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自己求贤若渴的好意竟然演变成了敌对的关系导火索。
做为江湾分局刑警大队的大队长,东海公安系统的十大标兵,他丢不起那个脸,于是他很火,火得想打人。
他火,他的弟子心里更火。
林萧不仅是全江湾分局的荣耀,更是刑警队三十二人的偶像。偶像被人鄙视,那就是对整个刑警队的侮辱。
胡乐乐恨不得现在就扑上去给吴凡一阵老拳,打得眼前这小子哭爹喊娘,立即从警队滚回家去。但是林萧没有发话,他一步也不敢动,只能把拳头捏得嘎嘎直响,对着吴凡运气。
这边发生了争吵,很快就吸引了路过的人,他们飞快地围了过来。
这些人中,所有警察都认识林萧,除了两个人外,全都不认识吴凡。看到居然有人要挑战林萧,所有人都不禁好好打量了一番吴凡,暗自猜测:这是从哪里蹦出来的愣头青啊?林队也是他一个毛头小子敢挑衅的?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的,林萧破案的水准高,格斗枪法的水准更高。在江湾分局,除了他以前的师傅,他说第二,没有人敢说是第一。
与林萧的激动相比,吴凡很镇静,脸上没有笑容,但看得出很放松。
“上擂台?笑话,为了几句口舌之争,你竟然要跟我上擂台决斗,看来我刚才拒绝你加入刑警队的决定非常英明。一个人的正确与否,如果能靠谁的拳头硬来判断的话,这世界还要警察局干什么?你口口声声说要我做一个好警察,难道说能打架,或者说谁的拳头硬,就是个好警察了吗?刚才在小车队,周队长让我站到这里观察,看看什么是警察。我站了快一个小时了,答案还没有找到。但是我现在很清楚,林萧,虽然你屡立战功,但你却不是个好警察。一个好警察就是要这个世界不再有暴力,而你却要用暴力来解决我们之间是非之争,这与那些暴力分子又有什么区别?尽管二者目的有着本质的区别,而达到目的采取的手段是一样的。所以,你不是个好警察;以大欺小,倚老卖老,有你这样的刑警队队长,打死我也不进去!”
吴凡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这种事情,在以往的岁月里,他躲都躲不及,岂会上杆子去惹怒他人。可是在太阳底下站了一个小时,忽然他开窍了。做人就要畅畅快快,你让着别人,人家还会以为你好欺负,是个人就要爬到你脖子上拉屎拉尿。既然周队长给他了一个下马威,他为什么不能找个大家认为最厉害的人物踩一下呢?正好这时林萧来了,林萧也就成为他爆发的第一块垫脚石。
第十五章 挑衅(上)
声音很熟悉,徐岚那张不冷不热的秀美脸蛋浮现在吴凡的眼前,这回不是脑海中,而是真实地眼前站了一个美丽警花。
“这就是上班。”
“你有病吧?零上三十九度半的桑拿天,你进行日光浴?”
“谢谢关心,我不热。”
徐岚毕竟是把他接到江湾分局来报道的人,也是他遇到的第一个同事,人家又是出于关心的目的,吴凡对她很客气。
徐岚皱了一下眉头,抬头看了一眼日头快走到天中央了,阳光火辣辣的,嗮得她脸颊和脖子发疼。这种天气居然说不热,看来这个富二代小时候脑子一定被驴踢过。
“一定是你们周队长让你站在这里的吧?他是分局最会搞下马威的人了,全市局都是最有名之一。要不要我去找他理论理论,他可最怕我了。”
吴凡也皱了一下眉头,心的话这个美女警官到底是不是大学毕业?怎么听不懂人话呢?不过,人家也是在关心自己,对于自己好的人,吴凡从来都不会恶语相向。
“徐警官,你忙你自己的事去吧。这和周队半毛钱关系也没有,是我想在阳光下嗮嗮发霉的思想。不过,还是要谢谢你,等周末请你喝茶。”
一听这个富二代还想请她喝茶,徐岚的心里一阵恶寒,心的话,本姑娘最看不上的就是你这种寄生虫,富二代了。你要嗮就嗮吧,反正我也劝过你了,嗮死与我没关系。
“喝茶就免了,周末我还要上课。”
吴凡听到这话,也不好再说什么。本来是一句客套话,没想到人家当真了。看到她不屑地眼神,吴凡很是无语。
徐岚走了,但她的光临,即刻引来不少警官的关注。其中一位年轻高大的警官,肩上扛着“三毛一”,叫住了徐岚,“岚岚,刚才跟你说话的人是谁呀?我看他不耐烦的样子,真想揍他一顿。”
“一个新来的小屁孩,被周队体罚,他还甘之若饴,真是搞不懂。”徐岚很是无语地摇了摇头。
“咱警校又有人分配来了?”那位高大警官疑惑地问道,心说不是下个月才是报到的时间吗?怎么这么早就来了。而且蹊跷的是还被分到小车队那个最自以为是的老家伙手里,看来这小子以后有的是罪受。
“胡乐乐同志,你们领导没有告诉过你吗?该问的就问,不该问的别胡乱张口。这么八卦,你想做新一代包打听吗?”
徐岚也不搭理这位姓胡的警官,拿着文件夹,扭头闪了。刚才在吴凡那里搞得心情很堵,没想到一转眼就找到一个最好的出气筒,这一下心情愉悦起来,徐岚连走路都觉得轻盈了许多。
胡乐乐和徐岚是一所警官大学毕业的,以他一米八八的身材,体型威武,仪表堂堂。在江湾分局可是数得上的高度,而且格斗散打全都排在年轻警官前十位,三个月后还想着参加全市公安系统大比武,准备拿上一个好名次呢。以他骄人的成绩一分配就进了让很多人羡慕的刑警队,也吸引了不少未婚女警官的瞩目。唯独这个徐岚,竟然屡屡拒绝他,让他缕缕吃瘪,让胡乐乐心里很不是滋味。
恰此时,林萧从楼梯间走了出来,在胡乐乐的肩头拍了一巴掌,“胡乐乐,站在这里发什么愣?”
“哦……师傅,我这不是在等您老人家吗?”胡乐乐反应还算快,以最快的速度忘记最不愉快的事情,是他这两年在徐岚身上练就出来的最大的本领。
“518的案子有进展了?”林萧瞟了一眼大堂外面站在太阳底下的吴凡,对胡乐乐问道。
“师傅您真是料事如神,我们按照您的吩咐,还真的在那小子的娘家找到了一柄一尺多长的砍刀,砍刀上还有干涸的血迹,我已经送到技术科去检验,并做了痕迹对比,结果下午就能拿到。”
“很好,走,我们去嫌犯工作单位,如果我猜测不错的话,嫌疑犯这时应该还没有察觉到我们已经掌握了证据,这会儿去诈他一下,有可能还会有大收获。”
“是!”胡乐乐一听能跟着林萧一起去查案,兴奋劲儿即刻高涨。不过,出门走不远,看到门口不远处的吴凡,还是压抑不住心中的好奇,“师傅,您那位师傅下手还是那么狠啊,三十九度半的高温都敢对新人下狠手,他也不怕这小子身体扛不住,来个中暑什么的,再来个全局通报批评。”
“我师父是你能嚼舌头的吗?没大没小!”林萧不满地瞪了胡乐乐一眼,想着吴凡的身影,心中犹有不甘,忽然站住了脚步,“小胡,你先上车,我过去看看。”
在胡乐乐诧异中,林萧居然径直走到吴凡的面前,上下打量着额头没有一点汗水的后者,“吴凡,你想不想加入刑警队?”
吴凡知道来者是何人,却不知道对方为什么要拉自己加入刑警队。自古少年都有梦,做警察就是要刑警和特警,那才是最威风的事情。这个梦吴凡也有过,但是看着林萧那双期待的虎眼,吴凡摇了摇头。
刚来警察局上班才一天就想着要跳槽,那绝对不是件好事情。以自己现在的水平,也就除了开车还能找到一点自信,去了刑警队只会是被人家虐的份儿。尽管他很自信,可以飞速成长。但是,那也要选择一个能让他接受的方式,如果自己对破案有些理论上的基础的话,他不介意被人虐。越是被人虐,他的进步就会越快。而现在过去,除了打杂,他又能干什么?还不如先熟悉一下新环境,等参加完警校的培训班以后,再思考跳槽的事儿。
“你不愿意?!”林萧没想到他一个堂堂的刑警大队的大队长上杆子问一个见习警员,反而被后者来了个大窝脖,直截了当拒绝了,颜面大失,“你知道多少人想进刑警队我都不同意吗?”
吴凡站得笔直,但是又摇了摇头,眼神很无辜,那意思是在说,我第一天上班做警察,又怎么会知道呢?
“刑警是热血男儿的阵地,在那里方显英雄本色。这就与上阵杀敌一样,只有战斗在最前线,才能让人热血澎湃。刑警队就是杀敌、就是与犯罪分子做斗争的最前线,难道你就不想做个真男儿真英雄吗?”
第十四章 警察的样子
吴凡强力压制着自己的不满,把东西放好,快步走出小车队的办公室。
当他的背影一消失,办公室那压抑的气氛顿时一松,刚才噤声的王琳才感受身上的压力一下没有了,大大地喘了一口气。
“周队长,你要不要对一个新人这么凶啊?他没有上过警校,也没有当过兵,总要给人家一个适应时间吧?”
“做不到就不要做警察。在我手下,就必须按照警察的规则办。哪怕是一天,也必须如此。小王科长,人我已经收下了,你还有别的事儿吗?”
“没了,人交给你,局长让我嘱咐你,要是不给他带出个样子来,他会直接找你谈理想、谈人生。”
“哈哈,那就让他放马过来吧!我老周可不怕孙三泰的棍子。”
“好吧,话我已经传到,我走了。”
王琳没想到周卫国的脾气还是那么臭,难怪在警队干了二十多年了,依然升不上去,至今还只是一个副科级。
直到王琳离开,林萧都没有说话,他想起了第一天到刑警队报到的时候,师傅也给他来了一个下马威,当时他差点扭头跑掉了。今天吴凡的表现明显要超过自己当初的样子,很从容,他不禁对自己的眼光更加自信了。
王琳走了,周卫国挥手又把其他警员打发出去了,屋里此时只剩下他、林萧和钟自立三个人。
“师傅,现在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不给人了吧?”
“哎,小林子,这个小子其实我第一眼就喜欢,听说他的家庭很不错,经济条件非常优越,可他身上一点浮夸的劲儿也没有。眼神沉稳而自信,我相信他第一眼便把办公室里所有的人全都扫进脑子里了,身体的协调性、灵敏度比你我好十倍,这样自持力、观察力和身体条件,在当今社会的年轻人中,或者说在现在我们全市的警队里,少之又少。这样的人不去干刑警,简直就是浪费人才。但是,他注定了不会在我们这里呆很长时间的,孙三棍子让他来小车队,也是有深意的。而且他给我打了三个电话,让我好好敲打敲打这个新人,难道我还听不出弦外之音吗?如果刑警队适合他的成长,孙三棍子会考虑不到?”
“你的意思是说孙局长把这小子放在这里是要您亲自培养?”
“小林子,你也太把我这个残疾人当回事儿了,就我这样还能培养人家?不过,我能让他明白什么是警察,什么是男人的荣耀。”
什么是警察?
林萧变得异常沉静,看着眼前的师傅,他的脑海浮现那个千里追踪,拖着断腿将三个毒贩生擒的场景。
不屈不挠,生死不羁,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那就是警察吗?
……
站在主楼的大门口,吴凡看着走进走出的警察们,有的行色匆匆,脸上带着焦虑;有的面孔威严,肃穆得如三秋之水;有的兴冲冲地,脚步轻盈,脸上带着喜悦……
他们都是警察,他们的衣装整洁统一,不管男女,不管高矮胖瘦,不管年少还是年长,他们都是挺胸收腹,步伐刚劲有力,从骨子里散发着一股发自内心的骄傲。
一样的衣服,却有着不同的精气神,自然显现出来的就是不一样的风貌。
想自己这些年小心翼翼,低调做人,丝毫也不会嚣张,更不会当众露出骄傲之意,似乎人也变得畏畏缩缩,以前那股骄傲劲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难道这就是差距?
低调有错吗?妈妈曾经说过,吃亏退却不是怕别人,而是对一个人的心里承受力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