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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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真门-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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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了实力,什么都会有!没有实力,你拥有的,都不是你的。



才走出宝库,就听到一声惨叫,虽然急促,却瞒不过兰桀的耳朵,是卢俊家族士兵受伤的声音。



“怎么回事?”



兰桀一声怪啸,冲出宝库通道,回到地面,身体犹如大鹰一般,俯冲到天上,居高临下,神气凛然。



“啊,太好了,是兰桀大人来了!”



看到兰桀,士兵们有了主心骨,纷纷镇定。他们身前,有两对男女,衣着华丽,男的俊朗潇洒,器宇轩昂。女的貌美如花,身材丰满婀娜。



他们的气质,就犹如皇子皇孙,高高在上。他们的神色,更是目中无人,好似看乞丐一般,看着兰桀。



他们的身下,躺着几名士兵,流淌一地鲜血。兰桀一眼看出,他们受的是剑伤,剑法犀利,伤口只有薄薄一丝,却足以夺人性命。



厉害的剑法!



“你是兰桀?最近风头正响的兰桀?快点过来跪下,把诸葛家族的财富奉上,我饶你不死。”



那为首的男子,昂头斜视兰桀,好似看一个乞丐一般,完全没有把兰桀放在眼里。他手持一柄宝剑,晶莹剑光,令人望而生畏。



“跪下?”兰桀脸色一沉,“你知道,诸葛家族,为什么灭吗?因为,他们也说了同样的话!”



“哈!”那男子似乎听到世界上最好笑的笑话,好似一个乞丐,站到皇帝面前,恐吓皇帝一般,“你以为,区区诸葛家族,可以和天门相提并论?在给你一次机会,过来,跪下!”



“你这个废物,师兄叫你跪下,是给你天大|荣幸,成为我们天门弟子的走狗,是你天大|荣幸知道吗?”那师兄的身旁,站着一个女子,貌美如花,一脸高高在上,“我们对诸葛家族的财富感兴趣,是你们的荣幸!”



这四人,修为都是圣者,实力堪比诸葛龙,诸葛衣,是圣者大陆,庞大势力天门的弟子。他们游历到长空城,恰逢其会,想要来分一杯羹。



本以为,借着天门的势头,可以让长空城,这样偏远小地方的豪绅,磕头下跪,双手奉上财富。但是他们却没有料到,兰桀根本不知道天门是何物。



“天门?好厉害的样子!哼!”



鄙视之意浓烈,兰桀也不废话,一拳打出,拳风猎猎作响,空气都被抽干,直接轰向那男子的身上。



这几人,是圣者,在家族中都是龙头般的人物,再加上高高在上的天门弟子这个名堂,更加的不可一世。



“狗胆包天!”



为首的男子,脸色骤变,暴戾之情涌到脸上,噌的一声,长剑连挽数个剑花,向兰桀激射而去。



长剑一出,雷霆骤响,那一刹那,电光火舌,剑芒窜起,快若闪电。



“雷霆剑术!”



王级武技,比诸葛家的武技,更加高明。一出手,就有无数的电光,一出手,就有迅猛的雷霆。



威力之大,比诸葛元一,相差不大。



这就是武技的作用,虽然实力、境界都不如诸葛元一,但是攻击力,却能够赶上。天门的弟子,果然名不虚传。



“轰!”



但是,这个男子,还是被兰桀一拳打中胸膛,鲜血飚射,五脏都被震碎,长剑抛飞在空中。



“哼!剑法厉害,可惜你没有练到家。”



兰桀身法再现,闪电般灵巧躲过对方的攻击,一拳将对方打死。一切,不过发生在一瞬间,另外三个男女,都没有反应过来。



“啊——”之前说话的女子,一声尖叫,不可思议,满脸煞气地叫喊道:“你死定了,你连天门的弟子都敢杀,哈哈,你死定了!”



“师兄!”



“不!”



他们纷纷叫喊,兰桀也不理会,身体再闪,那男子精神错愕,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兰桀一拳轰在他的身上。



“嘭!”



一阵血雾爆裂,对方被兰桀一拳打成了肉饼,血液都被震出身体。他的实力,比起他的师兄都不如,哪里能承受兰桀一拳之威。



骤变发生,那两女子完全惊呆。兰桀连杀两人,煞气弥漫,那女子再也不敢说话,花容失色,苍白到了极点。



“我怎么个死法,告诉我!”



兰桀犹如鬼神,一步一步踏前,滚滚压力,逼迫得那两女子连连后退,直到被逼到墙角,这才回过神来。



“别杀我们,我们真的是天门的弟子,你,你惹不起!”



她们以为,兰桀不相信她们,还以为,天门的名堂可以保住她们的性命。



兰桀冷笑一声,停止脚步,伸手一抓,扼住一个女子的喉咙,“不杀你们也可以,告诉我,你们的剑术修炼法门,告诉我,你们的修炼的王级武技。”



“哈哈,怎么可能,怎么可能!我要是说了,天门都不会放过我,你杀了我吧,杀了我!”那女子一改态度,状若疯魔。



“兰桀,怎么回事?”



卢俊水寒踏步走来,看到一地尸体,神色顿时一沉,盯着兰桀手中的女子。每一个士兵,都是卢俊家族的财富,损失一个,都令人心痛。



“他们是什么天门的人,要来大劫诸葛家的财富,被我杀了两个,我要他们的修炼法门。”兰桀如实说道。



“什么?天门!”



卢俊水寒,活了几十年,对大陆上的巨无霸,自然了解得一清二楚。听到天门,他都有些变色,不禁多看了这两个女子一眼。



“哈哈,终于遇到懂事的人,你过来,让他放了师妹,给我们磕头,再把他押送到天门,听候天门发落,我们就不计较!”



另外一个女子,面露喜色,恢复趾高气扬的态度,对卢俊水寒发号施令。显然,她是一个入世不深的人,既然都杀了两人,兰桀他们自然不在乎再杀掉他们。



“傻女人!”



兰桀冷笑一声,发下那个女子,走到卢俊水寒身旁,笑道:“水寒大叔,你说,我是磕头,还是杀了她们?”



卢俊水寒神色严峻,最后点头:“把她们秘密押解回府,拷问秘密之后,再做决定!”



听到这一句话,那女子犹如斗败的公鸡,耷拉着脑袋,没有一丝力气。兰桀身体一闪,举起手刀,将两人打晕。



“把他们用布抬回去,别走漏了风声!”



卢俊水寒吩咐道,随着那几个士兵,离开了诸葛府邸。兰桀收回目光,知道那几个士兵,恐怕也是凶多吉少。



不过,这都不管他的事,在这个世界上,实力才是一切,没有实力,就什么也没有。经历了这么多事情,兰桀终于回到‘上善院’,与刘忠、芳芳团聚。



在卢俊家族,他有四个朋友,卢俊彩儿、卢俊义、刘忠、芳芳。在圣者大陆,实力为尊的地方,有朋友是一件幸福的事。



又是十天过去,卢俊家族实现诺言,将诸葛家族三分之一的财富,送到了‘上善院’,足足上千万的金晶石,是一个庞大的数据。



他也将《龙翔击》的拓本,交给了卢俊家族。



隐约间,兰桀不再是卢俊家族的人,而是他们的合作伙伴,他的低位,不低于卢俊家家主卢俊天。



他知道,这都是实力带来的优势,没有实力,他只是卢俊家族的一个小厮。



“桀哥,城主大人送来请柬,邀请你赴宴。”



芳芳拿着一张烫金请柬,从前院来到后院,递给兰桀。



第三十四章全新征程



第二天一早,兰桀应邀到了城主府,司徒家族府邸。



司徒剑南,与司徒清羽,双双在府邸大门迎接,礼数到位,让兰桀受宠若惊。随着司徒父子入席,发现除了司徒家族高层相陪,客人仅他一人。



宴会开始,歌姬舞姬,在场施展技艺,以博取众人欢笑。宴会一直从白天,到晚上,各种杂耍、歌舞、以及擂台比赛,种种款待客人的方法,体现得淋漓尽致。



兰桀一直等待着,司徒剑南表明意图,直到晚上,宴会散去,司徒剑南才将兰桀请到书房。



“兰桀,我的眼光没错,你是个人才,区区长空城,是限制你的成长。”司徒剑南关上门,与兰桀分宾主坐下。



“城主谬赞,有话请直说。”兰桀开门见山,直接挑明。司徒剑南的实力,比诸葛元一强一点,或许有杀手锏,但是兰桀也不怕他。



有实力,就有地位,司徒剑南和兰桀,如今地位相差不大。



“好,快人快语,我就直说。”司徒剑南大马金刀,身体坐得笔直,眼睛盯着兰桀:“长空城,在圣者大陆,不过是边缘小地方,登不上大雅之堂。大陆上,有皇门、天门、圣门等等强大势力。其中,圣门最为强大,最为神秘,是不可动摇的庞然大物。”



说到这里,司徒剑南停下,平复自己的情绪,缓缓道:“我曾经,游历在外,遇到奇女子,巧合之下,救了她的性命,日久生情,为我生了两个孩儿。后来她离去,我再也找不到她。她叫罗衣,是圣门中高级人物。”



“城主大人,请你直说!”



听着司徒剑南大谈往事,兰桀兴趣缺缺,连忙打断司徒剑南的话。这也是实力的表现,没有实力,司徒剑南一掌拍死。



“好吧!”司徒剑南也意识到不好,一转语气:“我长空城,每十年有一次向圣门推举人才的机会。名额,只有一个。你是我长空城第一天才,我推举你去,你进入圣门,替我带封信,给罗衣。”



向圣门推举人才,只有上层人物,才知道。这件事,是绝密,除了城主以及几大豪门家主,无人知道。



司徒剑南告诉兰桀,意图表明,要推荐兰桀。只是希望兰桀,替他送一封信。想来,进入圣门是极为困难的事。



“圣门?天门?庞然大物?好,城主大人,我答应你!”兰桀眼睛一亮,五指连弹:“什么时间,在哪里?”



这件事,兰桀自然有兴趣。圣门,庞然大物,对他的修炼,战斗,都有极大裨益。要成为强者,身边的人,必须是强者。



“一个月后,圣都城,带着我的推荐信,可以参加圣门的入门弟子测验。”兰桀的反应,在司徒剑南意料之中,他了解强者的心思,更了解兰桀的心思,“从明天出发,骑乘快马,一个月之内,就能达到。”



“既然如此,麻烦城主把两封信都给我,明天一早,我就起程!”



在长空城,兰桀无牵无挂,若说好友,只要相安无事,他也放心。至于卢俊彩儿,在他而言,也只是一个红颜知己,算不上恋人。



说走就走,了无牵挂!



司徒剑南递过两封信,一封烫金花纹,气派十足,一封蓝紫花纹,厚厚沉沉,寄托了深深思念。



兰桀收起两封信,告别了城主,出了司徒家族。



天色黑沉,伸手难见五指,夜空偶尔传来虫鸣。司徒剑南,给兰桀意外之喜,给他打开一扇全新大门。



“明天就离去了,去把雕兄送的宝剑取走,这段时间一直没取。”



天色虽黑,对兰桀没有影响,他一步踏出,身形消失在夜色之中。转瞬到了郊外,凭记忆找到埋藏的宝剑,至于金晶石,兰桀留在原地,赠给有缘人。



宝剑出鞘,大剑造型别致,霸气绝伦,两侧宽阔,剑柄上镶嵌火红宝石,不知是何物。在夜空中,大剑是突出。



大剑剑鞘,十分宽厚,幸好兰桀手大,一把抓在手中,十分合适。



转身离开,回到卢俊家族,兰桀连夜将几个好友拖起,聚在一起,告诉他们去意,在一番离情别绪之中,欢度了一个夜晚。



第二天,卢俊彩儿等几人,悄然送走兰桀。



卢俊彩儿眼泪纵横,哭得如同泪人儿,但终究没有说明心意,也没有缠着兰桀不放。她的心意,兰桀懂,但是儿女情长,必须在实力足够之后。



踏上全新的征程,兰桀一扫阴霾情绪,扛着大剑,骑着买来的骏马,一路狂奔,目标直指远在百万里之外的圣都城。



“这匹骏马,也是五级野兽,一天至少能够跑个三万里,真是千里马中的万里马。”兰桀风驰电掣,如飓风一般,划过道路,留下一阵残影。



不到一个月,圣都城快要临近,速度比想象中要快。



这天,兰桀落脚一座大城,比起长空城,大了一倍,占地方圆五百里,宏伟壮观,建筑林林种种,气象万千。



寻了一座酒楼,用餐之后,准备住宿。



“客官,你真是巧,小店只剩一间天字房,一夜五百金晶石!”掌柜笑脸相迎,一边准备记录,一边让兰桀付钱。



“慢着!这间房间,我要了,一千金晶石!”



一个身着武士服,身材修长,腰间别着一柄璀璨宝剑,器宇不凡的男子,高高在上的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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