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冕不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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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冕不称王-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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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伍尔芙说,女人有一栋房子就可以写小说了。而王鲁子却说,男人有一张床就可以写小说了,当然,他说床上一定要有一个女子,这是完成小说的必备条件。

  国庆节快到了,这几天我见鲁子没日没夜地写稿,但是报上又一条都找不到,我问他,怎么只见你写稿不见发的。他说我留着国庆期间发,国庆节三倍稿酬。我说我靠这样也行,你写的什么东西来的,迟了还叫新闻吗。我在电脑上把他的稿子浏览了一遍,发现全是印象派新闻,通篇张先生李小姐王阿姨。我说你闭门造出来的,没有去采访呀,出了问题怎么办。他说没事的,到时我编几个名字就行了,反正去问人家也会怎么说的。

  我想说他几句,但见他兴高采烈的样子,就知道说了也没用,但愿不会出事吧。我问他鲁子国庆有什么节目,他说以后恐怕很少时间跟你搞节目了。我说为什么,他说过两天你就知道了。

  为了庆祝共和国59岁的生日,鲁子早早就去市场买菜了,他打电话叫我晚上早点回去,一起喝点小酒。

  一进门,见一个穿花格子的人在厨房忙碌,知道不是他。叫了声鲁子,这时女孩出来说,宁哥你回来了,王东在打游戏。这时我才看清楚,是红村的欧阳琳。

  哦,辛苦你了,要不要帮忙。

  不用,你们坐一会就可以开饭了。

  欧阳琳饭做得一般,但是态度很好,我不确定他们将来在一起能合得来,但是至少现在合得来。吃饭的时候我对她说,你挺勇敢的,看准的就去找。

  找的概念,太落伍了,遇到一个是一个,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才不会像我老妈一样老土,戴着眼镜写情书。

  我们哈哈大笑。

  吃完饭鲁子送我出门,他妈的我也交房租,但这时候好像我是客人一样。我说,这么快。

  还快呀,发了两个星期信息了。我给她找了个私立学校,先让她有份工做着先,以后看有没有机会转正。

  你确定这次是真的。

  真的。

  要不要我搬出去。

  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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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庆过后,秋就渐渐来了。天空很深很蓝。南方的秋天没有萧瑟的美感,但是它毕竟是秋了。一阵风打在脸上,我不禁拉了拉衣服。

  10月7日,重阳节。外语学院的九叶文学社邀请我去参加他们的高山诗会,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峰寒岭峰登高抒怀,然后晚上在山上野炊。这年头,哪还有什么怀可以抒呀,我想。但是当我看到那些似曾相识的青春笑脸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没有白来。

  这样蓝色的夜晚,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病,怀旧病。在古老的韩江边,我也曾是一个校园诗人,整天想着如何写出一首惊天动地的诗歌来。当年一大群朋友,他们都比我有才,但是我曾在最牛的刊物上发过若干诗歌,出过两本书,所以就成了最出名的校园诗人。而因为诗歌有过一段感情经历后,就使我变得滑头起来,不再是嫩嫩的样子。后来那个女孩没能和我走到一起,但我还是很感谢她,是她让我的青春变得不再苍白,虽然,她像流水一样,流走了,不再回来。

  在我的大学年代里,我曾经多次参加这样的聚会,因为文学,因为诗歌,很多素不相识的人走到了一起,男男女女。就像许许多多美丽的夜晚一样,今天晚上的聚会肯定会成为一些人寻找浪漫而不失风度的借口。大学里的爱情像青草一样茂盛地生长,而这样的晚会,自然给青草提供了足够的养分和温暖,寒岭峰上无限柔情的夜晚,蒹葭和白露苍苍,美丽的女子像水一样,排满了整个山岗。

  他们在山上朗诵《雪花的快乐》,也朗诵《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有人喜欢《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也有人喜欢《相信未来》。

  在一群人中,我发现一个很低调的女孩,她穿一件紫色风衣,可人得让我目瞪口呆。我一阵紧张,这个女子,看到她,能让人心里生出许多温暖和虚幻。她不跟他们一起闹,总是静静地呆在一角,有时她会向我这边看,让我不知所措。他身边有个男生,长得比我好看,很有风度的样子,总是在她身边保护着。

  文学社老社长张清清把我介绍给在场的人时,很多目光投向我,但是我只迎着紫*孩的眼睛去,目光相遇,她轻轻地低下头。他们要我加入游戏,五对男女PK诗词接力,我看到那个英俊的男生始终不离她左右,就主动退了出来,没有人知道我心里的难受。

  我走到山崖边看那月光,那是一弯落寞的新月,很美又很痛的感觉。过了会,当我回头,发现她正向我走过来,月光打在她脸上,清婉晶莹。我捏了下身边的石头,她已经走到身边了。她隔我两三步,不说话。头顶的树叶已经有点枯黄,但是仍然挂在树上,一阵风飘过来,它就落下几片。我闻到她身上少女青春动人的香气,却不知道要说一句什么样的话。那时候周围宁静而悠远,而我就像进入了梦境,不愿醒来。好一会,我回过神来,这种月光般的气息,让我再次紧张了起来,这是以前没有过的,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了。

  但是我很快沮丧起来。我发现他男朋友找她来了。我看了一下她,然后转身慢慢走开,她也回头,看见他走来,眼睛很暗地看了我一下。我想这时候只要她说句让我留下来的话,那么我愿意跟这个男的决斗,就算是打败被扔下山崖,粉身碎骨也心甘情愿。但是她没有说话,有点伤落地看了我一下,然后走开。

  我听到她对他说,我不要你陪,我想自己静一静。这是我第一次听她说话,声音很低,却是整个晚上我听到最好听的一句话。

  下山的时候我和张清清走在一起,我们说着笑话。她听到我们说话,低头很慢地走自己的路,他伸手去扶她,她把手躲开。张清清说,杨筝,人家追了你三年了你还无动于衷,你真狠。她回头笑了一下,加快了脚步。

  林真,对不起,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没事,这不关你的事,她今晚有点奇怪。那个叫林真的很友好地回答,然后还对我笑了一下。许多年后我回想起来,如果不是有一个叫杨筝的女孩,那么我们很可能成为好朋友,他是那么温厚善良,知书达理,玉树临风,风度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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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奶粉出事了,记者简光洲名扬天下。可惜成名的不是我。好些天,我有点失落落的样子,连采访都提不起精神。鲁子在办公室讲他昨天去采访一学校时听到的一个笑话,他说现在学生早恋成风,某学校有两女生为争一男生吵了起来,一个说,你还是处女呢,有什么权利和我争。另一个说,你血口喷人,你才是处女呢。同事们哈哈大笑,可我还是笑不起来,我可能是生病了。

  晚上我又做梦了。我总是重复地说到这些年来相似的一个梦境:在一条遥远的河流上,一个清澈的女孩在河的另一边向我伸过手来。这是一条谁也不会在意的古老的河,我想,或许,只有我和她来过。她略带忧伤的眼神常常把我的想象淹没,成为许多年后我极力去回忆的一个章节。我想知道当时她到底跟我说了些什么,我觉得这个对我来说很重要,但是,无论我怎么努力,我都想不起她说过什么了,也许,她什么都没说。

  下午睡醒,我打了电话给张清清,说我想去学校走走,她说好,你先到文学社办公室,我等会就来。

  如果你想见谁就能见到的话,你会不会相信人真的有传说中的意念力存在。杨筝一个人在办公室,她见了我,低声说,清清等会就来。然后她给我泡茶,是黄枝香的香味。她给我倒上茶,然后坐下来,底着头,但我发现她不知道把手放在哪里好。初秋的斜阳穿过窗户打在她脸上,温和而秀敛。我说谢谢,然后就不知道说什么了。我发现自己在她面前有点慌乱。我记得以前不管有多少女生在场,我都能举止从容,谈笑风生,但是在她面前,我对自己一点办法都没有。

  她除了给我倒茶,始终低着头,等我说话。过了一会,她说,清清很快就过来了,我走了。她声音有点哑,等我明白过来时,她已经走到门口了。

  杨筝。我叫了一声。

  恩。她回过头来,我分明看到她眼角有点晶莹的液体,她伸手把它擦干。

  你的茶很好喝,再坐一会好吗。我发现自己有点语无伦次了。

  她重新给我泡茶。然后从包里拿出一本书,说,你给我签名好吗。

  你怎么会有我的书。我有点惊喜,但是不敢表露出来。

  我去年买的,10块钱。

  哦。早知道我送给你。

  你要找的人来了,我走了。她看见窗外的人向这走来,说。然后她站了起来。

  我是想来看你的。我突然鼓起勇气说。

  那,你会给我打电话吗。她抬头看了一下我。

  应该会吧。我把手机递给她,让她自己按号码。

  那我先走了,我有课,要迟到了。

  好。

  张清清和一男一女过来,介绍说这是现在的社长阿风和主编阿群。她说,我和杨筝林真他们都大四了,只能偶尔参加一下他们的活动,现在是这两位负责,你有空多过来指导一下。我说,主编怎么都那么漂亮呀。小师妹害羞地笑了一下。

  相请不如偶遇,要不我请你们几位老总和刚才那位女生吃个饭,怎么样。

  好呀,去哪里吃。

  师姐,你没听出来吗,重点是刚才那位女生,哈哈。那个叫阿群的女孩子说。我没想到她一下就看穿了我的目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这就打电话给她。张清清给杨筝打了电话,然后对我说,她说她现在就去买菜,然后去你家做饭,可不可以。

  哦。我有点意外,但很快就答应了。

  三个女生在我租的小房子里做饭,我装模作样地和阿风谈起了文学。阿风是个写诗的小伙子,他的诗歌在校内外获得了广泛好评。阿群过来收拾桌子准备吃饭,我笑着对她说,阿群,这个时代喜欢疯子都可以,千万别喜欢诗人。因为疯子可能是某方面的天才,但诗人绝对是疯子。

  这个世界上的大部分人都已经疯了,他们就把没有疯的人当成疯子。阿风哈哈大笑,阿群不好意思地走开了。

  张清清过来说,她不爱疯子,爱风子可以了吧。你以前不也是个穷写诗的吗,还说别人。

  我不会写了,觉得以前太矫情,除了糊弄别人就是糊弄自己。

  杨筝开始给大家乘汤。她一来我就不知道说什么了。过了一会,我问他们,你们想喝点酒吗。

  不喝了吧。阿风说,然后他问张清清,师姐决定吧。

  你不喝酒也能写诗。我说。

  谁说诗人都要喝酒才能写诗的,这不是扯淡,简直是扯*鸟蛋。

  不许你说粗话。阿群说完,然后就见诗人低了头。

  你要是想喝的话我出去给你买。杨筝看看我,然后站起身来。

  那就不要了,我们喝汤好了。

  电视画面上,一个女的问男的,你现在混出名堂了,那么多城里的漂亮孩子追你,董事长的女儿也喜欢你了,你会不会不要我。

  肯定不要了,你那么土。阿风说。

  阿群瞪了他一眼。问我说,宁哥,要是你你会怎么样。

  有那么好的事情时再说吧,不过董事长的女儿我是不要的,我怕管不了,有钱人家的女子比较刁蛮。

  杨筝没有说话,只是听。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所以吃起饭来。

  宁哥,点评一下今天的菜做得怎么样,这三个菜我们三人一人做了一个。

  汤做得不错,还有排骨豆腐煲太好了,打95分,其他两个一般,70吧。

  啊,你要讨好筝姐也不用这么明显吧。阿群一脸委屈。

  是你叫我点评的,我又不知道哪个是你做的。我转头问杨筝,真是你做的。

  她低头但掩饰不住喜悦。

  那你以后请她做饭好了,反正学校离你这很近。对了宁哥,周二我们准备看望一个103岁的老人,他是一个艺术家,我们给他送点东西,听听他的故事,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他住的山里面,很神秘的,说不定你会写出个好新闻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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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二,约好去去看百岁老人的日子。但是同去的除了张清清,杨筝,阿风和阿群外,还有林真,这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更不舒服的是,一行人是坐着林真的车上来的,他妈的,还是奔驰500。

  他们都坐后面,把副驾驶位留给了我。我看了看杨筝,她有点紧张。我不坐前面。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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