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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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法师-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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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奥斯头脑简单,可不如韩念想得那么多,他在车子中大吃大喝,旅途沉闷,这是最好的消遣方式了。



而明美则静静地坐着,作为侍女的她很清楚主人的性格,每当韩念思考的时候,他不喜欢被打扰。



这时明美也有别的事要做,在临走前,罗德尼先生暂停韩龙的功课,抽空灌输给明美许多口诀与技巧,让她以后也能自行学习,不过那些都是明美暂时无法领悟的深奥东西,需要慢慢体会消化。



没有罗德尼先生亲自指点,以后明美就只能根据口诀慢慢摸索了。



除了雷奥斯,明美,耶鲁之外,还有十二个带剑的随从,再怎么说韩念也是一个督察了,身边没侍卫保护怎么行。



不过侍卫的数目,相对韩念的官职,至少名义上是少了点,十二人,根据帝国的编制也就一个小队而已。他们都是从伯爵府中挑选出来的,八个三级剑士,三个四级剑士,一个五级剑士。



在神圣大陆,五级以下的剑士比比皆是,没能拥有斗气的他们站在分水岭的另一端,泾渭分明,就算是四级剑士,也说不上多强悍,最多也就懂得些剑技,力量比普通人强些罢了。



一个三级剑士,在与四级剑士战斗的时候,如果状态好点的话,未必就会落败,两个三级剑士联手对付一个四级剑士时,赢面已经在百分六十以上了。但是,一个四级战士,是很难战胜拥有斗气的五级剑士的,除非他的运气非常好。正常情况下,一个五级剑士可以随时单挑五六个四级剑士而不落下风,两者差距可见一斑。



总之,无法突破四级的话,就永远都无法受到重视。



就是明美,在罗德尼先生的指点下,经过三年多的努力也达到了四级剑士的水准,而且她很聪慧,也很专注,只想着学会剑技,隐隐有朝着五级迈进的迹象了。



由于伯爵对韩念已不存期望,给予他的侍卫质量也不高,甚至可以说是很可怜,只有一个五级剑士,或许是历史上最为垃圾的督察侍卫了。



这些侍卫们也是无精打采的,除了旅途无聊之外之外,心情也是一个原因。如果不是没办法的话,谁愿意离开帝都那个花花世界,被发配到千里之外的其他城市。



车子又行驶了一个下午,已是傍晚时分,韩念注意到,这座城很是荒凉,沿途竟然连村落都没多见一两个。就在韩念担忧今晚恐怕要扎营荒郊之时,却见到了远处天边冉冉升起的炊烟,这才松了口气,至少,可以洗个热水澡,也不用承受蚊虫叮咬之苦了。



韩念出身大家,习惯享受的他还是希望可以舒服一点的。



众人来到的是一个小镇子,也是进入麦加城后所见的唯一一个镇子,通过打听得知,镇子的名字叫彼得。



名义上是镇子,事实上彼得镇只有唯一一条大街,据说,在很久之前,它只是一个驿站而已,经过这些年的发展,才勉强打上了镇的标签。



落脚地没有任何选择,因为彼得镇就只有唯一一个旅馆,与镇子同名——彼得旅馆。



彼得旅馆的旁边,就是彼得镇唯一的餐厅了,韩念发现这个镇子的唯一还真多,唯一的街道,唯一的旅馆,唯一的餐厅。



在彼得旅馆定好房间,放置行李之后,一行人便来到餐厅。



“老板,有什么吃的么?”进入餐厅坐好,明美便向餐厅老板询问了,主人的餐饮,也是侍女的职责。



“当然,美丽的小姐,别看彼得镇小了点,但我们餐厅可是远近驰名的,我们郑重推荐本地的土鸡,河鱼,烤肥羊,都是本店的招牌菜,除此之外还可以来点肉饼,煎蛋,麦卷什么的……”老板一眼便听出明美说的不是本地口音,而且韩念一行人衣着光鲜,还有十来个佩剑侍卫跟随,看上去似乎很有钱的样子。难得来了笔大生意,便滔滔不绝地介绍着餐厅的得意菜点。



当然,只是一个小镇子的餐厅而已,与繁华的帝都压根无法可比性,再怎么卖弄也是有限,在不多的选择中,明美点了些韩念还算比较喜欢的菜,还有一只烤肥羊,后者主要是照顾雷奥斯及随行的侍卫。



“好的,请稍等,我立刻叫厨师去干活。”老板喜滋滋的道:“哦,对了,美丽的小姐,我们还需要酒吗?我们彼得镇的麦酒香醇可口,很多客人都要打些带走呢。”他见到那些侍卫,便提出了建议,通常公子爷的武夫随从,都喜欢喝上两口的。



“不用了!”明美很干脆地拒绝,因为韩念在上路后便下了禁酒令,不允许任何人沾酒。



“是这样吗?我很遗憾你们错过了彼得镇最大的特色之一。”老板显得非常的惋惜,事实上是惋惜没将买酒推销出去,因为这是利润很高的生意。



饭菜很快就上了,味道倒也不差,至少相对一个小镇而言是合格了,也没什么好挑剔的,本来就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已。



那些侍卫也都饿了,个个狼吞虎咽起来。



尽管彼得镇并不繁华,餐厅的生意还算不错,毕竟是镇子唯一一间餐厅了,正直晚饭时候,除了韩念等之外,还坐了四桌的客人。看来都是本地的居民,以好奇的目光看着韩念这批外来者,议论纷纷。



其中一桌只有两人,他们目光闪烁,鬼鬼祟祟地观察着韩念以及其随从,窃窃私语。



其中一个低声道:“一小队剑士随从,嗯,虽然有点棘手,不过那小子看上去很有钱的样子,伙计,这可是笔大买卖,我认为不能错过。”



另一人点头道:“我赞同,你看那些剑士,个个无精打采的,谅来等级也不会太高。哦,对了,那小妞也佩剑,不过一个娇滴滴的小妞,能有多少实力。那个傻大个嘛,虽然粗壮,不过连武器都没有。呵呵,看来我们又要走运了。”



“好吧,让我们立刻去报告头儿,千万别让他们溜走了。”



“不用急,我见到他们刚才进了彼得旅馆,今晚会在镇上过夜的……”



新官上任三把火 第三十章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在彼得旅馆休憩一晚,第二天早上在餐厅吃过早餐后,众人继续启程。



麦加城的山很多,地势偏高,可以说是山城,交通十分不便,估计进出城的人很少,某些官道杂草丛生,只能依稀看出路的痕迹来了,兽车行走起来甚是颠簸,也愈发缓慢,这样直至中午时分,也就赶了五六十里路而已。



这次没有再经过小镇,甚至村落都没有,也就只能吃点干粮了,腻味也没办法。众人甚至没有休息,就是吃东西都是在兽车和马上的,只为节省时间,原以为能在天黑前抵达麦加城的,谁知这段路如此难走,如果不加快行程的话,入夜那就麻烦了。



又过了半个小时,忽见得一片山脉出现在远处,这片山脉颇长,蔓延开去,看不到边。



耶鲁突然想起了什么,指着山脉对韩念道:“少爷,我听说过,这是加布山脉,距离麦加主城大约七十公里左右,对了,加布山脉是帝国最长的山脉之一,如果绕道而行,路程将远上很多,少爷,你看……”



韩念略为思索:“那就从山脉上过去吧。”



一路上抄的近路也不少了,如果总得绕道的话,别说七八天了,恐怕半个月也到不了。



听得离麦加主城已不远,那些侍卫均精神大振,离开帝都已成定局,无可改变了,他们也只好认命,如今最希望的,就是快点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到城市找点乐子。



加布里山脉的路愈发难走了,尤其是上山的时候,长长的一条岭,坡度较大,地面碎石又多,兽车容易打滑,无论耶鲁如何用鞭子抽,两匹骏马只是猛喘大气,再也拉不动了。



车中的韩念等干脆下车步行,那些骑马的侍卫见状也跳下马来,纷纷将自己的马让给韩念,不过韩念没接受他们的好意,老是呆在兽车中也够闷的,不如活动下身体。



再怎么说韩念也是众人之首,他以步代车,那些侍卫自然也不敢骑在马上,个个牵着走,也好让坐骑休息一下。



明美陪在主人身边,而雷奥斯则在后面推着兽车,让拖车的马儿不至于累坏。



约莫半个小时之后,终于接近加布山脉此段的岭顶了,韩念刚欲下令休息一会,突听得凌乱的马蹄声,接着从岭顶涌出大批人来。



一直来到距离韩念等人只有五十多米的地方,他们才勒住缰绳,长嘶声中,马儿前蹄高扬,停了下来。



这些人个个手执各式武器,有刀有剑,有锤有叉,数目至少上百,为首的是一个独眼龙,脸颊上一道长长的刀疤,触目惊心,却给他增添了几分戾气。



眼看这些不速之客看上去并不是简单路过的,侍卫们手按在了剑柄上,暗自戒备。



那个独眼龙转过头,对后面道:“就是他们吗?”



其中一人策马来到他的身边:“是的,头儿,就是他们。”此人正是在彼得镇餐厅中一直注意韩念的客人之一,长着一张鼠脸,绿豆眼,状甚奸诈。



“你们要干什么?”见到对方正好挡在岭顶,看似来意不善的样子,侍卫中最强的五级剑士,侍卫长出声喝问。



“干什么!?”独眼龙笑了:“真他妈是个笨蛋,这都看不出来,听着,老子要抢劫,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若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把所有的钱财包括马匹都留下,饶你们不死!哦,对了,那个小妞也不能走!”



其他人哄笑起来,一齐将武器举上天大声呼喊着,给对方制造压力。



侍卫们心中一惊,心知碰上马贼了,但他们毕竟是伯爵府的人,自有几分傲气,怒道:“你们知道抢的人是谁吗?我们少爷……”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独眼龙打断了:“老子可没心情管你家公子是谁,兄弟们,给我上,除了那个小妞外,谁敢反抗,就全给老子杀了!”独眼龙手中的大铜锤往韩念一指,身后的其他人便凶神恶煞地冲了上来。



侍卫们颇为无奈,因为他们遇到的是一群亡命之徒,没有道理可讲。



侍卫长抽出长剑,大声道:“保护少爷!”



马贼与普通劫匪可不同,善于在马上作战的他们是有着比较强战斗力的,论实力恐怕比得上二级的剑士。自己这边才十二人,面对接近十倍的敌人,情势可说相当不妙,侍卫长是跟着伯爵从草原边疆回来的,经验丰富,当下便判断出两方的实力对比。



如果是普通匪徒还好,就算打不过,至少也能逃命,好死不死,怎么却碰到了一帮来去如风的马贼,除非丢下韩念,否则是没机会逃走的。



侍卫长是忠心耿耿的韩府心腹之一,自然不会放弃韩念,他瞥了一眼狂奔而来的马贼,发现那个独眼龙竟挥舞铜锤冲在最前。



在军队中,这种做法是绝对错误的,如果带队的首领出了什么事,对士气可是致命的打击,群龙无首后,队伍亦很容易崩溃。



这些马贼毕竟不是受过正规训练的士兵,独眼龙就想着逞勇好狠,在部下面前竖立威信,才让己方有机可乘。



侍卫长当即定下一个大胆的计策:擒贼先擒王。先干掉独眼龙,剩下的乌合之众威胁自然大减。



一念到此他驱马迎了上去,以最快的速度冲到独眼龙前面。



“嘿嘿,来得好!”独眼龙狂笑着,手中铜锤以泰山压顶之势从中砸了下去,他使用的是重兵器,至少二十多斤,挥舞的竟颇为灵活,可见有着一定造诣,怪不得能成为群贼之首。



侍卫长见状,手中长剑也迎着铜锤猛地刺出。



此举令独眼龙微微错愕,长剑与重兵器硬拼,自然是没任何优势的,如果击得实了,说不定立刻就要断裂,可是对手却以卵击石。



真是笨蛋!最强的随从都如此无脑,看来这笔买卖铁定是成功了。



独眼龙想得太过简单了,他的铜锤落下,却没将长剑敲断,并非对方的剑是名兵,而是铜锤落到了空处。



铜锤挡在前面时,一瞬间视线受阻,当诧异的独眼龙再度看到前方时,却发现只剩一匹空马,侍卫长却已不见了,铜锤击在对方的马首,那匹可怜的马儿连惨叫都没发出,脑袋便稀烂了。



嗯,对手呢?对手跑到哪里去了?



忽听得身后的马贼惊呼:“头儿,小心下面!”



独眼龙反应也是奇快,闻言一掌拍在马背,整个人跳了起来,可是一枚剑比他更快,穿透马腹刺中了他的左小腿。



原来侍卫长刚才只是虚晃一剑,接着便整个人滚到了独眼龙的马底下,伺机偷袭。



这是他在边疆某场战役中对上一个拿锤的敌军小队长时自行悟到的,颇为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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