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白浪共联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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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白浪共联翩-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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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氏姐妹虽然出生草莽,性情却是难得的温柔贤淑,甚得丈夫怜爱,夫妻之间凤凰於飞,琴瑟和谐,更在今年同一个月先後添得一对小兄弟。
  
  苏家姐妹本为双生,相貌极其相似,有时若故意装扮起来,连沈氏兄弟都会分辩不清。不想,她们生出来的儿子竟比两位母亲还要相像十分。平常人家尚有胎记可加以区别,偏偏这两个玉雪可爱的孩子竟是完全一模一样,浑身上下连一块胎记也无,莫说外人,便连亲生父母一不小心也极易认错。
  
  若说硬要给两个孩子加上什麽不相同的因素,那也只有一点。沈朝云之子性子似乎沈静一些,平日大多酣睡,极少啼哭;而沈朝风的那个儿子却偏偏相反,夜里倒罢,白天是惯常的大哭大闹,谁也哄不住,弄得苏小莲一个头两个大。
  
  但是,两个小家夥若同时沈默下来,便绝难分清彼此。所以,为了便於区别,以免父母抱错闹出笑话,两个孩子从不穿同样花色的衣服。今日,被抱去苏小莲房中之前,苏小函特地给爱子换上了白色繈褓。
  
  沈朝风陡经大变,神智已不似以往那般清楚明白,可当时苏小函一边换繈褓,一边嘱咐他莫多贪杯的模样却历历在目,自然不会看错颜色。
  
  他缓缓吐气,默默地叫著妻子的小名:小菡,对不起……心中已有决定。
  
  此时,梅林外的大火越烧越猛,浓烟熏天,若非练武之人目力极佳,沈朝风几乎看不清林中那些人的脸面。他微一沈吟,拖下长衫,小心地撕成一条一条的布带,结在一处,随即拣起一颗石子,运足功力,弹向似乎有些心神不定的楚芳群。
  
  石子携带著千钧之力直奔楚芳群面门,奇怪的是,平时机变百出的人此时竟似痴了一般,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瞧著沈朝云的尸体,倒是身旁的贺镜察觉不妙,待要拉他一把,无奈手中抱著两个孩子,竟抽不出空来。
  
  其实,掷来的石子起初力道确实极猛,但半空中飞行了这麽长一段路,劲力早已消减,以楚芳群的身手,举袖便能挥却,但此人偏偏如傻了般,纹丝不动,直等那石子呼啸而至。
  
  眼看一张清丽出尘的脸将被射中,贺镜大叫:“四弟,快闪!”话音未落,半空中的石子竟似被什麽东西提住了一般,略停片刻,“啪嗒”掉落地面。
  
  贺镜心里一抖,缓缓回头,果然瞥见一抹矮小的影子在林中微微一晃,现出身形。
  
  那是一名年约八九岁的孩子,浓烟将一张小脸熏得半黑半白,浑身上下湿漉漉,却偏偏不见一丝狼狈之态,未蒙烟色的皮肤在月光下晶莹似玉,眉目宛如名家挥就的山水画卷,长相与楚芳群十分相似,却又隐隐多了几分高华之气。
  
  贺镜倒退两步:“小……小源……”他明明是个已经成年的大人,可此时见到这小小的孩子,竟然胆怯气虚,连声音都有些不自在。
  
  那孩子并不理睬贺镜,径自笔直地走向楚芳群,瞧瞧依树而死的沈朝云,再瞅瞅呆愣出神的楚芳群,眼中诡异地露出一丝怜悯之色,旋即又转为不屑:“爹爹,你太大意了!”
  
  楚芳群怔了怔,似乎被孩子的一句话拉回了神智,薄唇紧抿,也不开口,双袖铺展,脚尖疾点,竟向石子飞来处扑去。
  
  那孩子也不拉他,只道:“这林中的阵势已有变化,你能找对出路?”
  
  楚芳群不过滑出了三四丈,闻言立刻收脚立定,冷冷道:“你来领路。”
  
  这两人之间实在怪异,那孩子口称爹爹,与楚芳群乃是父子关系无疑,偏偏二人相对冷冷淡淡,全无一般父子的亲热。
  
  贺镜望著这奇怪的父子俩,慢慢垂下目光。
  
  孩子瞥了一眼贺镜手中的繈褓,突然笑了起来,他本生得美丽非凡,这一笑,竟是连月光也逊色三分:“爹爹果然守信,孩儿自当遵命。”说著向前一跳:“随我来吧!”
  
  楚芳群一声不吭,贺镜有些放心不下,示意剩余的几名杀手留在林中照看,自己追著父子二人往假山方向跑去。
  
  沈朝风心中自有打算,见贺镜跟来,顿时松了口气,将适才结成的布带紧捏在手中。
  
  小石子不过是做一次试探,若贺镜未来,或是那些人无法从阵中分辨出正确的路径,沈朝风甘冒奇险,也要进林夺子。
  
  所幸那名古怪的孩子竟然精通奇门八卦,很快便将父亲带至假山前,贺镜一路相随,倒也不曾走错。
  
  机不可失,沈朝风知道不能耽搁,未等三人立足脚跟,长长的布带疾飞而出,带著轻微的呼啸声准确地卷住了贺镜右臂黑色的繈褓,不待贺镜反应过来,繈褓“哗”地飞向假山顶,稳稳落於沈朝风的怀中。
  
  与此同时,右掌在山石的一块凸起处轻轻一暗,原本脚下踏著的实地突然无声无息地裂开一个洞,沈朝风一手抱著繈褓,一手轻拍左侧山石,如鸿雁般轻轻飘落洞中,顶上石块旋即重又合拢。
  
  一连串的动作又快又急,莫说贺镜毫无准备,便连楚芳群父子都不曾料到,双双轻叱一声,跃至假山顶端,却再无人迹可寻。
  
  若说楚芳群轻功绝妙,天下闻名,那小小的孩子竟也毫不逊色,比他父亲只迟片许,便已稳稳地立在了巨石之上,这手功夫,实是令人难以置信。
  
  经此一变,楚芳群气得双颊通红,脚尖连点,下了假山,劈手夺过贺镜手中绿色的小繈褓,狠狠掷向地面。
  
  贺镜惊呼:“四弟,手下留情!”伸手想要接住孩子,却已来不及了。
  
  小小的繈褓直直坠落,楚芳群怒极,摔掷的力道极大,婴儿如此脆弱,一旦落地,只怕连啼哭都来不及便夭亡了。
  
  千均一发之际,原本想在山顶再做一番搜查的孩子似乎吃了一惊,飞身而下,半空中右腕轻抖,一条宛若蛛丝的细线迅速卷住了白色小繈褓,离地三寸时,将婴儿拉了起来。
  
  适才,正是这条细线击落了袭向楚芳群的石子,免除了毁容破相的恶果。
  
  可此时,秀美绝伦的小脸却隐隐蒙上了一层青气,细线向後一扯,抱住繈褓,孩子看看受到惊吓後已然开始啼哭的婴儿,蓦地抬起头来,目光狠厉,瞪向其父:“你想食言?”
  
  楚芳群淡淡道:“说不定,这个是沈簟。”
  
  孩子冷哼一声:“沈朝云已亡,沈朝风的尸体却未见著。有人亲眼目睹沈朝风冲进府来,想必已与沈朝云会合,适才夺子之人必为沈朝风无疑。”
  
  楚芳群眼睫微动:“那又怎样?”
  
  孩子露出鄙夷的神色:“亏你们还是结拜弟兄,这林中有何机关竟全然弄不清楚,沈家兄弟的性子也未摸透。”
  
  贺镜抖了抖,很快垂下头去。楚芳群似乎也被戳中了痛处,勃然大怒,可看看儿子的脸,却偏偏没有发作:“你……”
  
  那孩子仰著脸,嘲弄之意更为明显:“沈家兄弟义薄云天,对你们两个并非亲生的兄弟犹能殷殷关爱,更何况那二人本为骨肉同胞。沈朝云一个人夺不了两个孩子,只能选择其一,他是什麽样的人,怎会为了自己的孩子舍弃兄长唯一的根苗。”抱紧手中繈褓:“此子绝对不是沈簟。”
  
  楚芳群冷冷道:“那岂不是遂了你的心愿!”
  
  孩子摇摇头:“即使是我猜错了,你也绝对不能动他一根汗毛,如此相似的脸,我是舍不得的。”他不待楚芳群插言:“爹爹,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沈朝云身中剧毒,便是能跑,又能跑得了多远,你不去追赶人犯,却在此处与我纠缠不休,徒然误事……”
  
  楚芳群不等他说完,已拔身而起。贺镜瞧了瞧立在原地一动未动的孩子,又看了看那个小小的繈褓,嘴唇轻轻蠕动,却终是未发一言,转头便要追赶楚芳群。
  
  那孩子偏偏不放过他:“三伯伯!”
  
  又甜又亮,带著几分稚气的声音却令贺镜後背猛地一僵,慢慢转回头:“小……小源……”
  
  孩子脸上重又露出令月辉失色的笑容,说出来的话却让贺镜如坠冰窟:“三日後,我会带著这个孩子过府拜望,还请伯伯好好记著,莫要失约。”他说得平平淡淡:“伯伯也知我的性子,若让人晓得沈朝风的孩子尚在人世,呵呵,那就休怪侄子不念旧情。”
  
  最後一句话轻言细语,似乎只是平常聊天一般,却使贺镜脸色大变,不寒而栗,低低应了一声,仿若见了鬼一般,飞纵而去,连头都没敢回。
  
  孩子望著烟雾中的背影,慢慢收起笑容,冷哼道:“真是一群笨蛋!”仰首瞧瞧假山顶:“人明明是从这儿逃走的,却查也不查,爹爹怕是真地糊涂了。”他顿了顿:“沈朝风啊沈朝风,看在你儿子的份上,我且放你一马。”说完,低头细看怀中婴儿,目光瞬间柔和,连声调似乎都起了变化,带著几分甜腻哄劝道:“小乖乖不哭,可把你熏坏了吧?哥哥马上带你出去哦!”
  
  他将繈褓抱得更紧,最後瞧了眼假山顶,脚下轻轻一点,只一晃眼间,便已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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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an情啊jian情~
  本书的主角总算出现了两个,大家都知道,俺是慢热型的,哈哈,干笑,不妨猜一猜主角是谁?有三个哦,估计有两个能猜出来,还有一个难了~~下一章揭晓,三名主角在下一章会第一次碰头~~




第四章

  第四章:湖畔偶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却,忽然而已。斗转星移,日月穿梭,十五年光阴宛如划过指尖的流水,疏忽不见。
  
  昔日那场几乎毁去半个京城的大火在人们的脑海中早已不留任何印迹,便是惨遭祝融吞噬、曾经让世人为之折腰、粉墙黛瓦的巍峨将军府也被栉比鳞次的各色店铺所代替,有些上了年岁的老人偶而尝试回忆过往,枯涩的记忆中再也无法完整地拼揍出当时的景况。
  
  可是,总有那麽极少的一部分人,也许穷尽一生都会记得曾经有两位叱吒风云的年轻将军,为武朝江山立下了汗马功劳。
  
  方陌此时站立的地方,正是昔年定国将军府正大门所在,如今却成了一家香烛店铺。不知是否是托了两位将军在天之灵的福佑,看样子,生意十分兴隆。
  
  今朝,又是一年中秋佳节,民间传说,祝融便是於万家团圆的良宵夜将两位将军带去了西天极乐世界。反正他寻父未果,孤身一人,自在清闲,表一表对前辈的缅怀之思,也算合情合理。
  
  虽说故国已亡,可当年若非沈氏兄弟力阻屠城,依武家先後两位暴君的习性,只怕他根本没有机会长大成人。
  
  念及此,方陌施施然跨进店内。
  
  中秋节素有焚香拜月的风俗,这家小店的香烛卖到几乎脱货,价格更是平日的双倍,方陌心里痛骂著奸商无良,面上却堆了一脸的笑容,掏出小荷包,里外翻遍,终於找到一枚银角,付了香钱,便只剩下几块铜板了。
  
  他掂了掂所剩无几的孔方兄,心道:钱财乃身外之物啊身外之物!索性在老板惊讶的目光下又买了一叠纸钱。
  
  虽然同样是做生意,但这笔生意却做得老板满面晦色,铁青著脸将捆扎好的纸钱塞进方陌手中,送瘟神般将他赶出了店铺。
  
  谁会在中秋节祭奠亡灵?也不知这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晦气人!老板心里的寒气直往上窜,看看天色已然不早,索性打烊收摊,省得再来个买纸钱的主顾。
  
  方陌将纸钱和檀香贴身收好,瞧瞧西天斜阳落霞,决定先去找家酒楼祭祭自己已有些饥饿感的五脏庙。
  
  走到半道,年轻人蓦然停下了脚步,面露苦笑,顺手敲了敲自己的脑袋。
  
  最後一枚银角适才已经花光了,除非吃霸王餐,否则今晚恐怕只能饿一顿了。
  
  方陌好歹也算书香门第出生,虽然如今家道中落,生活拮据,可要他去抢霸王餐来满足口腹之欲,不如一刀宰了他比较爽快,免得给祖宗丢脸。
  
  死要面子活受罪!方陌哀声叹气,在一家洒楼门前“深情”地凝望半晌,待店小二以为来了客人,忙不迭出来迎侯时,方才拔腿开溜。
  
  越是吃不上饭越是饥饿难耐,饿到头晕眼花的感觉实在太难受了,方陌决定奋力自救,闷头瞅瞅身上半旧不新、洗得还算干净的衣服,叹口气,摸摸鼻子,似乎尝到了那麽一点儿山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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