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花情断深宫:杀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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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花情断深宫:杀妃- 第1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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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看着他,我发现只要我这样看他,他就会拒绝不了我。可是他却摇头,眼里写着笑意:“不可以不喝,不唱你身体就好不了,不喝你就怕冷。”“难道我喝了,出去我就不冷了吗?”他垂下肩头看我:“怎么现在的知秋,就老爱钻牛用尖。”我呵呵地笑着,挑剔地看着碗上面并不多的油,他很细心的,次次都捞了个干净。他微笑地说:“拿出你不怕苦的精神来,云知秋喝药,那是一个豪爽可言,直接灌下去也不会叫一声苦,换了这鸡汤,应该也不会有什么的。”“雪融之后,就是春天,春天我们就要去西北了吗?”他点头,看着风欲想拍打开窗:“是的,要去西北,我想那个地方,你一定会喜欢的。”“会吗?”我喝完鸡汤擦着唇,他怎么一脸的笃定啊。他点头:“会,你肯定会,那里的天是无比的蓝,那里的草原都是无垠的绿,那里的羊,还会绊倒笨笨的人。”他一边说一边露出一抹惬意的笑,似乎我就是那个笨笨的人一样,不过说青蓝草青啊,我倒是很喜欢的。和他在一起,并不会孤单,我似乎并不想记起以前的种种事,我也不问他,我现在只是知道我叫云知秋,他叫夏君棠,他会吹笛子,会弹琴,会下得一手好棋,二手并写得好书法,这样如玉又才华横溢的男人,对我很是宠弱,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对我这么好,可是我却很喜欢这样的轻松,因为我可以睡得好,吃得香,我可以,从他的笛声里找出丝丝的快乐。人生在世,求的不就是这些最简单的东西吗?他从来不会取笑我什么,他会教我弹琴,他说我以前很会弹,他给我一串他带着的狼牙,他说那个可以消宵解厄。头上的伤好得很快,脚有些骨折了,却不能到处行走,他说伤筋动骨没有一年半载的是不会完全好得仔细的。他有着渊博的学识,他还会武功,有着强健有力的双臂,一个使力就可以劈开木柴,可是我也能看出他眉宇之间的贵气:“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他总是笑:“你不要问。”他总是不肯回答这个问题的,而我问的时候,心里竟在也会有悲伤。三月的夹竹桃开在竹林之间,我穿着厚厚的衣服单脚跳着慢慢地走,竹子上面都刮花了,不知留过谁写过的痕迹。阳光从细密的竹叶下泄下来,像是玉色一样,熠然生辉,深吸一口清新之气,总是感觉有人在看我一样,四处瞧瞧,却又谁也没有看见。夏君棠仍旧在门前准备着马车,还扬声地说:“知秋,别走太远了,小心着脚,马上就要离开了。”“嗯。”我应着。林间很多竹笋,在竹林间,我看到了没有抹去的字,上面写着夏君棠与云知秋,我一定会回去的,知秋一定会等我的。上面还记了日子,可是弯指算算,都是好几年的事了。手提抚过那句,知秋一定会等我的,我心有些刺痛着。跳着就往回走,他往马车里放暖炉,看着我回来说了软声地说:“别嫌热,一路往西北走,一路就会冷的。”“嗯。”我还是应。他照顾着我,我根本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想,只要应一声就好。夏君棠,我一定会等着你吗?可是我为什么会出家呢?现在看着你,我是如此的愧疚啊。“你在想什么?快点自已爬上马车去。”他笑着又进去拿了把琴:“好了,东西都齐了,我们走吧,彻底离开这个京城。”我上了马车,却和他挤在马车板上,抬头看着阳光从竹叶挨挤着的缝隙里穿透下来,照在脸上暖洋洋的,出了竹林,那是一片的绿油油,田间都插上了秧苗,沐在春光里,那是一丛丛的希望。这就是京城的门外,我往后面看还能看到金黄色的光华,那是代表着最高权力的宫。回望一眼,便笑眯眯地看着前面的路,马车一颠一颠的走在官道上,路上的行人,都朝我们微笑着。西北就像是写满了希望,写满了快乐一样,我期待着能快点到西北。他说京城是我的伤心之地,我再回头,那金光,越来越淡,为什么这会是我的伤心之地呢?不过我相信他啊,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哄着我开心,他看到我笑,他眼里也会开出一朵朵灿烂的花朵儿,不过他是不知道的。“知秋,到马车里去,这里风大。”我摇摇头:“不要,我不喜欢坐在四四方方的空间里,一真颠啊颠的,好不舒服。”他便笑着说:“到了西北我教你骑马,等你习惯了之后就不会怕坐车马了。”“夏君棠你真好,这辈子谁要是嫁给你了,那那个人一定上辈子积了很多的德,有很大的福气。”他长吁一口气:“只是我的福与德没有积够。”一路上风尘仆仆地到西北,走得并不是很快,可是一路上看到很多新奇莫名的地方,头发也长得可以梳了,在我吐得晕头转向的时候,夏君棠伸手进来捞我:“知秋,西北到了。”就是这样的西北啊,带着它的荒凉,还有它的辽阔,嫩绿的草儿娇怯怯地在风中抖动着。风中还带着一点寒意,我拢紧衣服走着,倒是挺舒服的,很熟悉的味道,不知我以前是不是来过,所以他才那么肯定我会喜欢这里。他带我去的地方也不是这里,而是像是城一样的,有些破旧,还能看到很穿着军服的人行走,出了那个城,他带我去城边的一个小房子,他说以后我就住在这里。不知他想干什么,竟然买了牛羊来给我养,天天去追那羊,老是踢到草头摔倒,帽子掉了赶紧四下看看有没有人,再戴上。生活真的很简单,很容易就适应,有一个女孩子和我作伴不过她不会说话,彼此间多是靠着打手势来沟通。五月的光影逐着草原一时明一时暗,夏君棠昨天没有来吃饭了,说什么紧急军事,我想可能又要打仗了,西北的人都在这里谈着打仗的事,可是他们并不走,说祖祖辈辈都在这里生活下来的,到了别处更难适应。提着牛奶入城,的看到军官都有一种好感,呵呵,因为夏君棠也是这里的人,而且他穿着军服的样子,真的是很好看。和我一起的那个哑巴女子总是打着手势告诉我,她喜欢他,不过我不会告诉他的,因为我也挺喜欢他的,他不回来吃晚饭,我就会担心他。牛奶还有些烫,抬头看到有军队骑着马浩浩荡荡地要出来,赶紧闪到一边去,认真地看着领头的人是不是他。有些失望地看到,还真的是他,唉,看来我不用进这城了,他又出去了。不过一大壶的牛奶,可怎么办,转个头想转回去,不过有一个人匆匆地撞了过来,撞得我往后一退,手上提着的牛奶就往他身上招呼过去。后面同样有好几个匆匆的人影挤上前,手按着腰间,可是撞到我的男人却伸开手挡着他们,示意他们退后。一身衣服溅上了白白的牛奶,还在滴答滴答地跌落在地上,我眨巴着眼睛认错:“对不起,对不起。”小心翼翼地抬头去看他的脸,吓得又赶紧低头,我的天啊,怎么一脸的大胡子,看不到鼻子和嘴巴的,我有些怕这样的人,因为他们往往都是很凶悍的。再弯腰认错:“对不起。”但是他还在看着我,像要用眼光凌迟我一样,我心里暗暗叫苦,不就泼一些牛奶在你的身上吗?而且要是你不撞我,我还不会浪费呢,我给夏君棠煮的牛奶可不是用来泼的。“你是?”“对不起。”别找我麻烦,我后台也不错的,闹大了是你吃亏。“云知秋。”他惊讶地地叫了起来。我一个劲地点头,是的,我是叫云知秋。不过我不敢抬头看他啊,我怕他的大胡子。“真是你。”他伸手过来迅速地抓住我的手,命令地说:“抬起头来。”“不要。”还握住我的手。我右手接过左手的牛奶壶,递到他面前去:“你要就给你喝好了,快点放开我的手,不然我就叫人了。”让人抓住手是不好的,男女受受不亲,而且我也只让夏君棠抓过我的手,别人抓我觉得怪怪的。惊愕的人才是他,我不抬头他就低头,那大胡子上面的眼睛,贼亮贼亮的看着我,而且双眼里写着一抹惊喜,还有一抹讶然。“是你,云知秋。”“我不认识你的,你不要叫我了。”我看到他们都有刀啊,左手让他抓得生痛,抽脱不得,我咬着唇:“你要是不放开我,我就哭了。”竟然地,他放开了我的手,然后笑了:“云知秋,你不认识我了吗?”“谁认识你啊,我要回去了。”双手戒备地放在身后,然后迅速地转身要走,后面又是谁挤了上来,撞得我鼻子生痛,连帽子也掉在地上,一头短短的头发就显露在他们面前。我竟然呵呵地笑着,然后迅速地捡起帽子戴上。夏君棠说最好不要让人知道我头发光光过,别人会笑话我的。缩在地上有些生气,他怎么可以让那么的人来围着我不许我走,瞥他一眼:“别说我没有警告过你,夏君棠我认识的,光天化日之下,你们别想做坏事,这里多的是官兵。”不过西北人的有些野蛮,我却是得知的,早知道会遇上这些不讲理的人,我就不给夏君棠送牛奶来了。他也蹲在地上,却是温和地笑:“云知秋,你不认识我了吗?”“谁才要认识你这样的人。”我恼火地说着:“不过是泼了你牛奶,你就这样让人围着我,要是你动我一个指头,我的夏君棠就会打得你哭爹骂娘。”他眼神越发的幽深了一点:“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首先我告诉你,我对你没有恶意。”“那你让他们走开。”一帮人围着我欺负,算是怎么回来。他一挥手,让人不许再围着我。“相信我了吧。”他似乎是在笑,可是我只看到他的胡子在动,眼里带着笑意,笑意的深处有着一种坚定的执着。我点头,狡诈地笑着说:“相信,相信。”一手在地上抓了把沙土就往他脸上摔,窜起来就往城里钻。不能出去,出去人少一定更容易让他追到的。对这个城,我还算是熟,大街小巷他带我走过很多次,像泥鳅一样地钻着,气喘吁吁地扶着墙头拍着胸口喘气,脸上却笑,那大胡子肯定追不上来了。“累了吗?要不要喝点茶。”气定神闲的大胡子居然端着一碗茶在吹着热气喝:“不错,跑起来像是羊一样,就是有点慢。”可恨,我气恼地瞪他:“我又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跟着我。”“嗯,你必生气的,来,变个样儿让你看看。”他眨眨眼,手摸着大胡子然后一撕,天啊,就整一个俊俏的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他干嘛没事把自已弄得那么丑,那么吓人干什么?不过就算是撕了,我也不认识他啊,他倒是高兴个什么劲儿一样。今天就先更二更了。那个男的,不用想大家也知道了吧,就是狼宵。别说这些无所谓的章节,呵呵,我看来很有必要,皇上会来西北亲征的。

第四十七章:上了狼宵的当

看我眼里的惊叹,他还得意地笑起来:“因为女人看了我都会追着来,所以不得已了只好乔妆了,没吓着你吧,我们是故人,你再好好地想想,是否还能记得我。我这般好看,你不会没良心地不记得我了吧!”我努力地想了一下,却是脑子一片空白,摇摇头:“不记得了,夏君棠说我摔了一跌,我就什么也不记得了,你说你认识我,你有什么证据啊。”我并不是那么笨的,连夏君棠也说我越来越难缠了。“不过……。”我很笃定地说:“你还是没有夏君棠好看。”他说自已好看,可还没有夏君棠好看。他的得意跌下了脸:“那是你现在只记得他吧,其实我们也是旧识的,而且我们还有着很不浅的关系。”他一口喝下碗里的茶:“你的手腕内侧,有二个小红痣。”我点头:“果然是认识,我相信你了。”没有大胡子比较不让人害怕,看来又是旧识了,心里的防备又少下了几分。他很温和地说:“知秋,故人相见,我只是想请你吃个饭,不介意吧。”“不介意不介意。”低头看着手指小声地说:“我想到必胜酒楼吃。”那是这个城最好的酒家,夏君棠从来不带我去的,他说那里用饭的,多是权势之人,他总是带回来给我吃,可我想去看看。我说必胜酒楼的时候,他的嘴巴就有些抽搐。然后他又说:“再选一家如何,好朋友一场,当然会请你吃好的。”“我就想去必胜酒楼。”我就想看看是怎么样的一个好。每一个孩子都有好奇心的,夏君棠什么都会允我,就是说最好少进城,可我还是会进城里来看看,人的天性都是喜热闹啊,我也是,我喜欢看人很多很多,我不想一个人呆着,也许在热闹的地方心里面某一处荒芜就不会嚣张地长芽,一个人的时候我有时会莫名地伤感起来。我也没有告诉他,我怕他担心。他咬牙切齿起来:“必胜?我看是未必。”“明明就是必胜。”我又没有记错。他看着我忽然有些无奈:“也只有你才会这么大胆,与我所看到的所有大相女子都不同。”我笑眯眯的:“那你是愿意了哦,你放心吧,我不会吃很多的。”他却低头,沉思了一会就转身和那些大胡子商量,似乎他们不肯,他执着地要,一会儿在脸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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