人说自己还不相信,现在想来自己真的是好无知,连这个都不知道,还以后怎么在同学们面前称自己喜欢听音乐,喜欢背古诗。
所以后来我发誓要背许多比较好的诗词歌赋,因为我觉的,将来一定会有用的到的地方,所以我们的班主任让我们每天早晨背古诗,我并没有什么意见,其他大多数同学都不满老师的做法,让他们每天坚持这样,他们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倘若是一两天的话,他们还使可以坚持的。他们有些人并不喜欢背古诗,他们觉得背那些东西并没有什么意义。与其那样做一些无用工。还不如干点其它事情。
也许他们现在还不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等到将来有一天他们需要的时候,才会明白当初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和无知。所以我每天都在坚持,从未有过一次不背,后来我们班在我们班主人的带领下与六年极全班同学。还有我们的体育老师一起组织出去郊游了一次。
那天下午,在我们上完第二节课后。老师带领着我们大家出去了。当时正值初春。外面的山上还没有茂盛的花草树木,有的只是稍露出地面一点的小草的嫩芽。还有漫山遍野的桃花和各种奇花异草。同学们一路边走边玩,兴致特别高,路边也有很多野花,上面停留着几只蝴蝶在上面,我们的目的地是距离我们家不远的一条小溪。
从学校出发,我们是一直在往下走,大约四十分钟后,我们就已经来到目的地,小溪中的水流很少,但特别清澈,我们站在溪边都可以清楚的看见水中鱼儿来回的游动,同学们在学校出来的时候,也随身鱼儿时,手特别痒,携带一些东西。
所以当他们看见水里游动的鱼儿时,手特别的痒,只可惜他们没有捉鱼的一些工具而已,只能用手抓几条来玩一玩,在小溪的两边都是一农民种庄稼的田地,有些地里已经种了西瓜,我们这儿的农民特别爱种西瓜,每年都要中一两亩多,一来可以给自己家吃,二来也同样可以拿来买钱,而且其中的利润特别丰厚,比种小麦或玉米要划算的多。
在我们玩的正尽兴时,我们的班主任突然告诉我们,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我们必须赶在学校放学之前返回学校,同学们也知道不能再耽搁太久了,否则回去太晚的话,我们大家都会被校长责骂的,我们道也无所谓,可是我们班主任他丢不起这个脸,所以同学们都收拾了一下,就站成一排浩浩荡荡的凯旋而归了。
在回来的路上,我们并没有耽搁太久,只是用了大约三十多分钟就已经回到了我们学校,当我们走进校园时。学校一片宁静。没有一点喧哗声。同学们都在自觉的在自己的教室认真的上自习。于是我们就悄悄的走进教室。看一会儿书,因为过不了多久就要放学了,我呢,乘着还有一些时间,就拿出自己的日记本。将今天的事情大概写了一下,同时也写了自己这次出去游玩的感想,不一会儿下课铃声就响了,同学们都迅速整理好自己的书包,然后将书包背在肩上,跑出了教室。来到校园里站队,准备回家。
老师等所有同学都到齐之后,就站在前面讲了几句,让我们路上注意安全,不要在途中逗留,我在我们的队伍里已经听的不耐烦了,大概三四分钟老师才讲完,直到这时,我才终于舒了一口气。终于可以回家了,而不用站在那儿听老师唠叨个不停。
在回家的路上,我们边走边唱着歌,只用了十几分钟就回到了家里,当我回到家时,三姐和母亲已经为我准备好了晚饭,于是我迅速放下自己的书包,然后先打开了电视机,然后才端着她们为我做的炒面。一边吃眼睛一边望着电视屏幕。他们经常为此事,说我,让我在吃饭的时候就不要在看电视了,那样的习惯非常的不好。
可是当时的我又怎么灰舍得放弃看电视呢,因为那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看电视剧。尤其是由金庸的武侠小说改编拍成的影视剧。还有古装戏,我觉得那些电视剧特别有意思。
倘若不让我看电视,那就是要了我的命,还不如干脆一刀杀了我算了,所以我经常放学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看电视,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开始发现自己也不是那么迷恋电视剧,现在基本上很少看,可能是已经厌倦了,也许是自己的兴趣爱好发生了变化,由于今天我们在外面游玩了一趟,所以晚上的时候,感觉整个身体特别乏困,9点多的时候,就连电视剧都没有看完,自己就不知不觉的睡着了,而且一觉睡到了天亮。
昨天晚上母亲看我过于劳累就不忍心唤醒我,只是为我盖好被子就关掉电视自己回到房间去休息了。我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这么累,卡可是当我一看时间,才发现快要上学迟到了,可是我现在还居然躺在床上,一切都没有准备好,所以我立马起来穿上自己的衣服,随便洗漱了一下,就赶紧背着自己的书包上学去了。
在去的途中,我竟然没有遇见一个同学,他们全都已经很早的就走了,此时我的内心越来越着急,迟到是不可避免的了,可是老师要是向我询问缘由,而我又该如何回答呢,想了一会儿也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于是我干脆什么也不用想了,不就是迟到了吗,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俗话说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于是我放宽心,最后来到学校,老师问我时,我也如实说了原因,他到也没有批评我,只是对我说,下不为例。
'本书首发来自17k,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
 ;。。。 ; ;
第007章 那些年我曾经追过的女孩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当你真正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能够明白诗人的情感,我们每个人都有七情六欲,同样都有爱与被爱的权力,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剥夺的,我国伟大的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也曾说过,执子之手,与子携老。
我曾经暗恋过的那个女孩是我在小学时的一个同学,她后来还成为了我的同桌,其实我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特点,那就是但我面对自己喜欢的人的时候,总喜欢刻意的引起她的注意,却故意不太和她多说话,因为我怕自己的想法被她知道,那样的话,以后相见那将是多么的尴尬,我也不想让她知道我的心思。
其实当时自己还有另外一个想法,那就是我们都还太小了,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爱情,也没有那么多心思去想那些事情,只是将自己的情意深深的藏在了心底。
我曾经选了一首曲子,而且自己重新填了词。来歌颂我们在一起上学的美好时光,那次我在操场看见她,心跳不知不觉加快了频率,那种感觉有点神奇,从那以后,我想方设法只是为了接近她。
我也不在和同学们打架,而且主动学习只是为了让她喜欢,她让我的每科成绩都变得很优异,可是,几年时光已匆匆过去,我对她不离不弃。
她是我心目中的女神,她那甜甜的小脸儿,像两个爱的酒窝,点燃了我青春的火,她是我一直追求的理想目标,就像天边星星在闪烁,在我们最后分别之际,我曾有许多话想要对她说,我希望美好的未来我们能够一起携手开拓。
毕业以后我们要上班,可是现实太残酷,没有工作会让我去挑战,有车、有房、有存款,好像与我都没有任何关系,幸好有她在我身边,春天我愿意和她奔波在城市的写字间,夏天我愿陪她在雨中打伞,秋天我决定白手起家,创造一番事业,自己来当老板,冬天雪花飞舞,我希望有她陪伴在我身,那样就会感觉温暖。
她就像是我的小苹果,即使我再嘴馋也不舍得吃掉,她那甜甜的小脸儿,像两个爱的小酒窝,点燃了我青春的火。
她是我此生第一个喜欢的女孩,她叫冯芳,当时才十二三岁,她就已经出落的非常漂亮,我喜欢的女孩子必须是留着乌黑飘逸的头发,而且性格又比较温柔体贴的那种女孩,不喜欢大大咧咧做事没头而我曾经暗恋的第二个女孩是我小学没脑的那种女孩子,可是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
在不久她就比我高一级了此后,这些年我从未再见过她一面,当时她的学习成绩很好,也许人家早就考上大学,现在正在上大学呢,可能以后我们永远也不会再次相见了,可能我们命中注定有缘无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我也放弃了对她的爱,而第二个我曾经暗恋过的女生,是我在小学刚毕业,刚开始读初中时认识的一个女孩。
她同样也留着长发,人长的倒也是天生丽质,性格又有一点像《红楼梦》中的林戴玉,超凡脱俗,贵不可言,外表看似柔弱,其实内心却是非常坚毅的女孩,我们都被分到同一个班级,也就是初一(1)班,当时我们的班主任是周荣,一个个子中等,教学能力很强的一名优秀男教师,他给我们教数学和生物,而且他已经在这个学校工作快五六年了,但是当时他依然还是单身,还没有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幸福美满的家庭。
我喜欢的第二个女孩,至于她叫什么名字,由于我的某些顾虑,就不公布了,虽然我和她已有三五六年没有见了,但是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或许也不是第一次,但它在我的记忆中对她的第一映像,傻乎乎的女孩,执着,干净。
我那时就知道她跟我以前见的那些女孩不一样,哪里不一样?我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的我终于明白了,那就是纯粹,她活的纯粹,爱的纯粹,就连讨厌也讨厌的纯粹。
我当时想。这女孩肯定不喜欢跟我这样的人玩的,因为我的全身上下早就在人世中沾满灰尘,而你,太过干净,真的,以后相处,我真的好怕一个不小心伤害到她,但她却没有我想像的那么脆弱,那时我的一个同班同学在上语文课时说到一个字:‘韧’。我一下子就想到了她,这个字形容她再合适不过了,我记的初二时我最难过的一段日子,没和她说,我知道我和她这辈子永远都没有可能了。
所以好难过好难过,难过到当时觉得活不下去了,却一个人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