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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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鸾-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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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郎中盯着少年,“那我就日夜监视沈家众人的动静,那小友又打算怎么做?”

“我会留意章家人的行动。”少年转向他,“先生别急,照我们打听到的消息来看,胡四海每月月初必定会进城检修军械,今日已是三月二十八了,只要他出出在千户所里,我们跟紧他,总能找到他的住处。”

郎中缓缓点了点头:“好,我会雇人留意他是否出现在千户所里,只要一有消息,我们就赶到通往德庆城的必经之路上等候他回来。在那之前,我会留意沈家的动静。”

郎中做出这个决定后,没两天就有些后悔了。沈家人的生活乏善可陈,而沈儒平之妻杜氏几乎每天都要为了点小事跟左邻右舍争吵不休,叫他听得头痛不已。难道沈家果真不是他想象中的忠正儒雅之辈?反倒是章家,总是时不时给沈家送些东西来,处处照应他们。他是不是该改变一下自己的看法了?

在他纠结犹豫之际,他的同伴却要悠哉多了。少年总是远远地观察章家人的生活,心里隐隐生出亲切之心。章家人的生活很规律,章老爷子每天早上去镇上或村里找朋友聊天,午后去柑园里喂鸭子;章家老二、老三白天结伴去百户所当差,傍晚一道回家;两个媳妇出门少些,也常常会出现在院子里,做饭、聊天,有时拌几句嘴;老二的妾则天天去镇上买菜,与旁人闲聊;小儿子常常与村里的孩子一道玩耍,两个女儿会到江边洗衣服、抓鱼,小女儿偶尔会上山转悠,采些果子、花草回来。这家人本是京城里最显贵的勋爵之家,沦落到偏远的岭南山村中,却象寻常百姓人家一般生活着,丝毫没有丧气的模样,叫人心中佩服不已。

他还留意到,沈家的女儿总是来找章家的两个女孩子,说话间隐隐有些奉承讨好的意思,章家的二女儿对她十分冷淡,小女儿倒是会搭理几句,但也算不上亲近。听她们的话头,似乎是章家老爷子发了话,让两个儿媳接附近大户的针线活回来做时,分一些给沈家的女儿,让沈家挣几个零钱花,算是拉他们一把。

章家二女儿对此很不理解,小女儿却劝她:“不过是几件衣服罢了,咱们自己做太累了,有人帮忙还不好么?分几个钱给沈家而已,他们得了甜头,自己又接不了活,以后还得靠咱们家。若是他们再敢惹我们生气,多简单啊,只要不再交活给他们做,就等于断了他们家的金钱来源,他们就得饿死!等他们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指向东,他们不敢往西,我们叫他们趴着,他们不敢站着。你难道不高兴?”

章家二女儿恍然大悟,又有些担心:“要是他们找到了别的营生呢?”

章家小女儿一脸不屑:“他们能找到什么营生?守林场的差事多好啊,这么大一座宝山,他们居然只是拣点柴火就算了,真浪费!咱们当年家里穷的时候,不但上山采药、摘果子、抓蛇、抓野鸡兔子,还砍了竹子编东西,连家里的椅子、桌子、母亲她们绣花用的架子都拿竹子做,他们这么笨,就算有别的营生,他们也做不来。”

少年在暗地里忍不住偷笑。这女孩儿好象是章家三房的嫡女,从前也曾远远见过一面,并未有过交谈,听传闻只以为是个调皮捣蛋的丫头,没想到这么有意思。

正好笑间,他眼角瞥见章家老爷子远远叫了三孙女一声,召了她过去,递给她一个篮子,篮子上盖了盖子,看不出是什么东西,只是小姑娘拉长了脸,似乎有些不大情愿,只听祖父小声说了几句话,便一脸不高兴地往山上去了。

她是去做什么?

少年的心跳忽然加快,隐隐有个预感。他迅速追了上去。

他是头一回上山,对道路并不熟悉,只能远远跟着前方的少女前进,不一会儿,转过一处山坳,前方俨然便是一片树林,少女却不见了踪影。

少年不由得一怔,接着便听到右边传来少女的声音:“你是谁?跟着我干什么?”他一转头,正对上少女的眼眸。

第四十一章三擒

明鸾上山不久就发现身后有人跟着,如今已是春夏之交,天气渐热,山上草木茂密,又有枯枝败叶掉落,一般人走在山道上,是绝不可能丝毫不发出声响的。她起初也没放在心上,只当是过路的,但时间一长,发现那声音始终跟在自己身后,也不得不提防了。

深山老林,独行少女,天知道是不是劫道的?她一拐过弯,便利用自己对山道的熟悉,蹑手蹑脚拐入路旁的树林中,寻了个隐密之处藏好篮子,没带柴刀,便拣了根小臂粗细的树枝拿在手里备用,等来人一停下脚步,便探头望去。

只是出乎她意料之外,跟踪来的居然是个瘦弱少年,瞧着与崔柏泉、朱文至差不多大,穿的是整洁的细布衣裳,带着斗笠,看不清楚模样。

莫非真是个劫道的?但看他两手空空的,应该没带武器。明鸾并不因为对方的瘦弱便掉以轻心,反而认为他这副藏头露尾的模样大有可疑,肯定不是好货!便立时跳出来斥问:“你是谁?跟着我干什么?”

少年闻声转头过来,与她对视了一眼。明鸾看见他斗笠下的容貌,不由得怔了一怔,先是怀疑:“这是烧伤落下的疤痕吗?”接着又想,“怎么只伤了那一片?伤口周围倒是干干净净的,看起来倒像是贴上去的疤痕似的。”

她丝毫没有被对方的伤吓倒,好歹也是见多识广的现代人了,电视电影什么的,角色妆容比这更可怕的多了去了,也就是初见那一眼有些叫人吃惊而已,待看仔细了,反而觉得这伤疤好得利落,没有发炎,没有红肿,没有水泡也没有流脓,对她这种常年接受好莱坞怪物异形片考验的人来说,一点压力都没有。

她只是眨了眨眼,见对方沉默便加重语气再问了一遍:“说话!你跟着我想干什么?!”

少年也眨了眨眼,忽然露出腼腆而有些惊慌的神色,结结巴巴地道:“我……我没有跟着你……我只是……只是想上山……”

明鸾左眉挑起:“上山?你想上山干嘛?”

“打……打野鸡兔子……”少年马上就想起了对方刚刚跟姐妹闲谈的内容,故意露出羞愧的神色,“我听说山上有不少野鸡兔子,就想去打几只回家,因不认得山路见你上山,才跟着走一段……真的,我……我不是坏人,我只想着见到野鸡兔子就不再跟着你了!”

明鸾右眉挑起:“谁告诉你山上有野鸡兔子,可以随便上山打的?”

少年面露困惑:“我是在集市上听人说的……”

明鸾嗤之以鼻:“这怎么可能?附近的人谁不知道这里是官府所有的林场?闲杂人等顶多也就是在山脚处拣些枯枝回去做柴火,若是有野鸡兔子跑到山下去了,抓几只也无妨,但绝不会有人说随便一个外地人就能上山来了。这里是有看守的,你不知道?”心中却在暗骂,沈家也好胡四海也好,都是渎职偷懒的家伙,他们但凡敬业些,早把人拦下来了!

少年期期艾艾地:“我不知道啊……我是新搬来的……”本来他还想说是本地人,忽然记起章家在此地经营已久,万一少女熟知所有本地人,岂不露了馅?便改了口。

但明鸾仍旧发现了破绽:“我怎么不知道有人家新搬过来?你姓什么?住哪儿?”

少年只能硬着头皮道:“我姓王,别人都叫我小二,我家住在靠近德庆城那头,平时很少往附近镇上来所以你没见过我。”

明鸾虽在心中吐嘈这王小二的名字实在太路人了,想到最近半年确实有不少新军户迁入德庆,又有原本住在偏远地区的军余人员因其母嫁给了单身的大龄军户,搬到离城近的地区,便也没有再追问下去,只是道:“这座山闲杂人等是不能上的你要么是听错了别人的话,要么是被人耍了,赶紧下去吧,当心叫守林的人发现了,你可讨不了好。”

少年看了她一眼:“若这山不许人上来,那你怎么上来了呢?”

明鸾仰起头:“我就是守林场的军户家眷,自然上得。不懂就多打听去!”

少年踌躇:“要不……您就让我在山上转两圈吧?我绝不会惹事的,也不会叫别人发现。”

“不行!”明鸾半步不肯退让,“要是所有人都这么说,这山上还有安宁的日子么?赶紧走!”

“我……我不认得路,刚刚走过的路我都忘了……”少年挠挠头,“要不……你让我跟着你吧?等你下山时我再跟你一块儿下去?”

明鸾睨着他,想了想:“这样好了,我领你下去,你跟我来。”居然把篮子都丢下不管,直接往来路折返。

少年有些发愣,明鸾却扬着手中的树枝道:“干嘛?赶紧走啊!我忙得很,别耽误我的时间!你走前面,我缀后。”送人归送人,她可不会忘了提防。

少年扫视四周一眼,露出了纯朴的笑容:“那谢谢你了,真不好意思……”

明鸾很快就把人送到了山脚下,给他指了回城大道的方向,便重新上山了。少年远远看着她消失在山林间,嘴边露出一丝笑意,迈动脚步再次往原路走去。

章家小女儿上山一定有机密之事要做,不然又何必非得先支开自己?记得她上山时还带着个篮子,下山时却不见篮子的踪影,想必她一定会回到方才那片树林拿东西的,他只要按照记忆中的路线远远跟上去就好,离得远些,她也不会那么容易听见他的动静。

少年的想法是好的,但不代表一定实用。在到达先前那处树林前,他固然可以用这种方法,但接下来的路他却不认得了,既要远离明鸾不叫她发现自己在跟踪,又要弄清楚她走的是哪条路,这工作实在太费精神了。还好现在这个季节的山道落叶不多,他勉强能认出脚印来,然而路线有了,前进速度却很难掌握,好几回他都差一点因为走得太快露了痕迹,幸好身手还算敏捷及时躲藏起来,方蒙混了过去。

不一会儿,他们便先后到达了一处较陡的山坡,正是接近一年前陈氏曾经遇险的地方。明鸾深知此处坡地不稳,前些天又下过雨,便没走固有的山道,反而拽着道旁的树丛与野草斜斜踩着树根与山石往高处去,打算绕道而行。少年远远跟在后面瞥见心中郁闷,走得近了,犹豫片刻,便咬着牙依样画葫芦。他哪盥比得上明鸾熟练?好不容易拽着一把野草爬上了土坡,明鸾已经站在那里居高临下地睨他了。

他努力挤出了一个讨好的笑。

明鸾抱着双臂,右脚板拍着地面,歪着头问:“你怎么又来了?难道你是聋子?听不懂别人的话?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用意?”

少年看着她,忽地眼圈一红,掉下泪来:“这位姐姐,求您通融通融吧!就饶了我这一次!我爹病得快死了,他想吃一口肉,可我家里没钱买,因此我听说这山上有野鸡兔子,就想来试试。我真不是坏人啊!”

明鸾没料到他忽然哭得这般伤心,有些手足无措:“喂,你别哭啊,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事不能好好说?干嘛要哭啊?”

少年抽泣道:“真的,我家里发生大火,我爹为了救我,受了重伤,如今躺在床上不能动,大夫说救不得了,只是捱日子罢了。我爹还叫我别担心……他辛苦操劳几十年,没吃过几口肉,现在就想再尝一尝,我这个不孝子什么都做不了,唯一能孝敬他的,也就只要想办法为他弄点肉而已……”边哭还边蹲下身掩面而泣。

明真讪讪地道:“想吃肉嘛,很简单的。这山上不来,江里不是到处是鱼?随便捞一条就有了……”

少年低头哽咽道:“那是鱼不是肉,我爹常年吃鱼,都吃到腻了……”

明鸾见他哭得可怜,也有些不忍心了,只是视线转到他身上,又忽然觉得不对:“你说你家穷得没钱买肉?不对啊,你这身可是细布衣裳,至少也该是个小康之家吧?!”她心中暗恼,这人是在涮她?!

少年顿了一顿,继续哭道:“这是问邻居借的衣裳,邻居大叔见我爹受伤了,家里没进项,实在可怜,就帮我寻了个店铺夥计的差使,还把他儿子的衣裳借我穿。我爹也说,一定要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去见人,不然人家不会要我的……”

这倒也说得过去。明鸾想了想,丢下一句:“你等着。”便转身拐进了附近的树丛,少年一边抽泣着,一边抬头偷看,见她回转,便立刻低下头去。

明鸾手里提着那只带上山来的篮子,从里头掏出一包东西,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引得少年忍不住直愣愣地看过来。明鸾见状便笑道:“这里是一包肉,不大,但肉质很嫩,是我母亲做的,很香吧?你拿去给你爹吃吧。照你来的路下山去吧,再也不要上来了。这里是官府的林场,要是被其他巡林人发现了,你是要受罚的,你家又没钱,说不定要挨板子,到时候你还怎么照顾你爹呢?”她将肉递了过去。

肉是用纸包着的,油隐隐沁出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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