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重苦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千重苦夏-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他说著,疲惫的脸上却忽然现出奕奕的神采,就似他以为自己为了我,真的就能战胜天意!
                  我却恐惧得说不出话,脑中只升腾起一个词——「回光返照」!
                  忽而,那神采黯淡了下来,他有点自嘲地说:「……但,真的要是今天吗……?如果可以的话,我不奢求更多,就一个秋天好了……只是那麽一个短短的季节也好……别去打猎,我只想靠在你身上,把酒赏红叶……跟你在一起……那就够了……」
                  世民垂眼望著房间的一角,好像眼前真的看到了秋天的景色。
                  忽然他又笑了起来:「无忌啊,老天爷不会再让我任性下去了吧?我好像已经奢求得太多了……」
                  「有我让你任性……有我让你………」
                  宠他的话,我已经说得一塌糊涂,到了任谁都听得出是谎话的地步。世民静静地听著我说谎,像听著玉旨纶音一样专心致志。一直苦苦撑开的双眼,开始慢慢合上。他用尽最後一分力气,拉我的手到他胸前。胸口之下,是那个装著发结的锦囊……
                  「无忌,别恼我……我只是不想死……」
                  他用所馀不多的气力紧抓著我,那只手冰冷如冬雪,脸上,却又绽放出往昔那种如夏日一样的笑容。
                  「……我只是……不想离开你……」
                  「世民……你这傻孩子……你很傻,你真的很傻………!」一边低骂著他傻,我一边却笑了,只是一种苦涩从我的笑里丝丝地泛出,让我眼眶发热。我两手都伸了过去,紧紧握住他冰冷的手,祈盼能用我的体温去挽留他的生命。
                  而他只是那样微微笑著,不置可否,那满足的笑容就好像在告诉我,他心甘情愿做我的傻孩子。
                  「无忌,再那样唤我一次吧……」
                  我用力地张著嘴想叫,声音却都哽在喉间,发不出来。
                  在爱情之中的人,都很傻……很傻……
                  他轻轻合上了眼。午後的阳光斜斜地打在他脸上,让他的脸看上去十分柔和、安祥,就像只是午睡了一般。
                  我静看著他的睡容,双眼沉重,慢慢视线迷朦。
                  我 
                  紧紧握著世民渐渐无力的手,眼前却看见了我怎样牵著他这手,踏著青草,一起回到我们初识的地方。我紧紧牵著他,鼻端已经闻到草儿那青涩的气味。在夏日的光晖之下,他开怀欢笑,突然扯了我一把,将我拉近。他咯咯地笑著,像个俏皮的孩子一般,在我耳边低声告诉我,那个他怀了一辈子的秘密,就藏在他心胸上,那个 
                  永远……不离不散的……发结中……
                  (全文完)

                  後记:
                  1。完了!其实,早在八月末已经写完了。。。。
                  2。我喜欢写离别,最好是慢慢死掉。他们惨我就开心了,这是压力转嫁的好方子。
                  3。总後记晚些贴在会客室。
                  4。接著,大家要迎接空虚时期了!!请期待我回来。
                   

                  千重苦夏後记(转贴)
                  《千重苦夏》第一作者诺诺总後记

                  其实我没想过为这篇写总後记。因为像其它那些不负责任的作品一样,这篇也是即兴而至,我理应不会为它做些什麽。不过反正迪迪都写了我也写吧。
                  虽然我写东西很随性,不过这麽多年了,也有了所谓的写作哲学。有的文体不适合存载这些哲学,恰恰《千重苦夏》是比较「流质」的作品,基本上可以的话,我是把我自己的理念都扔进去了。坦白说,写这篇时没有经过太多的思考,就是打开文档、由得想法与情绪自己抒发出来。
                  由於我本意只是希望抒发感情,写一篇偏向感性的文章,为了能好好抓住这感觉,於是只许自己在这篇上花三个星期。本来只预算三千字的三四章,在三个星期内我写了四万多字(之後扔给迪迪编修),基本上是隔天写四千字那样子,对我来说是挺密集了(虽然我是那种可以一夜写一万字的人,但不是等於可以每天这样写)。
                  为什麽要写长孙无忌和李世民。为什麽……
                  因为有一天我住的地方地震了,我一时很害怕连睡也睡不好所以找些事来寄情,刚好迪迪说想看这对,於是就写了。就是如此。
                  所以像我前言所说,这是一部兴之所至的作品。

                  关於合作:
                  此文与迪迪sindysindy合写。我认为我们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背景相差很远,方言也不同。
                  都是他自告奋勇来帮忙编改的。如果我没记错,这应该是我第一篇与别人合作而完成了的较长篇的作品。
                  写作的过程是,我随便写了个开首,他看到了觉得喜欢,加入了意见,我又听著来写,写著他帮我修文,修著修著又加了自己的意见。以後都是我随便写完想写的东西後把东西扔给他。
                  由於迪迪的背景关系,他做事认真与有耐性,成功完成了编修。我认为收拾别人的烂摊子是最惨的事,特别是那个别人是像我这样随性的家伙,但他都做了还做得很高兴。恐怕还跟他的职业有关。
                  他认为写作是不能合作的,怎麽说,其实天底下永远没有「不能」二字。还好他不是专业作家,要不我们会因各持己见而大骂。我觉得,这种事情可一不可再。我在写这种文体时他妈的有个性他妈的像艺术家,这时候谁给我不中听的意见我就骂谁。
                  合作成功吗?迪迪说很满意,我还是那句:还可以更好。
                  如果我能像他一样对长孙无忌和李世民那麽有爱,对历史有更多的认识,并能投以更多的关心与耐性,那这篇就能写得更好了。

                  关於人物:
                  承引言。
                  我常常自以为没有什麽我是写不出来的,事实上我在写作上也真的是个没什麽节操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只有我去不到的地方,没有我不敢去的地方。虽然对这配对没有什麽感情,不过,在我眼中这篇的人物只是载体,我要表达的是我对恋爱的看法、想要渲染某种感觉,这篇是不是历史同人对我来说其实没什麽关系。
                  话虽如此,也不是说对人物们完全没有认知、换个名字就是别个朝代。
                  长孙无忌,我看关於他的资料,在我看来就是把他说成一个很功利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很会打点,至乎自私的水准。
                  我很喜欢这种草根的人格。所以我是卖了力去写长孙无忌是怎样身为一个自私的人去爱李世民,他的懦弱当然也是出自自私的。
                  人道爱情是无私的。怎样让长孙无忌为了李世民而在自私与无私间转圈圈,看著他的自私是因对世民无私的爱而来,然後无私又导回了自私,这过程真是相当快乐。
                  长孙无忌的个性在某些方面跟我有点像,所以很好写。
                  本文采用长孙无忌的视点,因为我觉得,爱情在第一人称的视角时会变得特别自私。於是在长孙无忌眼中的李世民,成了个孩子。
                  在长孙无忌眼中,李世民比较像个平凡人,不是强人。
                  虽然一方面是我不大喜欢写李世民的伟大,二来是我真的认为爱情是这样的。李世民是个伟大的君主,但在长孙无忌眼中,他的优点会变得很个人化。世民的孩子气会比他的君主气度更让长孙无忌锺爱。常常在长孙无忌脑里的都是世民像阳光一样的笑容,跟他治绩无关。
                  李世民在爱情的看法是怎样呢?
                  在以前一部也是写李世民的小说中,我利用历史中的李世民来成就了属於我自己的李世民。《千重苦夏》的李世民对我来说,是比较贴近历史了,或者该说比较贴近演义小说。当然不是全部,但至少是某些方面。这篇的李世民刚烈、豪迈,认为自己做什麽都是对的,不会让自己後悔,总之血是热的。对爱情也是死去活来,轰轰烈烈。
                  偏偏长孙无忌是很被动的人,硬生生让世民的刚烈成了郁闷,让他在文中经常性突然爆发。我认为这营造了不错的张力。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这李世民能有些缺点。不过这文是长孙无忌的视点,所以不怎有缺点的李世民是很合理的。
                  虽然这篇有很多关於爱情、很美好的看法,但对它是怎样发生,在哪里开始,我是根本没有想过。
                  并非是美好得自然而然,而是这篇本来只有三千字,不可能写那麽多。
                  基本上可以当成是日久生情。虽然没有特地想,但流程一直下去,还真的变得挺自然而然。
                  长孙无垢。
                  我不负责她的。详情请看迪迪的後记。
                  一件事是,我不知为什麽迪迪每次都很细心地写她穿的是什麽(好像还有写什麽颜色)。我家主角们都没有这样的招待,这到底是为什麽。
                  关於观念:

                  一:恋物癖
                  可能大家感觉不到,但我在写这篇时不自觉在运用摄影技巧。除了著重在光影的描写外,最明显的是反复与象徵。我认为在文中反复出现的事情是一种恋物(fetish)的行为。不论是佛洛德系的恋物癖还是马克思系恋物癖,总之是指对某种事物有了超出物件本身价值的情感与依恋。
                  当中包括了反复使用夏天与其相关字眼、发结、小溪、酒、毛笔、短剑……懦夫。
                  对白方面,包括「书生造反,十年不成」、「只要是你说的,我就会听」……
                  我觉得在这种篇幅的文章出现那麽多物件是有点太多了。可是很难取舍,乾脆全部都写。
                  我认为在爱情时很多事物都会变得像象徵一样,有了比那物件本身更高的意义。然後视线与心神都会留恋在这些事物上,将这些事物与爱情作出联结。
                  另外长孙无忌的视点还挺偷窥性的,特别在起初,他总会看到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东西。我真的,很喜欢这样……
                  然後他还常常作梦、幻想,常说分不出是梦是真。如果要描述此文的视点,大概就是从长孙无忌的心往外看出去,一边独白的感觉。并不是要跟谁说明自己的爱情,就是像自言自语那样吧。

                  二:爱情观
                  此文提出的爱情观大部份是我自己的爱情观。
                  「为著一个人,可以心甘情愿地不惜性命、赴汤蹈火;可变得万夫莫敌,亦可变得处处制肘、无处著力。还会瞒著世人,私订终生,做这种毫无意义、聊以自慰的事」
                  大概就是这种感觉。
                  长孙无忌的爱是很简单的。只是那样单纯地爱著一个人而已。也几乎没有怎样说到长孙无忌与李世民对自己是TXL有什麽感觉,完全浑然天成。在我写的时候,真的就只顾谈情而已,在他们共处的一刻间,世界会绕著他们转。
                  长孙无忌很珍爱想及世民的每一刻,我幻想爱情该是这样的。
                  希望读者能在这篇中看到恋爱的感觉。

                  三:悲剧
                  萨德侯爵说:美丽的东西太简单,只有丑恶与可怕的事物才值得描写。
                  在我眼中,美丽的事物是用来扭曲和破坏的。我们天生有那样的喜好。
                  虽然在写爱情小说,但我对爱情的看法其实是很负面的。我认为那是最不符合经济效益的行为,所以每每会导致到悲剧的发生。
                  不过在本文中,由於世界在绕著无忌和世民转,虽然不停出现了阻挠他们的事情,但长孙无忌似乎仍能沉醉其中,在逆境中让自己的爱升华。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