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总真的没关系》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我和老总真的没关系- 第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纯赡苁俏宜诠镜纳璞腹┯ι痰墓ぷ魅嗽保衷诨共皇恰R蛭颐枪净嵩谒母龃〉纳璞腹┯ι汤锾舫鲆桓鲎钗视偶哿摹B窖羰粲贒公司,是D公司的销售人员。
  本来,我是不应该答应他的邀请的,但是,当他出现在办公室门口,伸出右手臂,用“嗨,希特勒”的姿势和我打招呼的时候,这个大男孩的阳光触动了我。我在会客室接受他递交的材料,也接受了他晚餐的邀请。
  餐厅服务员在我面前摆了各式刀叉调羹,然后站在我们旁边。晚餐有点拘谨,这个西餐厅太正式了,我总觉得站在我旁边的服务员在等着看我的洋相。所以,等上菜的时候,我把那个服务员叫了过来,微笑着对她说:“你站到那边去,站远一点。我怕我切牛排时刀子不小心脱手了。”服务员惶惑着走开了,她好像没听懂我的话,陆阳笑起来说:“你真有趣。”
  饭后,陆阳提议去游乐场玩,他的这个提议颇出人意外,他以为我是孩子吗?但是,我对于别人出钱的安排从来不会表示异议,我充分地享受了他为我安排的节目。我在游乐场的电子游戏机前玩够了模拟滑雪,还在投币游艺机上赢了几个毛茸茸的玩具。在我准备回家的时候,陆阳终于说出了他的真正目的:“二二啊,你要是有了其他几家供应商的报价,说给我听,好吗?”
  我点了点头。想到他只是为了探得人家的价格而请我吃饭,这让我有点伤感。在后来的几天里,我整理了ABC三家公司的报价单,打算复印给他。后来我犹豫了,觉得这样子为他冒险、为他丧失多年来的职业道德有悖于我的原则,而且,他还不是我的什么人,只是长得帅一点而已,我有必要为他牺牲这么多么?于是,我只是打了个电话给他,约略讲了一下ABCD四家公司的差异,这是在职业道德允许范围之内的。我知道他想知道得更多更细,这样,可以在每一项细目上精打细算来取得竞争优势。陆阳在电话里暗示我,我当做听不懂。
  下班了,我在我独居的房子里煮面条,门铃响了,陆阳微笑着站在门口。“可以来吃一口饭不?”他笑得真好看,我鬼使神差地开了门,请他吃我煮的面条,然后坐在客厅里聊天。突然他揉着眼睛道:“我眼里进了灰,你帮我吹一下好么?”我怔了一下,我还是帮他吹灰了,准确地说,我用舌头舔了他的眼睛。这个过程让我耳红心跳,紧张得撞掉了他放在沙发上的公文包,里面的文件散落出来。在我蹲下来收拾文件的时候,烛光晚餐后的那种伤感又袭上心头。
  后来,我很客气地送走了他,站在阳台上看他在街的拐角处消失,我心里有种淡淡的失落。
  上班车上,同事们昏昏欲睡。七座的丰田小霸王,共三排座位,连司机在内同车共六人。司机按照固定的路线,在不同的地点把他们接上车。
  

一车子沉默
上班车上,同事们昏昏欲睡。七座的丰田小霸王,共三排座位,连司机在内同车共六人。司机按照固定的路线,在不同的地点把他们接上车。
  如果这车上的位置由我来安排的话,我觉得第一个上车的人应该坐到第三排最里面的位置去,第二个上车的人就坐在他旁边,依次类推。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知晓这个道理,为后面上车的人提供方便,也可以节省车子的停顿时间。
  第一个上车的人叫做邦叔,他是总务部的部长。三年前,启用丰田小霸王接送人以后,邦叔第一时间占据了驾驶座后面的位置,我称之为第二排第一座。听司机说,这个位置是给车上最重要的人坐的。因为假如撞车,司机总是会本能地避开自己所在的位置,所以,驾座后面的位置是最安全的。所以,邦叔一上车就安心地睡觉,直到车子到达公司。
  第二个上车的人叫阿明,他是品质部的经理。他第一次上车坐在第三排第一座,后来就一直坐在那个位置。我曾经暗示他可以坐在邦叔的旁边,但是他仍然坚持一个人先占据一排位置——在别的同事还没有上车之前。由此看来,人和人是不愿意靠得太近的,在环境允许的情况下,他们更愿意独自一个人坐。说人是一种群居动物,那是非常错误的。
  第三个上车的是我。我在车上的位置是固定的。我总是坐在车头位置。三年以来,我一成不变地坐在这个位置。按照驾驶座后面邦叔的位置最安全的说法,万一出车祸,我这个位置首当其冲,是这部车上最危险的地方。我曾经试着坐在邦叔的旁边,但是,我和沉睡的邦叔挨得太近,我也会打瞌睡。我们身体上的每个关节都在做着礼貌的防备,以免不小心碰到彼此。我坐在那儿,连呼吸也觉得别扭,只好冒着生命危险依旧坐回车头来。
  第四个上车的叫阿妹,是工程部的经理。她坐在阿明的旁边。有一次,阿明因为某事而迟于阿妹上车,他开了车门,等阿妹下车,然后他坐回他原来的位置,阿妹再上车。车子开动,车上的格局还和之前的每个清晨一模一样。
  第五个上车的是阿妹的老乡阿莲,阿莲是阿妹的助手。她本来是不够级别坐在这辆车子上的,但是因为阿妹“罩”着阿莲,何况车上有位置空着,我们也就默认了她的存在。她在车上是有点尴尬的,因为尴尬,起初,她总是竭力想打破一点沉默来表现她的自然。她总是把声音压得低低地和阿妹说话,她们用客家话交谈,除了她们俩,我们都听不懂。
  终于有一天,沉默的邦叔开了口:“你们俩不要用家乡话交谈好不好?我们都听不懂,这很不礼貌。”于是,阿妹和阿莲改用了普通话交谈,并且努力口齿清晰,但是,她们交谈的次数日渐减少,最后趋于沉默。
  一车子沉默早出晚归。我几乎不曾扭过头去看身后的他们。大家沉默的样子是多么相似啊,说“沉默”似乎有点深刻,浅显一点说,大家都是在打瞌睡。我知道他们打瞌睡的时候,还得顾住自己的身体一定要囿于自己的座位之内,不要碰到别人的身体。
  我用最不经意的最不为人察觉的方式扫视了一遍同桌子吃饭的人,我发现,最英俊、最有气质的是我的老总伦先生。
  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友谊聚会
我用最不经意的最不为人察觉的方式扫视了一遍同桌子吃饭的人,我发现,最英俊最有气质的是我的老总伦先生。当然,我也发现这桌子上其他老总的秘书也在做着和我同样的动作,我还相信她们得出的结论和我一样。
  我们共同的结论让我颇为自豪。这个聚会不同于和客户谈生意,也不同于和官方人物周旋,这只是个集团内部的联谊活动,每个月举办一次,地点就是在集团文娱中心的多功能厅。
  我第一次接到这种聚会通知的时候颇为诧异,以为是什么鸿门宴,于是我想为我的老总伦先生搜集点资料。我动用了我在集团内的关系,打听到,举办这样的联谊活动是董事长的意思。他认为,偌大的集团里面,每个经理和经理之间都不是很熟,都不太了解。他觉得定期把分散在各处的公司经理集中在一起吃餐饭是加强了解、增进感情的最好方法。他还特别说明,老总必须带秘书前往。
  第一次参加聚会的时候,伦先生和我都有点紧张。我特意问了伦先生,他是穿便服还是西装,他沉吟了一下,说穿便服。我站在我的衣柜前,绞尽脑汁才搭配了一套我认为恰到好处的休闲服。在途中,伦先生不经意地问我:“你说,他们会聊些什么呢?”
  其实,他们什么也没有聊。第一次聚会采用的是中餐大圆桌的形式,大家就着汤汤水水吃饱喝足后各自走了。我发现他们谈了一些天气和旅游地之外,再无涉及其他的话题。而我们做秘书的,彼此打量着穿着,脸上总是保持着微笑,间隔坐在各位老总中间,在旅游谈话的间隙中谈及一下彼此的家乡。第二次聚会,就开始采用自助餐形式了,环境优雅,灯光柔和,还可以即兴卡拉OK一番,人与人可以自由组合交谈。这应该是董事长的初衷,让大家来增进感情培养友谊,最终达至亲如兄弟姐妹。
  大家都K了歌,有一个声线酷似张学友的老总,唱了不下十首。每次聚会似乎都是听他唱歌,而其他的老总和秘书们,各自坐在点着蜡烛的小圆桌旁,吃掉一点东西,看准时间离开。我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但是,在这个以交谈为目的而举办的聚会中,我的脑子里闪过千百个话题,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对话的人,包括我的老总。有一次抬头,碰到伦先生的目光,他指着台上K歌的那个人说:“他那个位置,以前我坐过。”我知道他说的不是K歌台上的高脚凳。
  半年之后,这个聚会取消了。我们不用再穿着休闲服,装着很休闲的样子去联络友谊。有一次,和“K歌王”的秘书通电话,谈完工作,她说起我的老总,她说:“你的老总挺帅的。”我回答她:“你的老总歌唱得很好听。”然后我们一起沉默了一会儿,这时我感觉,我和她之间还是有点友谊的。
  茶水间是公司里谣言和诽闻的制造地,同事们端着杯子在那儿泡茶冲咖啡,会待上三五分钟时间。在这三五分钟里,两同事若偶然一起在茶水间,特别是女人,非得闲话人家几句不可,议议某某今天的裙子或鞋子之类。
  

雾蒙蒙的眼睛
我一迈进办公室的大门,他们就停止了说话。他们本来是围在阿兰的办公格子边上叽叽喳喳的,我一出现他们就噤声了。他们在说什么呢?我承认我有强烈的好奇心,整个办公室都可以知道的事情,为什么偏偏我不能知道?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端了盘子坐到阿兰的身边,漫不经心地问道:“早上你们在聊什么?看见我就不作声了?”阿兰停住吃饭,呆呆地看着我。我又逼问了一句:“上个月你做错的那件事让别人吃了死猫,你是不是想翻出来再核对一下啊?”阿兰慌张地摇摇头,说:“一会儿吃完饭,上茶水间我告诉你。”看来,威逼的效果还是很不错的。
  茶水间是公司里谣言和诽闻的制造地,同事们端着杯子在那儿泡茶冲咖啡,会待上三五分钟时间。在这三五分钟里,两同事若偶然一起在茶水间,特别是女人,非得闲话人家几句不可,议议某某今天的裙子或鞋子之类。我吃了饭,马上跑到茶水间泡绿茶,把茶叶洗了一遍又一遍,洗得茶味都快没了,阿兰才慢吞吞地走进来。“我说了你不要发火啊。”阿兰惴惴地看着我,完了,这件事肯定和我有关,我的直觉百分百正确。
  那个地方叫龙溪,有很多可供出租的房子,也就是说,住那儿的人几乎都是租客。阿兰说,在上个星期天,她看到我的男朋友和他的属下文员清清搂抱着从那儿出来。“你看清楚了没有?”我很冷静地问她,她很肯定地点点头。
  我的男朋友是我的同事,他是个帅哥,当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他正站在走廊上用他那双雾蒙蒙的眼睛盯着天空,像电影里的一个镜头,眼神里似乎蕴涵了众多意味。于是,他就成了我的男朋友,成了我男朋友之后我才知道,他那双雾蒙蒙的眼睛里除了雾蒙蒙之外别无他物,是我自己的感觉欺骗了我自己,但是,和他走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有点自豪感的,因为他是帅哥,而且,他至少还会画电子线路图。
  我居然是通过这样的方式知道我和他之间已经结束了,这让我无法接受。虽然我一直有结束的打算,但是,我没有开口,他怎么就和别的女人出双入对了呢?我受伤害了,你们知道我受到什么伤害了么?
  第二天早上我跑去他们的部门转了一圈,我的男朋友和他的属下文员清清都看了我一下,然后都低下头。我走到清清面前,笑着问她:“清清你住在龙溪吧,上个星期天有人看到你从那儿出来哦。”清清的脸一下子白了,而我的男朋友定睛看了我一会儿,又用那双雾蒙蒙的眼睛盯着窗外的天空。
  当天下午清清就辞了职,我的男朋友不久之后也辞职离开。他一直没有和我说什么,没有说明也没有辩解,他去财务部领工资单的时候,经过我身边,用他那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看了我最后一眼——他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人,觉得这地儿再不能待了,就不待了。
  那一年,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凌厉,或者是冷酷。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善良。
  伦总告诉我,吃西餐,不要管那些刀刀叉叉怎么用,如果手是干净的,那就直接用手抓起来吃好了。
  

他来自美国
伦总告诉我,吃西餐,不要管那些刀刀叉叉怎么用,如果手是干净的,那就直接用手抓起来吃好了。他说那句话的时候,我们正坐在麦当劳,当然没有刀叉可用,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