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就是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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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就是个传说- 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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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也是魏小花缓解紧张的一种方法,如果不说说话分散注意力,她就是吓也吓晕了。女人,不适合战争,这话不记得是谁说过的了,太他妈的有道理了。连李志高都适应得比她快,到现在她一闻到血腥味还有想吐的感觉,对满天乱飞的断手啊断脚啊更是生理性厌恶,而李志高却可以面不改色的指挥作战了,可见性别上的优势是天生的,没办法。



李志高自然明白这一点,所以魏小花问了,他也就解释了一下,道:“你看这里的地形,一片平坦,最是适合冲锋,装嫁妆的车队落在全军最后面,如果是敌军来袭,最好的方法是从中段一截而断,令大魏军队首尾不能兼顾,自乱阵脚。但你看这队人马,快速出击,目标直盯嫁妆,显然是想利用速度与地形,将嫁妆抢了就跑,并无久战之意。”



当仁不让



这时后面的混乱也已经引起了前面的注意,很快魏王就下令,命库莫儿带一支骑兵来救援。但是来抢嫁妆的那支骑兵速度特别快,库莫儿还没赶到,他们已经杀到近前。好在这么近的距离,弓前就不管用了,守护嫁妆的几支百人队立时便有了反击的机会,在各自百夫长的带领下,纷纷冲出来抵挡来犯之敌,只有魏小花和李志高两个,还躲在车后面享清福,偏她还不安分,闭着眼睛在车后面指手画脚的,不停地喊“冲啊,杀啊,砍死那丫的,居然敢射我……”



魏小花的理由很充足,她这个百夫长不跟着冲锋就算了,连摇旗呐喊要是都不敢,还有什么脸在自己手下的士兵面前人五人六的。所以不管再怎么厌恶撕杀,这点力所能及的事,她还是要坚持做的。



李志高听得直皱眉,要不是场合不对,他差点儿又想对魏小花念上一段“女孩儿应该端庄贤淑”的话来。不过转念一想,眼下粗鲁一点也好,至少就没人会怀疑她是个女孩儿了,最多也就说说她像个女孩儿。



来犯的骑兵冲锋速度极快,撤退速度更快,魏小花才喊了十来声,他们就已经一窝蜂地退走了,带着十来箱的嫁妆。李志高分析得没有错,这些人果然是冲着嫁妆来的,一个个手法熟练,而且根本就不恋战,滑溜得像鱼似的。其实十来箱嫁妆,也不过就是一车而已,对于足足几十车的嫁妆来说,根本就是九牛一毛不算什么,但是这关系到魏王和慕容部的脸面,岂得让他们轻易夺走,几个呼吸后库莫儿率军赶到,一看魏小花没什么事儿,他就放心了,然后二话不说就向那群抢嫁妆的人追去。



魏小花看到自己手下的士兵有几个受了伤,立刻就追着库莫儿的屁股大声喊道:“库莫儿大哥,给我狠狠地教训那些混蛋,敢伤我的兄弟,那就得付出代价。”



库莫儿听得清楚,差点一头从马上栽下来。这个汉家小子,又拿他来做人情了,怎么自己不上来给兄弟们报仇呢,每次都是这样,手下的兄弟们有人吃了亏,汉家小子都是一句“库莫儿大哥,你要给兄弟们报仇”,结果是苦力自己出,人情他来做。最可恶的是,那汉家小子的厨艺确实好,把弟兄们的胃都拴得紧紧的,只凭他时不时开个小灶这一点,弟兄们就认他做百夫长,唉,什么时候以勇武为荣的兵营,竟也容得下他这么一个异类了。



咱将来的儿子里,是不是也专门挑一个出来学厨艺,库莫儿开始认真考虑这一点。当然,眼下还是追回嫁妆击杀敌寇更重要。



魏小花的喊声落下没多久,又有一骑从前面飞驰过来,马上的是一名魏王亲卫,看到她便高声道:“花木懒,大王召你上前。”



她撇撇嘴巴,牵了一匹马爬上去,跟着那名亲卫去了。李志高正忙着整合刚刚冲杀一场的士兵们,忙里偷闲地看了一眼,任她去了。



这时整个贺兰卫都已经停止了前进,以百人为一队,各自警戒,更有上百名斥候向四面八方疾行,一转眼就不见了踪影。



“可曾吓着?”



魏王一眼就看出了魏小花的狼狈像,衣服上沾了不少泥土,一看就知道先前肯定在地上打滚爬行过了。



魏小花扬扬下巴,道:“大王小看人了。”



事关面子,她怎么能露怯,就是怕也不能说出来呀。



“哼。”旁边马车里,传出了慕容明珠的一声怒哼,显然是不高兴了。



呃……魏小花立刻低敛目装孙子。



魏王淡淡瞥了马车一眼,转过脸来时,面上已经是一片严肃。



“花木懒,从今日起,你暂时调任某亲卫营中。”



“嘎?”



在魏小花惊诧的目光中,魏王驱马缓缓行到侯乙弗的身边,低声不知说了什么,侯乙弗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没过多久,库莫儿就率军返回,向魏王禀报道:“大王,嫁妆已全部夺回,那些马寇亦斩杀大半,嘿,区区草原马寇,也敢打咱们的主意,他们还有个营寨,就在几十里外,是不是……”



他摩拳擦掌的,似乎很想请命去把那个营寨一窝端了。



“不必横生枝节。”魏王眼底闪过一抹怒色,但仍是压抑下来,还是以大局为重。



随着一声令下,大军继续开拔,魏小花不也违命,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跟在魏王身边,马车里时不时有一道目光刺过来,刺得她极其难受,好几次都想催马回到后队去,但一想,算了,还是魏王身边安全点,下次可不见得再那么好运,让她躲过射向脑门儿的暗箭了。至于慕容明珠的目光,刺就刺吧,反正也不会真的见血不是。



走着走着,魏王的声音又响起。



“汉家小子,离那么远做什么,过来。”



魏小花苦着脸,老大不乐意地过来,道:“大王,有什么吩咐?”



魏王一看见她这副表情,气不打一处来,横眉竖眼道:“怎么,给某当亲卫你不乐意,躲那么远做什么?”



“没呀……”魏小花赶紧辩解,“我这不是在侦察情况嘛,离您近了,视线全让个子高的给挡了,什么都看不见。”



那是,护卫在魏王周围的哪个不是彪形大汉,就魏小花这个头,往里面一站,就只能看见头顶这片天了。



魏王对她的谎话嗤之以鼻,不屑道:“靠你侦察,只怕直接就到敌人包围圈了。”



“大王看扁人。”魏小花虽然知道魏王说的是实话,但是被这么贬低,换谁都不高兴。



魏王哈哈大笑,伸手在魏小花的背上一拍,转了语气,道:“不必灰心,至少你做菜的本事,某军中无人能及。”



“那是。”魏小花被他拍得往前一倾,然后又下巴一抬,在这一点上,她就当仁不让了。



背后又有针芒刺背,扭头一看,慕容明珠不知什么时候掀开了马车帘子,正坐在那里恶狠狠地瞪她呢。魏小花一个寒颤,赶紧喊道:“大王,末将巡视去也。”



说着,一转头就跑了。



魏王也没拦她,只淡淡扫了慕容明珠一眼,然后垂下头,捏了捏自己的掌心。这汉家小子的身体果然柔软得不像话,连慕容明珠都比他矫健些,酒醉那夜的隐约记忆,不是做梦。



偷袭



顺风顺水地走了几日,大伙儿都正抱着平平安安一路直到盛乐的美好期望,这一日,暴风雨却突然而至。



那时候正是黄昏时分,大家都在安营扎寨,忙得热火朝天,然后突然风就起了,先还是微微扑面,刮得人脸上痒痒的,但下一刻,风势突然大了起来,甚至发出了呜呜的呼啸声。



魏小花从来没有见过刮成这样的风,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大风呼啸而至,几乎连草皮都能掀起来,那帐篷就更不用说了,还没有扎好的帐篷,几乎全部被吹飞了,好不容易把帐篷追了回来,按在地上往下打桩子固定,却居然要十几个人才能按住一个帐篷,力气稍微小一点,就是人仰马翻的下场。



如果只是人仰马翻也就算了,偏偏大风一过,跟着而来的就是暴雨,那雨点儿大得跟鸽子蛋似的,砸人身上居然还疼,更可怕的是,天空黑得几乎看不见一丝儿光线,草原上一片水气弥漫,就算是再土生土长的草原人,都快要连方向都辨不清楚了。



魏王和慕容明珠都躲进了帐篷里,魏小花也跟着沾了光,人五人六的立在魏王身后,不像别的亲卫,这会儿都立在外面凭风吹雨打,忠于职守。



侯乙弗在外面绕了一圈,然后浑身混漉漉地回来禀报:“大王,情况不妙,斥侯来报,方圆五十里内没有可避雨之地,这种天气,极难警戒,露宿野地,无险可守,十分危险。”



魏王沉吟了片刻,道:“这种天气也不能连夜赶路,容易迷失方向不说,更耗体力,只能多派斥候警戒了,让贺兰卫轮番守夜。”



“是。”



侯乙弗一走,帐篷里顿时就沉闷了许多,慕容明珠倚到魏王的身边,对着他的耳朵不知道低声说些什么,时不时还瞪魏小花几眼,像是怪她赖在这里不走当电灯泡,哦,应该是大号蜡烛。魏小花被她瞪得不自在,蹑手蹑脚披了张羊皮准备挡雨,然后就往帐篷外摸去。



“站住,你要去哪里?”



魏王的声音冷不防又响起,吓了她一跳,赶紧缩了回来,眼珠子一转,道:“末将给大王和王后做些吃的去。”



魏王没好气地瞪她一眼,道:“这种天气,你用何物生火,外面雨大风急,你就呆在这儿好了,若被风吹跑了,还要累某派人去寻。”



魏小花:“……”



有这么埋汰人的吗,她是瘦了点,但也不至于一阵风就吹跑吧。



慕容明珠的悄悄话被打断,她不怪魏王的注意力一直放在魏小花的身上,反而怪魏小花故意弄出响动吸引魏王的注意,于是又狠狠瞪了魏小花一眼,轻蔑道:“汉人就是汉人,雨打就化,风吹就跑,连咱们鲜卑的女子都不如。”



魏小花没回嘴,只是无语向苍天,待在这里不是,不待在这里也不是,她可真是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啊。算了,自己寻个角落蹲着吧,咱不惹人嫌,你们就把咱当块石头得了,爱怎么亲热就怎么亲热去。



外面雨点打在地面上,发出很大的声音,如果这里不是草原,魏小花几乎怀疑这么大的雨点落在地上,一准就能打出一个坑来,也不知道李志高现在怎么样,没有自己在那儿镇着场子,他一个书呆子会不会被那群大兵欺负?



要是让魏王知道她现在在想什么,估计能活活笑死。怀里虽然抱着一个数一数二的大美女,不过魏王的心思却不在美女身上,真的有比女子还要柔软的男子身躯吗?不着痕迹地盯着魏小花略显清秀的脸蛋看了一眼,魏王心中的疑惑越发地重了。



如果这汉家小子其实是个女子的话,那他以前那些日子岂不是双眼被雁叼瞎了,连男子和女子都分不清楚。可如果真是个小子……打死他都不信,除非酒醉那夜他真的是在做梦。



正在魏王想着用什么法子可以验证魏小花的身份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身下有些轻微震动,顿时脸色一变,二话不说将慕容明珠从身边推开,伏身在地下,将耳朵贴紧地面听动静。



慕容明珠促不及防,哎呀一声摔在了一边,倒把魏小花吓了一跳,两人同时转过头来,看清楚魏王的动作,顿时觉得不妙。



“大王,西南方向发现有大队骑兵正往我们这里疾奔……”



侯乙弗突然闯了进来,发现魏王已经伏在地上探听,立时便住了口。



魏王站起身,道:“已经很近了,命令贺兰卫立刻准备迎敌。哼,在这种天气里还纵马疾奔的,定然是敌非友。”



“是。”



侯乙弗领命而去,慕容明珠却大发脾气,道:“可恶,下这么大雨,还来搞偷袭这一套,真当我们慕容部是好欺负的吗?拓跋大哥,这半根牛角你拿着,也别让我慕容部的人闲着。”



魏王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接过了牛角。慕容部派了两千骑兵来送嫁,但是指挥权却不在魏王手上,而在慕容明珠的手上。现在慕容明珠把牛角给了魏王,就相当于将指挥权交给魏王,这里面除了同仇敌铠之心,只怕也有在魏王面前表现一把的意思。我慕容明珠能给你的帮助,角落里那个小小的汉人,做得到吗?



魏王看明白了慕容明珠的意思,只可惜魏小花却是不懂的,如果慕容明珠拿出来的是块虎符,说不定她还能猜到些,可是半根牛角,实在太普通了,以至于她现在是一肚子疑惑,这大战当头的功夫,牛角顶什么用呀,难道是胡人独有的护身符?那还不如给把刀来得有用呢。



想到这里,她非常狗腿地帮魏王把放在一边的战刀拿了过来,还郑重道:“大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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