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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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 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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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身完毕!”汤森可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于是哈哈一笑:“回去吃个果子!”

不等光头首领说话,汤森一个后空翻,直接跃上了哨塔三楼一一几个最近的黑鹰武士咒骂着冲上来,足艮着他的身姿高高跃起,想在空中占汤森的便宜。没想到汤森在空中转身,星盘一转,几道黝黑的光芒从上方滑下,端端正正的、无声无息的从黑鹰武士的头顶钻进去。

他们就像断了线的风筝那样坠下去,“噼里啪啦”的掉了一地。

“啊!啊!啊!”翻身起来的黑鹰武士嘶吼着,两眼已经瞪出血珠,根本不分敌我,抡起长刀就往同伙身上砍去,用的还是最狠辣最搏命的招数。

“混蛋!那是自己人啊!”光头首领震怒了,但他一句话还没骂完,哨塔下的战斗就完结了。杀威一团的黑鹰武士只攻不守,瞬间就死了个干净。

“这是邪恶异能!”胖烈火师见多识广,扬声高呼:“大家退开五十米!””是不是邪恶异能,我不清楚。”控场威功的汤森站在高高的垛口上,语气平淡的说出这句话:“打架的话随便你们,但再要有不守规矩的,就是这个榜样。”

包围哨塔的人再不敢轻举妄动,纷纷看向光头首领。

“这点耐心我还有,咱们杠上了!”光头首领心中部痛得麻木了,但脸上却还是笑了笑,不肯弱了气势:“来人,设营帐一一既然酋长去吃果子了,我们也不能饿肚子,整个烧烤宴!”

如果不是汤森这个邪恶异能镇住场子,恐怕他们的烧烤宴会就得改目标,直接点哨塔了。

“有前途,我看好你哦。”汤森哈哈笑着,转身跃下垛口。他现在需要去休息一下,顺便检讨自己的战法。这样打下去很麻烦,因为对方的人数太多了。

在脚尖点到地面的时候,汤森却差点来了个倒栽葱一一因为塔楼上有人!

他在下面打生打死,就算遇到挫折困难也能以平常心对待,可他却没料到有人能摸到自己身后,这无疑是个极大的疏漏!

汤森的冷汗一下就出来了。

这人很随意的坐在垛口后面的阴影中,就好像已经在这里坐了很久。他穿着跟汤森一样的旅行者长袍,风帽软软的垂在脑后,一张金属面具在黝黯阴影中不断闪出点点光泽……汤森认得这混蛋,他就是面具男,彼此的交往是由一枚八角金币开始的。

在银涛城混了那么久,汤森早已经证实了这面具男的身份。因为在整个银色海岸大家族里,只有他才能佩戴这张名为“无知无觉”的异能面具,这玩意是银色海岸王室的传家宝。

这个人,就是银色海岸的未来主人,也是铸印路上充满艰险的倒霉蛋,名闻遐迩的王子殿下,菲斯特·奥德里奇·康纳理惟士!

但身为王子的菲斯特来这里做什么?还用如此诡异的方式出现?

哨塔上满布灰尘杂草,但王子所坐的地方却是一尘不染,岩石砌成的地板干净得露出了材质和纹理,仿佛才用小刀仔细刮过一样。他没有戴手套,一块小巧的长方形木板搁在双膝上,一只白净的手压住一根不知是什么的枝条,另一手捏着银刀,正细细的雕琢着。

雕琢枝条?你能搞点乐观向上的休闲活动吗?

王子的神态很专注,可以说是全情投入,他根本没抬眼看汤森,细细的枝条被他刻上各种精细的图形和符号,三角的、四方的、流水样的……有种平和雅致的气氛包围着他,却不会流淌到阴影之外的地方,这气氛令他的动作轻盈,令他的魅力凝聚。

眼前这坑爹的景象让汤森百思不得其解,荒山野岭的,老子在外面砍人,你在这边搞艺术,不觉得有违常I里啊?

事实上,汤森在这瞬间想到了很多东西,他知道这是个重要关头,容不得丝毫马虎。

菲斯特好歹是个王子,突然出现在自己眼前,又选在这个时候,背后一定有他的用意。

他肯定不是来雕树枝给汤森看的。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形影孤单的出现,菲斯特王子也是个霸主级的存在,楼下那个草原黑鹰拍马难及,光头带着再多的小光头,也就是个中层干部。

说起来,这还是汤森第一次遇上霸主,这可能是个机会,当然也可能是场灾难。

时间不等人,所以他必须、马上拿出应对办法来!

菲斯特王子不期而至,这算得上很严重的事件,因为汤森这边一点准备都没有。就算他再怎么有全局感,再怎么目光远大,也想不到面具男会在此时出现,这混蛋脑子打结了吧?

显而易见,菲斯特的王子身份、还有他的出场方式都带着强大的威慑力一一虽然在传说中,菲斯特王子一直被银色海岸老势力欺负压制,但他依然属于“霸主”级别,至少在身份上比较,他不比光辉教会的使徒逊色,使徒再牛掰,上头还有几个老头压着昵。

而且,身为一个被长期压制的人,面具男的脾气肯定好不到那去,心理变态也不一定!

相比这种悄无声息的登场,汤森其实更愿意他端坐在银涛城宫殿的王座上、用冷酷甚至刻薄的态度接见自己。因为明面上的接见,至少有规矩礼仪约束双方的行为,做什么事都要拿出理由来。而在这废弃的哨塔上,一会要发生什么事情还不好说。

汤森已经领略过一次强者灭口的事件,说他没有心理阴影绝对是骗人的。

虽然菲斯特王子的名声很正面,但谁知道里面的真实成分有多少?宣传这玩意很不靠谱!而且汤森很清楚,王子绝不是专程来关照自己的,自己还不具备那种入见人爱的实力。

汤森知道自己站在十字路口了,接下来的应对,将会导致两种截然相反的命运….一般来说,遇到突发状况时,大多数人来不及反应,他们会发呆、会不知乒斤措,也有一些人会在第一时间选择逃离和回避。但汤森不会犯这种错误,所遭遇的状况越危急,他的思路就越清晰,判断也就越冷静一一这种临场反应都是被他老爷子用武装带调教出来的。

一个人必须明白职责所在、必须清楚自身的实力,他才有可能冷静理智的面对未知。

既然菲斯特王子没有摆出千八百人的大场面,出场时也没立即用大耳光抽人,那就说明汤森暂时是安全的,也就意味着眼前的局势里还有营建空间一一按照最优化的处理流程,当务之急第一项,汤森要对这个不请自来的大人物做出准确定位。

这个“定位”可一点都不简单,更不是弄到对方的名字背景就算完事,它是一个庞大复杂的脑力运算工程,涵盖了资讯集成和提炼、个人情报分析、综合势态推演…反正都是些很唬人的名堂。

一一一以下不算字数:

气温变化莫测,穿衣无所适从,小明出现感冒迹象,时不时剧烈头痛……需要月票镇痛。嗯嗯,大家也要注意身体啊。

接下来,小明要向大家推荐林海听涛的新书。说起来,作者圈子里的朋友,距离我家最近的是七十二编,同条街;同城的作者朋友里,认识最久的要算林海。林海的新书《禁区之雄》,书号2082111,我已经看了不少了,非常不错!主角的性格很可爱,升级系统让人感觉很爽}推荐大家去看看!

还有,大家要帮我辟谣,我跟沙包姐姐结婚那天,恰好林海也跟小翠妹妹结婚。再遇到乱说话的,大家帮我抽他们!

(未完待续)

第七节:好大一颗树(下)

菲斯特王子是银色海岸的唯一继承人;王子姓康纳理惟士,属于王室的奥德里奇支系;王子一定知道自己是汤森·奎尔萨、是初级异能师、是荆棘玫瑰的大首领……而且,他肯定在跟踪自己,也肯定旁观了刚才的战斗!

以上是汤森确定的情况。、、

可是,另有几件重要事情汤森无法确定一一自己是黑纹夜枭王子知道吗?自己就是那个引动异能黄金时代的“天才”,王子知道吗?

菲斯特选择这个时间跟自己见面,肯定是想要做点什么。晨曦议会的因素可以被排除了,光头们只是恰逢其会而已。

但菲斯特再挫也是个王子,不择不扣的大人物,冒抛头露面的风险、只为跟小势力首领见面?现在的荆棘玫瑰没啥实力,只算是银色海岸旗下的小势力,还是那种没能抱上大腿、名不正言不顺的小势力。官面上的常规,天大的事情都不能让王子做,还要不要上下尊卑了?

这样想来,王子的来意只能是源于其他方面。在表面上,荆棘玫瑰和自己都算安守本分,没对他构成威胁、也没有投向老派系的怀抱。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王子没有找麻烦的理由。

如果菲斯特王子不是跑来找自己麻烦的,那大家就算不上敌人,当然了,肯定也算不上朋友。汤森与王子之间,现在大概处于一种令人蛋疼的、并非完全生疏的陌生人状态中……企图改变这种关系是很困难的,因为在汤森和王子之间有很巨大的鸿沟存在。别的不说,两边的身份差异这么大,单单一句开场白都令汤森伤透了脑筋,但他必须要找出话题去做试探,否则就不能验证那些不确定的事情。

王子自己送上门,可以说干载难逢。汤森决定抓住机会,所以很快就想好了招数:不能跟菲斯特王子比高端背景,自己要保持相对低调的姿态。

于是,汤森决定化繁为简,先拿出一副淳朴忠厚的面目,直截了当的开口。

“你……是谁啊?”

汤森的目光中带着些戒备,但语气中却不合敌意。事实上,汤森这句话中充斥着语言艺术,“你”字的语言延长,还有最后那一个“啊”字的尾音,都为现场增添了一些柔和的气氛……没错,这招就叫卖萌。”抱歉,虽然这种说法可能会让你觉得不愉快,”菲斯特王子用轻缓柔和的语调说话,手中的银刀却在枝条上拉出一条浑然天成的波浪形线条:“但无可辩驳,我是你的王。”

“啥?”在短暂的惊讶之后,汤森的脸色变得十分严肃:“你说你是谁?!”

“我是菲斯特。”面具男安详的回答汤森:“是你的王。”

“混账!”汤森发出低吼,他抬手、冲着这混蛋的脑袋就是一剑:“你竟敢冒充殿下!”

菲斯特王子手中的小银刀一举,纤细的刀尖跟汤森的剑尖对上了。

“叮!“的一声脆响,很微小,却极具穿透力!

碰撞声,整个山坳中的人都听了个清清楚楚。围在哨塔下的光头们抬头看去,只见狂乱的气流从哨塔顶层内部冲出来,那些砖石的缝隙,被这被无形力量刮出了蓬蓬灰尘,滚威一大团,又随着山风向外飘去……“现在才知道用功?恐怕有点晚了吧!”

不明就里的草原黑鹰冷哼一声,轻蔑的评价说:“想从咱们手里捡到便宜,除非太阳能被海水浇灭!喂,混蛋,香料给我抹匀净点,那只蹄艚也是我的!”

讥讽话语传到哨塔上,汤森听得明明白白,却没有心思去理会,因为他麻烦大了!

蛛网一般的裂纹,正在他所持的单手剑上蔓延,精钢剑身就像正在解冻的坚冰,很快就崩裂了,一块块的金属掉在地上。菲斯特王子手里,那柄并不锋利的小银刀却毫无异状,他甚至又开始雕刻起枝条来,神色淡然,气质温雅。

仿佛他刚刚挡住的不是能杀人的剑,而是一根用来挠痒痒的草棍。

但这些都不是汤森震惊的主要原因,损失一柄剑而已,他又不是乡巴佬。所谓的高手风范,他见多了;比这更华丽的场面,他也见多了:不值得他紧张。

吸引他的,震撼他的,是一种寻常人看不到的景象!

在刀尖与剑尖相撞的那个瞬间里,汤森看到了菲斯特的异能阵列,那是一组令人震撼莫名的异能源阵列!

一颗高达二十米、冠盖五十米方圆的茂密大树,完全由晶化的异能力量组威!

浑圆的树干从菲斯特的身后长出,向上挺直如柱,在距离菲斯特头领十多米的地方,线状的晶化力量才渐渐改变了颜色,分出了枝干、枝条和叶片。

与几近透明的树干不同,枝条叶片有各种色彩和形状。仅叶片就有扇形、星形、针形、鳞形、掌形,心形:颜色有绯红、苍翠、湛蓝、嫩绿、银白、橙黄、象牙白,墨黑……这些迥然不同的叶片生长的各自的枝条上,或稀疏矜持、或茂密热烈,或伸展、或倒悬,但整体上看却是浑然一体,不会给人杂乱拼凑的违和感。

汤森甚至看到那些大型叶片上的脉络,承敏锐目光之便利,他发现这些脉络居然都是用符文线条刻画出来的一一菲斯特手上拿着的那根枝条,应该就是这棵树上取下来的,颜色形状都对得上,但这是异能力量啊凝聚而成的啊,他怎么能拿在手里雕刻?

难道异能力量到了某种程度就可以具象化?唬人的吧!

在暗自惊叹的同时,汤森已经有了一个结论,那就是菲斯特王子的异能强过自己很多很多。他的异能阵列如此浩大繁复,极其豪华,一定是大有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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