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樾上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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樾上晗光-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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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晗,你和我说话,我都听着。你想说什么呢?”

    营帐里没有回话。

    肩上有人轻轻拍打,吴樾的心狠狠一颤,回过身却来看见卫宁站在身后。

    卫宁偏了偏头,“怎么,你以为我会是方晗?”

    “不用问了。”卫宁走上前将帘帐掀开,里面哪里有方晗的影子。“他早就走了,就在你们出发的一刻钟后。”

    得到准确的答案,吴樾向后退了一步,脸色霎时变白,“你知道?为何不留下他呢?”

    “我看着他走的。他只带了几个馒头,连马也没骑,就这么走着去了。当时我就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呢。你说,他要走多少天才能回到皋城呢?”

    知道方晗走的境况,再想象那双满是血泡的脚,吴樾感到一阵晕眩。“我在问你为什么不留下他!”

    “我为什么要留下他?吴樾,是你一直希望他走的,你真奇怪,现在却问我为什么不留下他。你到底怎么想的?”

    什么都不需要说明了,当他从忻城策马赶了一个时辰的路来到方洲就足够证明一切。

    他想留下他。想要留下他。

    “吴樾,吴将军。你到底明不明白你自己呢?”卫宁的眼眶滚落出两颗泪珠,她用袖子抹了抹,说话都哆哆嗦嗦,“将军说过要带我去燕国?到底是因为喜欢我,还是可怜我?”

    她咬住唇,似乎不想将下面的话说出来,可还是决定痛痛快快说出来,“你真的讨厌方晗吗?讨厌他还是喜欢他?”

    吴樾哑口无言。

    “当你讨厌着他的时候,眼睛里,不是一直注视着他了吗。”

    在那一刹那间,他仿佛看见所有的花朵一齐坠落,一片又一片落在他的心上,落在他心中尘封在冰晶里的少年身上,美好又朦胧。

    “到了今天这种局面,都这么鲜活摊开在你面前,你还不敢承认吗?”说完,已是泪流满面。

    吴樾感到一阵又一阵的心酸。原来所有人都知道,原来所有人都知道。就他一个人还傻愣愣的,一直伤害着在意的人,还天真以为,这是一种对两个人都好的方式。

    这大概是卫宁头一次如此狼狈的哭泣。一直努力用手抹着眼泪,抹的整张脸都是,可眼泪还是不间断下坠,最后她放弃努力。

    她可以不计较吴樾是敌国将领,也可以不计较他将陈国覆灭,更可以不计较自己会被人唾弃。因为这些都无所谓,只要她喜欢着的青年能够对她全心全意。可是,好像行不通了。

    “燕国……我是不会去了。我会留下来,同方洲城一起,同我的荆鞭一起。”

    六月里,她的长裙又开始飘飞,在崎岖不平的道路上越来越远。却不知道,方洲城的老鸦瓣是否还是记忆里茂盛的模样。

    吴樾失去气力,有人牵着绝影马徐徐而来。

    “韩镜。我要怎么办呢?我那么对他,他一定对我失望透了。所以才离开了,他一定不想见到我。”

    韩镜叹息一声,“吴樾。知道皇上当初为何让你带兵么?”

    将手中缰绳塞到吴樾手上,“是因为你不像其他三位老将军那样,沉稳得过头。人有些时候,不就应该冲动些吗?或许一生当中也就只有这么一次可以让自己不计后果的疯狂了。”

    吴樾终于明白,从前所做的一切,只能是在那吃货面前耍手段,告诫他不要越雷池而已。可若他不在,这段自己都不晓得会如此深刻的感情,该如何安葬呢?

    对于这样一个毫无保留喜欢着自己的人,还能计较什么呢?还能耍什么阴谋阳谋呢?如果就这样放下他,一个人前行,说不准有一天走到五十岁、六十岁甚至七十岁的时候,还会想要回过头来,说一句“我后悔了。”然后将他带走。

    倘若往后的年岁里,会以这样的景象存活,为何不在一开始就带走他,同他一起欣赏路上的风景呢。

    夕阳残血,绝影马踏过一池溪水,他长发银戟,形单影只。却从未感觉心情犹如此刻这般喜悦澎湃。

    ————————————

    吴樾离开三个月后,长胜军凯旋回到皋城。

    那一天的木芙蓉开得花团锦绣,韩镜穿着宋锦坐在茶馆楼台下,手上是十六骨象牙折扇“哒、哒”敲击。

    身旁的青年端起青花瓷茶杯缓缓抿了一口茶水,看着台上那一出霸王别姬,忽然道,“说说看,吴樾到底去了哪里?”

    韩镜将食指搭在唇间,做了一个禁声的动作,然后又慢慢闭上眼睛,享受的听着戏曲。

    青年看着他柔美的侧脸,喉结滚动几下,撤退了台上所有戏子,只留下他和韩镜两人。

    韩镜睁开眼睛笑了笑,将折扇搁在桌上,青年俯过身去,稍微一低头,就吻上他的唇。

    “皇上真是迫不及待。”

    压在上方的皇帝含着他的唇瓣含含糊糊说道,“我都等了快要两年。”

    “那你当初还舍得我去?”

    年轻的皇帝将他的衣服脱得所剩无几,慢悠悠的口吻里是惆怅万千,“以后都不会了。”

    韩镜微笑的看着楚歌仔细抚摸着自己的伤口,突然抱住他,心中感慨万千,“楚歌,我喜欢你。”

    头一次被韩镜表白,皇帝似乎有些手足无措,直到韩镜吻上他的睫毛,他才回过神来,回抱住韩镜,“我也是。”

    窗外的木芙蓉剪影爬上窗棂,寂静的岁月里花开花又落,谁来过又悄悄离去,却唯独身边的这个人拥有就不再凋零。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八章

    

    三个月里,吴樾带着绝影马沿着回皋城的路线,由白城到普京城再到徐忆城,他看见碧水池塘菡萏由新蕊绽放到颓败,红豆在树梢结成籽,一颗颗镶在玲珑骰子里。他带着日益渐长的思念,却始终没有找到念想着的人。

    他想,是不是自己欺负方晗欺负得太狠了,所以老天也看不下去,才不让他如此称心如意。

    沧海湖的水阁上,传来断断续续的七弦琴曲,他心里一片凄清,哪怕此刻吃着八宝龟羊汤、西湖醋鱼或是酥皮莲蓉包,他都觉得味如嚼蜡,甚至怀疑被奉为美食城的徐忆城是不是与其名号有很大出处。再发现周围的人吃得一副幸福满足的状态,吴樾终于察觉这个问题出现在自己身上。

    他想如果再寻不到方晗,他一定会得相思症死掉。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变得如此疯狂。

    正要下楼结账,听见左边隔间有人口齿不清着,“老版,来一混绿豆黑米。”

    声音软软的似乎是一团海绵,却在吴樾心里如同一块铁石狠狠压下,连呼吸都忘却。

    时间仿佛在此时生根,缠绕出绿绿茵茵的藤蔓,在那布满光柱的照拂下,叮、叮,开放出一盏盏透明的花朵,变成刹那永恒。

    在那方宁静的世界,他掀开玉白珠帘,在花盏盛放的道路上,朝着近在咫尺的青衣少年缓缓前行。

    少年垂帷着双睑捧着芝麻酥饼,吃得认真又用心,并没有发现他。

    心跳如雷贯耳,太多的喜悦潮水一般漫涌上来,将整个心脏灌得满满的,却不知为何有点酸楚和哀恸,他的声音发抖得不成样子,一直动着嘴唇才发现一个字都没能发出来。

    直到低头吃东西的少年发觉情况有些奇怪,才抬起头来望向他。

    见到那张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脸时,吴樾觉得自己真的是要疯掉,艰难叫着,“方晗、方晗、方晗……”一次比一次喑哑,到最后都快要听不见。

    他伸手过去,想要将方晗带进怀里,好好拥抱一次。然而在即将触碰到的那刻,方晗逃避的向后一退,慌乱的用手擦去嘴角的粉屑,语气里是显而易见的客客套套,“吴、吴将军,真是好巧啊。好巧、好巧……”

    心脏被密密麻麻的荆刺勒住,勒到快要喘不过气,所有黑暗到黎明装裱在精美匣子里的思念想要对着眼前这个人释放,此刻哽咽在喉咙,难以倾泻难以下咽。

    却只能故作轻松着,“嗯,确实,很巧。”

    结果说完这句话,吴樾就想扇自己巴掌,坚定了信念,开口,“方晗,其实我……”

    话语很快被打断,店小二端着绿豆黑米粥横在两人中间,满脸殷勤,“客官,你的甜点。”

    吴樾的额头有青筋跳动,方晗拿起来匆匆忙忙喝了几口,就退到离吴樾更远的地方,抬高音量道,“我还有事,就此别过、就此别过。”说完,长了兔腿一样,呲溜就不见人影。

    吴樾望着楼台下拼命逃跑的少年,心中顿时一股凄然和怒气。

    就这么不愿意见到自己,一刻也不愿意?

    方晗敲了敲柜台,正拼命打着算珠的老板冲他露出客套的笑容。

    将一粒碎银放在柜台,“一间地字一号房。”

    老板将碎银拢到手心,转过身去取挂在墙上的钥匙串,正要领着方晗去看房间,另一粒碎银由柜台对面滑过来。

    来人俊俏的眉眼望着愣在原地的方晗,一本正经开口,“一间地字二号。”

    老板一面笑的合不拢嘴一面说道,“赶巧,我带两位一齐去看房间。”

    方晗的手指在空中挥舞了一阵,想要开口呐喊:老板,这房间我不要了啊啊啊!

    结果还没喊出口,吴樾的眉眼弯成漂亮的形状,过来将腿软的方晗扶正,然后心情大好的从他面前走过去。

    入驻进地字一号房,方晗在房间踱来踱去,觉得三个月不见,吴樾变得非常古怪,而且这种古怪让他打心底里发毛。

    准备倒一杯茶定定心,就听见门外传来“笃笃笃”三声不急不缓的敲门声。

    方晗立即将茶杯扔在桌上,迅速脱掉靴子窜进被窝,佯装睡糊涂的声音,问道,“谁……”

    外头响起店小二客气的语调,“客官,您的热水来了。”

    不是吴樾!

    方晗猛的掀开被子,打开门,看见店小二堆满笑脸站在门口,手里是一桶雾气缭绕的热水。

    捧着脑袋想,我真自恋我真自恋我真自恋!

    店小二眨巴着眼睛问道,“客官,你——还好吗?”

    “我很好,非常好,好的不得了。”提过店小二手中的热水桶,关上房门。方晗望着房梁呆呆发了一会愣。

    就算见到吴樾能怎样呢?就算一直和他不期而遇又怎样呢?他那么喜欢卫宁,怎么想都不会为了自己而来。

    真是够了,真是够了!

    方晗在心中骂自己窝囊废柴,明明将十五岁到十九岁时画的吴樾的画像都烧的一干二净,明明告诫自己吴樾只是自己一个关系一般的旧友,明明说过要做一个快乐的傻瓜,却还是在见到吴樾的时候,所有被封藏的思绪绕满脑袋,密不透风。

    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再这样下去难免重蹈覆辙,那种做梦都感到压抑的心情已经不想体会第二次。

    想通了这些,方晗放下热水桶,把打开的包袱整理回去,他要离开这个有吴樾的地方。

    “退房?”老板一脸不可思议,“可是对住房不满意?那我给您再换间。”

    “不是不是。只是有急事要连夜赶路,可有马匹?”

    老板收回方晗手中的钥匙,将他带到马厩,方晗拉了一匹离自己最近的马,付了钱头也不回的扬长而去。

    那老板看着手中的碎银摇摇头,“天大的事能比得上睡个好觉么。”

    结果,在深更半夜的时候,他被人从床上拖起来,窗外有月光照下来,照在床边那人一头漆黑的长发和淡紫的衣裳上,如披雪霰。

    那人问他,“地字一号房的人呢?”

    他脑子不清不楚,终于想起来道,“退房了。”

    “什么时候?!”

    “就两个时辰前。”

    就感觉眼前一道风刮过,窗牖前后摇晃,露出月色下一截霜绿翠竹,可哪里还有半个人影。他擦擦眼睛,怀疑刚才自己做了一个真实的梦。

    嘟囔了一句,“有病。”于是又昏昏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接连三天微风和煦,方晗坐在小白马马背上,由它自由的行走。包袱装得鼓鼓囊囊,其实里面三分之二的空间留给了食物。

    没有美食的旅行不是好旅行。没有储备粮的吃货不是好吃货。

    方晗创造出这句话的时候,在心底默默给自己点了无数个赞,想想自己以后非常有可能从吃货行业发展到哲学行业。

    嘴里嚼着龙须糖,一路走马观花。林间常青藤攀爬到无法触及的高度,细看还能发现几株凤尾兰倚靠粗壮树干,开得茂盛繁荣。

    日光筛落在他的眼睑上,他闭上眼睛,龙须糖甜美的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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