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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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第一人- 第2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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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渐渐靠近罗马城的外围,路上行驶的车辆开始多了起来。此时则更能显出林成的驾驶水平来,在一线之差的距离超车,让追踪的这些约翰家族的人措手不及。



靠近罗马也就意味着警力的加强,警力的加强,就意味着不能随便开枪了,情况对约翰家族的人越来越不利。



罗马城外围也足够大,所谓的条条大路通罗马,就可以看的出来。古罗马是欧洲的经济中心,现在的罗马也差不到哪里去。



此时面对如梭的车流,林成驾驶的老福特更是如鱼得水。在城里,根本就跑不起车速来,而对油门和刹车配合的绝对完美的林成,却是把约翰家族的车越拉越远。



把剩下的四五辆车甩掉后,林成刚想松一口气,前面突然出现了两辆车老是想别自己,林成看了一眼这两辆车,就知道虽然不是后面的几辆车,但是却肯定是约翰家族的人,或者说就是黑手党的人。



罗马是黑手党的大本营,而拉蒂那只是约翰家族的大本营而已。虽然这些黑手党家族内部纷争不断,但是在有外人的情况下,却总是能一致对外。并且他们也不是各自为战,而是有不少互相配合的。



林成猛的加速,把这两辆别他的车给撞到了一边,而他则拐进了一条小巷。



从小巷的另一头出来前,“布朗,咱们马上准备下车。”林成一脚油门把车停在街边,与布朗换乘了一辆出租车。



两人在行驶了一段后,又换乘了一辆出租车,来到码头。



“咱们现在去哪里?”布朗有些依恋的看着罗马城。



“去索马里。”林成言简意赅。



“索马里?”林成的话差点给布朗吓一个跟头,索马里的海盗世界闻名,如果这个世界还有一个地方属于野蛮人的世界,那大家会公认是索马里。这个地域是海盗最猖獗的抵御,各国的商船如果没有本国海军的护航,那想通过这个地域,不交足够的买路钱是不可以的。



布朗对于索马里只有害怕,而林成心中则想的是,真让那个海盗头子蒂姆说对了,自己果然要去投靠他了。海盗头子蒂姆在跟林成分别的时候说:欢迎自己的加入。



现在果然要加入海盗了!或许海盗这个职业跟自己结下了不解之缘。



经过短暂的害怕后,布朗也看开了,或许索马里真是个好地方,只有这样的三不管地带,才是自己最适合的归宿,也只有这样的地方,黑手党或许才不屑于介入,自己才能平安。



林成和布朗乘坐的轮船在吉布提靠岸,两人又转车,来到位于亚丁湾边上的索马里联邦共和国。



说叫联邦共和国,其实却一直处于无政府状态。



龙耀九州070远来投奔



?吉布提曾经也是索马里的一部分,被称为“法属索马里。”两人从吉布提雇了一辆车,直奔海盗最为猖獗的博撒索地区。



也只有这里才能找到海盗头子蒂姆。蒂姆的名气在这一带很大,上次劫掠公主之星号,虽然说蒂姆损失了一些常规海盗,但是也让索马里地区的所有海盗看清楚了蒂姆的实力,尤其蒂姆那支百人的海盗特种部队,让蒂姆声威大震。



如果说索马里地区有不知道总统是谁的,这很正常,但是如果你不知道蒂姆是谁,那就明显落伍了。蒂姆自从上次的公主之星号事件后,隐隐有坐上海盗第一把交椅的趋势。



不过海盗的不好管理也在这里,拿起枪是海盗,放下枪就是渔民。而索马里海域丰富的鱼类资源,也是这里水上风云人物辈出的原因所在。



一天到晚跟海打交道,水性不好都不行。海盗不好剿灭的原因也正在于此。拿起枪就可以劫掠过完船只,放下枪就是正儿八经的渔民。像蒂姆这样把海盗作为一项正经事业来做的,没有几个。



林成和布朗两人问清楚蒂姆的所在,一路朝博撒索的海边而去。



蒂姆所住的地方是个渔村,四周很空旷,但是渔村里面土墙遍地,而且就在海边,还有个小型的木板搭建的栈桥,可以停靠渔船。可以说是个攻守兼备的好地方,



林成的到来,受到了蒂姆的热情欢迎,因为蒂姆对林成记忆犹新,还时常跟手下人提起。



为什么蒂姆很少被围剿?一是因为索马里地区本来就乱,各人顾各人。二是蒂姆水陆功夫好,而且他手下的这一百名海盗特种部队,装备在索马里地区算是很精良,都可以跟政府军打一场的小型战役。政府不敢碰,而外来的人也不会轻易踏足索马里地区,因为这里没有国际法,也没有人道人权,这里只是崇尚武力,有了武力,你就可以是山大王。俗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在地头熟悉的地方,派来围剿的小股部队,根本就不是本地武装的对手。



蒂姆这个地方退可以进入索马里地区的丛林打游击,进可以进入茫茫大海,可谓是进可攻,退可守。



最近的蒂姆春风得意,做了一票公主之星号邮轮的买卖,让蒂姆钱包大鼓,他花了五千万美金,添置了一艘新式快艇,无论是动力还是速度,都让人满意,在这亚丁湾可以说算是海上利器,可以追上所有的船。



另外,新式的枪支也添置了不少。



蒂姆的实力已经跃居整个海盗团伙最强,虽然他现在人数不是最多的,但是不论是单兵作战还是整体协同作战,那在索马里地区,都是个顶个的。



蒂姆就凭借这一百人的海盗特种部队,完全可以跟政府武装争夺政府大权,不过蒂姆名声不好,就算组建起政府,人民恐怕也不会让他做上一个月。



“我的朋友,真的是你?先前还以为我眼睛花了呢?”蒂姆推开了哨兵的枪,一个窜身跃出土墙,给了林成一个拥抱。



林成在来前也没打算蒂姆有这么热情,因为当兵的和混黑道的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直爽。蒂姆是以色列野小子特种部队出来的,是个典型的兵痞。他的感情很直接。原来林成的打算是如果蒂姆不欢迎自己,那自己一打转,就走。不过眼前蒂姆感情真挚,林成也放心在这里先住个几天。



“嗨,好久不见了,过得好吗?我先给你介绍个朋友,我们一起在你这里寻求个庇护,没问题吧?”



林成拉过布朗,给蒂姆做了介绍。



蒂姆是个很好客的人,如果他是在船上遇到布朗,那肯定会敲的他肉疼。不过对待朋友,蒂姆却相当坦诚。丝毫没让人感觉他是个本地的军阀级人物,索马里地区最大的海盗。



“欢迎你。”蒂姆跟布朗握了下手,然后拦过两人的肩膀,“走,进去,一起喝一杯。”



现在蒂姆的海盗集团走的是精品路线,不像以前那么兼容并蓄,良莠不分了。以前的蒂姆集团,特种海盗留着压箱底,干活都是招收的临时工。现在整个海盗特种部队已经完成训练,作为主力上阵了。



蒂姆很自得,因为在这一片海域,他有相当的发言权。



“林,这次来就别走了,你来直接坐第二把交椅,咱兄弟吃香的,喝辣的。”蒂姆在跟林成连干三大碗后,说。



“大哥,我这次来,就是希望投奔你,但是我怕给你带来灾祸。”



“这是什么话,别说在这一带,就是在全世界,咱也不怕任何人,再厉害你能拿原子弹炸我啊?”



蒂姆说话很豪爽,显然是最近春风得意,不论是装备还是部队,都鸟枪换炮,装备精良,所以口气也大了不少。



“我和布朗得罪了黑手党的约翰家族,现在正四处奔命,我怕给大哥带来灾祸。”



“约翰家族?就是以前跟默罕默德合伙做生意的那个?”



“恩,对。”



“那行,兄弟,你尽管放心,这事我包了。”蒂姆一拍胸口,把这件事给揽了下来。



其实蒂姆是以为林成得罪约翰家族是因为在公主之星号上,他们一起杀了约翰家族的三号人物齐格约翰的事,蒂姆是个海盗,却是却极讲义气。他误会成了林成帮自己担了这杀死齐格约翰的祸水。



林成见蒂姆误会,他也没做解释,蒂姆很豪爽,自己再做解释,那就有点看不起兄弟的意思了。再说了现在布朗的确需要个庇护的地方,他自己倒是天下皆可去得,不过布朗不行。毕竟是自己把布朗扯了进来。他就要为布朗负责。



“那谢谢大哥了,不过这交椅不交椅的咱就不说了,有什么事,大哥尽管吩咐。”林成举起杯,与蒂姆碰了一杯。



布朗先前来到这索马里地区,带着恐惧,不过时间一长,他也放开了,毕竟蒂姆言语非常真挚,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也好酒,跟蒂姆和林成两人,能从酒里谈到一块去。



龙耀九州071冷血杀戮



?酒精是男人之间交流的最好媒介。



布朗和蒂姆都喝的酩酊大醉。只有林成依旧是面不红,气不喘。林成就在蒂姆所在的这个渔村开始溜达。



索马里地区常年处于内战当中,到处都是战乱,到处都是难民,人民生活极其困难。其实只要有一丝活路,谁愿意去当人人痛骂的海盗呢?



海盗这个职业跟传销差不多,挣钱的都是少数人,因为勒索的赎金都会打到首领的帐户里。碰到好的首领,多分你点,碰到心黑的,给你顿饱饭,你依旧要去卖命。



这里的情况,国人见了,就会感觉自己生活在天堂,起码吃肉吃菜随便。



“砰砰砰砰砰。”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背着一把ak正在努力练习枪法。一个妇人正头顶篮子在道边急冲冲的走,谁也不知道她此刻正成为这个孩子的靶子,可能是这个孩子还是第一次用移动的人做靶子,而他又可能过分的追求打移动靶的命中率,枪管随着这个妇人移动,却是却始终没有开枪。



枪管移动了一段时间,可能已经计算好了妇人的行进速度,他的手慢慢扣上了扳机,他的眼神坚定而冷血,里面看不到一丝人的怜悯。



男孩的手指慢慢用力,“砰”的一声,子弹射了出去。但是却由于在发射的时候,有人突然从旁边握住了枪管,往上提了一下。子弹朝天上飞去。



林成握住微烫的枪管,心中一阵怒火,“这是个人,不是什么动物,想杀就杀。”这个妇人也听到了枪声,朝这边一看,她似乎感觉到这枪原本是射向她的,她突然加速,迅速逃离这个射程范围。



这个孩子还有这个妇人都是典型的非洲人面孔,一看他们就是同种同族的。林成对这个男孩的行为非常不理解,如果是一个种族的,换作是林成自己,让他无缘无故的射杀同族人,他断然下不了这个手,尤其是一个妇人。



他不明白这个孩子为什么就这么冷血,杀人连眼都不眨,虽然这算是杀人未遂。



但是这个孩子显然听不懂他说的话,男孩被人打断了他的瞄准,所以也是一脸怒火,他调转枪头就准备给林成也来一颗子弹尝尝。



林成劈手夺过他的枪,在一秒钟内,双手如飞,把这支枪变成一堆零件。



男孩很愤怒,在索马里地区,虽然枪支泛滥,但是作为一个孩子要弄到一只枪却不容易,他当然不明白枪支拆了还能装起来,他只是以为自己的枪坏了,再也修不好了。



任何人看着这一堆零件,都会有些手足无措,何况是个孩子。



男孩挥拳朝林成的头打去。



这个孩子身高不够,也就十二三岁的年纪,根本也够不着林成的头,但是脸上的愤怒却看的分明。



林成身体微微一动,这个男孩一拳的威力,根本不能对林成构成一丝伤害。当然林成也不能让他打着,他身体微微一侧,一座,一顶,这个男孩收胳膊的劲,就立刻被林成的肩膀借用上了,一下被顶出去好几米,腿脚都离地了,最后一屁股坐到一块石头上,硌的呲牙咧嘴。



但是这个男孩有个有点,那就是话少,一句话不说,翻身拿起屁股下的那块石头,猛的朝林成扔去。



林成一把把石头抄在手里,朝男孩走去。他在男孩面前,当着他的面,把这块时候扔到地下,然后一记随意的金刚捣锥,把这块石头跺成了粉末。



这次男孩才吓的脸色发白,而且白的吓人。要知道他刚才是摸过这块石头,这可是块货真价实的石头,无论是硬度还是大小,男孩都清楚,就算拿枪打,要把石头打成地上这个粉末状的样子,恐怕一梭子子弹都不行。



“记住,以后不要滥杀无辜!”林成丢下这句话,又往出来的渔村走去。已经救了妇人,他当然不能把这孩子杀了,他不是个冷血动物。



看来是战乱惹的祸,没有经历教育,整天生活在你死我活的环境中,如果不想被人杀,那就只有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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