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艳旅 作者: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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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荒艳旅 作者:黄飞- 第1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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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才明白为什么他听到我问起陶唐部落的方位时,会有奇怪的表情,显然那时他就怀疑我不是智卜了,看来任何一个微小的细节,都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结果,我暗暗警觉,考虑到此行关系重大,又不是很了解金平这个人,决定还是不能暴露身份,耸耸肩道:“所谓大智若愚吧,我就是智卜。”
  金平有些失望,勉强笑道:“这样真是智卜兄,请恕我失礼。”
  我们转过身,白千千、常不败站在不远处,常不败急忙抱拳道:“谢智公子救命之恩。”
  我点点头,看到白千千站在那里,像是发抖。我皱眉道:“小千,你怎么啦?”
  白千千跑到我跟前,踮起脚尖,站到我前面,注视我的眼睛,颤声道:“大哥,你真了不起,我好佩服你啊。”
  我看到他眼中有种异样的光芒流动,也没在意,道:“等哪天你成为强者,也会这样。”
  白千千拉住我的手,激动地道:“你当时好威风哦,我都差点昏过去了。”
  常不败道:“白公子,你不用昏啊,你又不是智公子的敌人,怎么也昏了。”
  白千千瞪了他一眼,道:“不用你管,我喜欢这样。”
  金平走过来,毅然掏出一闪闪发亮的物件,郑重地道:“智公子,这是陶唐部落王族的信物,能调动陶唐兵力,请你留下,只要你需要,任何时候都可以到陶唐调兵。”
  我心中大喜,也颇感不安,因为我一直就没有告诉他,我的真实身份,说明还不是很信任他,他却把部落的信物交给我,这信物就是兵符,能够调动整个陶唐部落的兵力,这正是我目前所需要的东西,不由想到金平提起公孙灿时,表情显得异常,难道他已经看出我是公孙灿?
  我默默接过陶唐部落的信物,那是一块青玉,三寸见方,沉甸甸的有些份量,只是我感觉到情义的份量更重,本想把真实身份告诉他,又一时说不出口,只好留待下次解释了,我道:“金兄弟,这信物就代表你的一番心意,我收下了,保证不会令你失望。”
  金平激动道:“有大兄这句话,我非常高兴,任何时候愿意为大兄效力。”
  两人默默相视,心中似有默契,我估计他可能已猜出我的真实身份,只是没有说出来。已有陶唐随从回房间收拾,十几个随从聚集到金平身后,我们默默拱手作别,金平率陶唐随从离去。
  四周围观的人也散去。我们三人回到住处。白千千始终沉静不语,仿佛陷入某种不可名状的沉思中,我感到有些诧意,他一直就是一个好奇好动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变得沉默了,道:“小千,你在想什么?”
  白千千仿佛从梦中惊醒,清秀的脸颊升起红晕,看起来像个姑娘,扭捏道:“大哥,你刚才好威风。”
  我皱眉道:“你还想这些?”
  白千千迷茫地道:“我好喜欢。”
  这样的年轻人我见得多了,他陷入狂热崇拜中了,我也无法劝阻,道:“忙了一天,休息吧。”
  常不败忙道:“对,对,白公子早点休息,智公子也休息,我负责警戒。”
  我笑道:“不用警戒了,刚才闹得那么凶,总不会还有人吃了豹子胆,敢到这里来撒野吧。”
  话音未落,外面有人高声唱诺道:“哈萨族普世明王子拜见西云部落智卜智公子。”
  屋里三个人相互注视,都狐疑地摇头,谁也没听过哈萨族这个名字,我见连常不败都不知道这个部落,估计也不是什么大部落,不想出面,道:“常兄,你出去应付一下就行了,我休息了。”
  常不败明白我的意思,忙点头向外走去。却听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似乎走路的人故意拖沓,没有一点轻盈的感觉,脚步踏到地上非常呆板,发出很响的声音,这人说话声音也很古怪,像是一个字一个字硬挤出来似的,非常生硬地道:“听说智卜公子是王族血统,怎么住在这里。”
  随着话音,走进一个身材高瘦的中年人,三十岁样子,一头黄发,梳成一条小辫束在脑后,眼窝深陷,一双明亮的眼睛泛起幽蓝的光,鼻子很大,占据大半个脸,身体挺得笔直,双腿像是无法弯曲,弹跳似的走了进来。我瞥见对方的相貌,立即明白对方是异族人,也就明白常不败为什么没有听过哈萨族这个名字,这应该不是大荒的氏族,而是异族!
  我心里不太高兴,却也不失礼节,站起身道:“原来是哈萨族王子,不知找我有事吗?“这个被称为普世明王子的异族人,在屋中站定,仔细看了我几眼,自言自语摇头道:“你这模样,怎么可能打败风伯部落的姜公子,看起来不像!”
  我微微一笑,道:“普世明王子,你认识姜公子吗?”
  普世明道:“认识,我的人还跟他的手下打过一架。”
  我道:“你们双方,谁打赢了?”
  普世明道:“差不多,只过了几招,就没打了,不过以我看,姜公子手下能人众多,实力是目前来参加招亲的各路王子中,最强的一个。”
  我暗暗好笑,道:“你也是来参加白夷族公主招亲的吗?”
  普世明道:“是的,我翻山越岭,到大荒就是来参加这次招亲活动。”
  我笑道:“你见过这里的公主吗?两个公主长得是不是很漂亮?”
  普世明道:“没见过。”
  我道:“没见过啊,你跑这么远的路,要是两个公主长得很丑陋,你拼了命赶来应试花魁,就亏大了。”
  普世明摇头道:“不吃亏,我不是要娶公主。”
  我不由一怔,道:“你不要娶公主?那那你跑来做什么?没事锻炼身体吗?”
  普世明深蓝的眼睛凝视我,道:“智卜公子,我到大荒来,听说大荒有五大部落,你是其中西云部落的强者,不知道在大荒排在什么位置?”
  我听他问得古怪,也不好回答,解释道:“大荒藏龙卧虎,很难有谁称得上第一,不过我嘛,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能够让我害怕。”
  普世明咧嘴露出笑容,道:“很好,我要试试。”
  我冷冷注视对方,道:“你想怎么试法?”
  普世明用手拍拍胸脯,道:“你打我一拳,让我看看重不重。”
  我又好气又好笑,心道:你是要站着不动让我打一拳,恐怕你要变成一堆血水,连骨头都没法找。只是发现他是真的要这样做,卷胳膊运气,还试着活动一下筋骨,站到屋中,挺起胸膛,摆出一个姿势,等待我动手。
  常不败这时退到旁边,神色很紧张,没来由的替眼前这个异族王子担心。白千千非常高兴,拍手叫道:“大哥,打他,别跟他客气。”
  我哭笑不得,站着没动,道:“王子,不能这样试。”
  普世明惊讶道:“要怎么试?”
  我淡淡地道:“你双手粗大,十指都有厚茧,练过很厉害的外功,还是由你打我吧,让我试试你的掌力怎么样。”
  普世明高兴道:“好哇!我练过小天雷掌,很厉害,一掌能打死一头大象。”


第272章 游刃险境
  白千千嚷道:“普什么王子,你别说话不算数,说好让我大哥打的,怎么又变成你打了,那可不行!”
  普世明为难地望着我,道:“你看,有人不愿意。”
  我站立不动,轻声道:“小千,若是我不能承受王子几掌,还谈什么纵横大荒,这是挑战,也是检阅,我想知道自己到底有没有这个能力。”
  白千千嗫嚅道:“那那就让他动手吧,大哥,我在旁边盯着。”
  普世明摇头道:“我不能动手。”
  我奇怪道:“怎么啦?”
  普世明郑重地道:“我的掌力很厉害,万一打伤你,不太好。”
  白千千跺脚道:“放屁!要打你就快动手,你要是能伤我大哥,我不会放过你。”
  普世明道:“智公子,你看看,你的人不同意。”
  我瞥了白千千一眼,发现他站在那里,满脸通红,我感到奇怪,也很感动,心里升起一股强烈的自信,微笑道:“没关系,你动手吧,若是你伤了我,我就退出大荒,从此不再逐鹿争雄。”
  普世明目光凝视,两只手缓缓平抬至身前,手掌竟然在这刹那间,变得洁白如玉,隐隐流动一层异样的光泽。我暗暗警觉,虽然我表面不动声色,但暗中已运起异能,笼罩周身,防备对方突袭。却见面前的王子高瘦的身子突然扭动,像一条蛇一样闪电般向我扑来,身体扭动中,竟一下子闪到了我的身后。
  这一下非常突然,我吃了一惊,倒不是害怕对方的杀招,而是怀疑对方早有预谋,主动提出站着不动让我打几掌,口口声声让我先动手,算好我会顾及身份,不会先动手,最后激我让他打几掌,想趁机暗算我。我深深吸一口气,气随意动,异能迅速随着对方的劲气聚集,强大的气流运转周身,随时抵御临体的劲道。只听“噗”的一声,普世明一掌重重击到我后背,我体内的异能随之迸发,一层厚厚的气流抵住外来的掌力,两股强大的劲道相撞,发出沉重的响声。
  白千千急嚷道:“卑鄙!你这不是比试,是偷袭!”
  我用强大的异能护住心脉,没有受到震动,只是突地觉察到对方的掌力透出一股阴柔之劲,隐隐对我的气脉产生牵引,一股锐利的劲气骤然散发,像是蓬然爆开,排山倒海般向我周身袭到,其中几股锐利的杀机,犹如几柄利刃,从不同角度疾袭我要害部位。
  我不再犹豫,为防备对方暗算,身体在极窄范围作出种种闪避动作,连连晃动,在肉眼看不到的虚空中,我身体靠幅度极小的扭动,从容躲过对方的掌力。普世明瞬间发出数十掌,掌掌落空,激起好战之心,突地沉喝一声,缩掌聚劲,突然身形合一,双掌化为一道虚影,整个人变成一道锐利的掌风,向我扑来。
  屋内阴风四起,寒气逼人。常不败、白千千惊骇失色,都瞪大眼睛,白千千紧张的都把一只手的手指咬到嘴里,模样恨不得扑过去撕打普世明。我身形蓦然变谈,仿佛凭空消失。普世明身形犹如一只锐利的掌锋,从我站立的虚影中穿过,飞向前面,用力过猛,惯性使他落到地上时,不由踉跄几步,险些站立不稳。我重新出现在原地,像是没有移动过半步。
  普世明骇然相视,结结巴巴道:“你你站在那儿?”
  我点头道:“嗯,我站在这里就没动过。”
  普世明低头望自己的双手,脸上充满怀疑,道:“这这不可能啊,我的小天雷掌怎么失灵了。”
  常不败道:“碰到大神,你有什么厉害的招术,都会失灵。”
  白千千跺脚骂道:“姓普的王子,你卑鄙,我大哥站着不动让你打几掌,你怎么窜到他身后去打?你不是比试,是偷袭!”
  普世明望向白千千,正色道:“我这不是偷袭,所谓兵不厌诈,就是大象也不会站着不动等我去打,既然是试我的掌力,我自然可以从不同角度,对不同部位进行击打,否则就试不出好坏真假。”
  我察言观色,见普世明不像是作伪,也许他这种番外异族的人,性格跟大荒的人有所不同,就算刚才他采取了诈术,不是按约定的方法出招,但事后直言不讳,也说得出一番道理,这也算是另一种直率,我道:“王子,你也试过了,觉得我跟姜公子相比,还算行吗?”
  普世明露出满意的笑容,点头道:“很好,你很好。”
  白千千不满道:“这不用你说!你来有什么事,就快说,我们没功夫跟你磨蹭。”
  普世明表情有点神秘,道:“智卜公子,我有话跟你单独讲。”
  我凝视他眼睛,知道他确是有话要说,只是我不认识他,也没有必要隐瞒白、常二人,缓缓地道:“他们两个人是我的兄弟,有什么事,你说吧。”
  普世明犹豫着,左右看看,像是准备说的事很重要,不太愿意当着白、常二人说出。白千千道:“我大哥说了,我们跟他不是外人,你要是不想说,你就出去!”
  普世明陪笑道:“说,说,我没说不想说,我刚才也说了,我到大荒不是要娶公主。”
  我奇怪道:“对呀,我就是问你这个原因,你是来参加招亲活动,又不准备娶公主,那是为什么呢?”
  白千千嘟囔道:“吃饱了撑的。”
  普世明装作没听见,压低声音道:“我来这里,真正的目的,是想跟白夷族结盟。”
  我道:“跟白夷族结盟?你们在哪儿?距离大荒很近吗?”
  普世明道:“很远,走路要几十天,甚至还要长。”
  我道:“那么远的路,结盟有什么意义呢?结盟的好处,是部落与部落之间相互交流,发生战事相互支援,你们太远了,交流还行,打战就不行了,现在是弱肉强食的社会,大家都争相交结势力强大的盟友,不能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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