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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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日常生活-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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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默没动,只是看着他穿上外套,边系领带边走出房门,安静地不出声。公众人物就是如此,即使是大半夜的从一个被窝爬向另一个被窝也要仪容整齐,不然给谁拍到说不定会写出什么事儿来。

叶之星早先是没有起床气的。那时候每次顾默叫他起,他总是先朦胧一阵,然后见顾默关切地叫他起,一直看到他真的起了,她才乖乖回房间睡自己的回笼觉,就是有脾气也发不出来。可现在这个新保姆每日确实叫得他起,但他瞧见那张脸就讨厌,男的怎么能跟顾默比?就是女的,难道就是顾默了么?顾默叫他和别人叫他怎会一样?就像当初,顾默是将他打醒的,他现在想来也是甜的,可现在这个……他想到每次他也是捏着他鼻子叫他醒,就觉得恨!谁教给他这个招数的?

所以现在那个催命鬼就站在他床头,一边还叨咕:“叶先生,都6点10分了,您快点起吧?今天有早会,然后8点半有封面要拍,助理已经在楼下,范先生说如果10分钟内您再不下去他就亲自上来抓你,到时候他又会怪我办事不力……”

碎碎叨叨他烦得要命!于是霍然起身,将被子掀翻到一边,怒气冲冲地叫:“你出去,我穿衣服!”

他脾气最近也是不好。原本都没什么脾气的,大家也总说脾气都是磨好的,可他从真正进了这圈子以后,他的脾气却是一天天大了起来,也难怪,什么都不顺心!当初他挤进来有目的,为了那个目的做牛做马也愿意,但现在他大半都是在混日子,混够了两年他就自由了,娶了叶太太比当什么影帝、小生的能让他开心多了。也难怪,他之前只跟一个女生交往过,还是只记得拉过一次手的,但那时心里又早有了辛依,所谓的交往其实只是好奇——人家都有女朋友,凭什么我没有?但算来算去顾默是他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朋友,就算之前“下决心”之后,也有过这样那样的经验,但却也是头一次将感情放在一个人身上,且是全部,倾泻而下,无法收拾,他觉得自己快把自己吞没了,但还是怎样也爱不够顾默的。

本来那催命鬼就让他烦,还提起那个王母娘娘一样将他和顾默分到银河两边的范先生,他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气哼哼穿上衣服下了楼,抓起牛奶一口灌完,又抓了一把面包,另手拿叉子叉了一把鸡蛋,然后大叫一声:“我要中间全熟的,你傻了?”就走,丢下每日做全熟也被骂,做溏心也被骂的保姆出了家门。

有什么办法?经纪人比他大,他惹不起,除了欺负欺负顾默,他没地方出气,然后顾默也不能使劲欺负,他爱着呢,欺负坏了谁给赔?那算来算去比他小的就是保姆和助理了,谁想那助理性格也是软软的,他找茬了几次,发现人家根本没啥反应,一点成就感也没,完全不出气就罢了。其实保姆也是性格软软的,他骂上那么一句不过是心理平衡罢了,反正知道那小子也不进心脏,明天早晨照样烦他。

开了早会,老总将每个经纪人训斥一个遍,说是新人素质没有司普林的高——废话了,如果比司普林还高,他们也就不叫璀璨了;又说是培训的学员比凯旋的人少多了……明明就是鸡蛋里挑骨头。

司普林是圈内成就最高的演艺经纪公司没错,但是规模最大,最有实力的还轮不上它,而是凯旋。凯旋也不算严格的经纪公司,以拍摄电影和电视剧为主,歌星倒没几个,而且不但是硬件强大,据说凯旋还有**背景,没有人敢动,所以他们公司的明星即使不怎么红,也绝对不会很差,看好哪个演员或导演,他们就“请”人来演来拍,至于人家是不是自愿,就不归他们管了。

凯旋每年投进来的钱都很难数得清,何况是在洗-黑-钱的,能和正行拍片比么?所以用来培养学员的或者投资新剧的钱吸引了太多太多想要钻进这圈子的人,他们拿什么和人家比?老总脑袋撞过电线杆了么?但是老总在喷经纪人,那几个公司里陪坐的大牌也就都默不作声地听,唯一让叶之星爽到的就是范秃子被骂,他开心!

可谁想到,下一个就轮到了叶之星,周围其他几个“大牌”都没他红,或者本有红的,现在微微过气,刚好幸灾乐祸:“叶之星,你出道到现在也没几个新闻,光埋头工作是不行的,要搞搞人气嘛!新专辑卖得很一般,所以要开个签售,最好开个小型生日会什么的,让粉丝们亲眼见你一见你啊,别太高高在上了!”

“我生日年末已经过完了。”叶之星说。

“老范,你再想想,再找个什么借口给他庆祝一下嘛,整天跟空中楼阁似的人气怎么会高?”

范秃子急忙答应。

“除了这个还有,你的情感生活啊……”

叶之星急忙接口:“我没女朋友。”

“我知道!”老总说,“就是因为没有,你才方便嘛!造几个,造几个!喏,喏,不是在跟安洁排戏……”

叶之星一听就厌恶,要不是她,他的麻烦少多了:“她太熟了,不好下手。”

“那那那那那……”老总想了想,“明星太小了也不行,你认识不认识什么红牌女明星啊,有空约她们吃个饭什么的,叫老范放个风出去……”

“我最近也没什么好宣传的。”他又顶回去。

“怎么没宣传?”老总说,“下月要去巴厘岛拍写真你忘记了?正好这个新闻出了,再配合一下嘛。”

总之,老总提出的建议没一个合他的心,但范秃子却诺诺地都答应下来,还一一记好,他想到就要崩溃!他是有女朋友的人啊,老是传绯闻像什么话?顾默不介意可他介意——顾默凭什么不介意?她心都大到不在乎他了?

第六十三章 名媛梁公主

开完早会,叶之星一脑门写满了“憋气、窝火、倒霉”,然后赶去摄影棚。

倒霉的事总是一连串地来,才换了衣服出来,就见到安洁从旁边的棚里出来,还若无其事地同他打招呼:“嗨,小叶,好久没见?”

好久你大爷!在拍的那个剧不是天天都要见的吗?只不过他最近忙,所以串了几天的戏过后拍,而忙自己这摊罢了,一个礼拜都不到!“嗨。”但他还是只得勉强应付。

“好冷淡哟~”安洁说着,“人红了难道就这么没人情味儿呀?”明显地在撒娇嘛!

叶之星的青筋爆起,想说“你是不是以为我不知道上个新闻是你爆的料?”但是又想了想,辛依的新男友是富豪呢,得罪她就等于得罪名人,于他有什么好处?既然她都敢干了,还敢装没事,他也只能装没事:“没,刚开了早会,起太早了,不怎么清醒。”说着,他两手按着太阳穴,边挡着脸暗自诅咒。

“诶诶,刚好都在!”范先生后进来,也不清楚具体状况,“呐呐呐,安洁,和我们小叶合个影吧!平日排戏的时候都是剧照,难得这次穿的是时装,还挺……”

没等他将“般配”两个字说出口,两人都知道他要干嘛。安洁是有男朋友的人,怎会在这当口传出这种新闻来?那她还要不要嫁进豪门了?虽然……现在这个也不见得会娶,但她是绝对不会先将自己后路堵死的:“我都拍完了,公司急着叫我回去呢,刚出来,拜拜啦,范先生,下次有机会一定和小叶拍,多拍几张。”说着就跑了。

这倒将叶之星给救了,他也不想跟那女人合拍呢,想想就厌恶!顾小默还说跟她挺好的,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若不是看在她没将顾小默也卖出来的份上,早就当面跟她撕破面皮了,看以后谁还敢娶你!阴险的女人!

于是叶之星赶去拍照片。

这些日子的摸爬滚打,虽然叶之星不是专业模特,不过也多少有了一些经验心得,何况如果实在做起来别扭的动作还有专人给示范,而他本身也是个美人胚子,所以边拍边被摄影师夸奖,他的心情才稍微好些。

周围是舒缓的音乐,镁光灯闪啊闪的就让他想起之前参加的颁奖礼,虽然只提名了个最佳男配角,没拿到奖,不过他也满足了,因为与他竞争的是沈程呢,他会失败是必然的!但之后可不见得,总有一天他会超越沈程,他还是有信心的。

范先生接了电话回来,待到全部拍摄完毕才靠前,还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这让叶之星很不适应。因为这范秃子很势利,就在求人的时候才这样:“你有事?”他问。

“车里说,车里说。”范先生说着,替叶之星开了车门。

叶之星固然纳闷,但还是乖乖上了车,心里打定了主意不管他说什么都不答应,依他看,多半是给他约到了哪个女明星,然后他好放风出去让记者来抓拍绯闻。

“明天晚上有个饭局……”范先生说。

“不去。”他红了以后这种事情基本上不参加,除非是公益性质的。平日有的饭局其实也没有那么恶劣啦,不用牺牲什么,但他不去是因为再有两年他就脱离牢笼,何必跟这些人一起深陷。他们都拉帮结伙的,去的多了保不准就有人拉你入伙,那时候你进还是不进?进了将来就脱不了身,不进就得罪人,而且一得罪就是那么一伙,那两年怎么混?

“是凯旋的酒局。”范先生又看着他脸色说。

叶之星的脸色变了。

早先叶之星也去过凯旋的饭局,那时候他没现在这么红,是凯旋的高层说叫璀璨选几个当红的明星过来陪吃饭,他就只得去了。当时倒也没什么,他那时候是面团儿嘛,别人想怎么捏,就怎么捏。过后才知道,璀璨有个比他红一点儿的小女明星灌了安眠药,救是救活了,不过——痴呆。内幕消息说是饭局上惹到了哪个老大,当时没什么,待她回家路上一顿爆打,胳膊腿都断了不说,脸也弄花,那以后还怎么见人?

现在凯旋又来请,不去是肯定不行的,去了那就肯定是——什么都得答应的。

没和顾默交往之前,他也有过这样那样的事,虽然不是凯旋,但天下乌鸦一般黑,他不怎么情愿,但也都忍了,可现在他都有了顾默,怎么能毫无顾忌地和从前一样事事都应?但这又不能和范秃子说,再说,跟他说了还不是和没说一样?他敌得过凯旋?还是护得住他叶之星?

“没有转圜?”他问。

“梁小姐亲自点的你。”范秃子就差别伸舌头摇尾巴了,一脸企求状。

“哪个梁小姐?”还……“点的”他!他觉得自己跟那些出台小姐没什么差别,一阵反胃,“梁公主?”

“是啊是啊!”范秃子说。“不然也许有得商量,不过这位大公主咱们可得罪不起!”

凯旋虽然名为凯旋娱乐有限公司,不过却是梁家的天下,梁家四兄弟是这公司的霸主,**白道都霸下了。梁家四兄弟膝下子嗣稀少,可能因为坏事做尽的缘故,只有老三生了个女儿。梁家老二生出过儿子,有个先天无肛——憋死,就是人们说的“生个儿子没屁眼儿”,有个无脑,不知道怎么发育的,大脑里面都是很奇怪的东西——胎死腹中不说,连娘老子也一起死在手术台上,当然后话是那家医院被拆了。梁家老四也生了一个,都到六岁那么大了,就怕夭折怕夭折的,留了长命毛儿,却到底也没长得了命,得了个感冒,家里大惊小怪地给看病,然后发现血型不对,DNA鉴定出来——不是梁家的种!所以那孩子后来就消失了,估计活着的几率不大,因为连娘都蒸发了……至于梁家老大,愣是连个屁也没生出来,老婆换了几个,个个都是盐碱地。

梁公主就是梁家这一代唯一幸存的小孩。家里人怕养不大,认了100个干爹,吃百家饭,穿百家袄,起了个贱名叫梁小花,好歹活到现在也没出过什么大事,但她自己倒不消停,反正有钱,动不动就给自己动刀回炉修改。

梁公主嫌弃叫小花太土,所以大家叫她梁公主。梁公主除了爱美、爱花钱以外,有个更大的爱好就是——集邮。她集的不是邮票,是男人,男明星也好,男名人也好,反正她看上的基本都逃不掉,好歹她也整得算成功,其实与她上床也不怎么算亏本,不过早期流传过和梁公主上床不能够接吻,怕碰到她鼻梁……等等的一系列禁忌。但最后也听说,传流言的统统人间蒸发,偶有在世也是缺手缺脚缺舌头。

早先叶之星名气小,她没注意,现在发现了,这小白脸很合她的意呢!先请来吃个饭,对上眼了就……

梁公主背后是梁家,就是整个璀璨也杠不过她,所以叶之星别无选择。这次她没跟顾默报备,这事,越说越容易出事。

梁公主没有想象中那么丑啦,确实整得很自然,就是表情都很夸张,不然小表情看不出来。叶之星对整容没什么研究,只是偷眼看去的时候暗自唏嘘,万一哪天笑大了将脸颊肌肉扯破了怎么办?

因为是梁公主钦点的上宾,所以叶之星就坐在她手边,上面倒着酒,说着客套话,下面梁公主的水晶指甲就挠在他的两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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