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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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结局-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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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米特,我不能让你这么做,”——她环视了一下屋内的陈设——“这是你的工作场所,你需要这儿的每样设备。我们不仅得雇人把所有的东西拆卸下来,然后再安装在我住处,而且,我那儿还铺着地毯。不,”她摇摇头,“非常感谢你,可是不行。我会找到解决办法的。”她想到圣…克里曼特尤丽家——这是个选择。不知凶手是否会再度光临,但是,她想现在住在那房子里,只会使人痛苦。

    埃米特打着字键:“这很方便,并不烦。我有一家公司,公司会在几小时内,把我需要的所有东西装在你的住处,而且,我白天还可以在这儿工作。我可以给电话公司打个电话,让他们装上一个解调器。因为我是残疾人,他们很快就会装上的。拉萝,让我帮你一回。能帮助别人,我感到很高兴。”

    他歇住手,竭力看着她的双眼。每当他目光不听使唤地移向别处时,他几乎总是集中意念再把目光移回来。

    “可是,埃米特,你还记得吗?我那儿铺着地毯。”

    他一转身,又在电脑上打出几句:“我可以把塑胶滑动装置放下来,会很方便的。此外,当我锻炼体力时,我也不用再捆上膝垫了。”

    拉萝合上手掌,轻轻地拍了一下,然后,又放心地紧握双手,说:“太好了,现在,我们就可以开始着手安排了。埃米特,你是个英雄,一个一流的英雄。”

    他的头晃得很厉害,几乎都要碰到轮椅的扶手。厚镜片后的双眼满含笑意:“我知道,我想成一个英雄。”

    拉萝大笑起来,“你知道,嗯?我们给那些人打电话,让他们来装设备。我想最多也要不了几天时间。他们正在设法追捕那个家伙,要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回自己家了。”

    “我打电话。”

    “埃米特,难道你不需要我来处理这些事?”

    “没必要,让我作些事。”

    拉萝把多余的一把钥匙交给埃米特,然后走出房子穿过院子。明天一早,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社会服务人员知道,她已为乔希准备了一间房间。

    回到套房后,她给住在塔斯廷的本杰明…英格兰打了个电话。他的电话录音说,这个周末他会在家。她再也耐不住这份孤独了。只要她一个人独处,痛苦就如恶魔般笼罩着她。现在,痛苦又在折磨着她。

    她看到自己正在一口漆黑的深井里,在井壁上爬行着,试图爬出去。同时,她在大声呼救,希望有人来把她救出去。她脑海里不停地闪现出她妹妹的尸体,萨姆溅在外面的脑浆和血淋淋的墙壁。她想,本来应该是她去死的。她拿出乔希的出生证,凝视着上面的小脚印,心想,尤丽有乔希,可是,她什么也没有。如果此时她能和尤丽换个位子,她会非常乐意。冥冥之中,一定有安排——结束了这一切灾难『性』的现实,因为,这现实只带来极度的悲痛。

    虽然拉萝没有什么宗教信仰,可是,她还是在沙发边跪下来。她朝前低着头,祈祷着。她请求上苍给她力量,让她把外甥哺养成人,还祈求上苍保佑能将凶手绳之于法,为妹妹报仇。是她害了妹妹,妹妹生活堕落时,她视而不见。只要她小木槌一敲,就可以放了一个嫌疑犯。她祈祷上苍给她力量,为她指明方向。

    寂静之中,拉萝在聆听着,她听到了上苍的答案。她站起身,一股平静和坚定的浪『潮』袭过全身,她挺直了腰板。她母亲过去常说,你自己能处理的事就不要求上帝帮助。她是北美印第安柴拉基几族酋长的直系后代。她不会向软弱和自怜屈服。现在不会,将来也不会。

    (  转载)

第一卷 第十五章

    里克森和两个儿子正在厨房里吃晚饭。他们坐在大大的橡木桌边,快吃完了。他还是没法挤出一点时间休息一下。他已精疲力尽,待会儿还得出门去审问那个小伙子,他曾在法庭上威胁过拉萝。不管是大案还是小案。里克森明白,他得时不时地回家一趟。他要抚养一家人,而且,不幸的是,他现在是孤军奋战。晚餐是史蒂芬和吉米兄弟俩做的。他们烤了一只鸡,一碗沙拉,和一碗没捣碎的马铃薯泥。里克森说:“不错。可是,下次烤鸡时,在最后的十分钟前,把烤箱的温度再调得稍高点,这样,鸡的表面会变成棕『色』,味道也更好。”

    吉米把拌马铃薯泥的锅子放在自己盘上,用勺子把剩下的一点点刮下,送进嘴里。“爸爸,你怎么学会煮饭的?妈妈从未说过你会煮饭。”

    “噢,是的,我还会作针线活呢。你认为我娘娘腔?”

    吉米忍不住笑出了声。笑使他的小啤酒肚上下起伏。他们从未想过他们朴实的父亲会娘娘腔。吉米把一勺马铃薯泥放进口中,说:“跟我们说说。”

    “我还很小时,我父母住在俄亥俄州,我们经营一家供膳食的寄宿舍。我经常帮妈妈烧饭菜,我还得做一些修理工作。我总想让你们这些孩子知道如何去照顾自己。总有一天,你们得独立生活在这世上,不能一辈子靠别人养活你。”

    史蒂芬目不转睛地听着爸爸的话,他曾听过爸爸讲过寄宿舍的事。妈妈背着爸爸出走,不管他怎样劝慰自己,他就是不能原谅妈妈。如果他是他父亲,那么,无论她如何用言语或行动来求饶,他都不会让她回来的。她是他的母亲,她应该爱着他,可是她却冷酷地抛弃了他们。他明年就要上大学了,他还能应付这种情况。可是,对于吉米这就太不公平了。他还小,非常想念妈妈。有几个晚上,史蒂芬听到吉米在哭泣。

    里克森在手指上玩弄着一支雪茄,准备咬去尾部,放进嘴里。史蒂芬说:“如果你把这根雪茄点起来,我就离开这里,让你来打扫厨房,我受不了那味道。”这时,吉米伸手去抓雪茄。史蒂芬一把夺过来,斥责弟弟:“住手!你想干什么?想让体重达三百磅?你三十岁时会死于心脏病。”

    里克森不安地眨眨眼,终于无奈地把粗大的雪茄扔在桌上。“你的助学金有何新进展?”

    史蒂芬又在斥责弟弟:“起来,笨蛋!把盘子拿开!我还要作家庭作业,我可不想把一晚上的时间都浪费在厨房。”当吉米开始清理桌子时,他转身对父亲说:“我的导师说,毫无疑问,我能得到部分学院助学金,可这笔助学金不足以支付房租及学费。他们还在研究,没问题,也许我还能多得点,我也不清楚。爸爸,斯坦福大学学费昂贵,是一笔大开销。”

    里克森抬头看着儿子,儿子一脸严肃状。“什么?你认为我没钱让你读大学?”

    史蒂芬垂下头。“我不知道。妈妈也在上大学,还有其他的开销。我——我也可以上别的大学,也许去上加州大学,就住在家里。这样,我们就可以省许多钱。如果妈妈还不搬回来,我也可以帮你和吉米一把。”

    里克森探出身子,凝视着儿子的双眼,“孩子,我有钱,我只是担心你的成绩,懂吗?你别『操』心,让你老爸来『操』心钱的事。”

    “那么吉米呢?我上大学时,他总不能整天一人呆在家里,他只会吃,要么就是闯祸。他甚至连作业也不肯做。”

    “嗨,你是什么人,饮食警察?我才是真正的警察,你好像突然间成了你弟弟的营养师了。让这小子喘口气。事到临头,没有过不去的桥。”

    里克森离开餐桌,去起居室吸他的雪茄烟。他一头倒进沙发里,头往后一靠,闭上眼,伸出两条长腿,蹭下皮鞋。他情不自禁又想到拉萝…桑德斯通。不知为什么,每天,他的思绪总会越来越多地溜到她身上。这并不是简单地因为他们每天在一起呆很长时间,也不是因为他们每天会有几次谈话,而是她身上有一种吸引他的东西。

    也许是她的孤独吸引了他。

    里克森非常了解这点。有时,他也感到孤独难耐。有趣的是,他妻子离家前,他就有这种感觉。乔伊丝总有孩子作伴,还要做家务。她也有自己的朋友圈子和社交活动。嫁给警官的女人往往都变得十分独立。

    他的朋友大部分是警察,而且,他们整天谈论的除了工作还是工作。干了这许多年的警察后,他已听厌了那些粗俗的下流话,夸大其词的战争故事,以及不绝于耳的抱怨。要他这样的人和别人交往那可真是太难、太难了。像住他隔壁的那个出售二手车的家伙,或是那个整天关在囚室似的小屋里,敲电脑的人,他和他们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呢?当朋友们聚在一起,欢度周五、周六夜晚的时刻,正是里克森工作最繁忙的时刻。因为在这个时刻,歹徒们多蠢蠢欲动,暴力、犯罪就像未关上水龙头的自来水一样,喷泄而出。

    警察是异类生物。每当他下班后和别人聚在一起,人们总想打听他的工作情况。当警察就像穿了一件没上拉链的裤子;也像一个人的肤『色』一样。如果你是黑人或棕『色』人种,那么,从出生到死亡那一刻,你就一直是黑人或棕『色』人,当警察就是这么回事。

    有时,当他在与乔伊丝做爱时,他脑子里却在幻想着别的女人。结婚二十年了,最香的东西也会变臭了。噢,他爱妻子。从许多方面来看,她曾是他最亲密的朋友,但是那种激情不复存在了。他俩都意识到随着岁月的流逝,他们的青春也一去不返。岁月留给他们的只是衰老、死亡。过去,他从未想过他会这么惨。前三个月,他一直在告诫自己别灰心丧气,可是希望却在慢慢溜走。

    昨晚上,他竟梦到自己和拉萝…桑德斯通在一起。

    他坐起身,拍了一下大腿。都是那些可恶的『色』情照片使他想入非非,现在,他必须终止这股思绪。当他看到尤丽的照片时,他想象自己看到的是拉萝。

    他再也不想看那些照片了。

    拉萝…桑德斯通才不会看上他这样的人。他可不傻,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她是法官,属于上等阶层,又是个漂亮女人。他从来都不善于和女人打交道。除了乔伊丝之外,他没和别的女人认真约会过。

    约会,想到这个字眼,他就先畏惧三分。如果乔伊丝不马上回家,他就不得不开始寻觅一个能和他消磨时光、能和他偶尔做做爱的人。他就要四十岁了。可他还没死。他是个男人,一个有正常需求的男人。现在的女人是不会随随便便就和一个陌生男人上床睡觉的,更何况,还有那些四处施虐的疾病的威胁。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单身女人寻觅的是:保险金、饭票、有一厚叠支票的男人和豪华的汽车。他没法请她们喝酒吃饭,因为他既没这笔钱也没时间。

    史蒂芬从厨房里探出头,叫道:“爸,布雷萧的电话是小布雷萧。”

    里克森叹了口气,让思绪回到现实。“告诉他,我已经下班了。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就等到明天。”

    史蒂芬缩回头,里克森点起雪茄。他在手指上滚动着雪茄,心想,他烟抽得太多了。连他自己对雪茄也开始感到讨厌了。

    过了一会儿,史蒂芬又探出头,耸耸肩说:“有要紧事,这是他说的。”

    “不,他在骗你。这个小笨蛋只想让我接电话。我要杀了他我真的要杀了他。”

    里克森一步一拖地走过起居室,低着头看地毯上的斑点,地毯上有几处都已磨光『露』白了。他暗自思量:这就是生活。

    里克森对着话筒大叫道:“布雷萧,如果没什么要紧事,我劝你还是拿出手枪,瞄准脑袋。”

    布雷萧在电话另一端十分激动,直喘粗气,“我有,我有”

    一口唾『液』把里克森口中的雪茄冲滑到了厨房地板上。“妈的,快说,是谁,在哪里?”

    史蒂芬弯腰拣起雪茄,不满地大叫:“爸爸,真讨厌,我们今天刚拖过地。”

    布雷肃说:“帕克…卡明斯!郡司法行政局的人几分钟前发现了他。在一辆车里等等是他的车——一辆红『色』卡梅罗车。我在无线总台里。他们正在传述这个消息。”他顿了一下,里克森能听到话筒里传来接线员的声音,以及在现场的人的回答声。

    “他脑袋上挨了一枪。救护人员马上就到,可是,他们确认他已死了。”

    里克森大声地问:“布雷萧,在哪里?告诉我在哪里?如果我不知道该赶往何处,我屁事也干不成。”

    “等一会儿”听筒里传来更多的吵杂声。“圣塔安娜第一大街靠近几个院落的一栋公寓的停车场。警官也不知地址,他是这么说的。”

    “我来。”如果布雷萧没有说错的话,他所说的地方正是拉萝…桑德斯通住的那条街。“查清确切地址,然后在无线电话机里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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