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她画风魔幻[红楼+剑三] 作者:墨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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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她画风魔幻[红楼+剑三] 作者:墨殊-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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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不知道父亲的惨状,贾珠轻轻的捏了捏小姑娘肉乎乎的小胖爪爪,惬意的靠在了马车壁上,心中静静的将金陵中错综复杂的势力梳理了一遍。
  贾珠知道,这次他和沈君止近乎是白衣入金陵。金陵是世家的发源之地,贾珠和沈君止的身份扔进去,至多是贵而不尊。这样虽然便于他们二人探查,却也徒增了许多难度。而且最重要的事情是,他的时间并不充裕。
  贾珠清楚,他的时间不是之前和沈君止商议的三年五载,而是一年。一年之后,无论金陵那边进度如何,他都势必要回京赶考。这一来一回便是半年,而半年之后,贾珠便要成为贡生,入国子监读书了。
  在此之前,贾珠是随在张老身边学习的,学识能力自不必讲,纵然没有皇帝提携,考上贡生也是轻而易举之事。
  而入国子监读书,则是皇帝给贾珠的下一个任务。在国子监读书的几年,贾珠要摸清他的同窗的秉性和才能。而这些学子,便是皇帝准备用来更换朝中势力的新鲜血液。
  一年而已,贾珠要做的事情太多。
  他自幼与沈君止一同长大,自然知道沈君止的个性。阿止为人最是豪疏,却并非莽撞的性子。只是他长在深宫,被母亲和兄长护住,所见识过的阴私险恶,恐怕还没有自己多。这样的一个孩子,将他贸然丢入金陵这样的形势复杂之地。
  思及此,贾珠叹了一口气。他明白,他家大舅舅所说的“协助”,其实更应该是“保护”和“教导”罢。
  当得知自己幼妹背负的命运的时候,贾珠不是不恨的。他是明瑞宜公主的儿子,是东平郡王骠骑徐将军仅有的孙子,所以光复东平郡王府,洗刷东平君战败的污名的责任,本应该是他去背负的。所以他恨,恨自己身体孱弱,不堪兵戈。
  可是娘亲却教导他说,领军只是手段,他是男儿,若是想要保护妹妹,就要在朝中爬上足够高的位置。只有这样,他的妹妹才会安全,才没有后顾之忧。
  深知外祖父当年便是因为朝中有人陷害而身陨名裂,贾珠忽然就明白自己要在何处战斗。这是他的战场,没有硝烟,只有权和势的博弈。所以,他的脚步不能停止。
  枕着哥哥的腿,球球仿佛在乖巧的睡着。可是,她的意识却是清醒着的。
  几日前“关机”了的系统,在她和兄长一同踏上前往金陵的马车的时候骤然开启,而开启的一瞬间,便冒出了一连串的系统提示音。
  “叮,恭喜玩家完成‘离开贾府’任务。”
  “叮,奖励‘焚影圣决’、‘明尊琉璃体’功法。”
  “叮,玩家是否学习?”
  五年之久,球球已经习惯了这样忽然冒出来的系统提示音。当她听到焚影圣决和明尊琉璃体的时候,却是一个激灵。肥软白皙的小手不自觉的握了握,球球轻吸了一口气,才抑制住自己想要欢呼的心情。
  喵的,这才是她的好小伙伴,系统什么的,终于可以继续愉快的玩耍啦~
  作为一只明教跟宠,虽然球球平常的作用只是卖萌,可是毕竟是剑三出品,那些明教的功法她其实早就学会了。所以当她发现自己不仅变成了一个身娇体软的小姑娘,而且已经点满的技能点全部被清空的时候,球球几乎是崩溃的。
  特别是在发现,她家娘亲每天给她讲的睡前故事,都是妥妥的明教功法的时候,球球更是要悲伤得喵的一声哭粗声来。她多想告诉她娘——那些本球球原本都是会的啊啊啊啊啊啊。
  时隔五年,她的技能终于又点亮了,球球不由得有些小激动了。毫不犹豫的点下了“是”,球球开始了她的学习技能的过程。
  贾珠只觉得贴在自己膝头的小脸越发热了,心中一惊,他连忙将小姑娘抱了起来,用手贴上她的额头。
  果然,入手是一片滚烫。
  如今才行了半日,幼妹就开始发烧高热,贾珠一时有些心惊。只是他到底已有几分稳重,所以也并不慌乱。他连声吩咐让车夫加快行程,到最近的城镇停下,再让身边的小厮骑一匹快马,去寻最有名的大夫。
  安排妥当,贾珠再上马车的时候,却忽然发现,他家宝玉倏忽睁开了眼睛。
  小姑娘的双眸清澈,仿佛能映出他的影子,然而他细看之下却发现,她原本漆黑的眸子竟然有一只变成了幽深的绿色。
  球球的额头上沁出了一层薄汗,脸上却不似方才那般通红。见到兄长进来,她不由的伸出了手求抱抱。
  心疼的将妹妹抱在膝头,贾珠寻了一方帕子,为球球擦干净额头上的汗水。
  贾珠:“怎么了这是?”他轻轻的碰了碰小姑娘变了颜色的眸子。
  球球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小小的呼吸声有些急促。只是片刻,她便重新睁开了眼睛。这一次,她的眸子又变回了原来的模样。
  对一脸担心的兄长露齿一笑,球球软绵绵的说道:“以前我睡觉的时候,娘亲总会念叨着什么功法啊,武功的,方才困了想睡,就想起娘亲的话了。然后……然后就感觉身上很热,不过现在就好啦。”
  球球虽然并不是很了解现在自己所处的这个世界,但是却恍惚知道,什么“系统”啊,“技能”啊的,纵然是至亲也不能提及。她方才选择了“学习技能”,本以为是像是在剑三里那样,只要点亮图标就好。没想到却是浑身发热,一股气流在身体里横冲直撞。
  那滋味并不好受,若非眼见着那些技能都被一一点亮,球球恐怕早就撑不住了。
  贾珠听着幼妹乱七八糟的叙述,虽然他不懂武学,却隐约明白了是何故。他自然知道自己这个小妹妹天赋绝佳,却没有想到她会绝佳到无师自通的地步。
  可是终归是不放心的。等到了下一个城镇,贾珠还是抱着球球去寻大夫,等到大夫细细诊过脉象,确定她并无大碍,只是有些中暑之后,贾珠才终于放下心来。
  此次随行的,除了贾珠和球球身边的几个大丫鬟,还有贾母派来的鸳鸯,以及徐氏派来的闻歌。闻歌厨艺精湛,听闻小姐有些中暑,便去客栈后厨做了清凉解暑的绿豆汤。煮的绽开豆花的绿豆,再舀上一勺桂花蜜糖,喝着很是香甜。
  球球被贾珠喂了大半碗,直喝得小肚滚圆,贾珠这才作罢。
  而小姑娘早就被那一个个重新点亮的技能按钮迷了心神,这一路都在暗搓搓的研究着,竟是难得的不闹腾。
  贾府的马车就这样行了半月,终于在八月底抵达了金陵。
  贾珠方才盘算着去寻沈君止,却不曾想一道金陵,他便看见了街口有一群人熙熙攘攘的围着,似乎在看什么热闹。
  贾珠本不想理会,可是他随手一撩车帘,竟在人群中看见了几个熟悉的身影。那是沈君止的暗卫,临行之前,他大舅舅特地将这些人叫到他面前,一一告诉他这些人的姓名与长处的。
  眯了眯眼睛,贾珠让车夫停下马车,抱着一脸好奇的小姑娘,缓缓走了过去。
  #贾珠:我是带大男主,又要继续带大女主的人。#
  #论拯救呆霸王的可能性#

☆、第12章 相逢。

  第十二章。相逢。
  贾珠抱着球球往人群之中走去的时候,球球的注意力却被街边的一个一个碧绿的莲蓬吸引了。
  买莲蓬的是一个看起来很是和善的老婆婆,一个个饱满碧绿的莲蓬整齐的摆在摊子上,底下还垫着散落的荷花瓣。粉红翠绿的,当真是十分好看。
  小姑娘眼巴巴的瞅着,却还是乖乖的趴在贾珠的肩头,并没有吵闹。
  贾珠却被幼妹水汪汪的小眼神看得内心柔软,看了一眼四周按兵不动的沈君止的暗卫,约摸阿止并没有吃亏,贾珠脚步一顿,调转方向,径直往买莲蓬的摊子走去。
  一身锦衣的公子气度温文,最重要的是,被他抱在怀里的小姑娘当真是玉雪可爱。老婆婆给球球挑了一个大的莲蓬,又挑了一朵半开的荷花予她玩。
  徐氏虽然疼爱女儿,但是却也并不骄纵,最是要让她懂礼。于是贾珠轻轻捏了捏球球的小脚丫,小姑娘便当即会意,对老婆婆甜甜笑道:“谢谢婆婆~”
  贾珠也递上十文钱,对老婆婆言道:“多谢。”
  一个肉包子也不过是两文钱,像是莲蓬荷花这种满乡野都是的玩意,一朵也不过是半文钱罢了。乡人淳朴,贾珠如此出手阔绰,反倒让老婆婆越发不安了起来。
  看着老人局促的表情,贾珠轻轻一笑,道:“老人家不必推辞,小生出来此地,想要与您问问,那边人群攒动,却不知是何缘故?”
  因为抱着妹妹,贾珠只是向人群方向望了望。此刻那里的人越聚越多,已经看不清人群中间是怎的情况了。
  老婆婆往那里看了一眼,脸色当即一变。眼见着贾珠要往那边凑,老婆婆连忙拉住他,还刻意压低声音说道:“公子您可别过去,那里也没甚的好看的,只是两个富贵人家的小主子打架罢了。”
  贾珠不动声色的挑了挑眉,状若不经意的继续问道:“方才小生隐约看到,不过是两个半大孩子吧?”
  “可不敢胡说!”老婆婆连忙止住了贾珠的话,声音压得更低了些:“那个穿白箭袖的小爷老身不认得,可是另一个可是金陵城里无人不知的小霸王。”
  “小霸王?”来之前已经将金陵世家都摸清楚的贾珠,自然知道这小霸王指的是谁,可是却佯装不知的道:“婆婆,这又是个怎样的人物?”
  婆婆紧张的瞥了一眼那边,见没有人注意到自己,这才小声的为贾珠解释道:“这位就是金陵薛家的大公子,平素素来是个霸道的,但凡跟他有过口角的人,都会被他手底下的家丁一顿乱揍呢。”
  贾珠:“不是听闻薛老爷平日行商,素来是行善积德,乐善好施么?莫非这不是薛家大老爷的儿子?”
  大约是提起了那位当家的薛家大老爷,老婆婆的神色稍缓,连忙为他辩解道:“公子听得不差呢,薛家的大老爷可真真是个善人,咱家还种着薛老爷的地,前年收成不好,薛老爷减了一半的地租呢。”
  又望了一眼远处的人群,老婆婆叹了一口气:“没得法子,薛老爷而立之年才得了这么个公子,自然要宝贝一些。”
  原来如此。
  贾珠笑了笑,对老婆婆又一次道谢,这才往人群中走去。而他怀里的球球攥着新得的荷花和莲蓬,她的小手太短太小,拿着和她的脸一般大小的莲蓬就已经很费事了。小姑娘眼睛一转,便将手中的那朵荷花往哥哥的怀里一插,自己则专心的剥莲子。
  口中被塞入了一个白嫩嫩的莲子,虽然没有剃心,有些微的苦意,但是毕竟是幼妹亲手剥的。贾珠好笑的捏了捏球球肥软的小手,便没有计较她给自己“戴花”的举动。
  作为一只时常被用来偷窥的系统,沈君止早在球球小姑娘一出贾家的时候,便知道了她也要来金陵。虽然觉得徐姐姐将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小姑娘扔在金陵的举动有些胡闹,但是他也明白,如今这小丫头该学习功法了,留在京城恐怕有诸多不便。
  自信自己保护一个小姑娘还是没有问题的,沈君止少了些顾虑,里开始暗暗盼望着小姑娘的到来。
  他比贾珠早行了五六日,一路又是快马加鞭,算下来竟是比贾珠要生生早到十日。这十日里,沈君止也并非无所事事,他在金陵每日状似闲转,实际却收集了许多曾经探子们都忽略了的讯息。
  ——并非是沈君止比那些特地训练的探子厉害,而是他的身份摆在那里,不需要他刻意做什么,那些金陵的世家权贵便会变了法子的过来接触他。
  只是他今天和薛蟠打起来,却是一个意外了。
  通过那一块通灵宝玉,沈君止看见了球球和贾珠已经到了金陵城附近,预计今日便会抵达金陵。沈君止本来对这并不在意,只是他照旧在街边转悠,偶然在一家金银商铺看见了一个黄澄澄、圆溜溜的小铃铛。
  在看见那小铃铛的一瞬间,沈君止就想到了他家的小姑娘。还没有忘了球球的原形是只小白猫呢,那小铃铛挂在她脖子上一定好看。不过转念一想,小姑娘的原形恐怕只有他能看见。
  沈君止的心里有些遗憾,不免又多看了一眼那个小铃铛。
  掌柜眼尖,观他只是穿了一件不新不旧的白色箭袖,可是却是千金难买的云锦,料定他非富即贵,于是当即殷勤道:“小公子好眼光,您看的这个铃铛是咱们琳琅阁的新款式,咱们琳琅阁的首饰都是仅此一份的。”
  “挂脖子上是挺好看的。”沈君止伸手拨弄了一下那个小铃铛,叮叮泠泠的声音霎是悦耳。
  掌柜一愣,转而便明白这恐怕是这位小公子第一次给旁人买首饰,于是忍不住笑道:“小公子说笑呢,这是玲珑明月铛是……咳,配上一条链子,戴在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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