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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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 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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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蔚蓝色的才代表直系王室,绯红色的代表元老院,嫩绿色的代表政事厅,还有些外海和军方体系……在所有势力当中,元老院和政事厅最顽固最难搞,也是菲斯特王子铸印的最大阻力。

就连汤森这种人物,得知这个消息后也有点皱眉头。

因为王子在整个少年时代毫无政治影响力,更谈不上财力,所以今天的元老院已经与往日不同,它从家族事务协调者变威了总战略制定者。也就是说,元老院在行使摄政职权。

政事厅虽然还是政令的具体执行者,但它同样没有闲着,渐渐收回了行政监督权。

两个组织从王子他爹时期就是相互制约的,现在只剩下王子,那就没人管了,他们渐渐变得亲密起来,最后干脆就沆瀣一气一一这一下,从战略制定到细节执行,他们就把菲斯特王子完全架空。

弄不好的话,王子就算勉勉强强铸印了,上台后也只是个摆设。

更要命的是,在菲斯特他爹撒手人寰、菲斯特本人没成年的时候,元老院有了直属军队,政事厅也有了直属军队,加在一起的话,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俨然压过了王室。

这就能解释为什么梅林关口年久失修,驻军的军械破1日一一那支老牌部队是王子名下的,忠心不二。所以元老杨和政事厅都不爱他们。

玛西亚跟着汤森这段时间,已经开阔了政治眼界,她对菲斯特王子的评价比较高,这个判断汤森倒是挺赞同。能在夹缝中求生存的,都不是普通货色!

至少,菲斯特王子知道自己的长处,也能看到对方的弱点,所以他一方面紧紧抓住异能师分会,一方面着力培养自己的民间声望,用这一内一外的优势去抵挡压力。

综合起来看,王子和他的对手旗鼓相当,两边都假装看不见对方的作为,平静相处。但汤森觉得这只是表面现象,因为时间站在王子这边,随着他年纪的增长,铸印会逐渐成为一种必然,别的不论,西海岸的民间呼声会越来越强。

可执掌元老院跟政事厅的那些势力,他们甘愿把手中权力拱手相让吗?

目前这种态势,应该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猛烈对撞甚至最后解决手段,肯定已经写入两大势力的议事日程了,一旦实施,规模必然很大。

这种血雨腥风,不正是荆棘玫瑰浑水摸鱼的好机会吗?

只要想到这点,汤森就充满了干劲!

至于他自己在此过程中要付出的努力和代价,比如现在这差事,他认为完全合理一一你站街边看个猴戏还要给钱呢,旁观政治打斗哪能不流一滴汗?只要不流血那就是好买卖!

银涛城宫殿区,某座高耸的尖塔顶层,身穿公主裙装的小女孩坐在高大的书桌后面,一手抱着布娃娃,另一手翻看着面前的公文。

她脸上的表情相当专注,相当严肃,跟实际年龄很不相称。

“我的主人。”门外晌起谦逊的声音:

“我回来了。”

“进来,事情进行的怎么样?”小女孩轻声回答着,拿起做工精细的粉红色笔在公文上签名,字迹俊秀飘逸,但内容令人冒冷汗。

计划已阅,遵照执行,尽快。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土一一她居然在以银色海岸王子的名义签发文件!

“我往常负责的部分一切正常,他们的准备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年人小心翼翼的走进房间,在门边低头垂手:“另外,我这条线也传来了关于荆棘玫瑰的情报。”

“说说看。”小女孩又拿起另一份公文。

“荆棘玫瑰是不久之前、从遥远的北边过来的。他们走的是海路,出发点应该是靠近隆达山脉那一小块地方。从那地段翻山过去,是内里安道尔联盟,他们那最近只发生了一件大事,就是雅修公国的边境小镇哈维被完全摧毁,全镇几万人都死了。”

“这事,光辉教会说是晨曦议会干的。”

中年人说:“但晨曦议会本身没有发表任何声明。我埋在晨曦议会的人也没有汇报,按说这么大的行动,至少会有些风声露出来。““晨曦议会有这种本钱的话,不是应该先在西海岸做点什么吗?那群疯老头还没傻到舍近求远的地步。”小女孩抬了下眼:“不过,你是说荆棘玫瑰的人跟哈维镇有关?难民?”

“荆棘玫瑰的首领汤森不是西海岸人,那位叫玛西亚的小姐本身就是安道尔联盟的人,而且有些人明显带有安道尔联盟口音。”中年人点点头说:“他们乘坐简陋的自造船只抵达奎尔萨平原,时间上大致吻合。随行人群中有很多小孩、妇女和老人,这点也能对的上。”

“奎尔萨平原北方的部落联盟,就是被一帮老弱病残给打败的?那几个部落不是挺强吗?他们有多少军队?”小女孩终于丢下手里的公文,把精力都放到中年人身上一一之前她接到的情报很简略,丝毫没有提到荆棘玫瑰的内部构成和背景,只说是里应外合一战成功。

“荆棘玫瑰当时只有不到一千的武装。”

中年人说:“奎尔萨北方几个部落得到政事厅的承认,正在高高兴兴的进行仲夏节围猎,没想到老窝被荆棘玫瑰端了,回去救的时候又轻敌大意中了埋伏……荆棘玫瑰立即收编了瓦胡部落的人,一鼓作气拿下了其他不服气的部落。”

“看不出来,居然是个会打仗的人……也就是说,荆棘玫瑰里面有部分瓦胡部落的人?”

一一一以下不算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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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续)

第五节:风箱里的王子(下)

王子殿下不缺钙,大概也不缺爱,就是缺点军队。!!如果局势吃紧,安道尔人可能喊不动,但王子在瓦胡人心中的威望很高。

“比我们想象中还要多些,情报上说荆棘玫瑰有至少三分之一是原瓦胡部落人,当中还有一个成为副首领,就是瓦胡本人,另两个长老担任高级管事。”

中年人的数据比较全面:”到目前为止,荆棘玫瑰收编了二十多个大小部落,总人数至少超过十万人,完全掌握了奎尔萨平原北方地区。”

“这样的话,荆棘玫瑰也许会延续对我方友好的传统……”小女孩支着下颚,目光看着窗外:“十几万人口,也能组建一只万人左右的武装了,至少弄一两千骑兵出来没问题。”

“是的主人,我们有机会争取他们,但目前还不好说,因为我们不知道荆棘玫瑰到底想要什么。”中年人回答说:“到目前为止,汤森并没去政事厅,也没有去元老院,更没有流露出要见王子的意思……他唯一去的地方是异能师公会,这几天正在专心致志的进行特殊晋升。”

“不需要太过担心,他们待在奎尔萨这块地方,必须要有银涛城的支持才行,特别是我们这边的支持。“小女孩问:“参加特殊晋升?引导学徒里能安排人进去吗?”

“目前还不能,在他挑选的学徒中,至今还没人被淘汰。”中年人说:“不过我们可以接近副首领瓦胡,他被公会承认为高级学徒了,这几天正在城里四处逛。”

“另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是玛西亚小姐,她在公会里义务讲学,我们也可以接近。”

“我们人手紧张,现在派不出身份相等的人。”小女孩有点皱眉:“他们这些天还干什么了?”

“荆棘玫瑰的下属商团,已经去异能师公会那边报备过了,他们的商队管事这几天正在各处市场上摸底,似乎有通商的意愿。”中年人说:“我个人感觉,他们已经知道了银涛城的局势,但没有考虑好对策,所以不敢贸然接触某一方。”

“现在这种情况,哪能允许这种小势力两边下注昵?”小女孩笑了笑:“不过我们事情太多,就让他们悠闲两天吧……跟他们的联系渠道要建立起来,别到时候找不到人。““是的主人,我会做好这件事。”中年人点头:“但是,关于王子殿下要找的人,我这边一点眉目都没有,所有被我关注的异能师,近期都没有异常。也没有任何黑纹夜枭情报。”

“菲斯特要的人不是那么好找,但他一定就在银涛城,而且他对我们非常重要。”小女孩的表情严肃起来:“即使不能把这个人拉到我们的阵营里,也绝对不能让他投入那边,他是一枚非常重要的砝码!”

“所有人都在找他。”她顿了顿,低声说:“为此,我已经把准备进帐篷区的人抽出来了,只留下个搅局的新人。””是,我明白了,我一定让手下部张大眼睛盯着。”中年人有点担忧:“但我们这么大的调整,他们那边会不会收到风声?万一被他们知道了……”

“风声肯定会漏出去,这事情不受我们控制,但他们近期绝不会清楚细节。”小女孩说:“正好,那些坏人不是喜欢猜吗?那就让他们猜去吧。一个真正的异能大师,呵呵……”

与此同时,宫殿区边缘的另一座高塔上,有个苍老的声音愕然响起,充满了震惊和疑惑。

“一个真正的异能大师!?”阳光照在花白的胡须上,也照在苍白的、皱纹密布的肌肤上:“就在银涛城?”

“是的,议长大人。”匍匐在地板上的暗探说:“根据那边传回的消息,王子那边把准备进帐篷区去抢地盘的人手全都抽出来了,正在银涛城附近全力寻找这个人。

“为什么会有一个异能大师突然出现?而我们居然没有得到消息?我们在异能师公会的人也没有传回消息?”老人的声音变得阴沉,还带着轻微的颤抖:“他的来意昵?谁清楚?””似乎……这个人并不是经由异能师公会过来的,而是偶然跟王子殿下遇上,但当时王子殿下并没有发现对方的身份,事后才醒悟过来。”暗探说:“根据这种推断,王子应该跟这个人有点交情,否则就算找到人,这个人也不可能帮他。”

“蠢货!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你应该知道他在异能师公会地位,要不是挂了个青年才俊的头衔,你以为他能把王子桂冠戴到现在?这样的身份,他很容易得到异能师的认同!”

老人咳嗽起来,脸色涨得通红,好半天才缓过劲:“派人去找!多派人!一定要赶在他前面找到这个人……”

“可是,我们目前没有太多的人手了……”暗探有点为难:”刚刚还有王子护卫队的人跑到帐篷区闹事……是个新收的小队长,原本出身外城的破落户地痞。”

“这种扰人视线的小角色也需要跑来问我吗?他们自己不会处理?”老人拿出手帕擦了擦嘴:“他们抽了帐篷区的人,我们也可以抽。一个异能大师完全可以改变局势,这才是最重要的……你先去政事厅那边通通消息,然后赶紧布置下去,异能师公会那边也要做出安排。”

“是,属下明白了!”暗探退出门外,身体融入了墙边的阴影。

“大师?好吧,异能师公会的大师可不止一个……”老人紧握着双拳,他冷笑着,浑浊的双眼射出寒光:“来人!立即给腓特烈平原发信,我们需要大师的帮助!”

就在银涛城的高层势力为“不请自来的异能大师”而匆忙布置时,汤森正在兴致勃勃的挑选手下。

剑士营这边显然得到了指示,接待的军官直接把汤森带到了奴隶们居住的围栏里。

跟汤森想象的不一样,这里的奴隶并不是戴着镣铐风吹就倒那种,虽然里面有各种奇形怪状的家伙,但都骨骼粗大,肌肉发达,一看就知道久经锻炼,孔武有力。

他们的穿戴跟初级剑士们差不多,只在脖子上带一条细链,上面有个树叶状的薄铜片。

“他们都是低级剑士的陪练,食物完全一样,顿顿有肉,毕竟要玩十多斤的双手剑。”

军官在一边解释:“这边是进来一年的,年轻有冲劲:这边是进来三年的,步伐剑法都有模有样了:这边是临近淘汰的,还是顶用……随便选,没水货,普通人打三个绝对不成问题!”

“我要的是混街头的人,威慑力第一,不需要他们去打仗。”汤森道了声谢,却没有理会军官的推荐,而是自己出手挑选起来一一他这是在选亲近的手下,决不能假手于人,让上司的暗探混进来可就不好了,谁知道自己会不会疏忽露出个马脚来?

混街头的黑道,战斗力不是唯一追求目标,凭外形气质就能唬住人才是关键,就是传说中的霸气外露!

秃头大汉走着螃蟹步、套着金链子、还留巴掌宽的护胸毛,别以为这是求战或者求偶……搞这些恶心别人还恶心自己的把戏,他们的真实目的是避战。

因为黑道干的是长久生意,讲究的也是规矩,每天都用刀子说话的那是屠夫。

走了两圈,汤森已经随机选了六个人,其中两个是四条手臂的,这个种族汤森已经很熟悉了,属于高山部族,力气大,耐性好,是正面冲锋的精锐一一双拳难敌四手嘛!

另外两个也是大个子,长着墨绿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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