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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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世法则- 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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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军队已经完了,我们也中毒了,我们都要完了!”令人泄气的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波及面之广远超马奇三长老的预料:“快逃口阿——再不逃就没命了口阿!快逃口阿——老爷们已经先跑了口阿!”

“我们没有逃,我们还在这里,我们还在战斗!”三个长老急的跳脚,却丝毫作用也没有,第一批马奇人拖家带口的从北门外逃——因为主营里已经有几栋建筑开始烧起来了。

“快逃口阿,他们要杀绝我们口阿!”在榜样的带动下,更多的马奇人加入到逃离的队伍中:“只有酋长他们才能打败瓦胡人口阿!快逃到狩猎场去口阿!”

兵败如山倒,溃败局面一旦形成,就不会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就算你有再坚固的城防、有再多的人手也没用,因为意志已经垮掉了,因为压力还在持续增加——瓦胡人的火箭像是不要钱一样射出,衬托着南营那边的冲天火焰和黑焰,完全是一副赶尽杀绝的做派。

但他们的攻击完全是从南边发起,东西两面有战斗但不密集,北边是完全没有状况,所以就给马奇人造成北方是安全方向的印象——有条生路在此,平头百姓谁还肯上去拼命?表忠心也的看时候口阿,酋长都不在场不是白费心机吗?

(未完待续)

第三节:血仇(下)

更关键的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是生死存亡之战,他们以为自己的部落能够反败为胜,他们以为这仅仅是一次普通的撤离。

于是,马奇人无视瓦胡人并不多的现状,纷纷开始逃跑了。不大一会,连东营的人也开始逃,进而影响到了北营……只有西营还坚持着,完全不为外间的战局所动。

“……长官,根据俘虏的交代,西营是晨曦议会的人住的地方,他们门上的旗帜都不一样。”猴子匆匆赶到指挥部,把这个消息告诉汤森:“我们应该怎么办?”

“既然如此就留着吧。”汤森轻描淡写的说:“等马奇酋长回来时,烧给他看。”

“是!”猴子刚刚离开,船长就带着一身的血迹跑了进来,看他兴冲冲的模样完全没有受伤:“长官,我们的人进了主营!里面基本上没有抵抗了,我们还逮住了三个长老!”

“救治伤员,清点物资,按计划改编瓦胡部落的奴隶,跟别的奴隶混编。停战之后,禁止任何人滥杀马奇俘虏。”汤森说:“命令瓦胡带奴隶去救火,都烧光了,我们喝西北风吗?”

这场极为重要却没有多少难度的偷袭战,终于以荆棘玫瑰的完胜而告终。留在马奇营地的人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来收拾战后的烂摊子,主要是对瓦胡族人的鉴别改编和说服,别的奴隶反倒不费什么劲,另外还有清点物资等等琐事。

好在商队的人随后赶到了,这使得汤森可以把精力放到接下来的战斗安排中。但在另一边,在外狩猎的马奇酋长却经历了很不寻常的一天一夜。

来自老巢的狼烟中午时分就已经被狩猎部队看到,但信息却晦暗不明,又复杂得让人莫不着头脑——这让酋长很恼火,他大张旗鼓搞这次狩猎,本意是借机在其他势力面前耀武扬威的,现在家里出了事,还不知道具体状况,无疑让他颜面大失。

看到马奇人有了麻烦,那些对马奇部落口服心不服的部落自然会暗中窃喜。

好歹等到第二天早上,陆续有快马赶到狩猎营地报讯,但他们汇报的讯息变来变去,一会儿是火灾、一会是瓦胡奴隶叛乱、一会儿是敌军偷袭,终于引发了酋长的怒火——好几个赶来报讯的倒霉蛋被他砍了脑袋。

在“瓦胡奴隶里应外合叛乱、先给营地留守部队下毒、而后又请来内陆佣兵发动突袭”的真相大白之后,马奇酋长的已经出离愤怒了。因为他信誓旦旦的对别人宣称,瓦胡部落已经灭亡,就像堆积在农田里的肥料一样,只能随着时节而腐坏消散,不可能再恢复生命……但现实是如此的残酷,瓦胡余孽居然用这样的方式打了他的脸!

综合各方面的情报,瓦胡余孽们是由他们老酋长的第十三个儿子带领,他手下大概有不到一百人的武装,最多二十个骑士,六十个内陆佣兵……如果不是提前下了毒还使用偷袭火攻的手段,他们连一个小营地也打不下来!

他们就这点人,也敢挑战马其部落?!还居然夺取了主营地?!

“这群废物!这些只配吃大便的蛆!我要把他们全部泡在粪坑里,永远!”马奇酋长的大嘴向外喷出一串串粗鄙的咒骂,也不知是在骂谁:“我要挖开他们的肚皮,掏出他们的肠子在烈日低下暴晒!我要扒开他们的头皮,用他们的头骨做夜壶!”

不管内心怎么想,马奇酋长还是第一时间派人去联络其他部落,要求大家跟他一起去讨伐这些瓦胡余孽——因为围剿瓦胡部落之后,好处都是大家均分的,虽然马奇人得到了最宝贵的人口,但其他势力却多少拿了些地盘和物资。

现在出了事,没有道理让马奇人单独承担,当然要群策群力才行。

“酋长,去其他部落交涉的人回来了。”不大一会,贴心的长老轻手轻脚的走进帐篷,垂着头对狂躁的酋长说:“他们纷纷说自己家里有事,请求提前回家,又说部队只带来几天的口粮,无法应付这种异常状况……”

“这群老王八!看见有便宜就出洞,看见有事情就缩头!”马奇酋长几乎快把自己的牙齿给咬碎了,咒骂声也变得阴冷起来:“我不会放过他们的!我向祖先发誓,等我腾出手来,我一定会把这些老王八的卵蛋割下来,两个都割了!一个也不留!”

“酋长,我们现在得先回头去夺回营地,其他事情大概是顾不上了。”长老规劝说:“针对瓦胡余孽的战斗,酋长是不是要先做安排?”

“不用!我们的部队都在,有异能师还有烈火师,根本不需要担心什么!”说到打仗,马奇酋长就恢复了几分自信和镇定:“他们摸回来的就是百来人,算多点顶天两百人!那些奴隶都被饿得皮包骨头的废物,短期之内根本用不上,我们手里的部队足够灭亡他们十次!”

“部队已经快准备好了。”长老点头:“酋长指派谁带领军队?”

“不用指派谁,部队由我亲自带领,”马奇酋长大手一挥:“用骑兵开路,重兵全速压上去,一个照面就可以碾碎他们——可别让那个瓦胡崽子再逃跑了,我这回要亲手伺候他,我会让他后悔自己出生在瓦胡部落!”

毕竟是执掌大部落生杀大权的首领,所以马奇酋长肚子里还是有货的。跟那些真正狡猾的家伙比起来,马奇酋长内心的沟壑可能像富婆的鱼尾纹一样浅薄,但这并不妨碍他对眼前这件大事的谋划——以一个土著酋长的见识,他能把部队回援的事情安排好,这就很不错了。

其实说起来呢,马奇酋长本身算是比较阴沉、比较有节制的人,虽然胸中的愤怒随着情报汇集一直在积累,但他却没有在手下面前失态。自从带着部队上了路,他就闭上了大嘴没有再发出一声咒骂,甚至还会跟手下的将领们喝酒开玩笑,恭谨文雅的跟烈火师交谈。

(未完待续)

第四节:碰撞(上)

只有极为熟悉他的人才会发现,酋长眼底潜藏的怨毒和暴戾已经到了喷发的边缘,那些吃错了药跑去偷袭马奇营地的人,不管是瓦胡余孽还是内陆佣兵,最后一个也不会活下来!如果他们现在就因为某种原因死掉,相反还算是幸运的……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之后,马奇人手里的战俘很多,他们极大的提升了酋长折磨人的手段。;;

狩猎场距离马奇营地都三百多里的路程,单骑报讯的话很快,一天一夜的时间足够快马抵达了。但回援时,超过千人的大部队要统一行动,无法按照这种单人速度来计算。

因为各个兵种和阵列要协调一致、要解决吃饭睡觉的问题、还要带着一大堆狩猎的零碎,更别说那些拖后腿的闲人。部队每天行进一百里算是正常的,多走个一二十里也还撑得住,但要多走五十里的话,士兵无论在体力又或精神上都会变得很勉强。

可是,马奇营地方向不断升起的浓烟,却让上上下下的人心急如焚,因为那是他们的家,有他们的亲人,不管是谁都想早一点赶到、早一点控制局面,所以大家的脚步也就越走越快。

在这一路上,马奇回援部队不断遇到逃出营地的族人,陆陆续续的也汇集了两三千人。从这些人口中,他们得到了大量情报,也确认了敌军的人数是真不多,最多就一百多人。主营被偷袭,主要是因为己方守备部队的麻痹大意,还有三位长老的愚蠢。

如果换了稍微正常点的指挥官,就算有大量的人中毒,但凭借主营和四个小营地的坚固防御,一百多敌人外加刚刚反叛的两三千奴隶就算打到天荒地老也捞不着便宜口阿!

对于酋长和将领们来说,士兵自发的跑快了是好事,鼓励还来不及呢,怎么会去阻止?也不是没人留意部队体力透支的问题,但因为对手的人数很少,在自己的大部队到达之时,这一小股敌人多半已经逃走了,剩下只是追击多久如何围剿的问题……轻敌和愤怒,已经在整个马奇部队中蔓延开来,于是大家的脚步无形中又加快了些,本来应该是三天的路程,结果两天不到就已经快走完了。但用这种速度赶路的直接后果有两个,一是徒步部队非常疲劳;二是各部队的间距拉得很大,从头到尾足足拖了三十多里长。

但大家都乐观的认为,只要自己回到营地,一切事情都会尘埃落定。因为刨除长老仆从等闲杂人员,回援的马奇部队总数超过了一千二百人,这都是货真价实的作战部队。如此悬殊的敌我力量对比,不可能产生什么变化。

其他的不说,咱马奇部落这边还有骑兵呢!别的部队很累,但两百骑兵可不会累口阿。

事实上,现在还真是这支骑兵部队在充当先锋。但马奇人所谓的“骑兵”并不是真正的骑兵,他们其实是骑马上战场、下马投入作战的重装精锐步兵——他们是马奇武装中最精锐的力量,是最硬的拳头,是最坚固的堡垒。

以马奇人的财力物力,再加上晨曦议会的支持,骑兵的总数也只能保持在两百人上下,因为这支骑兵实在太昂贵了——全员都装备着来自内陆的精良武器,金属铠甲是改装过的见习骑士铠,仅这幅全身铠就重达四十余斤。能穿起这套铠甲的武士,都是从部落中层层遴选而出的佼佼者,他们的作战经验最丰富、体格最强壮、对酋长也最忠诚。

马奇部落一共拥有两名异能师,除了长年陪伴在酋长身边的烈火师之外,另一名异能师就直接配备给了骑兵部队。所以从战斗力上评价的话,这支骑兵是当之无愧的本区域最强,而且他们也没令自己人失望过,在历年战争中,骑兵始终保持很高的胜率。

在不久前围剿瓦胡部落的战役中,骑兵的功劳也是最大,最终决战时,由他们组成的钢铁阵列正面粉碎了瓦胡人的突围企图——那可是瓦胡六百精锐和上千平民的轮番冲击!

但这时没人会想到,他们的敌人也看上了这支部队,或者应该说是看上了他们的装备——在什么东西都稀缺的荆棘玫瑰眼中,两百套见习骑士重甲还有配套的武器,这简直就是个宝库口阿。如果不抢过来,怕是老天都会唾弃自己。

汤森的信条之一是不打无准备之仗,所以他充分调动了手上的人力资源,汇集了所有关于马奇人作战的情报,充分了解到每一支马奇部队的建制、配备和作战风格,甚至还从仓库里翻出他们的库存装备检验——有瓦胡人和这个营地的帮助,马奇人在他眼中如同**。

在汤森的角度看,打败马奇骑兵根本不是问题,关键是如何一口吃掉——现有条件下,两百骑兵很可怕,两百精锐步兵也很难缠,但如果是两百骑着战马的精锐步兵,那事情就大不一样了。穿上骑士铠甲,骑着雄壮战马,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天下无敌,在这场战争中,相反还很大程度上削弱他们的优势。

其实,主力兵种是要专注某一领域的作战,又或者是要兼顾各种情况,这两者并没有绝对的好坏对错之分。从部队本身角度来看,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会有固定答案……这就好比一碗面粉,做个小面包就紧,做个大面包就软,不可能两边便宜都占。

打战这种事不能一厢情愿,就跟厨师做面包的时候要考虑客人的喜好一样,对症下药才会立竿见影。你如果是面包,就要被撕开泡汤抹盘子,如果你长得像肉包子,就别埋怨被人拿去打狗……一支四不像的骑马重装步兵,他们其实两头不冒尖,属于卖不出去的赔钱玩意。

之所以从前能够驰骋称霸奎尔萨北方,是因为他们还没遇到真正强大的军队。

所以,在知悉敌情的汤森眼中,他们就是不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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