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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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迷情-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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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一样。
  靠!我这都什么毛病?让这个律师MM给吓傻了――这丫也太不讲规则了,完全不按牌理出牌。就算要宣判我死刑立即执行,也得有个形式上的步骤吧?
  我无奈地望向法官席,可是审判长姐姐四平八稳地正襟危坐,很见耐性,好象并不觉得由这被上诉人先行出场的演出有什么不对,也看不出她有一点点要阻止的意思。
  再靠一把!我摇摇头,放弃了抗议的打算――省省口水吧,没人会理你。再说蓝律师这个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不过陈述出证的时间稍微提前了一点点,发言的顺序稍微颠倒了一点点,提出的证据稍微无聊了一点点而已。
  无聊?—————当然。
  法庭调查中,陈述及出证这一块其实很简单,上诉人提出上诉请求,出示证据,被上诉人答辩再对对方证据提出质证,甚至这个过程中被告可以什么话都不说,只表示应诉都行。而且就算是举证,前一场官司中林曼琴的证据因为我不能反驳,应当属于原审判决已确实的事实,不必重复调查,再拿出来显摆纯属脱裤子放P。
  可是不这样就没法得到这个很煽情很有张力的效果了。显而易见,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上诉案件庭审,还是一个大会的观摩现场,几千位女同胞翘首以待,希望我们为大家献上一场精彩的汇报演出,如果按正常程序走,我没什么拿得出手,林曼琴的证据又不用提,前奏弄完后官司再鸣锣开场,估计10分钟就能搞定提裤子走人,怎样揭露我对女性的*?如何彰显正义战胜邪恶?――时间太短,难度超高。再说记者大大们也不答应啊,摄影机位上这机器都还没架稳哪。
  为了体现保护女权的宗旨、不浪费纳税人的金钱、证明大会操办者的苦心,于情于理,都要让本次观摩会开得成功开得好看开得跌宕生姿荡气回肠。所以必须步步为营焦土抗战,从第一分钟起就直奔主题一见鬼子就拉弦,给我一个先声夺人的下马威,高调出击,顺带着给大会定调子作铺垫――高!实在是高!
  看清形势了,这场电影里我连个大反派都不算,那是男一号,不是随便就能当的,我也就是一待宰羔羊挨杀的货。如果不是打击对象不能换人,这部片子根本不需要我的配合出演。即使我老实改造好好表现,最多也就能混到个跑龙套的角色。
  到这份上,我倒还真有了低头认罪老实服法的念头,可是蓝萱律师没打算给我机会,她好象法官在念判决书一样,表情肃穆,神色庄严,长篇大论地扯得也太他妈长了,都快赶上长江长城了。我实在等得不耐烦,又开始四下张望,寻找美女。
  现在我想看到的美女只有一个―――伊琳,或者说秋叶。
  现在案子的形势明摆着,即使伊琳出现,也不见得能够挽救我。就是希望看到她,至少能够自我安慰一把,证明在这个事件里,不是全世界都抛弃了我。
  遗憾的是,旁听席的人群里,我还是找不到她,看来世界确实抛弃我了。
  那就这样了吧。
  好象没有什么可以做的,弃权吧。
  我看着被告林曼琴,向她微笑致意以示祝贺。是的,她赢了,在这个构思精巧妙不可言的局里,林曼琴毫无悬念地击溃了我。甚至我连一次象样点的还手都没有,她让我输掉了这场一个人的战争,而且输掉了世界,输掉了秋叶。
  林曼琴冷静地对视着我的目光,漫不经心,眼神里甚至存在一丝*的味道--好象是对对手的孱弱表示失望。她的脸上写满嘲弄,她绝对有理由嘲笑我,在她眼里,我就是一个白痴,一块废柴,一个对她不具任何威胁,可以任由我自生自灭的窝囊废。
  不对,好象还没打算让我自生自灭,因为我已经听到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蓝萱律师提起了反诉。
  林曼琴反诉了,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交通费误工费诉讼费――都是附带的民事的,主要她还给我来了个刑事的――诽谤罪。一审时她没提反诉,因为那时还有所忌惮,不知道我的底牌,不敢劳师以远太过深入,可是现在面对我这堆废柴,她充满信心毫不畏惧高屋建瓴势如破竹,可以亲手完成对我的人道毁灭了。
  我盯着林曼琴,目不转睛,我认为她是到目前为止自己遇到的最高明的老师――是的,生活教会我成熟,林曼琴也做到了这一点,而且做得更好,让我一次学会,永志难忘。虽然她要的学费太贵有点难以承受。
  蓝萱还在抑扬顿挫地念着她的东西,象唐僧,再这么没完没了下去,我真怕自己会给她咒倒在地。没听清楚她反诉中要求赔偿金额具体多少个万,不过好象应该挺多万的,因为她说过之后,我就听到下面一片惊呼。
  我转头望向旁听席,就看见了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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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跑龙套的人
伊琳站在法庭门口,眼神忧郁,直直地注视着我。两个庭警拦在她面前,好象不让进。苏静威和云菲菲在后边跟那两个MM交涉着什么。感谢苏副市长,因为看到她那个长得很丑的秘书走过去了。
  我微笑望着伊琳,她的样子看上去很难过,坐在苏静美的身后闷声不响。可是我快乐起来,世界好象没有完全抛弃我。
  我觉得自己可以说点什么,不能一枪不发就倒在战壕里,我想挣扎一下。虽然结局不会因为伊琳的出现而改变,但是至少我要努力试着去挑战。那么远的北方,她从千里之外为我而来,我不愿让她再一次受伤害。还有,我要让秋叶知道,这个故事里,我是真的真的很爱她。
  感谢主,秋叶来了,男人的勇气在她面前自动恢复,这一刻起,我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我彬彬有礼地打断蓝萱律师饱含血泪没有尽头的控诉。
  “对不起,律师小姐,说了这么久,你――不累吗?”我站起身来,微笑着发言。
  审判长的反应很到位,她立即敲了几下法槌,高声说:“原告,请注意自己的言行。你的说话未经法庭批准,是不允许的,还有,你擅自打断他人……”
  我再次打断法官大人的话:“对不起,审判长,为什么我不能说话?你们为什么侵犯我的权利?”
  审判长姐姐的法槌再次落在桌面上,她很严厉地申斥我,“原告,没有人侵犯你的权利!如果不能遵守规则,试图扰乱法庭秩序,你必须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蓝萱突然接着法官的话:“原告,谁侵犯了你的权利?侵犯了你什么权利?你什么证据都没有,有什么可以说的?”她的声音很高亢,指责之意溢于言表。
  我看看她,再看了看审判长,审判长姐姐好象没听到她的话,完全无动于衷。
  我吸口凉气,再次深刻认识到自己的处境。这个法庭上,在我的对手们眼里,我没有背景、毫无威胁,甚至没钱――连个律师都请不起,而且还是一个增强版的白痴,一个完整版的法盲,我的存在完全可以被忽略。
  没有办法,出手吧,这是你们逼我的。
  我转过头来,无比尊重充满敬意地请示正在生气的法官姐姐,“审判长,请问我可以回答被告代理人的询问吗?”
  审判长和蓝萱对视一眼,她们显然没有心理准备,不知道我想说什么,蓝萱犹豫一下后,朝审判长点点头。
  我开始一条一条背诵相关法律。“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结社、*、示威的自由。(又是宪法,汗!)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我看到林曼琴和蓝萱同时冷笑,她们应该觉得我很搞笑,很矫情。
  继续往下背,这段时间看过的法律条文在脑中清晰可见。“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地位平等。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再补充一句,“行使公民诉讼权,参与法庭审理,属于合法的民事活动,上述几条赋予我公平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障。”
  “还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民诉法第一章第二条说明本法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我看到会场大屏幕上自己的形象,不错,好象有那么点知性睿智的意思。虽然引用的法律很平常,但是应该出乎大家意料――包括我自己。就在网上查过几天资料,居然能够过目不忘,很奇怪,我是一个天才!旁听区上一片不安地窃窃私语,女人们交头接耳。不是说独角戏吗?怎么这个死跑龙套的跳出来抢戏了?
  我目不斜视,口若悬河。“就审判程序这个问题上来说,民事诉讼法第十二章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
  “行了行了!”审判长敲敲桌子,不耐烦地打断我的秀,“原告,你到底想要表达什么?”
  “公平。”我说,“法律赋予我的公平的诉讼权利。”
  审判长姐姐有点无奈,她看看正在的蓝律师,挥挥手说:“没有人剥夺你的公平,原告,你现在可以出证。”
  “谢谢审判长,但是出示证据之前,我想先询问被告林曼琴小姐几个问题,以确定我的证据跟本案之间确有关联,避免浪费法庭调查时间,请问可以吗?”
  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我望向被告席。林曼琴的神情本来一直镇静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下。现在脸上也多了一丝困惑,好象不明白事先彩排好的当头棒喝为什么没能将我的嚣张气焰打压下来,还有就是法盲怎么能一口气背诵N多条法律。
  永远不要轻视你的对手。我承认,一审时我是法盲。但是现在,就算还是法盲,至少也能算上个升级版或者多功能版的,我有这个自信。
  场上安静下来,说话的人少了。可能大家都在等待我再闹出个一审那样的笑话来吧。
  昔日不会重现,笑话讲完了。而且这个上诉官司因为双方提前进入状态,短兵相接,已经不再需要前奏,高潮直接到来。
  “被告,请问――”我盯着林曼琴的眼睛,把语速放得很慢。“《爱在指尖跳舞》这本书,是你写的吗?”
  这是一个很白痴的问题。
  “是的。是我写的。”林曼琴毫不犹豫地作答。
  “好的,谢谢,请问是不是每一个字都是你写的?”
  全场哗然,显然两个同样白痴的问题让大家感到无趣。
  “是的,我写的,每一个字。”林曼琴倒也表现得很有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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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飞刀,初见飞刀
我在蓝萱律师抗议之前提出了第三个问题。“被告,你的意思是不是指,这本书完全属于你的个人创作,没有第二个人参与或者说存在共同创作者?”
  “是的,我一个人写的。”林曼琴回答还是很干脆。
  “好的。”我保持良好的风度,面带微笑继续提问。“请问林小姐,也就是说,这本书所有的结构、内容、题材、人物都是来源于你自己的构思,并且由你独自完成写作?”
  这个问题没有得到林曼琴的直接回答。
  事实上,这是一个相当阴险的陷阱,我准备的。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林曼琴看着我说。
  “我的意思是:你在创作《爱在指尖跳舞》一书时,是否丝毫没有抄袭、借鉴、引用或者参照其他不属于你的作品内容?这些内容包括该书描述的环境、角色、故事情节、人物经历——是否都是出于你的构思想象?”
  “我没有抄袭。”林曼琴很快地说。看来她对问话里抄袭两个字相当敏感。
  “好的,你是希望告诉大家,小说里的所有内容包括地名、人名,都是你虚构出来的,对吗?”我依然在微笑,“举几个例子――比如灭魂鬼王、天行长老这些名字?”
  很显然,《跳舞》这本书来源于网游,这一点,我清楚,而且相信所有人都清楚。
  “小说参考了网络游戏里的一些元素--或者说有所借鉴。”说这句话时,林曼琴慢条斯理、字斟句酌。
  “具体是指哪一款游戏?是不是《寒血传奇》?”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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