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霄凤春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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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凤春鸣-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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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句回答叫叶笑玫怎么想也没想到,叶笑玫养育了叶笙那么多年,她这个儿子不听话难教养已经不是一年、两年的事情了,这都十七年了,儿子都长成这般大人了,都还是那么不听话,她这个做娘亲的又怎么会不生气!
  “笙儿,莫要气你娘亲,乖乖的听话啊。”崔怀雪生怕自己的妻子要挥手掴儿子巴掌一样,就赶紧起身护在叶笙面前,并急着劝说道。
  “爹……”叶笙眉宇一挑,他确实不想违背这个心疼自己的爹爹的命令。
  “笙儿,要听话,听你娘亲的话。”崔怀雪仁慈的笑着,用手抚了抚叶笙幽黑的长发,又重复着说道。
  “这个逆子若能听话就见鬼了!怀雪你还这般护着他,都是叫你给宠坏了,你看看别家的男儿哪个不是十二、三岁就嫁了人,我容许这个逆子十六岁才去相亲,可是一连相亲了十次,次次都失败,他根本就是要难为我这个做母亲的!”叶笑玫怒极生悲地大声怒骂道。
  “不是的,笑玫你不要太过责怪笙儿,笙儿只是……”
  叶笙也不狡辩,这一次,他决定说出自己的想法来:“够了!爹爹你什么都别说,如我娘说的一样,我就是故意的,我不想嫁才故意相亲失败!你不要再维护我了。”
  叶笑玫更是连连点头,气愤地骂道:“看吧,怀雪你就是这么宠坏他,这逆子次次都顶撞我这做娘亲的,在青鸾国若是儿子敢顶撞娘亲那便是犯了大忌!每次他顶撞我都没处罚他,怀雪你是觉得我不够疼爱这逆子么?他是我的心头肉啊,可是在这个青鸾国,若是他嫁不出以后可该如何是好?!”
  “我知道你们都是为我好,我知道,我都知道!”叶笙难过得抱头大声朝双亲吼着。
  “你知道?你若知道你为何还不想嫁人?若你过了十八岁还未嫁人,你可知道你可能会面临什么样的困境么?!”叶笑玫说话咄咄逼人。
  叶笙勉强地张望着自己的娘亲,最后的决定竟是:“困境?我能有什么困境?娘亲……是你想太多了,我自有我的想法,不必你来操心,你无须再为我操心,以后,从今以后都不必再为我操心婚事!”
  “笙儿你胡说什么?!快向你娘亲道歉!”崔怀雪瞪大了眼睛看着自己的宝贝儿子,怕一家子闹反了脸就急急地拉过叶笙不再好言劝说,而是带着点微怒。
  “我想过了,决定了,我觉得我不适合呆在这里。娘亲,爹爹,我不想遵从女尊男卑的俗世尘规来过日子,所以我决定离开,我叶笙要离开这里!”即使看到了自己好脾气的爹爹生了气,叶笙依旧没有服从命令,而是按着自己的想法继续说出心声。
  叶笑玫没有说话,而是呆呆地看着叶笙,或许听到叶笙这样的决定,她也傻了眼。
  “呐,娘亲,爹爹,就让我离开这里吧。除了青鸾国,大江王朝还有很多国家可以让我去,我总会找到合适自己的地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我不会带走你们给我的任何一文钱,我要用我自己赚来的私房钱走出这柔水城,走出这青鸾国。”说罢,叶笙下跪在地,重重地对着爹爹、娘亲三磕头,然后起身就离开了厅堂。
  “笙儿,笙儿,你这是做什么啊?你娘也没说要赶你走,你为何要这般倔强?你不要爹爹了么?”崔怀雪痛哭出声追上叶笙的步伐,拦住叶笙,不给叶笙再走一步。
  “爹……”
  “笙儿,笙儿,不要离开爹爹,不要离开娘亲,不要离开这个家。”
  “爹,对不起,我只是……暂时想不通,就让我一个人独自外出一阵子吧。”
  “笙儿,笙儿!”
  一遍又一遍,崔怀雪的那悲痛欲绝地哭喊那一声声「笙儿」的话语终日环绕在叶笙的心头,一连半月都不曾消散。自叶笙收拾好行李踏出家门,走出柔水城那一刻起,叶笙也就患上了一种奇怪的病症——相思病。
  


☆、第五章:捡到(一)

  如今的光景,又是一年年末,大江王朝到处已是一片白雪皑皑,被冰雪覆盖得厚厚一层。
  天白国的无双城,这个比不上皇城的一般城镇已经连续下了两天的雪。
  一名身着肥厚的男子踩着三尺厚的白雪一路打着油伞朝着无双城外东郊外的安云山上走去,虽然男子穿得肥肥胖胖的,但一身衣裳显然都不是值钱的料子,除了他的斗篷是一件货真价实的厚实皮草以外,其它都是麻布堇棉。
  男子模样乖巧可人的轻轻地呵着热气,嘴里却忍不住嘟嚷着:“这鬼天气,真是要人命,幸好我是男人,身子骨到底还是比女人好一些的。”
  无双城里人多,热闹得很,气氛到也比城外东郊要好得多上百倍,城里的生人气息重自然比郊外暖和些许。而打着伞的男子住不起无双城里最便宜的房子,就只好花了点小钱请工人在城郊外的安云山的半山腰上建了几间茅舍。
  现在已经是傍晚临近天黑,天气更是灰沉寒冷了了,男子也不得不加快脚步。
  “这冬季虽然工作多,钱也赚得多,但是在继续这样下去我非得被冷死不可。”男子看着眼前一望无际的白色世界又继续埋怨道。
  这名男子每天都要来回从山上走到无双城里接活来干,这一日下来忙个不停,手脚早就被冰雪冻麻痹了。他的工作是为无双城里的病人看病,因为男子是一名大夫,这到了冬季活儿就是多,因为这天气太冷了,导致受寒的人数越来越多。
  “穿这么多都冷得手脚不听使唤,如果我明个少穿一件衣服还不得直接去见阎王了……”
  “啊啊啊,实在是可恶得紧,一对眼睛都快花掉了,该不会是得了雪盲?我这人没那么倒霉吧!好歹我也是个大夫啊……”
  “难啊,这回家的路难于上青天……”
  男子边走边唠叨着,似乎是想把冷意全部念走一样,整个人冷得傻呼呼的。
  这个人不光光是穿得肥厚,背后还背着一个长两尺宽一尺五的红木箱子,男子的职业是大夫,这个红木箱子自然是他的行医家当。因为他的家在安云山上,所以每次出诊都要带上在家中配制好的药和医用工具,甚至是带着一些吃的,如果跑门次数太多来不急去饭馆子吃饭就在路上解决了。
  男子抖擞着瘦弱的身躯,心里早已打定了主意,等会回到家中肯定要洗个热水澡再做晚饭……
  走着走着,男子的嘴巴都冻干了,男子微微的抬起头看了看四周一片雪白的景色,看来这自言自语地打发时间还挺管用的,这会都从山脚走到半山腰来了。
  男子的几间茅屋在安云山腰上不远处的一个天然泉眼池边,他是为了方便生活才选择在泉眼池附近扎营的。
  安云山上就男子一户人家,因为安云山也不是什么珍材之地,实话说来安云山其实还挺荒凉,除了树就是草,平时都很少有人上山来打猎什么的,更别说在山上安居落户什么的了,无双城里的百姓生活水平都很高,不像男子一样落后。
  男子在准备回到家的时候,眼睛四处乱瞟,就正好瞟到一处无比美丽的风景线。
  男子吞了一口唾液,嘴角抽搐地盯着自己刚刚发现的景致,带着疑重地呢喃道:“我、这个、那个……我还没冷到眼花的程度吧?”
  男子到底看到了什么美丽的风景线?!
  答日:一人!那人远看就只是身着一件单薄的素色里衣,并昏倒在雪地上……
  不要说男子没有良心,觉得自己现在看到的风景很美丽。其实是那个昏倒的人到也能与周围的雪景融合成一幅宁静的画面,让男子第一眼看看到就觉得很美,真的没有别的坏思想,所以说请各位看官不要误会了,男子的良心确实是血肉做成的。
  男子快步朝着到在前边不远处的路上的人跑去,手里拿着的伞也连忙收了起来,待男子跑到那个昏倒在雪地上的人的身边的时候。
  男子又吸了一口冷气,心头一惊,暗暗地赞叹着:此人甚是美得骇人!这容貌,这身段,这一切的一切,让昏迷的人看起来不像是人,而像是雪妖一样美丽动人……
  男子将伞放在雪地上,又匆匆将自己身上厚实的皮草斗篷解下来,然后蹲下把斗篷裹上了现在这个昏倒在地的人的身子,男子小心翼翼地用皮草斗篷包裹着昏迷的人,好似怕自己的粗手粗脚会将此人划伤半分一样。
  先前男子已用手指试探了昏倒在地的人的鼻息,那人还到是尚存一气。
  男子无奈地摇摇头苦笑着说道:“这么冷的天,竟然昏倒在这个地方,而且还只穿一件里衣,到现在还有一丝生气到是令我这个大夫感到惊奇。”
  男子打横着将昏迷的人抱起来,紧紧地贴近自己的身子,意是想用自己的体温去暖和昏迷人,或许这能让昏迷的人渐渐恢复原先蓬勃的生气。
  


☆、第六章:捡到(二)

  这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到是让男子意想不到,平时懒散的他现在到也不敢再怠慢了,既然自己愿意拾起一个‘包袱’,那么男子就应该有所觉悟。
  男子连奔带跑地朝着茅舍的方向冲去,他现在也愣是使出吃奶地劲儿才将昏迷的人抱起并奔跑起来。
  刚跑了几十米,男子就开始气喘嘘嘘地了,他没捡起‘包袱’之前就已经到了半山腰,所以他自然是离家不远了,还有十几米就到了茅舍了,男子没有把昏迷的人抱回家的打算,因为男子决定先将‘包袱’先送去治疗。
  男子所住的茅舍后有一个小洞窟,洞窟是天然形成的,洞窟里边的那口天然的泉眼池,泉眼池的水大概是从山底地涌出的。
  而且,这个泉眼池到也是很特别的,那泉眼池水白天的时候水是冷的,但是一到了傍晚时分,这口泉眼池水就会变热。最热的泉眼池水是在冬天的傍晚,池水最热的温度也正是适合冬日泡澡用,并不算太烫皮肤。
  安云山表面看起来虽是荒蛮之地,除了树就草之外,这山中最宝贝的就是这小洞窟中的这口天然泉眼池水了。
  男子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小宝藏的人,所以他选择在这里落了户,将宝藏独吞了。
  男子为了方便自己沐浴泡澡,就特地将泉眼池的边沿打开了个缺口装上了水闸,然后又在缺口下摆置了一个专门请人制造的超大的澡桶。每天要沐浴净身的时候,男子就将水闸打开放水入澡桶,然后就静静地等着水满入浴。
  男子将昏迷的人抱入小洞窟中,然后就把人放在一边的小石台,接着就是忙着去打开水闸放热水入澡桶中。
  只是,接下来的程序,男子即将面临一个重大的考验。
  男子突然醒悟大叫一声不好,同时深感麻烦和不自在的用手挠了挠自己梳得整齐的头发,不知所措的自言自语道:“糟糕,我光是想让这个人泡热水澡,到是忘记了要帮他宽衣!虽然他是个男人,我也是个男人,可是这感觉也太别扭了。”
  可是踌躇了好一会儿,男子又轻轻地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终于决定了下来,连连自嘲地说道:“哎呀,叶笙啊叶笙,你这个大笨蛋,人命关天的还管这些陈规做什么?!宽、宽衣要紧!对、对,宽衣,我闭着眼睛宽就行了,真是笨……”
  不错,这个穿着肥厚的男子就是那个离家出走的叶笙,本故事的主人翁。
  叶笙如今已经是十九岁的大人了,从十七岁那天离开青鸾国柔水城到现在已经整整两年没回过家,十九岁的叶笙现在已是无双城里小有名气的大夫了。
  他两年未回家,但是每逢过年过节的,他都会买些东西派人捎送回家,平时也会偶尔写写信给爹娘,算是尽了点孝道。
  叶笙关好水闸后就用着颤抖地双手将自己的宝贝灰色皮草斗篷褪下放在一边的岩石台上,然后又闭上眼睛摸上了那昏迷的人冰冷的身子,慢慢的解下那人身上唯一的一件单薄的素色里衣……
  “好冷的肌肤,一定要让他泡久一点才能让血液暖回来。”叶笙皱着眉宇小声道,双手摸索了好久才将昏迷的人的里衣褪下放在一边,每次触摸到对方的肌肤的时候,他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住在安云山上两年,或许没有人比叶笙更熟悉安云山的地势了,更何况是这个小洞窟?!
  叶笙闭着眼睛将昏迷的男人抱了起来,感觉很直地就找对了澡桶的位置,很快的将昏迷的男子放入了那个宽一米,高一米的大澡桶里。
  这下叶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睛,叶笙又一次打量着昏迷的男人。
  “真是绝世尤物,可是他又怎么会倒在山路上呢?等会他若能醒过来我就要好好地审问他才行。”
  


☆、第七章:共枕(一)

  将昏迷的男人放入澡桶之后,叶笙就连忙将背在背上的红木医药箱子和皮草斗篷拿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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