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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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的幸福-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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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个人对尺度的理解,二十五岁以下的同学不适合读这个文)
  
  有一个美丽的年代,一片蔚蓝深沉的海,季风与洋流交汇的地方,是人们的心之向往。那里有一片传奇的岛屿。虽然那不是世上最繁荣的地方,也不是阳光最和煦的地方,可是去过那里的人都不想再继续漂泊流浪。前面是咆哮翻卷的海浪,脚下是坚实的土地,这里已经是世界的尽头。人们会说:如果我的双脚已经走遍了天下能走的地方,现在我想在这里停留。
  
  虽说这是一群独立于大陆的岛屿,上面却也有广袤的土地,茵茵草场,河水静静地流淌,人们随处可以安家。当然这里的生活并不像想象中的那轻松,可是这世上谁又活得轻松呢?追溯着河流的源头,逆行而上,风景会衍生出别般模样,群山、沟壑、峡谷,高原上也有一个完整的国家。
  
  穿越那一望无际的高地,要走上七天七夜,经过七片草场,跨过七条清澈温柔的河流,翻过七座高耸险峻的山,才能到达群山环绕的伊苏吕堡。
  
  有各种各样的人,怀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前来觐见伊苏吕堡的里亚士王,这片广袤土地上最显赫最有权势的国王。
  
  伊苏吕堡不单单是一座奢华的城堡,也是一座热闹的首都,从高地上俯瞰着整个国家。又高又厚的岩石砌成的城墙,因为太高而显得狭长的城门,锯齿状的雉堞后若隐若现的剑锋的光芒,这一切都让人心生畏惧。
  
  而包围着城墙的却是连绵不断的甜美可爱的蓟的花。没有人会来妨碍它们的生长,于是它们毫无顾忌地占领了整个山坡,一眼望去,浩如烟海。蓟的花不是粉色,也不是紫色,而被称为蓟色,因为在人们心目中,它们太有意义太独立,所以不情愿用“粉”或“紫”来形容它们,而宁愿用它们来形容别的事物。
  
  里亚士王跟所有人一样,对这片蓟的花有特殊的感情,而且年纪越大,就越是喜欢。过往的惊涛骇浪,到了现今,已经成了粗糙浓烈的回忆,在头脑之中慢慢幻化出了新的意义。后来,从某一天开始,他甚至不再去回忆那些曾经引以为傲的英雄事际,而是一遍又一遍地念着王后的名字伊斯塔。是的,王后去世了,在他之前,她生前也很喜欢那片蓟的花。
  
  国王的城堡里,有无数极尽富丽堂皇的大房间,王后却从不流连,独独偏爱塔楼边上的一个狭仄的房间。里亚士王的青年壮年时代都被没完没了的争战占满了,当他不在的时候,王后把那个小房间当作了寝室。
  
  里亚士王好几次问她:“亲爱的,你怎么只住在这么一个小房间里面呢,难道是因为对我有怕怨恨吗?”
  
  王后总是回答:“不是的,当然不是那样,你不觉得这是风景最好的一个房间吗?”
  
  里亚士王尝试着去看外面的风景,除了起伏的山丘,什么都没看见。直到王后去世,里亚士王为了怀念她搬到了她喜爱的房间里,日复一日地眺望窗外时,才明白,窗外那片蓟的花的确很美,不过王后并不是在看那些,而是在等待着凯旋归来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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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王后伊斯塔的房间是朝着正南方的,可是在这个时节,那圆拱形的长窗未免显得狭窄了些,使那房间暗沉沉的。窗边放着一把高背扶手椅,深蓝的天鹅绒椅面在多年的时光的洗礼之后,有些磨损而且略微陈旧,不过那椅面和靠背还是极柔软极舒适的。王后伊斯塔非常喜欢这把大椅子,就像喜欢其它许多用惯了老旧东西一样,总觉得这些东西并不是冰冷麻木而是附着了许多回忆甚至神奇的传说故事。尽管她坐在那把椅子上的时候,整个人都会被宽大的椅背环绕遮挡,使她显得更加娇小玲珑,可是她还是很喜欢那把椅子,总是把椅子摆在窗边,坐着做针线,编织或刺绣都是她的拿手好戏。
  
  里亚士王深爱着故去的王后,当然也珍惜着王后在世时喜爱的这些遗物。不过,他的年纪大了,眼睛时不时就会昏花起来,如果像王后当年一样坐在椅子上,就会被阴影笼罩了。于是他一开始总是坐着,过不了多大会儿,就会不自觉地站到窗边。
  
  秋季的原野,多少显得有些寥落。夏季的天空,是清澈柔软的蓝色,可现在层层叠叠的云铺满了整个天空,连一丝蓝色也找不到,虚弱无力的阳光穿不透这重重屏障,只能给群山晕染出一层朦朦胧胧的金黄。
  
  里亚士王看着这片他从幼年就看得烂熟的原野,那种神情,就好像他并没有在看什么,而是在走神儿或是打盹儿。
  
  可他也时不时地开口讲起话来,比方说他会突然像今天一样,一本正经地说:“嗨,伊斯塔,快看看,我们的两个宝贝儿在那呢。他们玩得真起劲。孩子们总是这样,明明什么都没有,也能津津有味。”
  
  他开口说话的时候,总是那么坚定,绝对没有回头看的习惯,如果这种时候有个旁观者的话,一定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王后伊斯塔正坐在他身后的大椅子上面带微笑听着他讲话。
  
  当然,王后不可能坐在那里,作为替代的,那椅子的后方站着一个中年女士。这位女士原本有显赫的名字和身份,然而在伊苏吕堡,大家昵称她为里妮。她原本身材颀长,面容高贵,年纪轻轻嫁了个人人称羡的丈夫。可惜不到一年就又失去了他。寡居的她不愿意再嫁,而是把自己最宝贵的青春年华用来陪伴王后。
  
  里妮也渐渐年华老去,即便如此,她仍然是伊苏吕堡最睿智的女士,不但睿智而且忠诚。崇拜的王后已经去世,她就坚定地陪伴着里亚士王,因为照顾了他就是慰藉了天堂里的伊斯塔。
  
  像现在,里亚士王是不可能得到王后的回答的,于是里妮说:“是呀,两位殿下感情那么好,真让人羡慕。”
  
  里亚士王说:“可是伊斯塔,你不觉得安德雷卡对他的弟弟溺爱得过了头吗?”
  
  里妮笑了,说:“有这样一位兄长,是小王子的幸福。”
  
  里亚士王说:“哦,大多时候你总能说出我的心里话,不过也有时候我想问题的方式跟你可有点不一样。安德雷卡将来可是王国的继承人,比起一个爱撒娇的弟弟,我认为他也许更需要一个精明强干的大臣。”
  
  里妮说:“可不是吗,您说得对。不过小王子殿下现在才 13 岁呢,有了这么一位出色的哥哥,他还有得是时间变得更精明强干起来。”
  
  (文章开头时里亚士王 58 岁,安德雷卡 17 岁,埃尔弗 13 岁,塞斯 32 岁;王后去世时 36 岁,当时里亚士王 55 岁,安德雷卡 14 岁,埃尔弗 10 岁;里亚士王的前妻凯撒琳去世时 32 岁,当时里亚士王 37 岁,凯撒琳去世后第二年,她的幼子夭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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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里亚士王是一位经历了无数惊涛骇浪的老国王,不论对政治还是对人生都有丰富而独到的看法,一本正经地谈到了两个孩子的成长,而且是历史上所有国王都要引以为傲的王子,情不自禁地就要打开话匣子:“哦,伊斯塔,要知道,你生下来就是一位娇贵的公主,任何时候都得是斯文优雅的。不过男孩子就是另一种样子了,可不吗,很多年之前我也做过男孩子,那时候就跟深山里的野蛮人差不多,哪个男孩子都是那样过来的。你再看看咱们的小埃尔弗和小安德雷卡,简直比公主还要公主……”
  
  正当里亚士王打算滔滔不绝的时候,门突然被敲响了,清脆不含糊的连续两下。完全没有疑问,会在这个时候,走上这个塔楼,敲响这扇房门的,不会有别人,只有里亚士王信任多年的老秘书普罗克特。
  
  那敲门不仅仅是打断了里亚士王的话,而且简直像是把他从一种奇妙的睡眠状态中唤醒了。在那一瞬间,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不再是对着怀念的妻子唠唠叨叨的老头,而又变回了那个精明的老国王了。
  
  里亚士王平静地说:“进来吧。”
  
  话音刚落,球形门把就被转动了,门开了,一位头发花白衣着齐整的老贵族迈着轻捷的步子走了进来。伯爵普罗克特总是如此,能不发出脚步声就尽量不发出脚步声。
  
  里亚士王稍稍转过身来,半边脸都没入了暗影之中,窗边的光线在他的侧脸上雕刻出生硬的轮廓。他说:“老朋友,看看外面这平和的好天气,我刚准备在这小窝里偷偷闲躲躲懒呢,你就紧追不放找了过来。既然来了,可得讲出一个重要的消息。”
  
  伯爵普罗克特知道里亚士王对这间小房间的感情,也同样知道他绝不会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发火,不慌不忙地说:“派到威尔明顿的信使刚刚回来了。他已经向公爵塞斯转达了您的问候,据说公爵阁下最近气色极好,打猎的时候运气也不错。公爵阁下还捎来了一条口信,说很想参加下个礼拜的庆典。很有可能信使出发的第二天要么第三天他就会动身了,那么,也就是说,他马上就要来拉。”
  
  里亚士王的眉头微微皱了起来,如果伯爵普罗克特不是在他身边待了那么,如果不是已经那么了解他,一定会忽略这个细微的表情,而以为他根本对公爵塞斯擅自离开领地的事情不在意。
  
  里亚士王说:“每过一段时间,每当我要以为他决定变老实的时候,他都会玩出一点新花样,让我再去为他花点心思。老朋友,你觉得呢?他突然心血来潮,说要出来走走,真的只是闷得太无聊了吗?”
  
  普罗克特觉得,里亚士王并没有在问他问题,而是在独自思考,于是只是轻轻耸耸肩,代替无谓的回答。
  
  里亚士王说:“是啊,他就是这么不安份。他早就知道,我不会因为他私自跑出来就砍了他的头,于是他就尽情地这样做了。而我也只能听之任之了,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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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里亚士王没有对这件事做出任何的指令,而是陷入了沉默。普罗克特微躬着身等待了几秒钟,就行个礼退出了房间。里妮一直留在房间的角落里没有离开,普罗克特也对着她微笑了一下,她轻轻回了个屈膝礼,神情却少见的严肃。
  
  里亚士王似乎是在沉思,连普罗克特的离开都没有注意,但这冗长的沉思结束得极其突兀,他突然说:“伊斯塔,刚才我们讲到哪儿了,我竟然说着说着就睡着了。”
  
  窗外远处的山坡上,两个男孩子玩得挺起劲。蓟的叶片边缘是锐利的尖刺,普通人一看到那叶片的形状就不会再往里面走,然而其中实际上有人们长年累月踩出来的弯曲小路。兄弟两个从小就在这里长大,对这些小路简直了如指掌。
  
  埃尔弗今年才十三岁,个子还没有完全长成,瘦瘦小小的一个,还有些矮,走在蓟丛里还有些吃力。哥哥安德雷卡是十七岁,比弟弟高出来一大截,身材修长匀称,简直可以称做美男子了。虽然一看长相,就知道他们两个必然是兄弟无疑,可是埃尔弗的脸看上去还是一个孩童,大眼睛,翘鼻头,圆润的嘴唇,脸颊上几颗小雀斑,头发和眼珠是温柔的淡棕色;而哥哥安德雷卡,已经显出了贵族们惯有的优雅深遂的轮廓,高挺的鼻梁,微微抿起的嘴唇,眼睛和头发都是纯粹的黑色。埃尔弗就像个单纯爱撒娇的娃娃,而安德雷卡一举一动都雍容斯文。就连人们给他们的称呼也不大相同,人们总是毕恭毕敬地称安德雷卡为“殿下”,半开玩笑地把弟弟叫做“小埃尔弗”。
  
  尽管是兄弟两个,尽管是同父同母,差距也是如此之明显。不过从埃尔弗生下来,他跟安德雷卡都是人们见过的最相亲相爱的兄弟。原因无它,只因为,对于埃尔弗来讲,安德雷卡是不但可以撑起天空而且可以照亮天下的最值得崇拜的哥哥,对安德雷卡来讲,埃尔弗是最可爱最值得宠溺的弟弟。埃尔弗时时刻刻都想要跟在安德雷卡身后,而安德雷卡很享受这种跟随,这个时候,也是一样。
  
  安德雷卡眼光敏锐,不假思索地在蓟丛里东弯西拐。埃尔弗很起劲地跟着,不过毕竟年纪小力气弱,很快脚就酸了,说:“哥哥,我们真的能找到那只带着小兔的母兔吗?”
  
  安德雷卡说:“当然,昨天我看得清楚,它们就是往这个方向跑的。而且,我记得,这边从很久之前开始就有好多兔子洞。”
  
  一开始说要回来看大兔带小兔的是埃尔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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