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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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医-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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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伸手戳戳孙子的额头,好笑道:“小孩子家家的,知道什么是好看。”却不得不承认,这人确实一表人才,五官端正,一脸正气,倒不像是恶人,想到这儿,老人倒是放心了些。
  
  鱼娃歪着脑袋对着黎焕看啊看,黎焕从胸部道腹部绑着厚厚的绷带,全身上下全都是细小的伤口,几乎没有一处好的地方,额头上大概因为撞击留下了一块淤青。
  
  “咦?这是什么?”眼睛瞄到黎焕的脖子,鱼娃勾着一个红线,勾出一块小黑牌牌,看不出什么材质,一面用篆字磕着两个字,另一面刻画着线条流畅的祥云。
  
  老人凑过去就着油灯仔细打量着,他不认字,却觉得那块牌子不简单,对孙子嘱咐道:“这东西不要乱动,以免惹出祸患。”
  
  鱼娃缩回手,听话的点点头。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碧海蓝天,云朵变换莫测。黎焕站在一块巨大的礁石上,身姿挺拔修长,海风带来清爽的海腥味吹乱了他的黑发,脚下海浪隆隆作响卷起漫天的浪花。
  
  漫长的海岸线向着天尽头延伸,黎焕眺望远方,海平线随着海风晃动,像是一条远卧天边的海龙。
  
  半个月过去了,黎焕的伤势稳定下来。半个月,在人的一生中显得如此短暂,但是一个人的成长和改变也许只要一天,一个时辰,一瞬间。
  
  黎焕面色刚毅,目光坚定,脸上褪去了少年人的稚嫩,像是在一夜之间长大了。经历生死,他的目光中没有绝望,没有堕落,有的只是前所未有的坚韧和满怀生机的希望。
  
  “叔叔,该回家吃午饭了。”身后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笨拙的爬上巨大的礁石。
  
  “嗯?”黎焕低头看着拉住自己衣摆的小胖手,笑道,“怎么啦?”
  
  鱼娃皱皱鼻子,稚嫩的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不满:“叔叔,你又走神了,我都叫你好多声了。”
  
  “抱歉呐。”黎焕避开还没完全愈合的右手,左手抱起胖胖的小家伙,“走,回家了。”黎焕抱着孩子跳下十米高的礁石,下落的风吹的他头发倒竖,耳边是呼呼的风声,鱼娃搂着他的脖子兴奋地尖叫连连。
  
  “哈哈哈,叔叔,好厉害。”兴奋过后鱼娃挣扎着要下来,“叔叔身上的伤还没好,我能自己走。”
  
  黎焕放下他,摸摸他的头,笑道:“真乖,昨天学的字还记得吗?”
  
  鱼娃自小父母双亡,跟着爷爷生活,生活不易,使得这个孩子比同龄的孩子懂事很多。说起来,鱼娃是黎焕的救命恩人,鱼娃一家生活的不富裕,为了救治黎焕买的伤药花了不少钱,黎焕身无分文,对这样的困境也帮不上什么忙,身上的伤势严重,连做点体力活都不行,心中愧疚,也只能教鱼娃识几个字了。
  
  “嗯嗯。”鱼娃小脑袋点的像只啄米的小鸡,很可爱,“都记住了,今天还学新的字吗?我已经会写三十个字了,爷爷知道了可高兴了。”
  
  “好啊,今天还学十个字吧。”
  
  士农工商,在这个时代读书无疑是脱贫的捷径,就算做不了大官,能识的几个字,能懂一些道理增加见识也是好的,所以鱼娃爷爷对黎焕愿意交鱼娃识字很高兴。
  
  鱼娃的家住在渔村的外围,俗话说,靠海吃海,村子里的男人都是捕鱼的好手,村子前面的空地上挂满了晾晒的渔网,还有一些渔民在修补破损的渔船。
  
  渔村的人都很热情,沿路上有许多人和黎焕打招呼,黎焕是以鱼娃爷爷的远房侄子的身份留在这里的,鱼娃爷爷在这里的人望很好,再加上黎焕一张好相貌,为人也和气,渔民对他倒是很热情,黎焕养伤期间,左邻右舍送了不少东西过来。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渔民的淳朴善良让黎焕想到了家乡的乡亲,心中很感激。
  
  鱼娃爷爷正在院子里手晾晒的鱼干,鱼娃跑过去:“爷爷,我帮你。”
  
  老爷子忙扎煞着手拦住他:“这就收完了,你就别动手了,弄的身上一股子鱼腥味,和你叔进去吃饭吧。”
  
  鱼娃有一股子拗劲,非要动手,黎焕也搭了手,三个人一会儿就把鱼干收完了。
  
  老爷子对黎焕说:“你上还没好呢,别跟着他胡闹。”说着伸手朝着鱼娃点了点,鱼娃调皮的吐了吐舌头。
  
  黎焕笑道:“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做些小事总是可以的,鱼娃是个懂事的孩子,”
  
  鱼娃蹦跳着进了屋,两个大人跟在后面,桌子上已经摆了饭,简单地清蒸海鱼配白米饭。海边最不缺的就是鱼,即使家里不富裕,每顿饭还是都能吃上不错的鱼肉。
  
  饭前,黎焕开口问道:“大爷,还是没有消息吗?”
  
  黎焕醒来之后一直在打听重音的下落,但是这么长时间一直没有消息。
  
  老爷子摇摇头:“我已经让人留意了,别急,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掉进海里,很少人能活下来,黎焕是幸运的,他这样的好运气实在难得,但是不是每个人都是这么好运的,老爷子心里多半已经不抱希望了,只是不愿打击这个执着的年轻人罢了。
  
  不知不觉又过了一个月,距离黎焕来这里已经一个半月,重音还是没有消息,黎焕心中焦急却也无可奈何,黎焕身上的上已经好的七七八八,只有右臂的骨折还没完全愈合,伤筋动骨一百天,恐怕还要再养一阵子。
  
  但是黎焕已经坐不住了,自从能下床开始他就自己找寻重音,沿着海岸线走出很长一段路,后来又沿着绵江入海口往上找还是没能找到,可是黎焕一直认为重音不会死,不是自欺欺人的逃避,而是一种直觉,他相信重音不会就那么死去的。或许重音也像他一样被人救了,只是没有露面而已。
  
  又过了一个月,黎焕告别了鱼娃祖孙,离开渔村。他沿着绵江一直往上游一边走一边找,他身无分文,没钱入城住客栈,只能在山林间做起了野人,幸好他的手臂恢复得很好,估计应该留不下后遗症。
  
  鱼娃很舍不得黎焕,一起相处了三个月,黎焕教他写字,教他一些拳脚功夫,给他讲渔村外面的世界,他已经把黎焕当成了亲人,可是黎焕走了,他有些失落,有些生气,反正不开心就是了。
  
  鱼娃坐在海边黎焕经常去的那块大礁石上,托着下巴看着远方,想着等他长大了就可以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也可以出去找叔叔了。鱼娃像个小大人一样叹口气,那还有好长好长时间呢,真想快点长大。
  
  “鱼娃鱼娃……”村子里的小伙伴来找他了,“鱼娃,你今天怎么出来了?不跟着黎叔学写字了吗?”
  
  以前鱼娃经常和村子里的小孩一块玩,后来跟着黎焕学认字之后就玩得没以前那么疯了,还带了村子里的小孩一起认字,那些小孩子渐渐也就对黎焕熟悉了,今天他们像往常一样找鱼娃学字的时候,鱼娃却不在家。
  
  鱼娃闷闷不乐的说:“叔叔走了,以后不用学字了。”
  
  “这样啊,那我们一起玩吧。”小孩子对新鲜事物都很有兴趣,就像学字,一开始的时候积极性倒是很高,慢慢就懈怠了,他们还小,并不觉得不能学字有多么失落。
  
  一个小女孩说:“我们躲猫猫吧,已经很久没有玩过了。”得到了不少人的附和,鱼娃也被拉着一起,毕竟是小孩子,玩了一会儿到也把那点失落忘到脑后。
  
  一个小男孩自告奋勇:“你们都藏起来吧,我先来当鬼。”
  
  一群小孩子一窝蜂的散开,各自找地方躲起来,海滩上光秃秃的,实在没什么好地方可以躲,只能躲在礁石后面。
  
  鱼娃眼珠子骨碌碌的转着,看着远处的崖壁,抡起小短腿往那边跑去。平时的时候没有人会躲在那里,要是他躲在崖下的礁石后面,他们一定找不到,鱼娃洋洋得意的想着。
  
  那是一片很高的崖壁,崖壁成片的礁石林立,参差不齐,还有许多海水冲出的石洞。
  
  大人叮嘱过,不让小孩子到这边来玩,因为这边地势比别的地方要低很多,到了涨潮的时候这里会涨起很高的海水,一不小心就会白困在这里,很危险。不过,现在还不到涨潮的时候,所以鱼娃并不担心。
  
  鱼娃找了一个偏僻的石洞,避过上面尖锐的的洞顶蹲进去,石洞很小,鱼娃的小身子刚刚好能放进去。
  
  鱼娃到现在还很兴奋,在这里一定不会被发现的。其他人选的地方肯定很明显,因为他们在哪里玩过无数次这样的游戏,什么地方能藏人差不多都知道,但是从来没有人想到要藏在这里。现在只要等所有人都认输,那他就是最后的赢家!
  
  鱼娃倚着石壁,手指在地上划着,写着从黎焕那里学会的字,过了很长时间,等他把会写的字都写了个遍,还是没人能找到他,鱼娃钻出石洞,整了整衣服,准备回去了。
  
  “哎?”鱼娃转身的时候眼角瞄到一处洞穴,洞口不算小,能容一个大人自如进出,这种地方有洞穴并没有什么奇怪的,让鱼娃惊奇的是,刚刚一道蓝色的光一闪而过。
  
  “那是什么?”鱼娃不是胆小的孩子,要不然他当初也不能救了黎焕,他大着胆子往前走了几步,在洞口张望。
  
  洞穴很深,弯弯曲曲,里面漆黑一片,但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一道很淡的蓝光闪出,可以映出凹凸不平的石壁以及上面的青苔,很美丽也很怪异。鱼娃跑回海滩,像叫上其他人过来探险,看看里面有什么,但是当他回去的时候海滩上已经没人了:“难道是都回家啦?”
  
  鱼娃想回家了,但是还是想进石洞里看看,小孩子好奇心重,不弄清楚了心里一直痒痒的。
  
  石洞并不深,进去之后转了个弯,光线很昏暗,走了几步又转了一个弯,眼前豁然开朗,鱼娃惊奇的瞠大眼睛,是一个空旷的空间,有一间房子那么大,空间中央是有一个小水塘,水不深,洞顶上有一个小洞,阳光从上面照下来,打在水面上,映的水程淡蓝色。
  
  最让他吃惊的事水中树立着一块冰,冰里封着一个人,一身黑衣,双眼紧闭,双手贴在身体两侧,那是个相貌非常英俊的美男子,虽然衣服有些破损,但是依旧风华绝代的让人一不开眼。
  
  着这样诡异的情境下,鱼娃看着他英俊的脸庞甚至忘记了害怕。鱼娃年纪小,心中没有太多形容词,只是觉得这个人长得很好看,比黎焕叔叔都不逊色。
  
  鱼娃回家的时候告诉爷爷这一怪事,老爷子只是郑重嘱咐他:“以后不要再到那里去了,也不要随意对别人说起。”
  
  老人家想得比较多,这个时代鬼神之说盛行,谁也不知道是不是孩子误打误撞之间见了什么精怪,不管怎样,远着点总是没坏处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二章

  
  时人信奉一些或约定成俗或硬性规定的宗法规矩,固守礼法固然有弊端,但是少了这些礼法的约束也会出现大问题。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黎焕路过一个乡镇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件奇事。
  
  说起来不算什么好事,小镇不大,但是人却不少,偶其实聚在一起的时候,黎焕路过,真是想看不见都不行。
  
  小镇最前边有快大空地,此时空地上堆满了木柴,上面用木架架起一个女人,族长手中拿了火把看样子是想把人活活烧死!
  
  最离奇的是这女子她是个孕妇,挺着个大肚子,这是要一尸两命的节奏啊!
  
  黎焕好奇心起,一打听才知道,此女子李氏,丈夫出门在外之时怀了身孕,事情暴露,她的婆婆素不喜欢这个儿媳,正好抓了这个把柄,也不管是不是丢了自家的人,一状告到了乡长那里,为保氏族名节,亲口要求要把她这淫妇媳妇烧死。
  
  婆婆被一个女人搀扶着,哭的是一把鼻涕一把泪,控诉儿媳:“你个淫妇,我儿真是瞎了眼,娶了你这么个不安分的女人,我当初就说,来历不明的妖女怎么会是个安分的。”
  
  “表嫂,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真是看错你了,真替表哥不值。”婆婆身边的一个年轻女子如泣如诉,一脸悲戚。
  
  被指控的女子倒是镇定,完全没有将死之人的恐惧,略带鄙视的看着和一老一少:“事情到底如何,你们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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