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傲世法则- 第4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靠!我怎么忘了这个!”汤森一拍大腿,满脸的悔意:“你、你居然能忍到现在!”

因为他腰后的那个袋子里,装着满满一袋秘制烤鱼,对猫来说,这是难以抗拒的美味,但汤森怎么知道琼变成猫形态就有猫的习性呢?

“喵——”琼脸上是一副奸计得逞的得意:“这就是商人的意志,还有全局把握力!”

十五分钟之后,汤森已经站在雪峰上了,巨大的冰块横放在他面前。他往手上哈了两口气,挥舞冰铲猛凿下去,十几下之后冰块开裂,缝隙越来越大。汤森站到上风头,再把冰铲掉个头,把手柄支进去一撬,只听“啪嚓”一声,冰块就裂成几大块,露出中间的尸体来。

——作者的话:小明今天六更,字数保底一万二!大家砸票啊!

第二节:胜利(上)

“稳着点。、、”汤森放好冰铲,换上一双更加厚实的手套,轻轻拂去尸体上的冰渣,在详细的外观检查之后,他用手指捻起这倒霉蛋的外袍,小心翼翼的掀开。于是,原先被外袍掩盖、只露出一个小边角的徽章完全显露出来——外环是古朴的树叶状花纹,中间是金色的复杂徽记,内核处有三颗并不很大的紫色宝石,呈三角形状排列。

这枚徽章,是三级异能师的标志!

汤森面沉如水,慢慢的摘下徽章放进一个皮质口袋,接着又细致搜索了倒霉蛋全身上下——果不其然,异能笔记、异能卷轴、异能道具全都不缺,甚至有一叠地契和大量现金兑票。但兑票的发放时间有点遥远,最近一张都是在二十多年前开出的,也不知道还有没有用。

“赚到了!”汤森抑制住心中的荡漾,把所有东西分门别类的装好,然后在冰雪里草草刨了个坑,把这倒霉蛋给埋了进去。

“反正这些东西你都用不上了,与其便宜别人,还不如交给我这个晚辈,毕竟是一个系统的,说不定我还能发扬光大呢,你说是吧?”垒了几块石头当记号,汤森还跟倒霉蛋沟通来着:“你不说话,我就当你同意了,你真是个胸怀宽广的老前辈啊——谢谢!”

“这样说来,第一次生意是我大赚了一笔。”想到被自己收入囊中的东西,汤森心中当然充满了感触:“琼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物呢?这种东西即使他看不上,但给我也是倒贴啊……难道它真的在对我进行投资?居然被一只猫给投资了……这事说出去谁信?!”

“我挖空心思试探琼,琼又何尝不是在拿这些东西试探我?”看着身边飘落的雪花,汤森叹了口气:“不过,在我的计划里多它不多,少它不少,能赚一笔是一笔吧!”

想开了之后,汤森哈哈一笑,把战利品挂在身上,头也不回的撞进漫天风雪中。

距离汤森很远的山巅之上,一只慵懒的白猫抖抖身上的雪花,摇头叹气:“这个小滑头。”

这一次,汤森没费什么事就找到了走私小道,回到手下中间。其实就像琼所说的那样,一场胜利之后,统帅不用太操心。所以汤森并没有那种战前的忙碌,他此时唯一担心的事情,就是琼——后者在送他出冰窟时已经嘱咐过,不能将这件事情泄露出去,否则汤森会很惨。

说起来,自从在这时世界醒来,汤森就在经历诸如此类的神奇事件,一路延续下来他都快免疫了。要不是琼的形态变来变去,他还真不介意,做生意就做生意呗,有什么值得稀奇?但琼的“广告”却让他心动,他隐约觉得那根本就不是广告,而是自己实力不够不配拥有的缘故——而且之后的三级异能师尸体,也很能说明问题。

在汤森眼中,三级异能师全身都是宝,但在琼的眼中,这玩意分明就是个跟破烂划等号的垃圾。人比人气死人,说的就是这种了。

至于其他方面,比如汤森坦言“实力差距过大没办法做交易”的道理,是真正存在的。但对汤森而言,自己与琼相遇已是既成事实,一旦相互之间有了牵连,这个现实就改变不了,自己处于下风已经是定局——唯一的办法就是快速增长实力,尽量去缩小这种差距。

“我为什么老跟这种强横的存在打交道?”汤森摇头叹气:“难道注定是个风云人物?”

好在这种感慨在汤森心里维持不了多久,因为这种事无论是好是坏,都距离自己很遥远,所以汤森照旧把精力放在眼前的事情上——去追求自己能够把握的东西,这才够理智。

汤森眼下的事情,就是为战争收拾残局。

这一场反击战虽然持续了一天一夜,但激烈战斗的时间很短,前后还不到一个小时。其他时间里面,就是汤森的手下在衔尾追击。因为走私小道只有这么一条,他们甚至没有跑路去追,而是踏踏实实的走,一路捡取那些被遗弃的战利品,有时候还要吊下深谷去捡东西。

敌人那边,则是凄惨到无与伦比。逃出雪谷的人中有一半在三个小时内死去,失足摔死的、失血过多而死的、突发急病而死的,各种各样的原因。剩下的人也没好到哪里去,没了食物、没了御寒的帐篷和装备,他们在夜里全给风雪冻成了冰棍。

这些沿路冻僵的躯体,倒是给早上追来的部族勇士们添了不少麻烦,因为在野外风雪条件下,冰棍身上的东西很难剥下来,只有全用驮马运回去……打扫战场,花了他们足足两天的时间,虽然很累,但看到堆积如山的战利品,看到成群的驮马,大家的心情都非常振奋。

这些被大家亲手拔下来的皮甲,冒着生命危险在山谷下捞起来的板甲,真是前所未见的精良。因为仓库镇周边的皮革和金属制造能力几乎为零,根本不可能做出这种东西,更别说那些战刀长枪弓箭,真是做梦都想要的东西啊!

部落勇士们甚至在雪谷外掘地三尺,撅着屁股挖出了大部分精铁箭头。

战后第三天早上,战果终于清点完毕。汤森长官在一群手下的簇拥下,召集所有人讲话。他一步步的走上高高的战利品山,神态平和亲切,但在手下看来,长官比之前更显威严高大!

“兄弟们!”汤森把手中的长剑连鞘插在面前:“好!”

“长——官——好!”接近两百名手下异口同声的回应,整齐划一。

“我们,只有一百八十多人。他们,有整整三百多人!他们有骑士、有佣兵、有刺客,甚至有异能师!我们用的是木枪短弓,他们用的是铁枪长弓板甲!”汤森把右拳猛的一举“但是这一仗!我们——赢了!”

“我们——赢了!”将近两百个拳头在空中挥舞,豪迈的呼喊声如滚雷般回荡在山脉之间:“赢了!赢了!赢了!”

——作者的话:小明今天六更,字数保底一万二!大家砸票啊!

第二节:胜利(中)

“享受吧!我们的胜利!”汤森久久的举着右拳,小幅度的抖动着,渐渐的用这种节拍引领手下们的呼喊——小团队的首领非常辛苦,带领歪瓜裂枣去赢得胜利不说,还要手把手的教他们宣泄这种兴奋,还要诱导他们把这种气氛合并起来,进而去影响越来越多的人。;;

“我们的胜利!”手下的欢呼一直在持续,声势越来越浩大,最后几乎到了要引发雪崩的地步:“胜利!胜利!胜利!”

终于,汤森收回拳头,手下的欢呼声也逐渐停止,大家一脸兴奋和不舍,还在听着那些远远近近的回声。汤森已经把这样一个信念传递给他们——这是我们的胜利,我们的!

“猴子,”汤森的声音相当洪亮:“宣布战绩!”

“遵命!”猴子几步走到汤森侧面,抬头挺胸,气势十足。他不识字,数字全记在心里的:“此战——消灭敌人总共三百一十七人,其中包含两名异能师、九名刺客、三十二名重甲骑士、十二名轻甲骑士、一百七十名高级佣兵、七十三个武装马夫以及十九个护卫!”

“好!好!好!”部落勇士挥舞着手臂,却没有更多更复杂的语言来表达喜悦。

“俘虏十二人,包括一名首领、四名管事、六名向导和一个文书!”猴子清了清嗓子,在连片的叫好声中转身,向汤森行了个军礼:“长官,汇报完毕!”

“归队。”汤森回了军礼,接着命令:“船长,宣布缴获!”

“遵命!”表情严肃的船长迈着大步走到汤森身边,开口说:“此战缴获如下——完好驮马一百三十七匹,完好战马三十五匹。上好板甲四十九套、上好皮甲两百零三套。腰刀三百柄、圆盾三百面、长枪九十根、长弓八十七张、羽箭二十捆!以及作战物资若干,金币若干!”

船长每说一句,下面就是一声“好!”,根本没有人去计较“若干”是什么意思,以及缴获数量为什么那么整齐,因为事前汤森长官就说过,所有缴获都会分出来一些作为酬劳。能为本部落本村子挣得这些东西,大家都处于极端的兴奋之中——相比之下,己方三死二十二伤的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了。

船长归队之后,汤森再次开口:“现在,开始奖励作战有功人员!”

除了汤森的老底子之外,部落勇士们都是一愣,作战奖励?那是啥东西?

在他们疑惑的目光中,有人端着大盘子来到汤森身边,上面摆了两指宽、四指长的菱形金片,金光灿灿,质地似乎是纯金的,颜色可比那种掺了别样金属的金币好看多了。

事实上,这些纯金是在驼队首领的私人包裹里发现的,汤森灵机一动,将就驼队里携带的工具就给化开了,铸出大小不等的好几种勋章来。实际上除了颜色,做工还真不怎么样。

部落勇士们虽然不知道金币的确切价值,却知道黄金是非常昂贵的东西,于是一个个目不转睛的盯着,目光说有多依恋那就有多依恋——好东西谁不想要?汤森长官给下来的,自己拿着应该理直气壮吧?

似乎很满意眼下这种效果,汤森大喊一声:“猴子!”

“到!”猴子站到汤森面前一个立正。

“猴子作战勇猛,指挥有力,记大功一次!提升上尉!奖励果敢勋章一枚!”汤森拿起一枚勋章,挂在猴子的脖子上:“祝贺你!”

“谢谢长官!”猴子再次敬礼,眼中满是泪水。之前在哈维镇的时候,他分得的金币很多,但都没有这个薄薄的金片来的珍贵……汤森拍拍他的肩,又扬声叫:“船长!”

“到!”船长大步走了过来,立正、敬礼。

“船长作战悍勇,调度灵活,记大功一次!提升上尉!奖励果敢勋章一枚!”汤森同样拿起勋章挂在船长脖子上:“祝贺你!”

“谢谢长官!”就算是船长这种沉稳性格,也红了眼圈。虽然汤森授予的军衔和功劳只在内部有效,但这种意义却是非凡的。

接下来,汤森为每一个出身香辣佣兵和驼队护卫的指挥官都颁发了勋章,而且提升了所有人的军衔。香辣佣兵们基本上是中尉和少尉,驼队护卫那边绝大多数是少尉,这是根据战斗中各人的表现为依据,大家都带着眼睛在看,所以都很认同这个结果。

等这三十几人的勋章发完,下面的部落佣兵们早已等得望眼欲穿了。好在有人接着端出来另外几个大盘子,上面的勋章同样是纯金制成,只是体积要小些——军官们开始挨个唱名,被点到的人喜滋滋的跑上前,学着长官的模样给汤森行礼,然后被挂上勋章外加被勉励几句,最后心花怒放的跑下来,连自己姓什么都给忘记了。

他们给自己部落打猎可没有奖励!

所有的部落勇士都得到了军衔,不但有士官,甚至有直接提升到准尉的。虽然大部分勇士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等级,但也明白这些人是被汤森长官看重的,之后肯定有好处。

汤森挂勋章都挂到手软,但依然咬牙坚持着,因为这些细节关系到接下来的大事,他不得不亲自处理。好容易弄完了这些,大家都以为要回家了,汤森却微微一笑,继续讲话。

“你们,”他指着大家说:“别把勋章当金币用了,这玩意以后会非常非常值钱的。”

大家眨着眼睛回望汤森,不少人心说黄金不就是很值钱吗?还能值钱到那里去啊?

“勋章是用来做什么的,你们知道吗?”汤森脸色一正:“实事求是的说,挂在你们脖子上的勋章,就是第一次胜利之后的纪念,是你们曾经参与到这场战争中的证明!这枚勋章,比任何兽牙兽骨更能证明你们的勇敢和优秀!”

“是的长官!”部落勇士们很明显处于两难境地,挂着黄金不能用,就别提有多纠结了。

——作者的话:小明今天六更,字数保底一万二!大家砸票啊!

第二节:胜利(下)

“想想吧,当很多年以后,当我们的团队继续发展,当我们的人数到达千人、万人甚至百万人之后,这些勋章却依然只有今天这么多,那将是多么的宝贵!”

说到这里,汤森的声音放缓了点:“与此同时,这枚勋章也包含着我对大家的感激。。。因为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