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晨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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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晨晨-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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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过了多久,屋内终于在陈剑的一声低吼过后,慢慢地恢复了平静。

“晨晨乖——去关门。”

“你去嘛——”

“听话,我累了。”

……

“妈的!绑皮带塞黄瓜,亏他俩想得出来。”大胖喃喃低语,“哥,你想不想?”

胡兵无声地点了点头。

“哥,我俩都去找个媳妇儿吧。”

6

二、120度开水和波西米亚美人

经过那夜,我们的大胖立志洗心革面,告别这场无望而纠结的暗恋,给自己找个媳妇儿。可在很短的时间内,想找个长相对得住自己,还得宜家宜室的女朋友,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在即将过去的这个礼拜里,大胖像只发情的动物般四处奔走,结果还是毫无收获。

又到周五了,临下班时,大胖坐在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心里也空荡荡的。

 **

这儿,我们得先简单了解下大胖的公司。

大胖经营的是家装潢公司,有二三十号人,施工、设计以及办公室啊,财务啊……听上去还不错,但事实的真相是施工人员都是农民工,设计人员是客串的,办公室和财务由一人兼任,这个人名叫卓玉红,外号120度开水。

说起这个外号,还是晨晨给起的呢,那是两年前发生的事,也是在冬天。晨晨和陈剑去大胖公司玩儿,陈剑到停车场停车时,晨晨一人蹦蹦跳跳先上了楼。

大胖的办公室是西面沿街一套挑高的单身公寓改装成的。做装潢嘛,办公室就是最好的广告,所以收拾得特别精致。

推开门,左边是洗手间,右前方有一小巧的吧台。再往里走,紧挨着卫生间的旋转式楼梯前面那一大块是卓玉红的地盘儿,而用磨砂玻璃做成的隔断后面,则是大胖的办公室。

晨晨进到大胖的办公室中,大喇喇半躺在长沙发上,高呼“渴死了”。

“小卓,倒杯水进来。”大胖吩咐。

当卓玉红端着一杯茶水进去时,只见大胖正笑吟吟地看着晨晨,眼睛里满含温情。

这女人嘛,心思都是简单而又复杂的。

卓玉红在大胖这呆了两年了,大胖对她不错。因为卓玉红的家是农村的,在市里没地方住,大胖还将楼上原本为自己准备的小休息间让给她住了……

卓玉红呢,更是兢兢业业、忠心耿耿,将大胖的公司当自己家一样。对大胖呢,长久相处,自然难免会滋生出一些说不出口的情绪来。

卓玉红将茶水放在晨晨前面的茶几上,转身就出去了。

“我不喝茶,要喝白开水。”晨晨娇呼。

“小卓,换白开水来。不跟你说过嘛,晨晨就喝白开水。”大胖的口气不太好了。

外间的卓玉红听了,火气腾地上来了。她原本就不喜欢晨晨,现在大胖居然还为了她训斥自己,心里当然就更反感了。

“两三个月来一趟,谁能记得她喝什么呀?”卓玉红在心里暗暗嘀咕。

要说这卓玉红,也忒有心眼。她不声不响地自橱柜里取出了一双层杯,灌了大半杯滚烫的开水,又送了进去。

结果可想而知,晨晨端起水,杯子不热,估计水也不会热到那去的,就“咕咚”喝了一大口,结果“噗哧”声吐出了一半,带着哭腔喊:“这什么水啊!都有120度了。“

后来的事情就复杂了,大胖和陈剑紧张得赶紧送晨晨去了医院……要不是陈剑竭力劝阻,大胖差点就开了卓玉红。

晨晨和卓玉红两人也因此心存了芥蒂,晨晨不再喜欢去大胖的公司,说起卓玉红,总会说“就那120度开水……”,卓玉红也就因此落下了个外号-120度开水。

 **

再说这个礼拜五,大胖坐在桌前。

越接近下班,心里越痒痒,想去晨晨家……要不就说这习惯是种很难戒掉的东西啦,心瘾难耐啊!……。。

打胡兵电话,胡兵说要加班,回家又不乐意……怎么办?

“老板,你不下班?”卓玉红奇怪,以往逢星期五,大胖总是早早就回去的。

大胖眼前一亮,眼前的卓玉红长发束在脑后,穿件粉色的毛衣,站在夕阳的余晖里,目光柔柔地看向他,原本长相尚可的她这一刻显得特别温柔。

还四处找什么呀?大胖头脑一热,脱口而出:“小卓,今晚没事吧,我请你看电影去。”

7

大美女赵萍萍自诩为波西米亚人。

可在晨晨看来,赵萍萍与有着独立灵魂的波西米亚人间尚有很长一段距离的,她充其量只能算游走于波西米亚和布尔乔亚之间的BoBos,一方面崇尚自由与解放,另一方面又极讲究生活质量……

其实,晨晨何尝不是这样的人?正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晨晨与赵萍萍的极度投缘也就能说明这个道理了。

当然BoBo暂且还只是她俩骨子里的东西。在衣着方面,我们的大美女赵萍萍是非常非常波西米亚的,而晨晨呢,7年如一日,作陈剑喜欢的纯情小女生打扮。

周六下午,陈剑被公司的老总叫去陪局领导打牌了。

晨晨无聊,就约了萍萍一起逛街。

一踏进商场的门,远远就见到一楼中心招摇着的可不正是赵萍萍?高高的个儿,层层叠叠的绿色长裙,中长款的收身麂皮外套。挑染的长波浪、大串的绿松石耳环,衬着那张颇具野性美的脸……赵萍萍慵懒地倚靠在大厅中心的柱子旁,享受着走来过往的人们所行的注目礼。

“萍萍,你也太招摇了点。”

“切——”赵萍萍不以为然,扫了晨晨一眼,“谁像你啊!为了满足你家陈剑的恶趣味,都快28了,还扮18的纯情美少女呢。”

可不,身材小巧的晨晨今天穿件公主款的白外套,披着一头直发,确实有点那个。

晨晨嘟起了嘴,“衣柜里都是这样的衣服,也没办法。”

“我说你呀,中你家陈剑的毒太深了,他喜欢你穿啥你就买啥啊!拜托你有点自我好不好?”赵萍萍毫不客气,“你还是女子高中时的那个艾晨晨吗?”

赵萍萍的话很刻薄,可晨晨偏偏喜欢她这个调儿,要不就说两人投缘了嘛。

“那——我们都换换风格?”晨晨动心了。

晨晨确实不喜欢那些所谓的淑女装,穿着那个,她总觉得自己有“乌鸦插上鸡尾巴………想装凤凰”之嫌。

“对啊!早该不听你家陈剑的了。”

要说这闺蜜啊!是世界上最邪恶的一种动物了,她们对男女关系所起的作用往往是在潜移默化中慢慢地拆……陈剑一直不喜欢晨晨和赵萍萍走得太近,大概是早就意识到这一点了。

“嗯——要不,来个低调的完美,那可是我早就向往的。”晨晨一脸憧憬。

“低调的完美?可以尝试下。”

两人一拍即合,兴致勃勃地上楼“扫荡”去了。

当晨晨还在试衣间没出来时,赵萍萍已经换上了全套行头,站在镜前搔首弄姿。

“我们的雪纺上衣太搭您新买的皮外套了。”导购小姐是从来不会吝啬自己的赞美的,更何况赵萍萍挑件翠绿色的民族风雪纺上衣配新买的黑色收身皮外套、黑色窄腿裤,的确很完美。怎么说呢?扣上外套扣子,只下摆处隐隐露些翠绿,很低调;打开,又很张扬……

“哇!萍萍,你穿这身不错!”晨晨不知何时也出来了,“我的,还好吧?”

“你的?”赵萍萍拉着晨晨上下打量了一番,烟灰色短款皮外套,白色网状毛衣,深灰色细腿仔裤……她皱了皱眉头,“晨晨,你有点自信好不好?很漂亮!”话说完,又恢复了刚才嘻嘻哈哈的模样。

“走!晨晨,吃饭去。”几个小时逛下来,已近7点了。两人又累又饿,穿着新装就近找了家咖啡馆。刚坐定,我们的赵大美女深深叹了一口气,发出感慨,“我俩这般美貌,竟没有帅哥相伴,遗憾啊!”

 “我打陈剑电话,让他来?”

 “有点出息好不好?就你家陈剑,你都看了7年了,还不腻啊!”赵萍萍嗤之以鼻,“帅哥嘛,也要常换常新的。”

 “萍萍,我跟你不一样,我不成了已婚妇女了吗?”晨晨笑了笑,“我家陈剑,我是百看不厌呢。”

“没意思!”赵萍萍不再理会晨晨,只神情落寞地端起了茶水。

这丫头大概思春了吧?晨晨了解萍萍,萍萍表面上放荡不羁,其实骨子里还蛮保守的。虽跟自己同龄,但还没有过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呢。

“萍萍,上个礼拜我刚见到一帅哥,要不,介绍你俩认识下?”

“谁啊?”

“质监局的,叫胡兵,是大胖他哥。”

“该不会跟大胖一模样吧?”

“怎么可能?真的是帅哥。”

“有你家陈剑帅吗?”

“你要听真话还假话?”晨晨煞有其事地说:“假话嘛,就是比我家陈剑帅,大美女萍萍当然得配最帅的了;真话——呵呵!全天下男人都没我家陈剑帅……”

“呸——”赵萍萍作恶心状。

“对了,今天正好周六,我约他出来……”

8

三、那一夜

多年以后,晨晨忆起往日事,才明白:天堂、地狱原来是那么近的,有时候,只相隔着一夜……

那个周六的晚上,晨晨拨打胡兵电话时,胡兵正在自己的公寓里为周一的会议准备材料。接近年底了,局里大会小会一个挨着一个,总结会、表彰会、来年的展望……让人疲于应付。

手机响起时,胡兵拿起来瞄了一眼,号码不熟悉,想挂断,犹豫了下,还是接通了。

“喂!”

“胡兵嘛,我是晨晨。”电话里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胡兵的精神不禁为之一振。

“晨晨啊,有事吗?”

“有事呢,你现在到彼岸咖啡二楼来,快点啊!对了,你不忙吧?”临末了,才想起来问别人忙不忙?这个晨晨,真是稀里糊涂的。

“不忙,我马上到。”说这句话时,胡兵在心里鄙夷了自己一下,如果拨来这个电话的是其他人,自己肯定不会答应得这么爽快的。

匆匆套上外套,拿着车钥匙出了门。

胡兵用的这辆辉腾,是他父母庆祝他转业的礼物,胡兵上班时一般不用,毕竟靠着纳税人养活的公务员,用那样的车,太乍眼了。不过,好在所处的这座城市,认识此车的人并不多,偶尔开出去,也就被当成帕萨特而已。

“嗯——速度蛮快,才20分钟!”看着胡兵上了楼,晨晨将头扭向赵萍萍,“就那个穿黑外套的,帅吧?”

赵萍萍矜持地点了点头。

待胡兵走近一点,晨晨才发现原来他也穿着皮外套,衬着绿格子衬衫……

“萍萍,重大发现!你俩的衣服很像情侣装喔。”晨晨附在赵萍萍耳边轻声说。

赵萍萍在桌下伸过手来,推推晨晨,笑而不答。

“对,要保持淑女形象。”晨晨猛地醒悟过来,她清了清嗓子,站起身,风情万种般招手,“胡兵,这里。”

胡兵上了二楼,远远见到迎面坐着的晨晨和赵萍萍,他就隐约猜到晨晨因何约他前来了。到了跟前坐下,胡兵冲着赵萍萍点了点头,转而问晨晨:“陈剑没来?”

“刚打他电话了,他说忙完就来。”晨晨解释完,赶紧隆重推出了身边的赵萍萍,“赵萍萍,我高中同学,附中的美术老师。”

“见过。”胡兵只轻描淡写地点点头,就伸手招来了服务生,“还没吃饭吧,先点单。”

点完单,晨晨小心翼翼地问:“胡兵,你是在哪里见过萍萍的?”再看身旁的赵萍萍也一脸迷惑,似乎正在记忆中努力搜索着有关“胡兵”这个人的蛛丝马迹。

“你家附近的酒吧里。”

“啊!”晨晨恍然大悟,她与赵萍萍对望了一眼,心想“坏了,人胡兵已经见识过萍萍在酒吧里的疯模样了,再扮淑女也枉然了。”

赵萍萍此时的想法与晨晨一样,要不就说她俩投缘了嘛。

两人相互这么一对望,就领会对方的意思了,“别辛苦扮淑女了,还是恢复英雄本色吧。”于是,两人又嘻嘻哈哈地拌起嘴里。

胡兵的话不多,只微笑着看两人打闹,偶尔冷场时才插上一两句,调动下气氛。

饭都吃完了,陈剑还没来。

晨晨再打电话,就听陈剑说了句没结束,又说手机快没电了……晨晨还没能答腔,那边的电话就断了。

“算了,我们回去吧。”晨晨撅着嘴,不开心地说。

胡兵去取车时,晨晨悄悄问赵萍萍:“哎!这人不错吧。”

难得的是一向大大咧咧的赵萍萍竟红了脸,扭捏着说:“还不知人家怎么想呢?”

“呆会儿先让他送你回去,我找机会拷问拷问,明天给你消息。”

送赵萍萍回去后,经过晨晨家附近那酒吧时,晨晨灵光忽闪,“胡兵,我们进去喝两杯?”

胡兵回过头来,黑暗中,一双眼睛像星星般熠熠闪光,“好啊!我先将车送回去。”

“你家住这儿啊!离我家很近的。”晨晨到了胡兵所住的小区,忍不住发出感慨。

“这儿离单位近,方便。”胡兵不知为什么突然冷了脸,淡淡说。

到了酒吧坐下,刚喝了一杯,晨晨就急不可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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