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恩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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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恩仇录-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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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管说便是,我听着呢。”他头也没抬。

  “唉。”他费力地吐出一个字。咽了一口唾沫,“我跟你说了以后,你得答应我不准惹事。”

  方孝祥机警地竖起脑袋,何老板郑重其事地看着他。

  “我干嘛要惹事,我现在过得很好。”又低下头去塞棉花,一把比一把有劲。

  “你大概认识一个叫叶迁的人吧?”

  “认识,”方孝祥淡淡地说,“一个药材商。”尽量不去想已经勾起的往事。

  “狗屁药材商,十足的泼皮无赖。”

  “就因为他赌钱?”

  “他就是一个赌鬼,跟人参、枸杞没有一点关系。”

  何老板把镊子砸在桌上,接着说道:几天前,我在赌场(此处指乙赌场)碰到了他。我跟他十几年前就认识了。那时他常来这儿赌钱。后来凭空消失了,人们说他有了另外的去处,到那儿混去了。嗨,赌场里的人,谁顾得了谁啊,第二天起我就没再想起他。

  那天,我们在牌九桌边碰头,认出了对方,就与他叙起旧来。几年不见,他富态多了。大享的模样,头发梳得又黑又亮,足足泼了两桶油。

  “发了吧?”我问他。

  “嗨,哪里哪里。你怎么样?”

  “我连旅馆都卖了。”

  他一惊,想装沉痛,可惜不像。

  我们找了个地方坐,抽起烟来。我跟他的旧情不错,因此,马上就很谈得来。我们边谈边看人家赌钱。大约十一点半的时候,他说他肚子饿,于是我说我请他吃夜宵,也算为他的“重出江湖”接风洗尘。

  “不不不,我请,我请。”他客气地说——以前他向来是照单全收的。我料他一定从哪儿赚了点。

  我们在马路对面找了一家火锅店,吃起火锅来。他是个爱酒如命的人,看来改不了了。他爱喝白酒,我则以啤酒作陪。

  我问他来了多久了,他说通共才两个月。他一来就去找红眼。红眼安排他打了一场麻将,他小赢了一千块,输钱的是你方孝祥。

  “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方孝祥的人。”他跟我谈到兴头上,喝得很起劲——往死里喝。我以前就怕他这样。因为他一喝多酒,你就得花一个晚上的时间叫他闭嘴。这时,你最好是别理他,别搭腔,让他自说自话,直到醉倒。我以往都这么做,可是那天,我见他话中牵涉到你,就立马提起了精神。

  “知道。”我极有分寸地说,不露一丝口风,说你我是朋友。

  “这小子人长得倒挺……挺……我想一定讨女人喜欢……”

  “是的,他是很俊。”

  “可他是糊涂蛋,”他忽然生起气来,“是个他妈的傻瓜。”

  我故作坦然,叫他息怒,别乱发火,慢慢讲。我知道他话匣子已被酒精冲开了,一时半会儿是关不上了。于是他大吼大叫,把桌子拍的“啪啪”响,沫星四溅,指爹骂娘,不一会儿,我就把前因后果听清楚了。

  你父亲受了重伤后,你急需要用钱,你的困顿在赌场人所共知。换一个人绝想不到在你身上还有钱可捞,有利可图,何况是平日里兄弟相称的人。不,红眼想到了,他几乎在瞬间就想出了一个天大的圈套,他正是那种能在石头上榨出油来的家伙。

  他找来刚重新来这儿混的叶迁。那小子欠他钱,红眼支使他,他不敢说个不字。况且红眼允诺只要大功告成,叶迁的欠债不但一笔勾销,并且还给他百分之三十的好处。两人一拍即合。

  于是叶迁摇身一变,成了大药材商。红眼相信,不是像我这样有几十年赌龄的老赌棍是识不穿他的假身份的,更何况是你方孝祥。那姓叶的在这儿赌钱的时候,你还缠着你父亲要一根冰棍呢。因此,当你跟姓叶的赌了一场麻将,而他第二次以叶老板的面目在你面前亮相,并在红眼的调停下答应借你二十万元钱时,你没起一点疑,而你就这样一步步地踏进他们早已布置的密不透风的陷阱。

  红眼是个老奸巨滑的人。他识人无数,早就把你看透了。你虽然生得人高马大,并且会一些拳脚,但充其量是个头脑简单的纨绔子弟,不知天高地厚,不通人情世故。没有头脑,缺少社会经验。他料定你对高利贷一窍不通,因为你自小衣食无忧,没机会接触这东西。退一步说,即使在叶迁借钱给你那天(这钱当然不是叶迁的),你识出了这是高利贷,他想你到最后也一样会收下。他知道你正缺钱救命,他更知道你这人爱面子,讲义气,不会因为识出了这是高利贷而不借,让热心的朋友为难。——明知是火坑,那小子也会跳!红眼就是这样对叶迁说的。看,他把你整个的摸透了。

  以后,就好办了。你父亲出殡那天,我告诉你那笔钱是高利贷,劝你倍加小心。然后你就去找红眼。红眼早就料到你终有一天会去找他。他的理想算盘就是这样:首先,让你借下这笔高利贷,然后,让你带着背上高利贷的恐惧去找他。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你引入圈套的第二层。

  你没有收入,自然为怎样还钱绞尽脑汁,最后一定不惜铤而走险,答应与红眼合谋,在三人赌局中赚回那欠下的二十万。你没有赌本,因此顺理成章地向红眼借了本钱。

  你雄心勃勃,以为有了红眼这样的高手与你连手,定能旗开得胜,却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红眼与那姓叶的早已合谋在先。红眼不过给你一个他在暗中相助的假象,好让你有耐心一次次地赌下去,而他们两虽不动声色,实际上才是真正的同盟。

  你连输了八十万,与最初借的二十万高利贷合在一起就逾百万了。红眼认为该是你倾家荡产的时候了——果不其然,你终究把眼光盯在了你的别墅上。

  红眼太了解你了,知道你宁可砸锅卖铁也尽可能不欠别人一分钱。你不用人提醒,自然会拱手让出别墅——实际上,红眼就是冲你的别墅来的(只不过他没料到你居然会傻到最后把别墅全权委托他处理)。你曾请过他好几次到你的别墅来用饭,要求自己的妻子喊他大哥,甚至提出过叫他来给你即将出生的孩子起名,而他却在那时候估算着别墅的价值……

  “有一点我不明白,”方孝祥虽然出语平静,但面孔却被胸中的怒火烤得通红,“红眼竟能在短时间内连续借给我一百万。因为我平时常跟他在一起,他不像是百万富翁啊。我当时就怀疑,只是要急用他的钱,才忍住没问,你知道是怎么回事吗?”

  “哦,这个叶迁也跟我说了。你赌了那么些年,也一定听说过刁荣这个人吧。人们都叫他老刁,也有的叫他刁哥,反正就是这么回事,人们说他是赌王,不过我从没见过。”

  “听说过。他半年前犯下了人命案,失踪了。”

  “是啊,外面传言红眼是他的门徒,其实不然,都是谣传。刁荣的门徒中有一个绰号叫‘杨戬’的,意思是说他判断力强,知已知彼,仿佛像杨戬那样有第三只眼一般,这个人倒是继老刁之后,以赌起家,成了呼风唤雨的财主——红眼也就是在他那里学了点皮毛。那些说什么红眼是失踪的赌王的徒弟啦,都不可信。不过红眼用来引你上钩的那几十万钱,杨戬还是借给了他。记住,不过三十万而已,他就把这三十万元钱翻来覆去地借给你,你难道还不明白?”

  方孝祥已把牙齿咬得格格作响,何老板预感事情不妙,连忙加以提醒:“你答应过不去惹事的……反正事情已经……”

  “不,我不会,”他又塞起棉花,“叶迁为什么要跟你说这些,仅仅是因为酒喝多了吗?”

  “不是,他不过是一只逮光了老鼠就被一脚踢开的瘟猫——有牢骚罢了。”

  “怎么讲?”

  “我刚才说过,红眼在做事前应允他事成之后,不但把以往赌债一笔勾销,还给他全部所得的百分之三十,可一旦阴谋得逞,他除了确实没再追究叶迁的赌债外,却只给他几千块钱。”

  “就像给狗扔了一块排骨。”叶迁就是这样说他的。

  “还有,”何老板象征性地钝了一下,“你的别墅的最终转让价也远远高出你在旅游途中所得到的数字。”

  方孝祥略作回忆道;“我所知道的是一百零五万。其中一百万抵债,剩下的五万元按我的意思汇往孙家。”

  “事实并非如此。据叶迁那日所言。红眼实际上将别墅的价格敲定在一百五十万。买主也已同意。但付款时,红眼却只收他一百四十万。条件就是让他们答应:假使有‘闲人’来问这栋别墅的价格,务必请买主回答是一百零五万。买主自然求之不得。红眼就这样在把你整得皮开肉绽之后,最后抽掉了你的骨髓。一转眼,他又多赚了三十五万。”

  方孝祥塞棉花的手又停下了。他阴沉、冷峻而又有力的目光像一把利剑,似乎要把桌板穿透。脑中滑过的一幕幕,是惨痛无比的蒙太奇,使他英俊的脸孔呈现出痛苦与坚定相交织的复杂表情。

  “好一只笑面虎。”他咬牙切齿地说。

第十一章
何老板说出了憋在心里的话,本以为能使自己畅快些,谁知新的担忧又开始了,他知道方孝祥不是一个会打落牙齿往肚里吞的和平主义者。他有恩必还,有仇必报。一旦下定决心,几乎没什么东西能阻挡他去实行。他身上有一种烈火般的气质,是很危险的。

  但出其不意的是,接下去的几天,方孝祥一如往常。如果有什么异样,就是他更加嗜睡了。有几次他一连睡十八个小时或更久。他像一只正在冬眠的熊,了无生气,颓废消沉。

  “这倒也好。”何老板暗想。他还是坚持着自己很有规律的生活方式。一日三餐,勤恳劳动,毫无怨言地伺候方孝祥,尽他患难之交的本分。

  方孝祥变得懒得下床,他就把饭菜、茶水端上去。他知道他这一辈子已经完了,也知道穷途末路的方孝祥没啥指望了。看着床上如一滩烂泥般的方孝祥,又想想往日他们生活宽裕时的日子,他禁不住偷偷试泪。

  方孝祥对何老板的不离不弃,无微不至没什么值得一提的表示,或许他天生就不是做什么抒情诗人的料。他永远是一副拳击家般冰冷而坚毅的的面孔。

  他有一副铁石心肠!

  几天后的清晨,何老板刚做好早饭。方孝祥竟也早早地下楼了。何老板取笑了他几句,便叫他洗一把脸,与他一起吃饭。

  饭吃得很沉闷。人一旦背上生活的重负以后,谈笑的能力就会在体内沉寂。

  何老板努力地说了几个笑话,想缓解气氛,结果反而欲盖弥彰,好像一个黑皮肤的女人穿了一套白衣服,原想使自己增白,却不想反衬之下,更加黑得出众了。

  “你最好去哪儿走走。你在家闷得太久了。”

  “我也这样想,”方孝祥一边喝着粥,“你那支猎枪还在吗?”

  “在。搁了很久了,是得开开火了。你想上哪儿打猎?”

  “鸟多的地方。”

  “敢去西郊森林吗?”

  “可以试一试。”

  “跟你说着玩的,那儿八百年没踏进过一个人。要打鸟还不容易,去我们前年打到过野鸡的龟甲山。”

  吃完饭,何老板就从楼梯底下一个隐秘的小仓库里取出猎枪和霰弹,交到方孝祥手中。两眼含笑地说:

  “能吃到麻雀,我们宁可让白菜烂掉,你说呢?”

  方孝祥还是像以前那样笑着拍拍何老板微微谢顶的头,说:

  “你这个老傻瓜。”

  一头冲出门,走了。

  方孝祥在打猎方面是个高手。不过自他越来越多地沉迷于赌博后,他的枪法是否还像过去那样神妙,就很让人置疑了。

  他大清早出门,就是想去打一圈猎,使枪法得以恢复。到了晚上,他是完全有可能以神枪手的身份出现在红眼面前的——但可怜(或者说是可爱)的何老板却万分坚定地等着他的麻雀、松鸡套餐。

  方孝祥选的猎场不是什么龟甲山,他去的就是何老板所谓的那个八百年无人问津的西郊大森林。他必须全面的训练自己。枪法、胆量、身手、力量……而这些是不可能在龟甲山上打几只小鸟所能练出来的。

  只要你对某样东西产生过极其强烈的兴趣,那么这样东西就永远盘踞在你的脑子里。你没去做或长时间没想到它,并不代表它已经消亡。它只是像青蛙那样的沉睡着,一但春雷打醒它,刺激它,它就会复苏,重返地面了。

  打猎对于方孝祥或许就是这样。

  虽然他已经很久没碰过猎枪,这一趟打猎的动机又不纯,而当他用了整整半天功夫到达目的地,进入这块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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