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绝色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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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绝色风流-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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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面对秦仁自然而然就打出全力一击的遮天手,王总管退缩了。



他感觉那只手掌伸出来的时候,天地在无限缩小,而那只手掌则在无限放大。



手掌心像是有个高速旋转的漩涡,将一切物事吸入其中。



那只手掌带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片绝望,那是一个毫无生机的漩涡,似乎在预示着所有被卷入漩涡的东西都会被撕得粉碎。



王总管尖叫一声,收爪、飞退,但一丝掌风仍然扫中了他的手掌。



无声无息地,王总管的手顿时变成怪异的扭曲状,五根手掌倒翻过来贴在手背,皮肤破裂得就像干枯大地纵横的沟壑。



呯地一声,王总管重重地撞在房门,房门整个破碎,激起一天木屑。



王总管一手抓着那只鲜血淋漓的手,脸色煞白,额大汗淋漓,他嘶哑着声音叫道:“遮天手!是遮天手!你,想不到你年纪轻轻,竟然能打出这么威力十足的遮天手……杂家今天算是栽到家了!”



秦仁嘿嘿一笑,缓缓收回了手掌:“老太监,你的能耐也不错,少爷我这一掌可是连大水牛都能打死的,没想到你竟然躲得开,可真比那大水牛灵活多了!”



王总管气得半死,秦仁竟把他跟大水牛拿来比,他王总管什么时候受过这等侮辱?冲着秦仁咬牙切齿地道:“小东西,不要以为你是秦逍遥的儿子就了不起!伤了杂家,天王老子也保了你!连带着你们逍遥山庄,杂家也要把它给拆成碎片!”



秦仁嘴角浮起一抹讥诮的微笑,如果现在有见过秦风的人在场,就会发现秦仁现在的微笑与秦风的一模一样。



而当秦风嘴角出现这种讥诮的微笑时,那就代表星河剑圣要大开杀戒了!



三少与秦风是亲生兄弟,两兄弟动了杀机时的笑容一模一样。



他咧开嘴角,露出阴森森的白牙,一字字地说道:“你要杀本少爷?还要拆逍遥山庄?老东西,本少爷是逍遥山庄最弱的一个,能杀了本少爷,再来说拆逍遥山庄的大话!”



说话间,秦三少突然出手。



遮天手已经无比纯熟,只手遮天的大手山岳一般倒向王总管。



王总管一直在防备,他虽然嘴说了狠话,可是心里一点也不敢小瞧三少。在秦仁动手的同时,王总管身子一缩,已经被撞碎的门板彻底粉碎成木屑,使一招懒驴打滚滚进屋里,想避开三少这一掌。



但是他忽略了一个足以致命的问题,那就是三少的轻功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论速度,这世还没有几人能比三少更快!



在地打滚的王总管正暗自庆幸逃过一劫,刚从地一跃而起,愕然发现一只手掌已经印了自己的胸膛。



三少爷不知何时已经追到了王总管面前,近得几乎与王总管面贴面,那只遮天手贴在王总管的胸膛,稳若泰山。



“你……”王总管张了张嘴,却吐出一股暗红色的血液。血顺着他的嘴角滴下,滴到秦仁的手掌,瞬间就把秦仁的手染成血红。



“血……手……修……罗……”王总管说出了这四个字,头一歪,异常干脆地倒在地,两腿一蹬,咽气。



秦仁嘴角挂着残忍嗜血的微笑,他满意地看了看王总管的尸体,转身朝房外走去。经过房门时,忽地站到卓非凡面前,杀气腾腾的双眼狠狠地盯着卓非凡,卓非凡吓得两腿一软险些摔倒。



“三少……小弟……小弟……可没得罪三少啊……”卓非凡牙齿打战。王总管的能耐他是知道的,他卓非凡虽然武功不弱,可是跟王总管比起来,还是差了老大一截。如果秦仁想要杀他,他还真是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我肚子饿了,给我做两人份的食物送到我房里来。嗯,另外煮碗参汤,炖个小米粥,就这样了。”



秦仁脸色突然一变,杀气消失得无影无踪,笑嘻嘻地拍了拍卓非凡的肩膀,说出了面的那番话。



顿了顿,接着说道:“非凡兄,你一个做生意,开大酒楼的,胆子怎么这么小?不就是杀个人吗?江湖打打杀杀的,每天还少了吗?据逍遥山庄非正式统计,大秦帝国每天因江湖仇杀而死的成名人物不少于十人,每天被土匪打劫杀的成名人物不下二十人,每天被黑店下迷药迷了,剁了做人肉包子的成名高手不下三十人。但是,江湖每天一战成名的高手却超过七十人,所以江湖的成名高手永远是不会缺的。你说江湖每天死那么多成名高手,怎么还有人拼命削尖了脑袋跑江湖出名呢?看看这个老东西,”



秦仁指着王总管的尸体:“他不是牛逼吗?他不挺嚣张吗?妈的,要杀老子,还要拆老子的逍遥山庄,他算什么东西?少爷我一掌就拍死他了,他牛什么牛?非凡哪,你把这家伙形容得那么厉害,在我三少手下,还不是不堪一击?我看你,是该吃点补药壮壮胆子了。我正巧带了几瓶虎鞭豹筋丸,要不要送你几颗补补?”



卓非凡脸色煞白地摇头道:“不必了不必了,三少的好意小弟心领了,小弟这就去吩咐厨房给三少准备食物。三少您稍等,小弟马就给您办好。”



说完一溜烟地跑了。秦仁摸了摸鼻子,自语道:“非凡怎么怕我怕成这样?我就这么可怕?”耸耸肩膀,毫无自觉地迈开大步朝自己房间走去,边走边哼着歌:“得儿意的笑,我得儿意地笑……”



等到秦仁进了屋,以最快的速度冲进厨房吩咐给三少做菜的卓非凡又以最快的速度冲到那大老板住的帝王套房里,把王总管横躺在地的尸体拖进了房中。



大老板卧室的门吱呀一声开了,年轻的大老板从门缝里探出头来,小声问:“走了?”



卓非凡点点头:“走了。”



大老板小心翼翼地走了出来,“王万年怎么样了?”



卓非凡说:“死了。他名字取得不好,一般叫万年的,活过五十年就是老天没开眼了。乡下人为了保孩子长命,通常都起狗剩、贱娃、猪儿这类名字的。王总管要是有个猪皮的小名儿,指不定就能长命百岁。”



大老板踱着方步走了出来,绕着王总管的尸体走了一圈,皱眉道:“老王的功夫我是知道的。他练的那什么莲花宝典,据说练到最高境界就可以天下无敌,怎么就被秦仁一掌给拍死了呢?”



大老板虽然躲在卧室里,但是通过卧室的偷窥装置还是看清了外面发生的事。



卓非凡道:“听说莲花宝典练到最高境界,男人都变成女人了。王总管这不还没有变成女人吗?也就是没练到最高境界,所以给秦仁打死是很正常的。只是秦仁那遮天手也实在太厉害了,王总管愣是没有还手的机会。”



大老板沉吟一阵,道:“遮天手被誉为与化铁手、灭神手并称的天下三大绝掌,秦逍遥年轻的时候号称血手修罗,一对遮天手天下无敌,但秦逍遥那时候是因为奇遇连连,得了许多灵药,二十多岁就有近两百年的深厚内力。而秦仁年纪轻轻,就算通晓遮天手也不该有这么强的掌力,这件事当真奇怪。”



卓非凡想了想,道:“大老板,秦仁吃软不吃硬,咱们的计划看来要改一改了。”



大老板道:“怎么改?秦家不能为我所用,就必须把他们给灭掉。要对付遮天手,只有化铁手或是灭神手。但是化铁手铁空手与秦家是姻亲,现在只能找出灭神手。”



卓非凡道:“大老板,灭神手在江湖已经失传七十年了,要找恐怕很难。不如双管齐下,一边寻找灭神手传人,一边用怀柔手段招揽秦仁。秦仁好色,我们以色诱之。不过那要大老板舍得出本钱。”



大老板神情一变:“你什么意思?”



卓非凡道:“大老板,成大事者,有些东西必须放弃。”



“不成!我养了她十三年,在她刚刚一岁就抱入府中,这其中的艰辛……不足为外人道。如今刚刚长成,我都没喝头汤,怎能把她……把她送入狼口?”



卓非凡脸色阴狠地道:“大老板,秦家……可就是得江山的保证啊!得了江山,大老板尽可收罗天下女子,要养多少就可以养多少,还在乎一个女子吗?”



大老板背着手在屋子里踱来踱去,脸色阴晴不定。最后仰天长呼一口气,狠狠地说:“妈的,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就照你说的办!”



卷二卧香床女儿妖娆任君尝第一章一怒拔刀第一节



这一场春雨足足下了七天才停。



秦仁也在江南小镇足足耽了七天,秋若梅在秦仁的细心照料下,伤势渐渐好转,到雨停时已经恢复了七八分,不但可以下床走路,还能动架了。



但秋若梅最终没有对秦仁出手,不是忌惮三少的武功,而是秋若梅实在狠不下心来海扁一顿这个如保姆一般细心呵护了她七天的男人。



帝王套房里有三间卧室,秦仁住在秋若梅隔壁。



这天早,三少起了个大早。梳洗完毕,走到秋若梅房门前,也不敲门,悄无声息地推开房门。这些日子以来,寒梅花似乎已经被他温柔感化了,对他的态度略有好转。



三少起这么早,当然是想趁秋若梅没起床占点小便宜的。连续七天都没跟少女亲热,对三少这个刚刚连续了五个绝色美女的采花贼来说,这滋味可真不是他能承受得了的。



三少蹑手蹑脚地走进房中,绕过屏风往床看去,却见床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秋若梅已经不在床了。



再转眼一瞧,只见床旁边的梳妆台前,寒梅花正仔细地梳着她那一头缎子似的黑发。



看着少女的背影,三少不由有些痴了。



几楼特别长的黑发懒懒地披散在少女那雪白粉嫩的肩头,晶莹剔透的皮肤在窗口斜射进来的朝阳光芒下闪闪发光。



玉人只披了一袭雪白的轻纱,粉红色的抹胸若隐若现。



挺直纤细的腰肢下那轮廓分明的臀部有着无穷的吸引力,椅子下两条笔直的玉腿半隐半现。不盈一握的玉足微蜷着,踏在天鹅绒地毯,浑圆的脚踝就像一枚光洁的鹅卵。



再看铜镜中映出的少女容颜,未着粉黛的素面就像寒冬里傲雪的梅花,清新自然,典雅绝伦。



看着这副美人梳妆图,秦仁痴痴地吟道:“名和利,尽烟销,英雄多情,美人多娇。千古多少事,潇洒一声笑!”



听了秦仁的吟诵,正梳着秀发的秋若梅身子微微一顿。她看着铜镜中倒映着的秦仁,一时间竟也有些恍惚。



“名和利,尽烟销。英雄多情,美人多娇。千古多少事,潇洒一声笑。”她默默吟诵着,心念这纨绔子弟竟会有此等心胸。



这是她此生第一个男人,实在说不清究竟是他夺去了她的贞操,还是她主动献了自己玉洁冰清的身子。



从本质来说,若没有秦仁的指使,寒梅花那该死一万遍的义父也不会为了四百两金子把她卖掉。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到底那晚是寒梅花采取主动,而三少却在拼命反抗。



到底是谁强奸了谁?这还真是一笔糊涂账。



更令秋若梅着恼的是,得了她身子的男人竟然比她还要小三岁。在秋若梅理想中,她的白马王子应该是个高大魁梧又不失风度的男子,下巴要刮得发青,笑起来要有一点鱼尾纹,眼睛要明亮,还带着一点沧桑。年纪至少要比她大五岁,要能像父亲一样照顾她,像兄长一样疼爱她。



而秦仁这家伙,年纪比她小了三岁不说,嘴唇才刚刚长出黑色的绒毛,个子虽高但并不强壮,没有十足的安全感。眼睛虽然很亮,但总是不经意间流露出淫猥的光芒,笑容有时候很温暖有时候却很淫贱。若说勉强能让秋若梅心的,就只有三少的细心和他眼神中偶尔流露出的沧桑感。



有钱有什么用?秋若梅自信凭自己的姿色武功,等着她傍的大款一抓一大把。秋若梅不稀罕钱,她要是贪财也不至于过得这般清苦,还要穿打补丁的衣裳。



最后寒梅花决定离开,悄悄地离开,从此忘掉这个男人,一个人闯荡江湖。



秋若梅是个个性很强的女子,想到什么就马做。虽然没能把秦仁海扁一顿,让她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但是念在他知错就改的份,这顿打暂且记下。



“阿仁,”若梅轻声唤道:“过来一下。”



秦仁痴呆的表情不见了,换一副贼兮兮地贱笑走了过去:“什么事,梅姐?”



若不是三少真心喜欢若梅,他也不会叫一声姐。三少虽然年纪才十五岁,但是人生经历却足有三十八年。三十八年的人生经历使三少对女人的品味有着独特的目光,对一个品的采花贼来说,采花的对象固然要是绝世名花,但是这年龄却不重要。下至十四岁少女,至三十八岁的女人,只要是处女,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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