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本节开始时所提到的四种现象中,有三种(电、磁、光)已经结合成为一种场了。但还有引力场没有被考虑到。这样,我们就还有:(1)电磁场;(2)引力场。它们看起来似乎是两种无关的场。
然而,物理学家认为,如果只存在一种场(这就是“统一场”),事情就会简单得多,因此,他们一直在寻找一种既能描述电磁效应,又能描述引力效应的理论,以便能够用一种场的存在去描述另一种场存在的本性。
不过,现在看来,即使发现了这种能把电磁效应和引力效应结合起来考虑的方程组、我们也还是没有找到真正的统一场:自1935年以来,又发现了两种新的场。这两种场都只对亚原子粒子才有影响,而且只在不大于原子核直径的距离内才起作用,它们就是“强相互作用”和“弱相互作用”。
真正的统一场论必须能把已知的这四种场都解释清楚才行。
第47节
牛顿在17世纪80年代首次总结出了物体的运动定律。根据这些定律,不同的运动可以按照简单的算术法则相加起来。假设有一列火车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从你身边驶过,而车上又有个孩子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向列车行进方向抛掷一只小球。在和列车一起前进的这个孩子看来,小球的速度是每小时20公里。而在你看来,火车的运动要和小球的运动加在一起,结果,小球就以每小时40公里的速度运动了。
所以,你能够看出,不能单单就小球来确定它的速度。速度是相对于某个特定观察者而言的。任何一种试图解释速度(及有关的其它现象)在不同观察者看来的变化情况的运动理论,都是一种“相对论”。
爱因斯坦的与众不同的相对论源于这样一件事实:在火车上扔小球的这种做法,似乎对于光就不再适用了。光是能够顺着或逆着地球的运动方向运动的。在前一种情况下,它似乎会传播得比后一种情况下快。这正象飞机在顺风飞行时相对于地面的速度要比逆风飞行时高一些一样。然而,对光速所进行的最精密的测量表明,无论发光的光源如何运动,光速永远是不变的。
因此,爱因斯坦宣称:假设光在真空里的速度已经测得,那么,它将永远保持这个速度不变(每秒30万公里),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如此。对于这一设想,宇宙间的各种定律相应地又该怎样安排呢?
爱因斯坦发现,为了保证光速是一个恒量,人们必须接受许许多多出乎意料的事情。
他发现,随着物体运动速度的增加,物体在运动方向上会变得越来越短,直到在达到光速时,长度变到零为止;与此同时,物体的质量会变得越来越大,在达到光速时,质量会变为无穷大。他还发现,当物体的运动速度越来越小时,在运动物体上时间流逝的速度也会不断减小,而在达到光速时,时间就会完全停止。他又发现,质量等价于一定的能量,能量也等价于一定的质量,等等。
他把上述对匀速运动物体的所有规律归纳起来,并于1905年以“狭义相对论”的名称予以发表。1915年,他又在讨论变速运动物体的规律方面得出了更为深奥的结果,同时还对引力作用进行了一番新的表述。这些成果被称为“广义相对论”。
只有当物体有很大的运动速度时,爱因斯坦所预言的某些变化才能被人们所察觉。亚原子粒子就有这样的速度。人们对亚原子粒子进行观测,发现爱因斯坦的预言是正确的,而且还是十分正确的。老实说,如果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是错误的,我们那些轰击原子的装置就无法运转,原子弹也不会爆炸,某些天文观测也无法进行了。
不过,在通常的速度下,爱因斯坦所预言的各种效应都是极小的,因此可以被忽略掉。这时,牛顿定律的简单的算术加法就起作用了。由于在我们所处的环境中,牛顿定律总是适用的,因此,它们被我们看作是一种“常识”。而爱因斯坦的定律却被看成“不可思议的”。
第48节
施加给一个物体的能量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对这个物体产生作用。如果,铁锤敲在悬空的钉子上,钉子就会得到动能,也就是得到运动的能量,而向外飞去。如果铁锤敲在嵌入硬木里的钉子上,那么,钉子就不会运动,这时,它仍然会得到能量,但这个能量表现为热的形式。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在他的相对论中指出,质量可以看作是能量的一种形式(原子弹的发明已经确凿地证明他这种说法是正确的)。这样一来,如果对一个物体施加能量,那么,这个能量不但可以通过其他形式表现出来,也可以表现为质量的形式。
在一般条件下,物体所获得的表现为质量的能量实在微乎其微。因此,过去从来没有人能够把这样小的质量测量出来。直到二十世纪,当人们观察到亚原子粒子以每秒数万公里的速度运动时,才找到了质量的增加大到能够探测出的事例。一个以每秒约256,000公里速度相对于我们而运动的物体,当我们对它进行测量时,它的质量将是它相对于我们静止不动时的质量的两倍。■米■花■书■库■ ;http://www。7mihua。com
如果对任何一个正在自由运动的物体施加能量,那么能量可以通过下列两种途径之一进入物体内部:(1)所施加的能量表现为速度,结果,物体的运动速度就增大了;(2)所施加的能量表现为质量,结果,物体就变得“重一些”。当我们对这个物体进行测量时,它所得到的这两种能量形式之间的区别,决定于我们所测量到的这个物体的起始运动速度。
要是这个物体以一般速度运动,那么,所施加的能量实际上会全部以速度的形式进入物体内部,这时,它会运动得越来越快,而它的质量几乎丝毫不变。
随着运动物体速度的增大(也就是随着我们所想象的附加能量不断地施加到物体中去);以速度的形式进入物体内部的能量将越来越少,而以质量的形式进入物体内部的能量则不断增加。我们会发现,尽管这个物体仍然在不断加快它的运动,但是,它的速度提高率却一直在降低,此外,我们还会发现,这个物体变重的速率正在渐渐增大。
当物体的速度继续不断增大,并且非常接近于光在真空中的速度即每秒约300,000公里时,所施加的能量几乎全部以质量的形式进入物体内部。换句话说,物体的运动速度现在增长得非常慢,但是,它的质量却极快地向上增长。到它达到光速的时候,所施加的能量就全部表现为增加的质量。
物体运动速度之所以不能超过光速,是因为当我们要它超过光速时,就得不断对它施加能量,而在它达到光速时,不管给它的能量有多大,都会统统转变成增加的质量,因此,物体的速度就丝毫也不会增大了。
其实,这种“恰好达到光速的理论”也是不成立的。多年以来,科学家一直非常细致地对被加速的亚原子粒子进行观察。宇宙线粒子所含的能量高到无法想象,但是,尽管它们的质量确实升高了,它们的速度却从来没有达到光在真空中的速度。已经查明,亚原子粒子的质量和速度正好同相对论所预言的一样,因此,光速是最大速度这一点,已经是一个观察到的事实,而不仅仅是一种推测。
第49节
前面的解释并没有完全说明问题。正好相反,它会使人产生一些疑问,并且来进一步提出一些问题。有些人问道:“为什么能量会变成质量,而不是变成速度?”也有人问道:“为什么光的传播速度是每秒约300,000公里,而不是其他别的速度呢?”
就目前来说,这类问题只能够这样回答:“因为宇宙就是这么安排的嘛!”
还有些人问道:“质量是怎样增大的?”这个问题比较容易回答。质量的增大并不靠原子数目增多。原子的数目是保持不变的。但是,每一个原子——实际上是原子中的每一个粒子——的质量都增大了。
有人提出过这样的问题:我们究竟能不能通过使物质的运动快到它的质量增大一倍的办法,来增加我们的各种资源呢?要是能够这样做,我们的资源就会翻一番了。
事实上这是办不到的。质量并不是“真正”增大了。这只是测量的问题。速度只有在相对于某种别的物体,比方说相对于测量它的那个人来进行测量时,它才是有意义的。只有那种能够计量的东西,才可以对它进行测量。跑得比光还要快的物质,你是不可能对它进行测量的。
但是,假定你曾经测得某种物质的质量比它的正常质量大一倍,而现在你抓住了它,想利用它达到某种目的。这时如果你同它一起运动,那么,它相对于你的速度就等于零,因此,它的质量就会突然变成正常质量了。
如果你的一个朋友以接近光速的速度从你身边掠过,你会测出他有非常大的质量,他也会测出你有非常大的质量。而你们各自都认为自己的质量是正常的。
你可能会问:“那么,到底谁的质量真正增大了?”答案是:“这要看是谁在进行测量。”这里根本不存在“真正”这种东西。每一件东西都只是由某个人相对于某种别的东西测量出来的。正因为这样,才产生了“相对论”这个理论。
你会认为,你是脑袋朝上站着的,而澳大利亚人却脑袋朝下。但是,澳大利亚人则认为他们脑袋朝上,脑袋朝下的是你。谁的看法是“真正”正确的呢?谁也不“真正”正确。这里不存在“真正”这种东西。这要看你是站在地球的什么地方,一切都是相对的。
有人曾经问道:“既然质量随着速度而增大,那么,如果一个物体处在绝对静止的状态,它的质量不会减小到零吗?”可是,“绝对静止”这种玩艺儿是根本不存在的。这里只有“相对的静止”。某个东西相对于另一个东西可以处在静止的状态中。当一个物体相对于进行测量的人静止不动时,它具有一定的最小质量,即所谓“静质量”。质量不能小于这个值。
很高的相对速度不仅仅使所测得的物体质量增大,它还会使物体在它运动方向上的长度减小,并使在这个物体上测得的时间流逝得慢一些。
如果你还要再问个“为什么”,那么,我的答案是:“要是事情不是这样的话,光速就不会是物质的最大速度了。”
第50节
我们常常说,粒子不能够运动得“比光快”,“光速”是速度的上限。
实际上,如果我们单单这样说,那是说得不够完全的,因为光在通过不同媒质时,它的传播速度并不相同,光在真空中的行进速度最快。在这种场合下,它以每秒300,000公里的速度运动。这个速度就是终极速度。
因此,如果想把话说得确切一些。我们就应该这样说:粒子的运动速度不能够“快于真空中的光速”。
光在通过真空以外的任何其他透明媒质时,它的传播速度总是小于真空中的光速,有时甚至要慢很多。光在某一特定的媒质中行进得越慢,当它从真空中以倾斜的角度进入这种媒质时,它受到偏折(折射)的角度就越大。偏折的大小是由一个称为“折射率”的物理量决定的。
把真空中的光速除以某一特定媒质的折射率,就得出光在这种媒质中的速度。在一般的压力和温度下,空气的折射率约为1.0003,所以光在空气中的速度等于300,000除以1.0003,即每秒约299,910公里。这比真空中的光速小90公里/秒。
水的折射率是1.33,普通玻璃的折射率是1.7,而钻石的折射率是2.42。这就是说,光在水中的传播速度为每秒约224,000公里,在玻璃中为每秒约176,000公里,在钻石中只有每秒约123,200公里。
粒子的运动速度不能快于每秒约300,000公里,但是,即使在水中,它们也确实能够以每秒约256,000公里的速度运动。当它们的速度这样大时,它们在水中的行进速度就超过水中的光速了。事实上,除了在真空中以外,粒子在任何一种媒质中的运动速度都有可能超过那种媒质中的光速。
在非真空媒质中运动得比光快的粒子,会发出一种蓝光作为它的尾迹。这种尾迹的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