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里的小乌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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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袋里的小乌龟-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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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深淡淡一笑,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不远处,那两人抱在一起轻轻摇晃,像冬天里两只互相取暖的布袋熊。 
  

  ☆、第二十章

  公元九一O年。楚国都城,辅国大将军府。 
  池子里的莲叶已经凋败,只余几枝黑黑瘦瘦的干茎立在水面上。水边的太湖石上,那个修长的身影已经独自伫立了很久,时而一阵风吹过,只见发丝与衣带飞扬,却不见他的神色有丝毫变化。 
  “属下龙骑营都尉招一来,参见大将军!” 
  听见身后传来的声音,吴鸣微微一挑眉毛,从袖笼中掏出一件东西,搁在身旁的石头上:“招一来,你知道这是什么吗?” 
  招都尉看了看那东西,赫然发现竟是一只小乌龟!不免有些莫名其妙:“这个……属下愚钝,看不明白。” 
  吴鸣突然转过身来,线条柔和的眼中射出凌厉光芒:“这是文诺留给我的,他说换了侍卫衣服不方便带,请我帮他暂时保管。” 
  “哦”招一来脸上白了红红了白,瞬间变了好几次颜色。 
  “那孩子一向安安静静逆来顺受的,怎么就碍着你了,你非得把他往死里逼?” 
  招都尉 “扑通”一声跪倒,眼看着黄豆大的汗珠从他头上冒了出来:“属下该死!属下该死!” 
  吴鸣一声叹息:“不,该死的是我,明知道你母亲有契丹血统,竟然让你参与行动,结果,害了小诺………”抬起头,他的声音变得冷冰冰的,“说吧,与你私下联系的是契丹的哪个部落?” 
  偏院里很乱,堆满了杂七杂八的陈年旧物。
  之安小心翼翼地穿过院子,期间还是踩碎了两只藤制鸟笼打翻了一张三条腿的小木桌。
  伴随着老旧门板发出的“吱呀”声,首先映入年轻知事眼帘的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瞳仁特别大颜色特别深,令人顿生会被整个吸进去的错觉。
  对着这样一双眼睛,之安有些底气不足,但还是硬着头皮问道:“呃,我来看看你,你……还好吧?”
  文诺喝完水,将粗瓷碗放下,漫不经心地回答:“我没事。”
  水珠微微泛着光,慢慢滴落下颌和前襟,温柔的唇角线条勾勒出丰润的嘴唇轮廓,纵使眼神里再多冷漠与戒备,也无法抵消那份不自觉的诱惑。
  之安突然间感觉口干舌燥,咳了一声:“那个,于越大人已经对梁国宣战,明天大部队就要出发去边境了。”
  少年低垂的长睫毛微微闪动了一下,声音很低沉,听起来几乎像个大人了:“原来,他抓了我来,是为了这个目的。”
  “是啊。”之安一屁股坐在文诺身旁,呼了一口气,“之前那样,我只是奉命行事而已,你不会记恨我吧?”
  目光交汇,无处遁形。文诺发现这个知事官其实很年轻,特别是他微微撅起嘴的时候,样子还有些稚气。
  “人生已经很苦了,为什么还要加上那么多恨?”
  之安一愣:“你说什么?”完全没想到这个看起来与自己年龄相仿的人会说出这种老气横秋的话来。
  文诺笑了笑,有些苍凉:“只怕,你的于越大人会失望的。对靳成深来说,我根本没那么重要。”
  沉默。
  天空中云层仍然很厚,苍白的日光透过窗棂,照在锁住少年足踵的铁圈上,泛出乌青色的光芒。
  良久,之安发出一声干笑:“你想的也未必正确。”
  他撩起袍襟,从靴筒里掏出一把小锉刀。
  文诺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脚上铁镣“哗啦啦”一阵响:“你要干什么?”
  年轻知事已经蹲下身开始锉那些铁环:“带你离开。”
  “你到底是什么人?”
  之安抬起头。两人目光再次相逢,彼此都在对方眼中读出了怀疑和些许的惊恐——对聪明过人者本能的恐惧。
  “不管是什么人,总比游大人好。”之安回过神来,低头继续锉着铁环,手指有意无意地在文诺尚未愈合的伤口上划过,引得后者一阵颤抖。
  “于越大人,前锋部队与梁国军队正面交战,死伤已经过半!”
  过于艳丽的容貌被藏在一个青铜面具之后,游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沉闷:“知道了。徵枭营那边怎么样?”
  营官一抱拳,身上铠甲发出一阵清脆的撞击声:“回大人,已经准备好了!”
  “那就动手吧。”看着营官领命离去,游危目光落在远处地平线上,眼神有些迷离,“靳成深,希望你是个值得的对手。”
  这一战败定了。狡猾的契丹人,居然留了伏兵在侧翼等着。梁军虽然勇猛,怎禁得起一支接一支部队的车轮战?
  方可续抡起朴刀砍在对阵的敌军士兵肩上,其声如击败絮,却是只入肉半分——刀口已经劈砍太多次,卷刃了。
  也顾不得形象士气什么的了,李都尉勒转马头,一口气跑回营地,在纷乱的人影瞳瞳中找到要找的那个人,“扑通”跪倒:“圣上,下令撤军吧!再打下去徒耗实力!”
  “撤?”成深看着他,冷森森道,“首战失利,这后面的仗,还打得下去吗?”
  可续急得想跳脚:“可是敌众我寡,打下去明摆着是吃亏啊!”
  年轻梁王站起身,在营帐中踱了几步,停下来,哼了一声:“看样子,耶律部落是联合了其他部落一起来的,谋划已久啊!看我年轻可欺么?”他一仰头,对着帐外叫道,“章都护!”
  一个虎背熊腰的中年汉子应声而入:“臣在!”
  “给我备马,我倒想会会这些契丹人,看他们是不是三头六臂!”
  可续差点没把自己舌头给咬了:“圣上!”
  说话间成深已全身披挂停当,本就高大的身材被铠甲衬得越发威武:“行了,你就留在这儿等着我的好消息吧!”
  “可是圣上——”
  圣上根本没想听方都尉的,转身就出了帐。可续咬咬牙,从旁边兵器架上抄起一把琅琊剑,也大踏步走出了营帐。
  合州之战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在历史上始终是个谜。
  原本契丹人多势众,并且游牧民族历来是以彪悍骁勇著称,梁军这边,虽有梁王亲自上阵鼓舞士气,但毕竟实力差距摆在那儿。谁也想不到的是,就在契丹人渐渐控制了局势,梁军左支右绌已渐呈败像之时,契丹方面指挥这场战役的于越大人却突然下令全军后撤,就地扎营。
  仗打到一半后撤是犯忌的。契丹自乱阵脚,梁军乘机压上,登时将格局扭转,杀得契丹人溃不成军。
  契丹虽是侵略者,却着实输得冤枉。
  直到千年之后,亦无人知晓其中奥义。
  

  ☆、第二十一章

  公元二OO九年,京城某苍蝇馆子。
  冬天的夜晚,连路灯昏黄的光圈似乎都被冻得缩小了范围。偶尔一辆车匆匆驶过,徒增街面上的冷清。
  男人看看手表:“已经这么晚了啊!”靠在油黑的板壁角落里,伸手朝衣袋里掏去。
  旁边伸过一只手来,准确无误地攥住了男人手腕,有人口齿不清地喝道:“不许抽烟!”
  一边命令着,小屁孩一边将最后一块牛肉咽下去,得意洋洋地拿眼睛斜着他哥。
  这模样真欠抽。吴鸣回望着小孩,很诚恳地说:“都说了牛肉热气吧,你看你左边脸上又冒俩痘!”
  “啊,真的?”文诺最紧张就是这不请自来的青春伴侣,赶紧松了攥着对方腕子的手,去摸自己的脸,“不会这么快吧?”
  吴鸣趁机掏出烟盒,飞速抽出一支,刚夹在唇间,就被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毛了,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好,行、行!我不抽还不成吗?”
  文诺正要说什么,却听吴帅哥口袋里传来“咚”一声水滴响。
  “我K,谁TM这个时候发短信哪?”
  看过了手机显示屏,吴帅哥似乎有些石化,微皱着眉好半天没动弹,直到文诺开始把手指上的油腻往他衣袖上揩:“什么短信?找你有事吗?”
  吴鸣收起手机,长臂一伸,按着小孩后脑勺在那两瓣油汪汪的嘴唇上“吧唧”一口:“没什么,哥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社会学家有种分类法,把人按照生存属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思考型,整天琢磨如何将面包做得更好吃,代表人物是各类人文学者;第二种是实干型,你想你的,他只顾埋头做面包,代表人物是各类实用学科研究人员和工农业劳动者;第三种就比较危险了,掠夺型,自己不事生产也不想啥的,直接上来就抢,代表人物房地产商人和强盗小偷。
  据说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纺锤型,第一种和第三种人都很少,第二种人居绝大多数。
  那位社会学家似乎忽略了世界上还有一种人,他们既不思考,也不做工,更不愿巧取豪夺,主要就靠着第二种人来养活,就像夏日里只顾快活弹琴的蛐蛐,就等着勤劳的蚂蚁来喂养。
  如果谁把这结论说给李东行听,他会一甩头发,比划出一个不雅的手势:“老子是艺术家,你个俗人懂个屁啊?!”
  他可不觉得自己吃了上顿儿没下顿儿的生活有什么不对,那是艺术家的范儿,不是谁都学得来的。
  就像此刻,站在舞台上,虽然被聚光灯耀得眼花缭乱完全看不清台下情形,东行还是觉得有种君临天下的豪迈感。
  摇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噪音。它让你变成半聋的同时,也能让你脑海中一片澄明,如雪后大地白茫茫真干净,哪怕那些尘世烦恼只是被暂时掩盖。
  一曲终了,跪在台前的东行恢复站姿,将汗涔涔遮住半张脸的长发甩向后方,却在灯光暂灭的瞬间看到了那张只是萍水相逢却无法忘却的脸。
  “文诺!”
  话筒里传出的主唱声音令全场陷入一片瞠目结舌的静默,然后是放大了一千倍的蜜蜂嗡鸣,每个人都在互相问:谁是文诺?
  东行有一种天赋,能将很囧的要求说得真诚无比:“上来吧,文诺!到我这儿来!”
  “丫想干什么?”吴鸣咬着牙低声说,松开了从后面圈住小屁孩的双臂。
  小孩缩了缩脖子,满脸彷徨地看看左右,向后退了一步,想再回到那个温暖怀抱。
  然而不知是谁操纵的追光灯,居然准确地打在了他的身上,一时竟无处可逃。
  文诺大窘,几乎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热情过度的东行已经走下台来,不顾对方的躲避牵住了他的手:“我们一起来唱歌吧!”
  吴鸣在后面窃笑一声,居然在文诺背心轻推了一把。
  废弃的厂房,尘封的巨大机器像不知名的怪兽潜伏在黑暗中。热爱摇滚的人们搭起的简陋舞台正中,站着不知所措的文同学,东行伸过来的话筒几乎已经碰到他嘴唇:“唱首歌吧,高材生,别让大家白等这么久!”
  文诺躲开话筒,轻声对固执的艺术家说:“那就Long long way to go吧。”
  东行兴奋地冲乐队嚷嚷了一句,吉他手点点头,熟练地拨弄琴弦,一阵细雨般轻柔的前奏响起。
  “you held my hand and then you slipped away………”
  那个天鹅绒般优雅柔美的声音似乎带有魔力,透过话筒,直达心底。刹那间在场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屏住了呼吸,方才还喧腾如斗兽场的场地顿时安静下来。
  一旦开始歌唱,囧孩子所有的局促不安统统不翼而飞,合上双目全身心沉浸在他心爱的世界中:“………So tell me how do to fill the emptiness inside,Without love; what is life?”
  人群中,容颜清俊的男子侧耳倾听,脸上带着惯常的迷人微笑,眼中却不知何时溢满了泪花,只是强迫着自己不让它掉下来。
  乐曲到了□□部分,所有乐队成员都加入了和声队伍:
  “I got a long; long way to go,
  Before I can say goodbye to you,
  Oh; I got a long; long way to go;got a long way to go,
  Before I can say goodbye; before I say goodbye,
  To all I ever knew; to all I ever knew”
  台下大多是资深摇滚乐迷,渐渐地,也跟着和唱起来。
  这么多人一起嘶吼着坚定的爱情誓言,简直是奇观。东行笑得咧大了嘴,看上去很是得意于自己的眼光与行动。
  舞台后方,黑暗中,有两点红光在明明灭灭。
  男人的声音本就低沉,加上刻意的压抑,更加厚重低哑如低音提琴:“你觉得怎么样?”
  另一个男人的声音仿佛在跟他比赛谁的音更低:“小兔崽子唱得很好嘛,可是你到底想干什么?”
  

  ☆、第二十二章

  公元九一O年。合州一战,对耶律部落的士气是一大打击。不知是出于弥补还是别有用心,实际掌控部落兵权的于越大人下令对西邻的鞣然部落进行攻击,所到之处烧杀劫掠无所不用其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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