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指南针》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购房指南针-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看售房单位这个栏目时,主要摸清现在接触的售楼机构是否是合法的销售主体。一般售楼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开发商自身的一个下属部门,一类是开发商委托的销售代表。如是后者,应当要求其提供明确的委托书来证明其身份和权限。
  看项目名称这个栏目时要注意,因为一个项目在开发过程中会有很多名字,起始工号、正式地名,有时出于销售原因还起个别号。置业者有必要搞清楚几个名词说的是不是一回事。
  用途这个栏目实际决定了物业类型。从开发商角度看,决定了项目土地出让金按哪类物业交,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定。从购房者角度看,直接影响了将来物业的收费标准的允许范围,比如是普通住宅就不能按公寓收费。
  销售范围是最核心的问题。一个项目的销售许可证既可以按楼座发,也可以根据物业的具体情况按楼层发。此外,发证机关及其公章必须清楚,必须是有权机构;许可证本身的年限也是个需要留心的地方。
  Q:如何理解因为出卖人(开发商)的原因致使买受人不能按期办证?
  A:只要开发商应尽办证义务而未尽,开发商即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对政府行政行为等所造成的原因,不能一概认定为开发商的原因而由开发商承担责任。以下几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开发商的责任:
  (1)政府行政行为所造成的第三人原因。由于权属登记相关法律规定滞后,政府相关权属登记管理制度长期相对不规范,造成提供了相关资料,却因政府行政行为致使办理产权证的时间过长。
  (2)不可抗力原因。审判实践中对不可抗力原因的理解在于:一是原因系非开发商所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二是该不可抗力原因对于开发商履约已造成实质上的影响,即存在导致开发商无法履行办证义务的因果关系。
  (3)买受人原因。当买受人存在不按约交付房款、拒不履行相应办证义务时,根据合同法关于不安抗辩权及同时履行抗辩权行使等规定,开发商逾期办证具有相应的免责事由。
  Q:如果开发商交房的时候,没有达到楼书中所说的标准,购房者如何索赔?
  A:建议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把楼书中有的条款,尽量签在合同里,因为合同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如果达不到规定,您将来要求赔偿会比较容易操作。对于楼书或者广告,在合同里没有,如果达不到标准,将来索赔会比较困难。如果去举报,工商部门也会处理,但是个人要想得到赔偿,操作起来难度会比较大。对于楼书中的一些说明,比如说会所、绿化等,要尽量地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进行明确的承诺。
  Q:房屋所有权指的是房屋的哪几种权利?
  A: 王大妈二十几年前就住在广安门大街的小四合院内,这些年随着儿女的长大,人口的增多,她在自家小屋旁边私自搭建了几间平房。现在要拆迁了,王大妈十分高兴,因为她家房占面积多,拆迁款也就多。到了正式丈量的时候,工作人员要求王大妈出示她的产权证,而王大妈只能拿出原来那几间房子的产权证,而自己私自搭建的却没有产权证,所以她的拆迁补偿只能按有产权证的那几间计算。根据拆迁法规,私搭乱建的房屋都不能作为补偿的根据。

乐居房博士Q&A(2)
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房屋交易中经常见到的两种权利状态。同一房屋,在交易中交易的可能是所有权,也可能是使用权,也可能是他项权利,如典权、抵押权、租赁权等。
  (1)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的所有权是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使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合。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归纳如下:
  ①依法新建;
  ②添附取得,如翻建、扩建、加层等;
  ③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
  ④继承或受遗赠。
  前两种方式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方式,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2)房屋的使用权
  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包括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3)房屋的他项权利
  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这里只介绍其中最常见的三种:
  典权
  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
  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相应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典契中一般规定,到期不赎的,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过双方协商,续期再典。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房屋转典,或出租给他人,并可以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
  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租赁权
  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有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Q:买房时,开发商能拒绝做公积金贷款吗?
  A:只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做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开发商就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做住房公积金贷款。
  Q:买房可以根据地段、价格、房屋性质自由选择,到了办理贷款时却为什么不能自由选择呢?
  A:专家解释,现在人们买房无非是两种房屋类型,即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从新建商品房来看,购房者只能选择与此项目开发商有合作协议的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因为开发商一般与银行都是“捆绑式”销售,也就是开发商的前期按揭贷款支持以及其他相应的商业贷款基本上都由某一家或者两至三家银行提供,所以在售楼时开发商自然会把自己开发的楼盘按揭指定给这几家银行做。
  从二手房来看,作为客户与业主间的媒介房地产经纪机构一般与银行之间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小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能与几家银行合作,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能与十几家或者几十家银行合作。这样,购房者在贷款买房时相对选择的余地也大了许多。
  Q:定下的房贷年限还能更改吗?
  A:据个人房贷服务机构伟嘉安捷的理财师认为,根据银行的借款合同的条款,年限一般是不能再更改的,之前有过一种叫做同名转按揭的业务,不仅可以提高年限而且可以对按揭贷款再融资,但现在此种业务已被取消。不过,在不提高贷款金额的情况下,部分银行是可以办理加长年限的换按揭业务的。
  Q: 请问用公积金买的房子能卖吗?怎么卖?
  A: 个人房贷服务机构伟嘉安捷的理财师介绍了几种解决办法:
  (1)如果自己有钱,把公积金贷款全部还清,然后进行买卖。买家进行商贷或公积金贷款申请程序。
  (2)如果自己钱不够,买方的首付够还自己的公积金,找大型规范中介公司或知名贷款服务公司做担保,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清公积金后,再进行买卖。买家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是商业贷款申请程序。
  (3)如果自己钱不够,买方的首付或其他钱也不够还自己的公积金,找大型规范中介公司或是知名贷款服务公司做垫资,然后找中间人担保,再进行买卖。买家进行公积金贷款或是商业贷款申请程序。
  更多请参见新浪乐居房博士:
  //house。sina。/fangboshi/
  

当业主前请弄清楚该如何收房(1)
收房是购房者即将成为业主前的最后一道关卡,顺利完成收房,拿到钥匙,购房者就已经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业主,从此拥有自己温馨的家。但这最后的验收阶段,购房者可千万不能马虎大意,否则,等来的也许不是美好的新一天的开始,而是纠缠在与开发商或物业的纷争中。所以,准业主们,睁大双眼,打起精神,跟随乐居工作室一起,体验一次完整的收房之旅。
  本章提要
  ● 当业主前请弄清楚该如何收房
  ● 明明白白缴纳收房过程中的各类费用
  ● 收房过程中所需文件汇总
  ● 房屋验收全攻略
  ● 如何办理产权证
  ● 乐居房博士Q&A
  房屋建筑完成之后,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及时通知购房者收房。因为只有购房者最终签署了入住交接单,才能成为完全意义上的业主,开始美好的生活的新一天。
  收房第一步:关注收房通知
  购房者一般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了解收房的事宜:
  第一,开发商以挂号信的形式进行书面通知。
  按照之前留下的联系地址,购房者会收到开发商寄来的挂号信。挂号信内一般包括收房通知书、当日收房流程图、收费通知单等文件。购房者应仔细查看收房通知书内容,准备好相应的材料,牢记收房时间,按时去收房。
  第二,售楼人员电话口头通知。
  在没收到书面通知之前,如果购房者着急了解情况,可以直接打电话向售楼员咨询情况,如询问收房时间、面积是否有变、需要交纳的费用等。
  第三,开发商在报纸或网络上发布收房信息。
  有些开发商会提前将收房信息刊登在当地报纸或房产类网站上。因此,在临近收房期间,购房者应该多注意当地报纸新闻或房产网络上的信息。
  临近收房日期时,一定要勤问、勤关注!
  收房第二步:准备收房所需提供的业主材料
  购房者应在收房通知单上注明的时间内(通常是30天左右),带齐收房当天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收房通知书、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已交房款收据等单据、购房合同等,到开发商指定地点(一般是楼盘现场)办理收房入住手续。
  很多购房者以为收房日期不是特别重要,也没什么可准备的,反正钱都交了,到时候拿钥匙入住就可以了。其实,如果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开发商已实际交付了房屋。因此,购房者自己就必须从收房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以及税费。大家应重视收房通知书,积极准备收房材料,按照要求履行收房验房的权利和义务。
  收房第三步:审核开发商必须提供的材料
  购房者在接到收房通知后,应该审查开发商的交房手续是否完善。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在竣工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因此,验收合格的房子都有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有了这“两书、一表”,才能说明该房屋经相关部门验收,并且合格。此时,应当详细察看“两书、一表”中的内容和验收部门的盖章,如有异议应该马上询问。
  一旦签了入住交接单或类似文件,就视为对房屋质量的认可。因此,收房前千万记住要求开发商出示“两书、一表”,确定该房屋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但时下不少开发商交房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确实急于收房,在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以及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项目具备居住条件,也可自愿收房。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当业主前请弄清楚该如何收房(2)
收房第四步:争取先验房后收房
  购房者当然希望按照先验房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的正常程序进行收房,但能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购房者先在收房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然后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因为购房者已经在相关验收文件上签了字,待进入房间后发现问题时,与开发商争执起来也会软弱无力。也许一些负责任的开发商会积极地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善后解决,但也可能遇到一些开发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